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馨元
(青岛电影学院文学系 山东 266520)
对于人类艺术史上全新发展产物、发展阶段之一的新媒体时代影像艺术来说,无论是其外延抑或内涵,发展创新的脚步从未停止,而且对传统艺术禁区形成了持续性的发展突破,各种可能性正在取代多种不可能,艺术领域也因此而不断扩大[1,2]。与此同时也进一步充实并丰富了新媒体时代影像艺术外部形式及内涵,新媒体时代影像艺术本身的结构也因此而变得更加复杂[3,4]。既有媒体传播的现实环境在新媒体持续发展中正在出现显著变化,公众工作、生活环境就此遭到全面颠覆。新媒体同样因网络而获得了各种直接或间性公众内驱力,传统媒体转型速度不断加快[5,6]。时代发展已经让艺术变革成为一种必然,三网融合趋势势必实质性促进并加快新媒体发展速度[7,8]。面对这一发展背景的媒体人有必要审时度势,基于三网融合优势展开各种新型传播方式、途径或措施探索,规范影像传播途径,凸显影像传播的优势,充实影像传播的内涵,持续拓宽影像传播的范围,将新媒体中影像传播的核心地位优化并展示出来[9,10]。正因如此,笔者以互联网这一传播平台为基础,基于新媒体背景对影像传播在新媒体时代表现出来的典型特征、发展现状、传播策略及其未来趋势展开分析阐述。
纵观我国当下高校学科建设乃至产业分类现状,“数字媒体艺术”所涵盖的内容主要可以划分为两大类型,一是艺术和娱乐类型,在该类型范围下通常囊括了新媒体及网络与人工智能艺术、数字电影、电视及动画等;另一种则是生活和生产类型,与前者不同的是,该种类型所囊括的范围主要有交互媒体设计、企业多媒体应用、电子商务设计、通信与公共信息服务设计、数字广告及出版设计、虚拟现实设计等。
现如今,信息社会的不断深化发展推动了社会的革新,传统以“原子”为基础形态的文化也逐渐在这一变革的推动下转变为以数字化即“比特”的形态,这种转换并非局限在文化方式的改变这一层面上,还包含文化思维、文化结构乃至文化传播方式等的革新。纵观当下研究现状,由于数字革命所牵扯的各方面过于繁杂,现有研究内容不够深入,所获得的研究成果也较为有限,随着数字革命的不断深化发展,文化承载技术及内容之间势必会发生更多的创新发展,带动人们交往、生产消费等方面的转化。
从直观层面而言,数字化技术的到来及深化发展带动文化媒介形式的转变及革新,从深层转变来看,这一革新带来了生产力乃至整个生产方式的创新和发展,甚至推动了整个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从传统层面来看,在以“原子”为基础的文化形态时代中,产业内容往往覆盖了印刷、广告以及纸质出版等方面,但数字化技术的革新发展则使整个产业逐步转变为以数字信息为媒介的结构形式,如网络出版、数字包装、交互广告、多媒体应用等。不仅如此,在此基础上实施产业延伸,将各种与之相关的产业结构均同数字化发展衔接,并借助当下各种先进的互联网及信息科技手段,从而实现整个公共文化产业领域内的一次新升级。
1.新媒体推动影像传播艺术的发展
新媒体技术能将多媒体数据库、配音技术、音频烘干机、编码与压缩、多模式转换、图像处理、数据压缩等技术提供出来用于影像制作、传播,将新的动力注入影像生产、传播,有助于影像作品生产、传播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影像传播范围也因此而得到有效拓展。新媒体技术应用的最突出之处在于其能进一步融合画面与声音,有效提升影像作品的生动性、欣赏性。由于影像可以被用户自由切换、回放,因此用户的操作体验不断加深[11]。
2.新媒体促进影像传播效率进一步提升
首先,影像传播的载体及平台得到了进一步拓展。随着信息手段等的不断深入发展及普及,越来越多的通信途径开始成为影像传播的载体,极大拓宽了影像传播的覆盖群体空间。其次,影像传播对象的选择范围变得更加多元、高效。从新媒体技术的本质特点来看,新媒体主要是以信息技术手段等作为传播途径及载体,受众在接收影像等艺术信息时往往不受时间、空间等方面的限制。不仅如此,受众还可以借助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同影像作品展开有效互动,如此不仅有助于增进受众的良好体验,同时也可以为影像艺术信息提供有效的反馈信息。另一方面,影像艺术在创新及传播过程中还可以借助信息技术手段实现明晰的分类,通过明确受众群体类型来增进传播的效率,使受众有了更多的自主选择空间[12]。
3.新媒体推动了影像传播商业价值的提升
受新媒体技术的交互性及时效性等特点的影响,影像艺术作品在有效传播的过程中不仅能够实现不同受众之间的即时交流,同时也有利于制作者及其他各方相关主体更好地把控不同受众群体的实际偏好,从而便于他们更有针对性的去调整作品内容。另一方面,影像艺术作品的有效传播还有利于拓宽作品的覆盖范围,加大作品的点击率及播放率,进而增进作品的商业价值[13]。
任何一种新技术的革新在带来积极推动作用的同时大都会伴随或多或少的负面作用,在解读影像传播现状时同样需要从两个方面来展开探讨:
从积极影响方面来看,在新时代下的影像传播表现出了几大显著特点:首先,传播周期短。现代影像的制作往往可以借助各种信息载体实现拍摄,各制作者同时发布多条不同类型的影像作品,极大缩减了作品的传播周期;其次,作品类别变得更细化,针对性更强。借助大数据信息技术,制作者在拍摄作品时结合不同受众的兴趣偏好,拍摄有针对性的影像作品,从而实现对影像作品分类的进一步细化;最后,互动性更强。在新媒体交互性特点的影响下,无论是制作者还是受众乃至其他相关群体都可以在作品传播过程中实现即时互动,而不同受众在欣赏作品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等方面也有了更为多元化的选择[14,15]。
从负面影响方面来看,影像传播的负面影响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首先,由于进驻标准过低,大量用户纷纷进驻影像领域中,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艺术作品的整体质量;其次,随着影像艺术的迅猛发展,商业运作模式开始逐渐渗透进来,使得原本极具艺术创作的影像作品表现出强烈的商业化特征,不仅不利于受众良性体验的形成,更降低了影像艺术传播的可持续性;最后,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以及版权观念,一部分制作者为了牟利开始通过盗取、转载等手段来传播影像作品,使得影像传播市场极为混乱[16]。
1.新媒体与娱乐需求相融合
事实上,新媒体的产生及发展并非为了娱乐,但对个体而言,娱乐始终会受到广大受众群体的喜爱,尤其在当下,各群体深受工作生活的压力,急需通过娱乐方式来缓解,由此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新媒体的快速发展。但对不同受众群体而言,由于自身偏好及需求存在一定差异,他们对数字媒体等的要求也会存在区分,但总体要求数字新媒体更偏向生动性及轻松性。
2.新媒体影像的娱乐新形式
(1)手机娱乐
随着手机在人们工作生活中普及深度的不断增强,其在影像传播领域中的使用频度也随之加深,尤其是智能化手机在当下影像作品的制作及传播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加之手机自身便携性等特点,往往能够随时随地满足人们对于娱乐的需求。另一方面,随着通信技术的广泛普及,手机还可以实现影视作品的即时互动,使受众群体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能够借助智能化的手机软件实现有效互动。
(2)网络电视
所谓网络电视,通常指的是借助通信技术,以电脑、电视亦或是手机、平板等媒介作为载体来实现相关电视节目的播放及传播。同传统电视相比,网络电视继承了传统电视传播优势的同时,突破了传统电视传播的局限性,使得影像的传播变得更加多元,推动了电视业的革新发展。这种互动性可以通过如下两个层面展开解读:首先,不同受众群体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需求及喜爱偏好来自由选取节目,让受众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其次,各受众群体能够对自己所钟爱的节目类型实施二次编辑,同其他群体共享,从而实现更为多元的娱乐。
(3)网络游戏
在借助先进的互联网及通信技术基础上,网络游戏能够实现不同地域、不同时段下各群体之间的即时互动。同传统的实体游戏机存在极大不同,网络游戏主要是基于互联网及信息技术得以研发的,它能够为游戏参与者提供更为多元化的操作,让参与者体验到多样的角色和操作技能。但需要重视的是网络游戏表现出的虚拟性特点,一旦参与者沉迷其中很容易造成不良危害。
以新媒体信息交流与共享平台为基础形成的一种影像艺术表达模式,即所谓互动影像艺术,其生命源头就在于“互动技术”。而在艺术范畴内纳入“互动影像艺术”的主要原因在于以新媒体信息交流与共享为基础的部分内容表现具有艺术性。
1.互动影像艺术的视听特点
借助互动技术的优势特点,互动艺术作品不仅获得了作品思维上的进一步发展,同时也促使了视听形式等的再次创新。但从互动影像艺术的发展现状来看,其在视听形式的创新过程中仍会受传统绘画及影视等艺术的影响,即指的是互动影像艺术在创新视听形式的过程中不仅借鉴了传统艺术特质,同时还作了创新发展,这在网络游戏制作中表现尤为显著。以网络游戏的制作过程来看,它不仅借鉴了传统艺术声、画相结合的叙述形式,同时还对传统游戏角色、人物行为、故事情节、背景乃至观众等方面做出了创新,如此在吸引了更多受众群体关注的同时增强了受众的体验感,这不仅是对传统影像艺术视听形式的改造及创新,更是当代影像艺术作品迎合当下市场需求的表现。
在传统艺术领域中,由于各方主体的需求及理念不同,创作者和接受者之间往往表现出一定的分离性特点,也由此导致相关艺术理论的研究存在较大的分离性。随着互动影像艺术的发展及创新,分离性得到了极大的改善,创作者在开展艺术作品创作过程中不仅仅会考虑自身,还会关注不同受众群体的喜好。
互动影像作品只有具备了特定视听表现形式、标准,才能满足公众追求及其现实需要。比如,互动操作简便与作品结构复杂、内涵深刻。这是因为只有结构复杂、内涵深刻的作品,才能吸引公众参与其中,而只有具备简便的操作方法才能让受众的参与意向变为现实可能,基于公众参与、操作展示出艺术的本质。如果我们将互动影像作品结构、内涵看作一个仓库,那么互动操作则如仓库之门,只有把门打开,仓库内的物品才能源源不断地运送出来。因此互动影像作品视听模式设计的首要任务就在于让参与者能轻松找到并打开仓库之门,这也是公众领略库内风景的前置性条件。而部分互动影像作品明显缺乏这方面考虑,从而导致其吸引力不足。综上所述,内涵丰富、结构复杂、操作简便是一部互动艺术作品的三个主体要素,三者缺一不可。
2.互动技术的渗透感召力
互动技术自军事延伸到民用以来获得了更为宽广的发展空间,在社会各领域中也有了更高的渗透性。究其原因,主要是受其传输、接收方式以及兼容性强等特征的影响。事实上,互动技术在实际运用过程中往往需要基于计算机等信息技术工具来展开,而在先进的信息科技手段下,广大受众不仅能够自由地欣赏影像视频、聊天等,同时还可以更加便捷、高效地获取自己想要的相关信息。
1.数字化与影像艺术的融合
除了前所未有的多元化表现形式,现代影像艺术作品的人文关怀与反传统性更加明显,就算部分作品在商业时代以游戏方式呈现出来,我们依旧能够从艺术角度进行理解,因此而迥异于以数字技术为基础创作而成的动画片、娱乐电影及商业影像等作品。新媒体艺术中的最新艺术形态即为现代影像艺术数字化。从数字技术发展现状来看,其基础性工作之一是计算机或电脑,传统工业时代在计算机问世后迅速进入电子时代,因此计算机是现代技术发展的基础,同样也是文化发展中不同角色的承载。图像采集策略全面数字化则是又一重要的技术创新,数字摄录机、数码相机等均为最好例证;网络传输、光盘、投影设备、数字显示屏等传播、显示技术变革则更具推波助澜功能。至此,既有艺术媒体被全面颠覆,艺术创作材料选择余地更大,材料的自身特质则再度促进了形态与风格演化。声音、影像、图形处理也因数字技术获得了强劲新动力。声音和影像信息化让处理、操作声音和影像成为可能。作品创作过程中吸引公众参与成为艺术家的新选择,作品交互性进一步显现。数字化应用让艺术突破了生物学、神经科学、量子物理等学科界限,艺术家的灵感与想象力得到空前激发。数字化影像艺术美学特色的学术探索盛况空前,数字艺术与艺术美学特征理论则是此类理论研究的源头所在。而从现代影像艺术自身的属性来看,即便其已完成了数字化转型,自身特征依旧比较明显。
2.数字化促使全球媒体融合
新媒体是数字技术的代表,其能对媒介间壁垒形成全面突破,可以将接受者与传播者之间,行政、地域之间,媒体介质相互之间边界逐步模糊、消融,这也是新媒体的最典型特征。从本质来看,新媒体的含义并不是替代、颠覆,而是形式不一的媒介整合。新媒体时代的竞争重心主要表现在集成配置内容资源能力不断提升,传播内容原创性持续凸显,而与传播途径的拥有、掌控则渐行渐远。数字时代来临后,由于媒体本身同样被全面数字化,传播单一性传播媒体已无法适应时代需要而不得不走进历史,数字化媒体对资讯、通讯甚至传播科技进行了全面整合,“新媒体”应用而生。而且可以预见的是,基于各类数字平台的各类新媒体无论是垂直抑或水平整合,均可将各类内容提供出来,满足公众需要。比如从信号格式来看,只要格式化数字0、1,则无论是资讯、音频抑或视频,各种数字语言(能相互交流)均可被采用。从传输途径来看,同样能基于通透化数字格式而串联起各种各样的传输通道。而在串联的传输通道和统一的信号格式推动下,势必会出现媒体产业数字化发展与融合趋势。特别在三网融合、世界经济一体化大潮中,全球各地的直播卫星、有线电视网络、广播电视网络、网络服务业者、电信公司等的层级式产业整合已初具形态,不同行业、领域相互渗透、互相竞争的格局已基本形成。
3.数字化影像的美学特征
以传统艺术变化规律为基础审视数字化影像艺术的特征可以发现,艺术媒体演变过程中的数字化影像艺术既具备了现代技术要素,也包含传统艺术与文化特色之间的内在关联性。数字时代,视觉画面的真实性下降,幻觉感更盛,其模仿或仿真能力是超级写实主义绘画等艺术无法企及的。虚拟现实、交互艺术、计算机艺术、数字视像、数字摄影等艺术形式发展在数字技术推动下获得了全新发展动力。基于艺术媒体演变视角审视数字化可以发现,现代艺术已在数字化技术支撑下由平面(画布)融入立体(荧幕),互动虚拟的场景开始逐步取代静止单一材料。数字化媒体不但拓展了艺术思维,而且充实了现代艺术表现手法,对创作的形式、题材及意义均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自杜尚以来始终未变的艺术认知就此发生质的变化。
新技术的不断创新发展为艺术创作带来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可能性,使传统艺术的视觉形式得到了重大突破,实现了艺术领域的再一次革新。与传统的以实物媒介作为依托的视觉传达方式不同,现代新媒体艺术通常是借助先进的技术工具,将所要表达的内容作品依托在虚拟的数字媒介上实现作品创作,不仅提升了作品的逼真性,增强了受众群体的感官体验,更拉近了艺术同虚拟视觉之间的联系。这种借助科技来创设人造的感官环境通常会给人以一种近乎自然的体验感。
互联网技术在移动通信技术持续快速发展过程中开始与有线电缆日益脱钩,无线网络和移动通信系统逐步呈现出相互融合态势。基于无线终端,我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进行互联网登录操作,满足浏览访问需要。基于IP,不管是移动网络还是无线网络均能直接接入互联网,就此演化成互联网的无线接入网或无线拓展,各类无线、移动终端也因此能基于无线途径与互联网相连,获取信息或实现通讯需要。因为有线互联网和无线网络属于异质异构网络,网络科技发展具有阶段性与渐进性,所以有线互联网的无线扩展(内容与形式)演变同样具有此特征。而在终端科技与网络科技发展过程中,无线互联网与移动互联网之间(概念技术上)正逐步趋同化,无线互联网技术正是二者的统一性概念。无线局域网、固定无线接入、移动网络接入等均属于无线互联网技术范畴,移动性新媒体影像艺术传播也因此类技术的现实存在而更具发展前景。
在最初的高速发展阶段中,新媒体影像传播往往表现出全民参与、自我展示等显著特点,随着影像传播领域的不断发展及规范化,各传播主体无论是在相关作品创作还是在实际传播过程中都会变得更加秩序化、规范化和专业化,从而推动影像领域的更好发展。
从新媒体本质来看,影像作品的创作及传播都离不开先进的科技手段,而影像作品的优质化、内涵化及专业化更需要借助这些先进的高新技术工具来实现,由此也使得影像作品具有了一定的盈利性。但从当下影像传播现状来看,影像作品主要可划分为两种不同类型,一种是高质量的作品,另一种则是平民作品,这部分作品大都是创作者根据自身偏好的作品创新,受种种因素影响,这部分作品的传播度往往有限,作品所附带的经济及盈利价值也通常不高。
所谓内容垂直化,主要指的是影像主体在进行作品创作过程中会基于特定领域或者视角而展开,从而实现作品内容的垂直化,如当下较为火热的头条、企鹅号等平台都对影视作品内容的创作提出了垂直化要求。事实上,这种创作模式不仅有利于自媒体平台秩序化管理,还能够进一步提升艺术作品的整体质量,降低作品同质化。尤其是在各垂直领域的头部内容、头部作者的经济收入影响下,内容垂直化的影响将进一步凸显。
影像艺术作品的各方群体,必须要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重视作品版权观念的养成,在确保自身权益不被他人随意侵犯的同时还应该做到不侵犯他人权益,切实维护影像艺术市场的秩序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各方主体还应该进一步强化自身的品牌观念,积极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影像传播品牌。
新媒体时代的到来和不断深化为影像艺术文化的创新及传播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发展空间,不仅使得艺术作品的传播途径得到了拓展,更丰富了传统的影像作品内容。在新媒体背景下,影像传播也开始变得更加多元化、复杂化,各种媒介载体的优势开始凸显出来,因此影像艺术要想获得更好发展就必须要深入了解媒体艺术的发展规律,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交互性、直观性等优势来推动影像艺术传播。
现如今,随着各种新媒体技术及信息科技手段等的不断创新发展,各种图像音频处理技术、流媒体编辑、VR技术等不断涌现,极大推动了影像艺术作品的整体创作水平,使得影像作品的整体质量有了更进一步的提升。因此,艺术制作者在创新作品内容时应积极吸纳这些科技手段的优势,不断创新作品内容及整体质量,为受众带来更好的观感体验。
影像艺术作品在进行传播过程中一定要充分借鉴当前各种新兴媒介,充分利用新媒体特点不断拓宽各种传播途径和模式,如微博、微信、网站等。只有不断拓宽艺术作品的传播渠道,充分利用各种新型载体,才能够进一步拓宽艺术作品的受众群体,推动影像艺术的快速发展。
在新媒体时代背景下,影像艺术作品的创作及传播要重视受众群体的互动体验,首先应注重作品传播的针对性,积极了解不同受众群体的喜爱偏好,形成固定的受众对象及影像传播稳定的商业价值群体。其次,重视媒体同受众之间平等关系的构建,积极捍卫双方的合法权益,给与双方主体更多的话语权和使用权,确保各方主体都能够自由地分享自己所钟爱的艺术文化作品。
时代革新及发展带动了各种新事物、新理念的创新,在互联网时代下,以往广阔的世界开始逐渐变得触手可及,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不再受限于时间、空间等,而在这样一个新时代背景下,新媒体尤其是影像艺术也随之出现了飞速的发展。作为我国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构成部分,影像艺术建设对推动我国文化软实力进一步提升极为重要,也只有不断增强影像艺术等文化建设工作,才能够不断提升我国在国际上的地位,才能够获得更多的话语权,由此可见,影像艺术的发展及创新不仅能够带动我国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更是我国综合国力提升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影像艺术借助新媒体、先进的信息技术工具等不断拓宽自身的传播途径和方式,并借助文化的繁荣创新及信息科技的进步不断寻求新的生存及发展之道。而随着社会及科技手段的再次创新,新的影像输出及接收设备势必会不断更新,现有的传播途径及方式也会随之改变,无论是在政治、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乃至军事等领域中,影像艺术的渗透也必将不断加深,并最终为广大受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