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军
(清水县城乡供水工程管理站,甘肃 清水 741400)
清水县共建成9处大型农村供水工程和30处单村供水工程,受益18乡镇、260个行政村、1021个自然村、28.76万农村人口。其中9处大型集中供水工程共有13处水源,利用箱式潜坝取水的7处,均由清水县城乡供水工程管理站承担专管职责,由其出资组建的清水县恒华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维护。
(1)健全管护制度。县政府推行了“零报告”和“周调度”制度;县水务局实行了“分片包抓”和“日报告”制度;运管单位落实了划片包户、绩效管理、应急抢修,以及县水质检测中心检测并指导基层水厂水质日检制度。(2)落实运行经费。县财政按受益人口8元/人•年的标准,将年均220万元的工程运行补贴列入县财政预算足额落实,运管单位分别按实收水费10%和运行补贴人均1元的标准,年均提取维修基金约65万元。(3)推行专业管护。组建了专业化运管单位——县恒华农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推行了以专管单位为主体的“县供水站+县恒华公司+基层管理站+乡管小组+村管小组”的五级管理机制,组建了专业化抢修队伍,设立了村级公益性岗位管水员。(4)规范水费收缴。大型供水工程水费统一按到户5.6元/t的标准,实行智能水表“预存刷卡”缴费;单村工程水费经“一事一议”村民代表大会确定价格后,计量收取。(5)畅通便民渠道。在行政村悬挂了应急抢修联络牌,为每户发放了用水户明白卡,公告了服务及监督电话;安装了村级调蓄池自控设备和户内智能水表,设立了乡镇信用社“便民缴费点”。(6)保障水质安全。划定了水源保护地,设立了警示标志和围栏,常态化开展了集中工程和分散供水水质检测。
现有大型农村供水工程均为大口井或箱式潜坝取水的单一水源,取水量受制于气候及降水明显,水处理工艺落后且处理能力低,每遇暴雨水质易浑浊,造成供水量及水质不稳定。据调查,采用箱式潜坝取水的安业水源运行最长达13年,新城水源运行最短仅4年,坝前滤料因泥沙堵塞,出现滤料不进水现象。
各级管护责任主体履职主动性差、积极性不高、管护措施不到位问题突出。据调查,依托精准扶贫政策设立的由乡村管理使用的每行政村1名的公益性管水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整体履职能力差。县乡增设村干部兼职的自然村管水员中,有60%的不主动履职,被动应付于供水故障的抢修。运管单位受运行成本限制,每个基层管理站仅有3~5名管护人员,且临聘人员待遇低、流动性大、责任性不强,仅限于供水管道和设施的应急抢修,没有常态化开展巡查检修工作。
村庄分散、管道长、交通不便、群众参与度低,依靠有限的管护人员人工巡查维护供水管道及设施,耗时费力效率低,尤其是管道出现故障点,只能采用人工预测机械探挖,发现难、维修迟、费用高。农业排灌优惠电价未落实,现行电价达0.17~0.39元/度,且受用水习惯、外出务工、供水漏损的影响,到户供水量不足设计标准的50%,工程运营效益差。据不完全统计,近3年年均水费收入仅380万元,年均维修费达136万元,年均电费支出约148万元,分别占年水费收入的36%和39%。
省级“管理条例”对管理范围及责任的界定较为原则、宽泛,县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产权及责任做了详细界定,但仅有普遍约束力,造成应对供水设施损坏及次生灾害引发的损失处理或司法诉讼时,依法认定损失责任困难,判定结果满意度低。
(1)创新完善管护机制。持续推进各级管护人员业务技能培训,逐步引进机电设备与自动控制等紧缺专业人才。改变运管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实行所有人员竞聘上岗。同时,打破“大锅饭”管理模式,依据基层供水站客观条件,制定相应的考核目标,实行总公司统一管理下的“独立核算,绩效考核”制度,进一步提升管护人员专业水平,激发调动其积极性和主动性。(2)充分靠实乡村责任。进一步压实乡村两级“属地管理”责任,尽快补齐村级管护“短板弱项”,以行政村为管理单元,对现有或调整后仍无法履职的,探索选聘1~2名非贫困户人员任职村级公益性岗位管水员,并对其实行行业部门和乡村双重管理、双层绩效考核机制,其使用权直接交由行业部门,促使村级管水员全面履职尽责。(3)持续保障水质安全。继续推进水源保护地污染防控和封禁治理,依法遏制或禁止水源保护地乱采乱挖和倾倒垃圾废水的行为,引导督促周边群众减少或杜绝面源污染。逐步改造工艺落后的水质净化和消毒设备,进一步提高其净化处理能力,充分保障供水水质安全。(4)接续提升服务质量。及时更新各级管理人员服务及监督电话,持续畅通便民服务渠道,提升应急反应时效。强化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及时受理群众来电、主动进村入户,耐心为群众答疑释惑,积极为群众提供技术服务,全力确保群众满意。
(1)加大政策保障力度。充分考虑农村供水的公益性和服务性特点,逐步制订村级管水员全部纳入公益性岗位、所有临聘管水员社会保险和供水工程财产保险列入财政预算等有针对性的优惠政策。(2)发挥政策支撑作用。建立科研补贴、奖金等政策激励机制,引导并鼓励有实力的科研机构或社会力量积极研发,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可用于巡查、监测、控制,尤其是管道渗漏探测的仪器设备。
(1)稳步推进提质改造。多方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持续开展箱式潜坝滤料更换等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和提质改造,加速推进智慧水务平台建设,分步实施大型调水受水区调蓄工程、现有单一水源联调联建、水源涵养,以及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力争实现农村供水水源规模化、供水管理信息化、维修养护常态化。(2)充分保障运行经费。进一步加强水费收缴及使用管理,确保大型供水工程水费应收尽收,单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更加规范。继续争取落实县财政运行补贴,持续提取维修养护基金。(3)全力增加运营收入。在充分保证群众生活用水的前提下,由运管单位进一步拓展供水范围,将部分“剩余”的供水量,用于养殖、灌溉、建筑等非生活用水的供给,全力增加工程水费收入。
(1)营造全民用水氛围。采取多种方式持续开展以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安全用水重要性的认知水平,力争改变部分群众习惯于使用压井水、泉水的落后观念,促使所有群众全部饮用干净卫生的自来水,同步提高工程供水量和运营效益。(2)提升全民管理共识。积极开展《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等涉水法规的宣讲普及活动,进一步提高各级管护主体依法参与、共同管理农村供水工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促使广大用水户和各类建设主体“遵法守法”,减少或杜绝对供水管道及设施的损坏,切实保障供水工程的安全运行。(3)构建全民管护机制。探索建立用水户主动巡查、及时上报、应急处置供水工程故障分类别有偿奖励机制,全面落实村级供水管道维修用水户投工投劳制度,进一步明晰入户供水设施产权归用水户所有,充分靠实其管理、使用、维护责任。单村供水工程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实行全体村民监督、选聘管水员负责管理的机制。
(1)加快监管制度建设。按照“制度管水”要求,尽快出台国家方面的《农村供水条例》,适时修订省级《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条例》,主动完善县级《农村饮用水供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力争提高其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从而为加强和规范供水工程管理提供翔实的法律法规依据。(2)加大依法管水力度。尽快充实新组建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全面开展执法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明晰执法机构职责,强化执法主体责任,依法加强农村供水工程管理,严厉查处打击房建等各类建设活动中,人为损坏供水设施、偷盗用水等违法行为。
“三分建、七分管”。农村供水工程已基本建成,强监管工作正在强力推进,必须持续探索建立“专业化管理、公司化运营”的管理体制,不断完善“水费为主体、财政做补充”的保障机制,全力推进“巡查维护、应急抢修”等管护措施的有效落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振兴,保障农村供水,确保良性运行的目标才能全面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