杨 希
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安徽芜湖 241003
信息社会供给了丰富的“技术座架”,使得“人人拥有麦克风”“人人也是吃瓜群众”,催生了信息生成、发布、传播的种种异化景象。在此背景下,信息世界变得越发混沌,网络意识形态日益烙印了虚假谣言遮蔽真实信息、情感驱逐理性的“后真相”特征。“后真相”表面上看是2016年肇始于西方的网络热词“Post-truth”,概述了真相不断反转、真相“后”置、真相藏于信息之“后”的种种乱象。但后真相所意指的情感、个人偏好等非理性因素遮蔽真相的信息传播症候,在更深层次还会侵袭到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引发风险挑战。关注网络意识形态后真相症候,已然成为维护总体国家安全的重要一环。
网络信息技术的澎湃发展,使得网络成为信息传播、交互的最主要端口,生成了独特的信息社会图景。网络空间中,伴随着观点纷繁、数量惊人的信息传播与交互,逐渐衍生出独特的网络意识形态,并成为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最重要阵地。较之传统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有着以下突出的后真相症候需要关注。
“拟态”原为生物学概念,指的是某物种为了保护自身、蒙蔽敌害而模拟成其他物种或环境的现象。20世纪20年代,美国新闻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Walter Lippmann)借用了生物学“拟态”概念,将大众传媒所塑造的媒介环境称为“拟态环境”。信息社会中,由大众媒体营造出的拟态环境对人们的现实生活与精神世界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大众传媒的信息发布左右着公众的注意力甚至判断力,不被媒体关注的信息基本很难进入社会公众的视野,而被媒体关注,甚至引导性报道的信息,则更容易让受众信以为“真”,进而成为群体共识。西方政客利用媒体左右选情、民意,早已不是秘密,如英国前首相布莱尔利用默多克控制的媒体帝国,影响英国民众意愿,通过了出兵伊拉克的国家决策;美国前总统特朗普也曾利用推特等自媒体成功助选总统。
作为现实生活的反映形式,拟态环境具有“双刃剑”的作用,既可以是社会前进的助跑器,推动社会的良性进步,也可能掀起巨浪,冲击正常的社会生活。这是由于,拟态环境虽以现实环境为蓝本,但却不是现实环境“镜子式”的摹写,它或多或少与现实环境存在偏离。这种偏离一旦过度,就会导致拟态环境出现“失焦”,无法聚焦现实环境、现实世界,也就是真相本身。这就提示人们,网络空间中充斥的信息是真假待辨的,需要采用悬搁的态度,问一句“是真的吗”?
在传统社会中,经济发展水平的高低差异,导致了人与人、区域与区域、国家与国家等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获取速度差异即“知识差距”。当今信息社会中,基于数字编码及其生成、使用、传播的信息技术成为核心技术座架。然而,不同主体之间的信息技术发展水平不同,导致了信息占有权、信息传播力具差异的新型“知识差距”—数字鸿沟。这种数字鸿沟往往与经济发展水平正相关,种种证据表明,发达国家的信息化程度远高于发展中国家,同一国家内部不同人群的信息化程度也与贫富程度正相关。可以想见,在信息社会中,在经济发展水平、信息技术发展状况的双重叠加下,原本就处于社会弱势的群体不仅是经济贫困者还可能会成为新的数字贫困者,出现数字鸿沟加深的症候。这种症候既会带来信息贫困等新的社会治理难题,也会导致网络生活中的信息落差。部分群体拥有更多的话语权成为网络意识形态的主导者,而有些群体则丧失应有的话语权,成为网络意识形态的受控者。需要指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弱势群体既可能是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区中的单个人,也可能是地球村落中的某一国家或某一地区。
数字鸿沟的加深,使得网络意识形态出现了真假不辨的症候,信息发布者与传播者很多时候并不在意真相何谓,而是更在意能够发布信息的权力,以及信息发布所带来的益处。
“熵”原为热力学概念,指称物质内部混乱程度的度量。步入信息社会,传播学、哲学等学科发现借用“熵”概念称谓并评判网络意识形态的混乱程度十分贴切,于是逐渐有了信息熵、舆论熵等的跨界提法。法国哲学家斯蒂格勒在《技术与时间》中,较早取用“熵”概念形容社会生活问题。国内学者张一兵则提出人们生活在微信等自媒体的集合之上,并将数字化信息爆炸称作“熵增”[1]。
信息社会的鲜明底色是信息的多渠道迅速生成与扩散传播。在该背景下,网络上激荡着海量信息,这些信息呈现出来源多样、复杂多变、价值多元、真假难辨等特点,进而营造出了一个“熵化激增”的网络意识形态。很多时候,人们苦恼的不是真相本身,而是淹没于熵增混乱的信息生态之中,却又难以辨真的痛苦。
通过上述网络意识形态后真相症候查摆,不难得出如下基本判断:微博、短视频平台、微信圈层、大V公众号、B站UP主等自媒体平台已成为信息发布以及交往互动的重要渠道,它们既是普通民众特别是青年受众的主要信息来源,也是不同意识形态争夺的关键领地。若主流意识形态仍停留于依靠传统媒体、官方媒体发声的工作模式,显然无法适应当下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的特点,可能会引发主流意识形态发声乏力、西方意识形态隐性扩散、媒体渠道意识形态立场混乱、个体民众意识形态深度受扰等意识形态失落风险。
疏解网络意识形态呈现的后真相症候,还需透过现象看本质,查找其形成的深刻因由,探问个体层面普遍存在的非理性化、去中心化、负面偏好等偏误,以及参与主体多元化、外部侵扰迭代化等问题。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境外,“实验室泄露”“中国欺瞒论”等谣言大行其道,呈现典型的后真相特征。稍加理性检视便可证伪的谣言之所以能够大肆传播,原因在于造谣者、传谣者、信谣者有着较为强烈的情感偏好,将非理性的情感作为他们摘选信息的首要因素,进而埋下了情感驱逐理性乃至于真相的祸根。
《理想国》中柏拉图以“灵魂马车”作喻,指出了情感对于人之思想的极大影响—“灵魂是两匹马(一匹驯马、一匹劣马)和一位驾驭者的组合”[2]。驾驭者就是理智,驯马好比激情,劣马则是欲望,“激情”“欲望”代表着情感的两面。一方面,人类的某些情感是好的,比如荣誉感,它们可以把人导入正途;而另一方面有些情感却是有害的,比如欲望、贪念,它们把人带入邪道。足见,如不加管控任由情感奔走,人非但难以得到“真”知,甚至会陷入歧途。
信息社会提供了人们发声所需的“麦克风”,情感之“良马”与“劣马”则供给了随心所欲的巨大能量。“驭马”之人一旦缺少理性审判、德性规约,自发冲动的情感便会驱人肆意奔走,迷失于情绪化的虚假信息中。此时,人们会相信情感偏向的信息、传播情感偏好的信息,何为真相已经不再重要。就这样,情感驱逐了理性,谣言、谎话等虚假信息、错误信息甚嚣尘上。
一个个传播、扩散、交互的网络信息背后是持有这些信息、思想观念的人。可以说网络信息的生成、传播、扩散,映射了特定的人际互动过程与结果。现实中的人际交互,常常基于特定社会关系集结而成的社会网络。这些社会网络既包括西方社会常见的由若干利益相关人,依据权责关系组成的“团体格局”,也包括费孝通先生指认的中国社会呈现的以“己”为中心,分亲疏远近的“差序格局”。现实中,无论是“团体格局”抑或是“差序格局”,都常以“某个人”为中心辐射开来,具有中心化特点。然而,网络生态中,人人都是信息发布与交互的中心点,人人都是中心也就意味着没有中心,因而呈现出去中心化的典型特征。可预测的是,伴随区块链技术的迅速发展以及广泛运用到信息传播领域,网络生态这种人际交往去中心化的特点将得到进一步的深化。
网络生态中人际交往具有的这种去中心化特点,意味着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发布与交互的中央,偶然的个人发声往往就是“蝴蝶扇动翅膀”,会掀起网络集群的惊天骇浪,引发网络舆情事件。因此我们通常见到的场景是,单一个体的热搜事件,很快就能吸引全民围观,引发激烈的讨论甚至是论战,稍有不慎便会演变为风险骤增的网络舆情事件。
“真相尚未出门,谣言已传千里。”谣言比真相跑得更快,辟谣止不住谣言等是网络生活中的“怪”现象,甚至是触发网络意识形态风险的重要因由。诸如“实验室泄露病毒”“中国病亡率造假”“5G传播病毒”等舆情事件的发酵,就是民众误信、误传了相关虚假谣言。那么,为什么谣言能够生成与迅速扩散呢?答案是其往往与网络受众的趋恶心理、泛娱乐化等负面心理品质有关。
就趋恶心理而言,无论是线下还是线上,负面信息传播的速度、力度往往胜于正面信息,这也恰恰印证了人们日常体验到的“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那么,人们为什么会对负面信息表现出较强烈的心理动能呢?关注、放大甚至不辨真伪地偏信某些负面信息,这种行为偏向背后是人们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危险的警觉与防范,是心理防御机制作用的表现。例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由于人类对于新冠病毒所知极为有限,相应的心理防御程度更高,以致于更容易将与疫情相关的负面信息视作为潜在危险进行重点防御与关注,甚至出现“宁可信其有”的乱象。在此意义上,趋恶心理品质导致负面信息的传播,从而冲淡甚至掩盖了正面、真实的信息。
早在20世纪80年代,尼尔·波兹曼就用“娱乐至死”[3]注脚电视媒体全面崛起所引发的时代症候。时至今日,“泛娱乐化”则成为相关学界广泛关注的时代风险。一方面娱乐生产决定娱乐消费,娱乐产业与媒体行业深度融合,他们出于商业利益的考量,不断生产和供给娱乐兴奋点、消费点,为受众供给丰富的娱乐化选择,甚至通过有意而为的议程设置,例如反复的广告刺激,引导、培育受众的娱乐化需求。另一方面娱乐消费刺激娱乐生产,时代在发展,人们在满足物质层面的基本需求后更加渴望精神层面的需求满足,表面上看娱乐确可有助分泌快乐的“多巴胺”,具有精神满足的意味。此外,网络信息技术等各种技术座架的迅猛发展,极大丰富了娱乐的方式、途径。在过去,人们娱乐还需去固定的场所、集结相应的人群、约定共同的时间,也就是满足一些特定的条件,而今天,技术发展已经实现了娱乐的跨时空,做到了随时随地,甚至是随心所欲。可见,多方作用之下,泛娱乐化成为了一股不可小觑的时代洪流,而身处其中的个体,难免会出现为了娱乐而娱乐、追求感官刺激、无视低级趣味等突出问题。具体到网络舆论中,虚假、低俗、夸大等负性色彩的信息成为了被追捧的娱乐产品,传播、扩散这些负性信息则成为某种娱乐形式。在此意义上,人们在泛娱乐化的裹挟下,更愿意从负面信息的传播中获得短暂的、虚假的感官满足,而无意于更能产生积极动能的正面消息。
非理性化、去中心化、负面偏好等偏误更多是存在于个体层面的失真因由,站在更为宏大的叙事来看,网络空间就是各种意识形态主体活动的主要阵地。可以说,网络意识形态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引发了网络意识形态的“多样价值取向”“多种传播渠道”“舆论走向多变”[4]等一系列问题。
对网络意识形态参与主体的多元化应当从两个维度加以认识。表面来看,“人人都有麦克风”,任一个体都有可能成为网络空间中的意见领袖,这为当下网络意识形态抹上了价值多样性的底色。更深层面来看,拥有各种“主义”、支持不同“制度”的群体主体,也为网络意识形态供给了多元主体。就网络意识形态而言,群体主体的多元化带来的失真风险更甚。网络技术座架的互联互通,使得散落不同空间、时间的单一个体,因为共同的观念集聚成为群体主体。在网络群体内部,共同的观念体系,使得群体拥有更多的凝聚力、向心力;在网络群体外部,不同的观念主张,使得网络空间呈现出丰富多元的意识形态景观。
网络意识形态的失真症候,实际是非“真”一方的话语权压制了“真”一方的话语权。显而易见的是,较之于一般的个体,群体的网络话语权影响力更甚,其带来的意识形态侵袭也要猛烈得多,以致于很多时候所谓的真假之辨往往在于话语权的高低较量。
网络意识形态仍要重点提防西方意识形态的侵扰。在网络时代中,来自西方意识形态的侵扰非但毫不减弱,还出现了迭代发展的新情况。
首先,西方意识形态攻击常态化。西方国家一贯对于其他制度、文明持有偏见,倚重通过意识形态攻击的方式,实现削弱他国民众的制度自信、文明自信的险恶目的。针对中国,西方国家常常凭借其网络、数字霸权,通过议程设置,营造各种失真场景。近年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针对我国的意识形态攻击毫不停歇,诸如针对我国所谓人权问题的抹黑指摘,对香港、台湾等中国内政问题进行赤裸裸的干涉攻击,乃至于宣称“中国威胁论”,挑起贸易争端,先入为主宣扬所谓“武汉病毒”等等。毫无疑问,这些无中生有、颠倒黑白的意识形态攻击,为世界了解中国、为中国向世界推荐自身,打上了失真的魅影。
其次,西方意识形态侵入隐蔽化。西方意识形态侵入的核心目的在于宣扬所谓资本主义制度优越性,散播西方叙事虚假的“美好”图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美国大片、网络游戏、嘻哈音乐、篮球文化等成为西方向外输出意识形态的重要载体。伴随Z世代的到来,奈飞(Netflix)、油管(YouTube)、脸书(Facebook)等西方新媒体平台,成功吸引了包括中国民众在内的大众流量,成为西方意识形态隐蔽输出的新阵地。以美国奈飞为例,其不仅向外输出了《纸牌屋》《权力的游戏》等高流量美剧,而且还积极制作了《禁忌女孩》(泰国)、《谁是被害者》(中国台湾)等非英语剧作,意识形态侵入不仅变得更加隐蔽,还呈现出定向输出、精准攻击的新态势。伴随西方意识形态叙事手段的更加丰富与生动,其意识形态引领的效力、效率也在迅速攀升,这就意味着它所描绘的虚假图景越被当“真”,从而导致失真的风险越甚。
最后,西方意识形态围堵升级化。伴随网络技术的迭代,西方意识形态凭借其网络技术开发及占有的先发优势,实现了网络场景中意识形态围堵的升级发展,其突出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西方意识形态利用其数字霸权优势对其他意识形态进行管控甚至封锁。例如,香港骚乱期间,脸书和推特关闭了大量揭露暴徒行径的内地账号等。其二,西方意识形态动用行政手段,大肆干预网络意识形态的传播渠道。如近年来,美国政府曾以国家安全为由对TikTok(抖音海外版)、WeChat(微信海外版)等发布禁令;英国政府限制华为参与5G建设等。其三,西方意识形态将意识形态围堵从一般的网络信息领域渗入到经济贸易领域。如近年来,西方发动H&M等西方企业,大肆发动舆论攻势,炮制“强迫劳动”的失真谎言,通过抵制新疆棉花实现抹黑、围堵中国的目的,将意识形态的争锋扩散到常态的经济活动中。
在对网络意识形态的后真相症候进行追因后,应对的基本原则与具体策略便渐次明朗了。我们既要切准典型的后真相症候,抓住解决问题的关键原则,也要分层次地给出针对性的应对策略。
其一,创设有益拟态环境。网络景观有赖大众媒体营造的拟态环境,拟态环境的失焦是网络意识形态典型的后真相症候,那么,改造甚至创设有益的拟态环境,是应对网络意识形态后真相症候的关键原则。例如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存在的不确定性,各方媒体则需节制博人眼球的标题党,杜绝编造虚假新闻,积极宣传党领导下的全民抗疫取得的显著成绩,营造“天朗气清”的网络环境。
其二,管控数字资源。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较之传统意识形态工作的关键差别在于其网络技术座架,意识形态斗争的背后往往是“数据”占有与使用的较量,那么,掌握技术座架进而管控数字资源,便能在网络意识形态治理中获得优势。在此意义上,管控数字资源是网络意识形态治理的重要原则。具体来说,承载网络意识形态的内容物,与其说是信息,不若说是变形为“0”“1”的数字编码。其体现网络意识形态的发声权,遑论出身高低与历史长短,更看重关注量、点击率等数字流量。谁能占有大量的数字编码、具备强大的数字处理能力、拥有快速的数字传输技术,谁也就掌握了“大数据时代”的思维方式,也自然能够在网络意识形态较量中寻得先机。必须正视的是,微博、微信、QQ、短视频等自媒体平台,是数字信息交互与传播的重地,部分网络大V、UP主的传播效能赶上甚至超过了传统媒体、官方媒体。
其三,甄别意识形态问题。当前,网络已是意识形态斗争的最前沿,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就是守护国家的主权和政权。面对纷繁变幻的网络意识形态景观,要具有敏锐的意识形态“问题化”意识。针对具体事件,如国外媒体,特别是国外自媒体关于新疆棉花、国内抗疫的抹黑报道等西方意识形态的攻击,如若不进行及时的“问题”应对,就极有可能演化为损及国家安全的意识形态危机。因此唯有提高意识形态敏锐度,在“问题化”的基础上,组织媒体力量还原事件真相,引导广大民众进行跟帖转载等,构建网络意识形态“防火墙”。
网络意识形态治理是一项具体且系统的工作,需要分别从宏观、微观的不同层面施以不同策略,并展开协同工作。
1. 宏观层面的政府策略
政府是网络意识形态的关键治理者,其应对策略分为正面回应、负面限流、侧面引流等具体内容。
其一,正面回应。网络意识形态事件的发生常与权威信息发布迟缓有关,通常还会伴生政府公信力危机的“疫症”,信息公开则是最好的“疫苗”,应对该危机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正面回应,做到“多层次、高密度发布权威信息,正视存在的问题,回应群众的关切”[5]。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明的,通过正面回应“让群众更多知道党和政府正在做什么、还要做什么,对坚定全社会信心、战胜疫情至为关键”[5]。
其二,负面限流。网络意识形态事件的发展也与虚假、劲爆等负面信息充斥网络空间有关,这就需要运用法律、技术等管理手段,对负面信息的发布源头进行清理,对负面信息的传播渠道进行管控,实现减流量、降热度的负面限流。一方面,我国逐步制定并完善了一系列具有负面限流意义的法律法规,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1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等法律条款列举了法律禁止的散布谣言、编造虚假信息、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负面行为清单,并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多地公安机关依法查处了多起在网上故意制造、传播谣言的违法行为,实现了负面限流的目标。另一方面,相应的管控手段日益健全,其中较有代表性的有:中央网信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主办了“中国互联网联合辟谣平台”(www.piyao.org.cn);普遍使用的关键词、大数据过滤等技术加载;24小时人工监管,用户举报奖励机制等。
其三,侧面引流。网络意识形态事件的发酵还与主流媒体发声、权威信息发布方式单一有关,由此则需要于“小”处、“巧”处发力,做好侧面引流工作。例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央视频发起火神山、雷神山建设的网络直播,吸引了超4 000万“云监工”参与观看,直观呈现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鲜活示例;人民日报抖音号持续发布全民抗疫的小微故事,很好地宣传了一切依靠群众的显著优势;人民日报手机客户端发起“致敬白衣天使云演唱会”,弘扬了自觉尊敬、关心关爱医护人员的风尚;新华网、人民网、中央电视台联手当红主播发起“援鄂直播”,以流量“带货”促动经济复苏;光明网、澎湃新闻等主流媒体联合B站推出青年宣传片《后浪》,激励当代青年积极担当复兴中华民族的时代大任等等。
2. 微观层面的媒体策略
媒体是网络意识形态防火墙的直接建设者。在技术社会背景下,媒体不仅包括社会组织意义上的媒体单位,还包括掌握“麦克风”可以便捷发声的个人。就社会组织意义上的媒体单位而言,其应对策略具体包括融合发展、议程设置、自建自治等方面。
其一,融合发展,推动传统媒体向全媒体、融媒体的迭代发展。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新时代媒体的融合发展问题,多次强调“要统筹处理好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中央媒体和地方媒体、主流媒体和商业平台、大众化媒体和专业性媒体的关系”,“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全媒体传播体系”[6]318。以人民日报为例,2016年人民日报尝鲜建设“业务平台、技术平台、空间平台三部分构成”的具有全媒体意义的“中央厨房”;2019年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中共中央政治局同志来到人民日报新媒体大厦,就全媒体时代和媒体融合发展举行第十二次集体学习,明确提出了以人民日报全媒体建设为标杆,“推动媒体深度融合”“做大做强主流舆论”的紧迫课题[6]316。目前,人民日报已由传统纸媒,转变为全媒体形态的“人民媒体方阵”,成为拥有报、刊、网、端、微、屏等10多种载体的媒体方阵,综合覆盖受众超过9亿。
其二,议程设置,推崇“正能量”“管得住”“用得好”[6]318-319的舆论环境。议程设置是兴起于20世纪60年代的一种传播学理论,意指公众通过媒体获得信息,根据媒体提示的视角进行思考,媒体针对某事件的信息揭露、曝光强度与受众的认知判断、关注程度正相关。简言之,网络意识形态事件中媒体虽不能直接决定受众的观点与看法,但却能通过摘选信息的内容、视角、态度等议题设置,以及调整信息传播的时点、时序、时长等程序设置,实现引导受众观点的效果。应对网络意识形态事件,需要媒体通过议程设置,有意识地选用“正能量”信息,捕捉并“管得住”受众的注意力,并以恰当的方式也就是“用得好”的议程设置来引导甚至构造网络意识形态。经由议程设置的有意治理,网络意识形态既可能从暗流涌动变为风平浪静,更可能从开始就是海晏河清。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最严峻、最吃紧的时期,负面网络意识形态问题多发,部分民众的恐慌、焦虑、担忧甚至愤怒情绪大有弥散为社会心态的风险。在此背景下,主流媒体、电视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短视频APP等流量媒体协同发声,积极进行议程设置,有序、密集报道“援鄂医疗队会师武汉”“十天建成火神山”“方舱医院里的萨日朗”等正向信息,有效营造了积极正向的舆论环境。
其三,自建自治,释放行业协会规范与头部媒体示范等治理效能。网络意识形态往往与网络媒体行业氛围紧密相关,而网络媒体行业氛围则有赖行业协会的自我管理与建设。2018年5月中国网络社会组织联合会(以下简称中网联)在北京成立,其是国内网络媒体社会组织、相关机构等“自愿结成的全国性、联合性、枢纽型非营利性社会组织”,其宗旨在于“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统筹协调社会各方资源,促进网络社会组织发展,凝聚网络社会组织力量,强化网络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引导网络社会组织互相学习、共同提高,增强个体活力和整体工作水平”[7]。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中网联一方面坚持常规的党建联学活动,一方面倡议举办“诚信营商”等自建、自查活动,发挥了网络媒体行业协会自建自治的积极作用。此外,发挥网络媒体头部企业的引领示范作用也是应对网络舆情的重要策略。例如,2020年微信安全中心、抖音等头部网络媒体先后发布《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相关谣言专项治理的公告》,专项清理谣言类信息,查封、限期甚至永久封禁涉事账号;微信开发“疫情督查”入口,并于“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设置“疫情防控线索征集”链接,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疫情防控工作;微博专门增设了“抗击肺炎”信息专区。微信、微博、抖音等头部网络媒体,探索自我管制网络意识形态问题的可用方法,通过头部示范效用,势必释放出积极的治理效能。
此外,应对网络意识形态后真相症候的策略还应聚焦社会成员个人的媒介素养,着力培育延迟判断的思维品质、理性冷静的心理特质、查找证据的行为习惯。就延迟判断的思维品质而言,一方面网络意识形态存在着真相反转的现象,提示真相的辨析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周期,这就要求暂缓、延迟判断;另一方面延迟判断是科学思维品质,强调的是逻辑“判断”应当力求严谨、勇于质疑。就理性冷静的心理特质而言,解决情感驱逐理性的非理性问题,最直接的方法就是用“理性”驾驭“情感”,通过培育理性审判、德性规约的“驭马”之人,对情感之“劣马”进行有力的规训。就查找证据的行为习惯而言,在网络空间中甄别信息真假,不仅要依靠科学思维、理性思维的品质,更要具备实践验证的意识与能力,养成从权威、官方渠道获“真”、验“真”的良好习惯。
言而总之,信息时代,梳理网络意识形态的后真相症候、追问网络意识形态后真相症候形成的根由、探索网络意识形态的治理策略,既是紧迫的时代课题,也是需要汲取相关学科知识进行充分关注、深入思考的研究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