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府兵制作为中国古代重要的兵制之一,初创于西魏大统年间,经北周、隋朝的日臻完善,并于唐太宗贞观十年正式定型。此军制鼎盛于初唐,唐玄宗天宝年间府兵制被募兵制取代,历时近两百年。府兵制的形成与演变,深刻影响了北周至隋唐的历史,其作为隋唐时期政治制度的一部分,很好地见证了这一时期的历史进程。
关键词:西魏北周;隋唐;府兵制
府兵制是中国古代一项重要的军事政治制度,它在西魏、北周、隋、唐等几个朝代中占有重要地位,南宋的《历代兵制》记载:“其制虽始于周、齐,而其效则渐于隋。----隋之兵威,视南北之国为尤强,是以征伐四克,而成一统之业,皆府兵之政也。”府兵制作为中古时期的重要军事制度,它的创设及其发展,给予当时的隋唐政权的建立带来了极为有利的影响。而府兵制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兵农合一,即应役之人平时参加农事劳作,闲时参加军事训练,战时出征打仗。隋朝和唐朝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是很好地运用了府兵制度。唐朝建立后,唐的最高统治者十分重视这一制度。贞观十年(637年),在唐朝的顶层设计下,府兵制度正式定型,并在唐朝前期达到了鼎盛时期,唐朝政府在短时间内动员足够数量的兵员以应对国家征战、防御的需要,同时没有养兵之费,却有养兵之实。给唐政府节约了巨大的一笔军事开支,为了加强对府兵的管理,唐政府设立了府兵制的基层单位折冲府,在此之后,经过百余年的发展,至唐玄宗时,由于土地兼并的日益严重,导致严重依赖土地的府兵制逐渐崩坏。天宝年间,募兵制取代府兵制,府兵制正式成为历史。
总之,府兵制是中国古代兵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的战斗力,有利于国家的发展和稳定,是中国中古时期兵役制度的典范。
一、西魏北周时期府兵制的设立
北魏前期,为了防范柔然的侵扰,北魏中央政府在都城平城以北的边境地区设立六个军镇,自西而东为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六镇。孝文帝改革之后,随着迁都洛阳,六镇的地位逐渐下降。北魏末年,北魏孝明帝正光四年(523年),作为防御漠北游牧民族柔然而设立的六座军镇—沃野、怀朔、武川、抚冥、柔玄、怀荒发动了大起义,史称“六镇起义”。六镇起义沉重打击了北魏政权,加速了北魏的崩溃。在此之后,经过尔朱荣的“河阴之变”等一系列的政变事件,北魏于534年-535年分裂为东魏(534-550年)与西魏(535-557年)。
由于六镇起义以后北方地区持续动荡,“政局的稳定需要主导力量的出现,府兵制即在这种情况下产生”据载,府兵制初创于西魏,彼时东西魏互相征伐不止,西魏的实际统治者宇文泰为了增强自己的实力与东魏的高欢进行抗争,“以使苏绰、卢辩之徒以周官之文比附其鲜卑部落旧制,……则知宇文泰最初之创制,实以鲜卑旧俗为依归;其有异于鲜卑之制而適符于周官之文者,……八柱国者,摹拟鲜卑旧时八国即八部之制也。”宇文泰虽然设立了八柱国之制,但是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以自己都督内外诸军事,实际上是由六柱国分别开府统兵。而六个柱国各督两大将军,由大将军督开府并统兵。《北史》载:“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以上则是西魏府兵制的基本面貌,其的设立,可以说是改变了中古之前的历朝历代之国家的常规兵制。它的最大优点是在于强化了中央集权,中央易于掌控军队,故在此后的百余年里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西魏政权全操在宇文氏手中,北周之代西魏,只是统治者的交换,于政制没有什么影响。”557年,宇文泰之子宇文觉灭西魏,建立了北周(557-581年)。北周继承了西魏的各项制度,而在军制方面,则是继承了府兵制。但是此时的府兵制仍存在一定的缺陷,“最初的府兵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隔离色彩,不利于兵力的扩张”。鉴于以上的情况,北周最高层开始考虑对府兵制进行改革。573年,北周武帝对府兵制进行了改革。首先,由于“鲜卑人随入关中的为数本来不多,……周武帝必欲并齐,如果不能解决兵源问题,完成这个任务的希望就会很少。因此之故,……把府兵制再向汉族方面大量推广”,即扩大了府兵制的招兵范围,面向众多汉族人口招募兵士。此举的目的是扩充自己的实力,以便于尽快消灭北齐,统一北方。第二,“周武帝改军士为侍官,即变更府兵之部署观念,使其直隶于君主。”这项措施的施行,则是加强了中央集权,削弱了地方豪族势力。第三,将府兵制与土地制度挂钩,“自战国以来,中国一直是一个以农耕经济为主体的国家,土地制度的存在形态可以决定其他制度”,北周武帝给被征调的府兵本人免除租调、徭役,让其安心在军中服役。此举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参军热情,从而扩充了兵源,增强了北周的军事实力。
综上所述,西魏北周时期的府兵制度属于草创时期,其目的是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并和土地制度进行了挂钩,其创立之初就通过不断地改革使其更加完善。这一时期的府兵制度为隋唐时代的府兵制度的发展、定型奠定了基础。
二、隋唐时期府兵制的发展
581年,杨坚代北周建立隋朝,“开皇九年(589)隋平陈,结束了中国自西晋末年以来近三百年的政治分裂局面。”自此开启了隋唐时代的大幕,隋朝以及之后的唐朝,古代中国的各项制度得到了极大地发展,彼时的中国出现了封建时代的繁荣昌盛的局面,“开皇之治”“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均出现于这一时期。毫无疑问,作为军事制度标志的府兵制度在这一时期也得到了继承和发展。
“隋文帝将源于西魏的府兵制加以完善,西魏的府兵制采取鲜卑人为兵,汉人务农的原则,实行军民异籍。府兵制是以均田制为基础的,......府兵是从均田农民中征发的。”隋朝的府兵制进一步发展了北周时期的府兵制度,首先君主直接控制府兵出身的侍卫官,“更进一步君主直辖化,即禁卫军化。”另外一个突出的特点即是“及征调扩大化即兵农合一化”?,就是将府兵编入州县的民籍,实现了兵农合一。而兵农合一的基础就是均田制,均田制下农民受了田,受田的农民成为了兵源,扩大了兵源,加强了隋朝的军事力量。“西魏初设府兵,由政府直辖的六柱国来督率,至隋改用十二卫大将军,增加了最上级的督率员数,……更趋于集权化的措施。”
总而言之,隋朝的府兵制再继承北周府兵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其特征就是中央集权化和兵农合一化,而这些特征则在唐朝初期得到了继承。
“唐的兵制沿袭北周和隋的府兵制,在全国各州县共设置了634个兵府,每府统领卫士千人左右。”唐建国之初,奉行“关中本位”的政策,其府兵制除继承隋的制度外,更侧重于“服务”于“隋唐国家的特殊贵族阶层即关陇贵族集团”,之后逐渐开始平民化,渐渐地与隋制的兵农合一相契合。同时,唐朝逐步完善了府兵制度,“唐依隋制,府兵之最高级统辖权属于十二卫及太子卫率”,而唐府兵的基本单位即是折冲府,在唐前期,唐政府于全国各地共设634个兵府。此时的府兵制则深度的“兵农合一”化,折冲府里的府兵亦兵亦农,平时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农业生产,战时自备军械军粮征召参战,战争结束后兵士回归乡里。经过前期的制度建设,唐朝的府兵制度俨然十分完备,“唐初也确实有较强的战斗力,他们是军队的骨干”,府兵制的“兵农合一”化程度的加深,进一步加强了中央集权,达到了唐前期“强干弱枝”的效果。
除此之外,唐代府兵制还有一个重要的特点就是唐代的府兵制是在均田制基础之上,农民受田后拥有了成为府兵所需要的物质条件,“府兵制依赖于均田制等经济制度的有效实行”
综上所述,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度是一种军事组织和征兵制度。在这一制度下,府兵被组织成为地方守备军队,用于维持地方治安和对外战斗。隋唐府兵制度的核心是以州、郡为基础的地方军事组织。每个州设有府兵,每个郡设有监军,府兵和监军共同负责辖区内的军事防守和训练。府兵制度实行的主要原则是征兵制,即通过征召适龄百姓来组建军队。征兵的对象一般是在十八岁到六十岁之间的健壮男子。征兵的方式有分配户籍、户口登记、征召令等,同时也有一定程度的输庸代役制度。府兵服役有期限,期满后可以回乡务农。
府兵制度的建立和施行使得隋唐王朝能够有效地组织和调动府兵军队出征,保障了边疆安全和国家的稳定。通过以上的进一步的论述,可以看到隋唐时期的府兵制度更加完备化,更加集权化,更加“兵农合一”化,更加集约化,使得这一时期隋唐中央政府的军事力量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并且在唐初,尤其是唐贞观时期,取得了唐对突厥战争、唐对吐谷浑战争的重大胜利,同时也为治世的局面奠定了极其重要的军事基础。
三、唐代府兵制的衰落
随着时代的发展,到了唐高宗时期(650-683)及其武则天时期(690-705),土地兼并逐渐加剧,大批的农民失去了土地,土地的失去,均田制遭到了破坏,而府兵制的基础恰恰就是均田制。农民没了土地,就无法在战前征召时筹集作战时所需的军械军粮,导致府兵制开始遭到了破坏。农民无力承担兵役,自然造成了府兵制的崩溃,“先天二年(713年),府兵益寡弱,曾下诏称,往日充军,定二十一岁入募,六十出军,一般多怕劳苦而避匿……开元十一年(723年),张说为兵部尚书,因连宿卫之数也不足,提议置长从卫兵(即长期充役的募兵),……十三年二月,命名为彍骑,……天宝八载(749年),各折冲府已无兵可交,此后但存官吏、兵额而已。”唐玄宗开元年间,唐中央政府彻底放弃了府兵制,改行募兵制。募兵制的建立,标志着古代中国兵制的深刻变革。
通过以上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古代中国府兵制度经过西魏至唐朝的逐渐完善和演变,很清晰地将府兵制度这一重要的军事制度呈现在今天的人们面前。它可以说是中国中古兵制的集大成,对巩固这一时期的国家政权起了很大作用,对研究那个阶段中国古代军事制度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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