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婷婷
(贵州省天柱县邦洞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贵州 天柱 556600)
自1978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很大程度上刺激了农民进行农业生产活动的积极性,后来伴随着一系列惠民政策的落实以及生物基因技术、高端机械设备在农作物生产活动中的应用,我国的农产品产量有了巨大的提升(比如袁隆平院士带队研究的超级稻,亩产超1100 kg,破世界纪录;近几年来,我国蔬菜总产量超过世界的一半),将14亿多人口的饭碗牢牢守护在自己手中。然而部分农民过度追求眼前效益,在农作物栽培、管理过程中,农药和化肥超标、超量、违规使用的现象较为普遍,导致部分流向市场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问题仍然较为严重(据青岛市的抽检结果显示,市面上有近五分之一的农产品的农药残留超出国家规定的相应标准),严重损坏了消费者的权益以及人们的身心健康。通过加强农产品的生产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加大对市面流通的农产品的抽检力度以及加大司法监督力度等措施,形成适宜本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的,涉及农产品生产、收获、运输、销售等诸多环节的相对完善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对于提升我国农产品的质量,守护人们舌尖上的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
农业经济的发展是以农产品的流通为基础的,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指导农作物栽培过程中的科学用肥与精准用药,可以推动我国农业种植业向“绿色、无公害、有机”的方向发展,在提升农产品质量的同时,降低农业生产活动对环境的破坏,推动农业经济稳定、可持续发展。
伴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农产品贸易已经全面与世界接轨,面对错综复杂的世界经济以及部分国家的贸易壁垒,我们只有加强基层农产品的质量监管,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塑造高端农产品品牌,才可以提升农产品的国际竞争力[2]。
我国地域广袤,各地农业种植业的发展差异性较大(比如在山东地区以蔬菜的精细化种植为主,而在西部山区则以水果、干果的粗放式管理为主),导致我国并没有一套相对完善的适宜各地区农业种植业应用的农作物生产标准与农产品监管体系。由于缺乏理论指导和实践经验,在农作物栽培、管理过程中,很难掌握其合理的用药、用肥量,一些农产品容易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现象。而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过程中,也容易发生监管不到位或者执法过度的现象,不利于当地农产品品质的提升和农业经济的稳定发展[3]。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监管涉及农产品的生产、深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需要农业部门、食品监管部门以及工商部门之间的相互配合。但是这种多部门联合监管的方式,容易出现主体责任不明确、分工不清晰、效率较低、监管不全面等问题,在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后,也可能出现“踢皮球”、追责困难的现象,不利于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现代化监管体系的构建。
我国农业种植业一直存在种植规模较小、种植区域相对分散、种植技术相对滞后等方面的弊端,这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困难,具体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分析:①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端知识分子普遍流向职业前景更好的城市,而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活动的经营主体以受教育程度较低、年龄偏大、思想陈旧的农民为主,其对于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基础的病虫害防治技术应用能力较弱,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药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等文件的解读能力较弱,所以还是主要靠传统农作物种植经验进行生产,频繁喷施化学农药。而由于部分化学农药的降解周期较长,从而对于病虫害的防治如果不能掌握好使用浓度与频率,不能合理规避农作物的采摘周期,极其容易发生农残超标现象;②在农产品的销售环节,小型集市,小型蔬菜、水果超市等,缺乏对农产品源头进行调查以及对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检测的意识,而导致部分品质不达标的农产品流向消费者。
与荷兰、加拿大、美国等农业发达国家相比较,我国基层农产品生产以及质量安全检测过程中所使用的现代化技术相对较少。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①在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病虫害智能识别与监测技术、生物农药技术、天敌技术使用相对较少,化学防治技术应用较多,而频繁施用化学农药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素;②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过程中,虽然已经在北京、上海等地区进行了《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的试点,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标准,消费者对其的认可度相对较低,严重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现代化体系的构建。
构建科学的监管体系是提升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在监管体系构建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①适宜性原则。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等相关法律法规为基础,依据本地区农业种植业以及农业经济发展所需,制定囊括农产品生产、运输、销售各个环节的监管细则;②全面性原则。建立以省、市、县为主导,以乡(镇)、社区、村为基础的全面性监管体系,依据当地农作物种植种类与规模,设置基层监测站,负责农产品生产中的农残速测以及上市前的农产品抽检、送检工作,指导落实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4]。
应成立以农业农村局为主、由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小组,统筹与调度农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制定、抽检工作的落实,农产品安全生产技术指导等各项工作,一来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各项措施的有效落实,二来在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后,可以快速追责、查缺补漏、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可以推动全民监管,鼓励人们对于不合格农产品进行举报,并对主要举报人予以奖励,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大现代化技术的引入力度,加速农产品安全生产与质量安全检测的现代化进程:①要借助斗鱼、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的科普与培训,提升农民进行农产品安全生产的意识;②可以借助产学研的优势,加强与科研院所的合作,聘请专家对该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的构建提出建设性意见,并及时进行设备的更新,提升对残留农药检测的精准度以及扩大检测的范围;③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过程中,要加强对AI技术、大数据技术的运用,逐步构建适宜我国农业经济发展的《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实现对农作物栽培过程中所使用化学农药的种类、浓度以及时间的实时跟踪[5]。
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于守护人们的身体健康,推动农业经济稳定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地区的农业部门一定要提高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的重视程度,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