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网络表演(直播)己经成为网络文化内容供应、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的代表,是网络文化市场重要组成部分。伴随资本的不断进入,人们消费习惯的升级,平台的激励政策和粉丝的打赏给优质的主播带来十分可观的收入,基于此背景,本文从网络主播群体入手探究直播的社会功能,为群体发展路径规范化提出自己的建议。
关键词:网络主播;问题表征;群体特征
一、主播群体生存现状
(一)收支结构
收支结构以中高等收入和消费型支出为主。根据对52位主播的访谈显示,主播群体的年收入平均为8.4万元。其中,年收入在五万元以下的占32.3%,收入在五万至十万的占52.6%,收入在十万以上的为15.1%。整体来看,该群体年收入在5万元以上的占71.1%。
从主播的支出维度出发,以月均收入七千元来看,房贷占比最高,在主播开支中可达到为50.2%,但这仅局限于部分主播,直播公司一般会免费提供宿舍,购买住宅并有房贷的主播只占总数的19.23%;总体来看,购买化妆品与服装支出占比最高,达到28.57%,娱乐支出占比第二,为17.14%;出行以打车为主,花费占比7.14%拥有个人轿车的只占13.46%。
(二)居住条件
直播公司一般均为全职主播提供免费住宿,主播宿舍通常为合租房,单人单间共享客厅厨卫的结构较同类型自由职业者较为优越。由于工作性质与公司要求,主播均居住在职工宿舍,仅在休息日返回家中。
(三)社会保障
当前直播公司多为未经注册的直播工作室,从业人员以在校大学生、社会自由职业青年为主,人员高度流动性这一现状使其社会保障水平总体滞后于社会其他群体。更为重要的是,直播公司为主播缴纳社保比例近乎为0,这主要存在三方面的原因:首先,主播群体出于年龄、社会阅历等原因,社保意识淡薄,尚未意识到社保缴纳的必要性;其次,出于社会惯习,体制外企业缴纳社保比例普遍不高;最后出于经济考量,2023年河南省社会保险最低缴纳基数为3579元,企业缴纳总额个人不低于944.55元,按每公司不少于十人计算,每月社保支出近万元,这对直播公司这样的微型企业来说显然是比不小的开支。
二、网络主播问题表征
从整体来看,网络主播在群体上展现出低门槛、同质化和缺约束三个表征,同时呈现出边缘化、双循环和小众群像的群体特征。
(一)进驻门槛低
网络直播平台对主播的筛选门槛较低,在新媒体时代,任何个人都具备开通直播的条件。从主播的学历水平来看,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的36人,占69.23%,其中受过专科及以上高等教育的有23人(大学在读11人,占44.23%。而从主播公司的招聘要求可以看到,6家公司中仅1家要求最低为高中以上学历,其余对均不限学历。从主播的户籍来看,82.69%的主播来自或附近县区,本土性较高。这其中来自农村、乡镇一级的主播青年占比35.56%,县城的比例23.43%,来自市区占比41.01%。
主播行业打破了对学历、户籍身份的执着性要求,更加有利于青年群体的择业与就业。
(二)表演同质化
经过市场筛选,生存下来的同类型直播平台上的主播们输出的内容越发趋于同质化,很难带给受众差异化的视觉感受。网络直播是即时性、连续性很强的行业,主播一旦缺席数次直播,原始积累的粉丝会迅速流失。主播为保有并吸引更多数量的粉丝,必须长期坚守主播间,但长时问同质化的直播内容容易带给观众视觉疲惫和审美疲劳。同时,直播行业是短时问内迅速崛起的,虽然直播公司承诺会对主播进行舞蹈、音乐等才艺培训,但主播们缺少充足的时问专研业务就被迅速推向市场。正因如此,绝大多数主播都是采用相似的直播方式和内容来吸引粉丝的关注,难以做到推陈出新。
(三)缺乏自我约束
当下开放的市场竞争中,主播们思考的是如何快速地抓住观众眼球,加之网络直播行业对这种现象的纵容包庇和双双诱导,部分主播在自我监督的道路上渐行渐远。而直播行业的低门槛导致主播群体的个人素养水平参差不齐,不能保证之后主播对直播内容的把控。不仅造成直播环境的恶化,也严重损害了城市形象,为城市长远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三、网络主播群体特征
(一)社会结构上的“边缘化”
主播行业具有较高的自主性与灵活性,虽然该群体有较高的关注度,但公共事务参与度不高导致在社会结构上的边缘化,存在“体制外游离”状态。究其原因,在于主播行业的入驻门槛过低,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青年群体本身在社会中占有的政治、经济资源并不丰富,即便把握时代机遇掌握了部分权力,也很难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面对社会对直播行业的污名化,即便是资深从业主播,也极易被人贴上“无业人员、闲散人员、游手好闲”的标签。在社会资源与政治结构中处于边缘地位。同时,该群体的边缘性还体现在群体认同上,主播群体对自身认同的缺乏使得主播很难形成群体,依靠组织的力量增强自身的话语权,这进一步加剧了社会架构中的不利地位。
(二)社会交往上的“双循环”
网络主播在社会交往上以较为平行的的“双循环”为主。群体内形成了一个以同事、其他主播为主的较为封闭的职业圈,以线上交往为主,专业性较强,多围绕工作;而在职业圈之外,是基于血缘、地缘、学缘、趣缘的生活圈。工作与生活截然分开,两个圈子基本平行不相交。
而主播的社会交往“双循环”不仅仅依托于工作带来的高收入,更源自于较为传统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与污名化的主播职业格格不入带来的矛盾冲突,因此生活与职业带有明显的界限。
(三)群体认同中的“小众”群像
由于社会分工的细化,主播这一群体也延伸出了游戏、颜值、舞蹈、聊天、娱乐等不同类型,这使得主播群体认同的进一步分化,对自身难以形成稳定认同。多数主播表示,自己从事的行业具有敏感性,很难被社会接纳,面临的社会污名化使个人倾向于回避自己的主播身份,通常以“新媒体”、“广告公司”等相关行业美释自身。这种弱化的群体性导致认同缺失,难以形成有效的利益表达渠道,无法凝聚群体的力量。同时,主播的分化导致共同利益不断削减,缺乏普遍认同的群体文化、共同的群体意识、比较完善的群体组织(工会、协会)和群体代言人。
四、小结
主播行业的兴起势必伴随着新规范的建立,无序的个体通过组织化将自己的行为规范化,形成新的社会交往与准则,增加了社会青年的利益表达渠道与个人职业发展新路径。
首先,主播在参与社会生活过程中面临经济与文化双层压力,而通过直播获得的收入、成就感、关注度等可以缓解紧张情绪,发挥减压功能增加群体稳定性。其次,主播在通过对话语权的把控,不仅通过在网络上发声增加曝光度,在线下也能通过收入取得对直播公司的平等地位,提高了自身的社会地位。最后,主播发展模式上呈现出“以特长为抓点,以情感为纽带”的整合功能,以个人能力、专业为基点的分类,以情感为结点的链条是主播发展的组织基础。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减压功能的发挥不是纯粹正向的的,主播过于依赖直播的情绪宣泄,或将个人的负面情绪过多的发泄到平台上,可能会造成更广泛的恐慌与紧张。不仅主播个人可能会违反《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甚至造成更为严重的群体事件,这种恶意的情绪宣泄需要整个社会承担,危害社会的整体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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