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 维,蓝希龙,许盛丰
(1.水利部规划计划司,100053,北京;2.水利部水库移民司,100053,北京;3.江西省水利厅,330009,南昌)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水利部作为最早参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的中央国家机关之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始终将水利扶贫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水利工作突出位置。“十三五”期间,累计巩固提升了2.7亿农村人口供水保障水平,解决了1 710万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脱贫攻坚水利任务全面完成,水利扶贫规划目标全部实现,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面解决,贫困地区水利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水利为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的2018—2020年,水利部累计安排中央水利投资4 477亿元用于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批复立项重大水利工程58项,新开工重大水利工程69项;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万余座,完成中小河流治理河长3.8万余km,开展400条山洪沟治理和540个县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建设中型水库134座、小型水库114座;推进305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687处重点中型灌区节水改造,推进1万余处计量设施建设;确定了第一批47个县开展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样板县创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水利部门应准确理解和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扎实做好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水利保障有效衔接工作。
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标志着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人民创造美好生活、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但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仍然任重道远。要保持水利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让助力脱贫的水利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水利要围绕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新形势新要求新任务,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加快农村水利现代化步伐,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
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逐步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要坚持巩固与拓展同步推进。“巩固”要在守住水利扶贫成果上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支持;“拓展”要在提档升级、提质增效上下功夫,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基础。要保持水利主要帮扶政策的总体稳定,确保脱贫群众的饮水安全有保障、脱贫地区水利基础不掉队。要推动水利扶贫工作体系从脱贫攻坚全面转向乡村振兴,推进脱贫地区实现更宽领域、更高层次发展。
水利枢纽工程的兴建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兴建水利枢纽重点、难点都在移民上。既要保证工程建得成,又要妥善处理好移民群众切身利益,才能确保库区社会稳定,实现库区经济和谐发展。以下以江西省峡江水利枢纽建设中实施“抬田”工程为例,揭示水利助力乡村振兴的做法和成效。
峡江水利枢纽位于赣江中游,是一座以防洪、发电、航运为主,兼有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的大型控制性工程,控制流域面积6.27万km2,总投资99.22亿元,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工程之一。2015年,峡江水利枢纽正式建成后,南昌市防洪标准由100年一遇提高到200年一遇,赣东大堤保护区防洪标准由5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年均可减少洪水损失约7.5亿元。2019年,峡江水利枢纽工程被授予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
峡江水利枢纽工程实施期间,江西省坚持以人为本,在全力做好移民安置工作的同时创新性地开展了“抬田”试验,库区周边13个乡镇水位线以下耕地被抬高,“抬田”面积达3.75万亩(1亩=1/15 hm2,下同)。
“抬田”就是把水库淹没区田地可耕作的熟土层剥离后,先覆上拆迁房屋产生的土坯废料作为垫高层,再覆上从山上取来的黏土,反复推平碾压后作为保水层,最后覆上原来剥离的耕作层,同时配套建设水渠、田埂等设施,形成新的田地。抬高后的耕地通过配套田间工程、完善农田灌排条件,满足了农业生产要求。
峡江水利枢纽“抬田”工程,实现了当地产业发展、生态维护、治理有序、生活富足,不仅是水利工程促进乡村振兴的生动体现,也是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有力实践。
(1)保护耕地,提升质量
“抬田”工程在保住耕地数量的同时也提升了耕地质量。如吉水县通过配套完善灌溉排水设施,在“抬田”工程区建成了“旱能灌、涝能排”的高标准农田,有效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了耕地资源的永续利用。水田乡富口村实施“抬田”后,农田耕作和灌排条件大大改善,水稻连续3年实现高产稳产。
(2)留住乡愁,减少外迁
“抬田”工程的实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了移民人口数量和浸没影响范围。按照移民搬迁后确保每人0.8亩耕地面积计算,此次“抬田”共减少3万余名群众外迁,确保了就近搬迁安置的农户有田耕,留住了乡愁,免去了背井离乡之苦。
(3)节约投资,乔迁新居
按照江西省政府征地搬迁规定,耕地每亩补偿3.15万元,若不实施“抬田”工程,则3.75万亩耕地的永久征地需补偿淹没损失11.8亿元。同时还将增加移民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和移民安置征地投资共10.6亿元。“抬田”工程实施后,可节省上述4项总投资计22.4亿元。在峡江水利枢纽工程移民新村,一幢幢新居整齐矗立,移民居住条件大大提升。
(4)土地流转,增收富民
“抬田”工程实施前,当地农田面积大小不一,高低不平,农田灌溉的“最后一公里”问题难以解决。“抬田”工程实施后,农田进行了重新规划并配套完善灌溉排水设施,成为高标准农田。同时也吸引了许多种粮大户流转耕地实施规模经营,每亩耕地流转费用500~600元。当地依托土地流转,发展“虾稻共作”生态种养现代农业,打造农业休闲、观光、旅游一体的产业带,村民收入三年翻了一番。通过发展产业带动村民脱贫致富,助力乡村振兴。
“十四五”时期,水利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深入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持续加大脱贫地区水利支持力度,使水利扶贫成果得到巩固拓展,乡村振兴水利保障全面推进,脱贫地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明显提升,水资源保障能力明显增强,农村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农村水利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1)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在人口相对分散区域,重点推进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建设和改造,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推进脱贫地区中型水库和小型水库建设。
(2)持续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加快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多开工、早开工,形成有效投资。加快在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进度,尽快建成发挥效益。因地制宜推进重大水利工程配套设施建设,扩大农村地区受益范围。
(3)继续推进大型灌区建设与改造
在水土资源条件匹配的脱贫地区,有序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加快在建大型灌区建设步伐,扩大有效灌溉面积。推进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选择一批有代表性的大型灌区继续开展灌溉排水骨干工程补短板工作。
(4)全面实施防汛能力提升工程建设
加快推进流域面积3 000 km2及以上重要河流治理和流域面积200~3 000 km2中小河流治理。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脱贫地区现有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
(5)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
以长江上中游、黄土高原、东北黑土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农村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改善农村水系面貌和人居环境。
(1)加强水利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组织脱贫地区分类摸清水利扶贫项目资产底数,明晰经营性水利项目资产产权关系,防止资产流失、侵占,资产收益重点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水利公益事业等。确权到户或其他经营主体的水利项目资产,依法维护其财产权利,由其自主管理和运营。
(2)加强农村河湖管护与水资源管理
深入落实河湖长制,建立完善农村河湖管护体系,优先选用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参与管护,鼓励设立农村河湖巡(护)河员。加强水资源管理,落实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提升农业灌溉取用水监测计量能力,推广高效节水灌溉技术,提高脱贫地区水资源利用效益和效率。
(3)强化水利工程运行管理
深化农村水利工程产权制度与管理体制改革,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工程运行管理体系,提高管理单位和用水户协同治水管水的积极性。
(4)积极推广以工代赈方式
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小型水利基础设施领域采取以工代赈方式,认真做好务工组织、报酬发放和技能培训等工作,确保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继续抓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护就业岗位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业工作。
(5)加强水利人才技术支持
按照中央部署要求,结合脱贫地区实际需求,继续选派干部挂职帮扶,开展“组团式”技术帮扶和专家技术咨询服务,持续开展脱贫地区水利人才培训指导和帮扶工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
(1)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从水利项目、资金、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水利支持力度,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不断增强支撑保障能力。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继续抓好水利对口支援工作。抓好巩固拓展水库移民脱贫攻坚成果。
(2)抓好水利定点帮扶工作
制定水利定点帮扶工作方案,坚持“组团式”帮扶模式,组织实施水利行业倾斜、技术帮扶、人才培训等重点工作。继续向定点帮扶县选派挂职干部和第一书记,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关心关爱挂职干部。
(3)推进水利援藏援疆工作
将西藏、新疆巩固拓展水利扶贫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水利保障,纳入水利援藏、援疆工作体系和支持政策体系统筹安排,一体化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