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磊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新时代青少年形成正确劳动观提出了殷切希望:“要在学生中弘扬劳动精神,教育引导学生崇尚劳动、尊重劳动,懂得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道理,长大后能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1]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将劳动观念作为全面提升学生劳动素养的首要环节,提出要“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正确理解劳动是人类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凸显了青少年劳动观教育的重要性。劳动观是劳动教育过程中的首要内容,它是劳动教育的出发点,反映了劳动者对劳动的态度,对劳动者的劳动行为起决定性作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可以使青少年把握世界发展规律,为其自觉地改造世界提供普遍性指导,对其个体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青少年承载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完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使命和任务,青少年树立正确劳动观有利于推动劳动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劳动文化的蓬勃发展。因此,以劳动现实问题为导向,探讨青少正确劳动观的主要内容以及如何引导其形成正确的劳动观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
劳动观是指人们对劳动的根本观点和看法,是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从马克思主义劳动观出发,“劳动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根本力量”[2]。劳动作为确证属人属性独有的活动,是连接人和社会的重要中介,创造着人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决定着个人和人类社会的发展。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观不单是关于劳动的概念性知识,而要从能动的反作用角度来理解。因此,劳动观不只是对劳动的本质、特点、功能、作用、目的等的概念性认知和看法,还包括劳动实践中形成的对劳动、劳动者、劳动成果的态度、情感和意愿。也就是说,劳动观念不仅包含了对劳动的认知,还映射着劳动主体对劳动的基本态度和情感,更重要的是,蕴含了在劳动观转化为劳动实践的过程中所体现的价值倾向、判断和选择。因此,劳动观主要内容的建构要以“四最”劳动价值观为根本依据,以“劳动是什么”“谁来劳动”“为什么劳动”以及“如何对待劳动”为逻辑顺序展开。
劳动观首先是对劳动本身的认知,即对“劳动是什么”的回答。从人类本体论看,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活动。正如恩格斯在《劳动从猿到人转变过程中的作用》中强调:“劳动是整个人类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并且达到这样的程度,以致我们在某种意义上不得不说,劳动创造了人本身。”[3]劳动作为一种有意识的自由的生命活动,是人的类本质活动,它使人类区别于动物,“动物和自己的生命活动是直接同一的,……人则使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自己的意志和自己意识的对象。”[4]劳动使人成为人,是属人属性的重要表现。人类既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又能摆脱对自然的直接依赖性,人可以通过劳动改造自然,使自然成为人的意识的对象,使自在的自然界转变为人化的自然界。此外,人又无时无刻不处于社会关系之中,人是社会性存在物,劳动是体现和实现人的社会本质的活动,随着社会化大生产和社会分工的发展,才逐渐有了劳动的类别之分。从劳动的本质上来说,劳动并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没有优劣好坏的区别,人只要从事劳动,就是在展现人的本质属性,不同的劳动形式其本质是没有差别的。由此看来,劳动作为人的本质活动,它创造了整个世界和人自身,因而青少年应该积极认识劳动的本质,明确劳动与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懂得尊重、敬畏和保护自然,学会尊重、关心他人;要树立科学的劳动本质观,明白人要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劳动。不劳动就不能改造自然界,不具备人的属人属性,甚至不能被称之为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劳动是人类的本质活动,劳动光荣,创造伟大是对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重要诠释。”[5]
劳动主体观回答的是“谁来劳动”的问题。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与生俱来的重要品格,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力量。社会从何而来?社会无非是各种分工和社会交往的关系网络,是通过人民群众的辛勤劳动创造出来的,同无机的自然界一样,社会历史同样有它的内在规律性,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不断推动社会的发展,在整个过程中,劳动主体通过劳动不仅生产出满足自身需要的物质生活资料,还不断研发新技术、制造新工具,传播新经验,促进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在漫漫历史长河中,正是人类通过劳动,从野蛮走向文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告诉我们: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劳动创造了历史。步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始终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创造者”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形成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劳动主体思想。劳动主体的含义更加丰富了,无论是科学家、工程师等专业劳动者,还是快递小哥、环卫工人、出租车司机等普通劳动者,他们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参与者,都是最美的奋斗者。青少年应树立科学的劳动主体观,明白正是人民群众推动了历史的发展,全部社会历史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都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他们因而是崇高和伟大的,要尊重劳动和劳动人民,尤其是普通劳动者,要认识劳动主体的重要作用,养成对劳动和劳动人民的深厚情感。
劳动价值观回答的是“为什么劳动”的问题。劳动价值观是青少年劳动观教育内容的核心。劳动创造了一切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劳动的本质规定了劳动具有自主性,劳动者在发挥其本质属性的同时还赋予劳动以创造性属性,劳动是一切价值和财富的源泉。其一,从政治经济学出发,劳动创造物质价值。劳动是分析劳动价值论的重要范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一切劳动,一方面是人类劳动力在生理学意义上的耗费;就相同的或抽象的人类劳动整个属性来说,它形成商品价值……就具体的有用的劳动整个属性来说,它生产使用价值。”[6]马克思充分肯定了劳动创造价值这一事实本身,同时也指出了抽象劳动是凝结在商品中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一根本观点。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劳动创造观、财富观,正确理解劳动创造价值和财富,熟知现代经济体系的运行规律。其二,劳动创造精神价值。劳动价值观是劳动观的核心,劳动价值观不仅决定着劳动者的价值判断和行为选择,还决定了劳动者的劳动态度和劳动意识。因此,应在青少年群体中牢固树立“四最”劳动价值导向,使其在理论学习和实践过程中理解劳动创造价值,认同“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真正热爱劳动。其三,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美好生活要基于劳动的幸福。“劳动是财富的源泉,也是幸福的源泉”。青少年要懂得通过劳动实现人生理想、创造美好生活的道理,幸福不会从天而降,要靠“撸起袖子加油干”的辛勤劳动才能获得,劳动是创造美好生活的根本动因。
劳动权益观是关于“如何对待劳动”的回答。随着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劳动与资本的矛盾日益尖锐和普遍化。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劳动权益观是解决劳动现实问题、处理好劳动关系问题的重要途径。劳动权益观包含三层含义:其一,劳动权利观。由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活动和劳动创造价值可以推知,劳动必然要求也有资格成为一种权利,维护劳动权利是劳动者的正当使命,为此,劳动者要具备劳动法律思维、劳动相关法的认知和劳动法权意识,表现为劳动者可以自觉在劳动过程中规范劳动、安全劳动、合法劳动。其二,劳动责任观。家庭是最小的社会单元,劳动个体要准确定位,扮演好角色,履行家庭劳动责任;要处理好集体劳动、社会劳动和个人劳动之间的责任关系,要具备服务他人、服务社会的权责意识。其三,劳动正义观。劳动正义首先体现为尊重劳动和劳动者,公平对待劳动。“一切劳动,无论是体力劳动还是脑力劳动,都值得尊重和鼓励,一切创造,无论是个人创造还是集体创造,也都值得尊重和鼓励”[7]。青少年要具备正确的劳动平等观,明确每一位劳动者的平等身份和地位。同时,要坚持分配正义,共享劳动成果的劳动观念。公平正义不是口号,而是一种现实需要。社会主义的劳动正义要求并不是结果分配的绝对平等,它的实际内容是要消灭阶级的差异和社会的贫富差距。青少年要深刻认识在劳动中实现共建共享的重要性,理解劳动权益观,并不断付诸劳动实践。
综观当前青少年劳动观的现状,在劳动观内容的四个层面显现了较为突出的问题:对劳动本质的泛化认识、对劳动主体的模糊认知、“四最”劳动价值观有待强化以及诚实劳动的理念有所欠缺。
其一,对劳动本质理解的浅层化。劳动是人的类本质活动,劳动不仅是创造人类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主体性手段,而且通过劳动,人类能够不断地实现自我,确证自我,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劳动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自由的”和“有意识”这两个属性体现了劳动的必要性和自觉性。而当前一些青少年对劳动的认知出现了严重的浅层化现象,他们不能理解劳动之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一方面他们认为“劳动是可有可无的”,甚至劳动是没有必要的,如一项调查显示[8]:有超过25%的青少年认同“如果有足够多的钱让自己生活,就不用劳动”这个观点,另一方面,他们即便知道只有劳动才能满足需求的道理,也“不想劳动”“懒于劳动”,这都是对劳动本质浅层化认识的表现。其二,对劳动本质的“工具化”认知。劳动不是一种仅仅用于谋生的中介和工具,而是人之为人的属人属性活动,劳动含有自我实现的根本人学意蕴。当前一些青少年简单地认为劳动只是追求物质、累积财富的手段而忽略了劳动属人属性因素,造成了劳动“工具化”的理解,在实践中表现为将劳动等同于劳动技能,对劳动的认知滞留在“劳动工具论”的实用认知层面,将人视为使用劳动技能的“工具人”。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劳动主体是“现实的个人”,“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9]。每一个劳动者都是现实的劳动主体。劳动主体通过主体的客体化——人的自然化和客体的主体化——自然的人化,实现了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有机统一,由此,劳动的主体性得以彰显。智能劳动等新劳动形态的发展使得劳动样态发生了诸多改变,传统的直接以现实的个人来定义劳动主体的方式已经难以奏效,人们对劳动主体出现了认识危机。如人工智能炒菜机器人的出现,使得菜品成型的任何一个环节都不需要人工烹制,只要点好菜单就能实现多样化的饮食需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为减少接触,许多大学校园里出现无人驾驶车送餐、送快递的智能服务,取代了传统人工配送,种种诸如此类现象给乐于接受新鲜事物的当代青少年的劳动主体观认知提出了挑战:劳动主体是谁?劳动主体是否已被替代?劳动主体的模糊界定是否会继而影响劳动正义、主体公平和收益分配呢?另一方面,不可否认的是,在当今市场经济社会中,资本呼风唤雨、垄断市场,资本对劳动的支配权不断提升。在资本的促动下,收益分配走向狭隘化的偏向,现实中的劳动所得与资本收益相比,产生了悬殊之差。于是,这就造成资本至上的观念不断显现,资本拜物教日趋明显。现实中的分配差距使青少年对劳动主体再次产生疑问,即劳动主体究竟是资本还是劳动的人?
由于新时代劳动样态、劳动形式发生了巨变,传统劳动价值观在一定程度被打破,青少年劳动价值取向呈现多样化趋势。第一,“劳动光荣”移步“财富至上”,劳动价值取向呈现个人本位化趋势。一些青少年在面对个人价值和社会价值的选择时一味地追求个人价值,将劳动的目标窄化为个人物质报酬,进行个人消费和享乐,急功近利,妄想实现“一夜暴富”;新兴劳动形态吸引青少年眼球的同时也使其扭曲了健康的价值选择,据2017年新华网《95后的谜之就业观,你看懂了吗?》的报道:有超过54%的“95后”将网红、主播作为自己最向往的新兴职业,而传统的教师、医生等职业不再是他们眼里的“香饽饽”,与“前途”相比,他们更倾向于追求“钱途”。第二,“劳动崇高、伟大”的价值观表现知行不一,价值取向缺乏稳定性。少数青少年盲目跟风而缺乏理性思考,没有自己的劳动价值主张和原则,“随大流”“人云亦云”,经常受到社会、父母、朋辈等的灌输影响,劳动价值观摇摆不定。他们认同劳模、科学家们的劳动精神,但在实践中又表现出排斥劳动、得过且过的悖常行为。第三,劳动最美丽的价值观走偏,道德感下沉。审美作为人类历史、文化和风俗习惯的综合心理活动,与劳动密切相关。“小鲜肉”“娘炮”使得一些青少年的审美观呈现病态样式,在实践中体现为“怕晒黑,拒绝劳动”,“怕身体变粗壮,变得丑陋而排斥实践锻炼”,“外貌主义”盛行,以外貌之美代替劳动之美,为达“假美”之目的而降低道德标准等现象时有发生。
“人世间的美好梦想,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实现;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破解;生命里的一切辉煌,只有通过诚实劳动才能铸就”[10]。诚实劳动是劳动权益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指涉的是青少年应以何种态度对待劳动。诚实劳动的原则是在劳动的过程中,不损害有益于他人、集体的劳动,表现为能够时刻秉持诚实守信、依法劳动和规范劳动。一些青少年对论文造假、替考、代签到等错误的劳动行为不以为然,在工作过程中“摸鱼”,“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不按照劳动合同完成自己应尽的劳动责任和义务,工作中“踢皮球”,不能通过诚实劳动履行自己的劳动责任,不注重劳动版权,随意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成果;一些青年演员、明星动辄上亿地偷税漏税,非法获取劳动果实……种种现象在有损于社会整体劳动正义的同时,也反映了其诚实劳动的理念有所欠缺。另外,一些青少年明显缺乏劳动维权意识,对劳动相关法律规章制度不熟悉,面对用人单位的不合理要求,如试用期不合法、保险不缴纳、违规加班的情况,不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敢维权,据《中国新业态与新就业青年调查报告(2021)》显示:在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养老金各项中,有26.3%的新业态从业青年没有任何保障。这也从侧面反映了青少年的诚实劳动理念亟待提升的必要性。
产生上述种种青少年劳动观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需要以问题为导向,统筹内部和外部、个体和整体等因素进行分析。理论知识是实践的基础,劳动观的形成符合知、情、意、行的基本规律。因此,在追寻原因时,要首先考虑到从个体内部把握好劳动认知这个基础性影响因素;从外部整体因素来看,劳动观形成的基础是青少年群体对劳动价值的真实确认,这种确认建立在两种基础之上,一是物质性的制度保障基础,体现了物质激励的有用性;二是劳动价值文化基础,体现了文化价值精神的有用性。而社会劳动价值文化的发展要建立在制度基础之上,和制度相比有一定的滞后性。因此,制度建设是最为关键的因素,在促进整体社会价值文化正向发展的同时,又对个体法权意识的自觉形成具有重要的影响作用。
劳动理论教育体系涉及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指导的对劳动的基本认知、劳动课程、劳动评价等。首先,关于“劳动是什么”的概念界定是青少年树立正确劳动观的前提,对劳动概念的内涵的认知决定了当前青少年是否能够正确认识劳动本质,如劳动形式有哪些?学习是不是劳动?企业管理、炒股是不是劳动?如果没有厘清劳动的边界和内涵,就很难对劳动观的内容进行精准概括,青少年应该树立何种劳动观这个问题就不免会泛泛而谈。其次,劳动理论课程构建还未全面落地。《纲要》明确规定要在各学段开设劳动教育课程,开展相关教育内容。但劳动课程标准、课程教材、课程教法并未有统一的规定和要求,这为劳动课程的构建提出了难题:劳动课程是专题性课程、嵌入式课程还是综合性课程?课程内容中应该涵盖哪些劳动理论内容?如何设计教学形式,并做好课堂控制以保证劳动理论学习?这些问题阻碍了劳动观教育的有效性。最后,劳动观教育评价体系也不够健全,《纲要》虽然要求须综合过程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但评价并未完全进行指标性量化,评价措施的实施也没有完全落实到位。这样,要求青少年群体充分认识劳动本质,作为劳动主体在劳动实践中能够自觉劳动、诚实劳动、具备依法合规劳动的劳动意识也就变得棘手。
改革开放以来,得益于资本的引入和利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由此资本也加强了对各行各业的渗透,成为实现价值增值的主导力量,这对“以劳为本”的劳动价值观产生了重大影响,更对劳动分配制度和劳动主体价值构成了强烈冲击。在“资富劳穷”“资本至上”“劳动回报不如炒房一套”的制度语境下,青少年群体也不由得陷入“创造财富的主体不是现实的人而是资本”的误区,对社会主义劳动价值观产生了信仰危机,在他们心目中,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的地位被大大降低。他们逐渐认为劳动并不是幸福,而是一种痛苦。面对这样的事实,单纯依靠口号式的劳动观宣传、教育来形塑青少年正确的劳动观是不可能的。因而青少年选择所谓能够“快速造富”的新劳动形态也就不足为奇了。另一方面,在社会制度层面劳动者主体地位没有得到有力彰显。劳动者的权利难以保障,劳动收益被剥夺,尤其是体力劳动者的工作量和收入不匹配的问题频现,社会青年群体“996”“过劳死”等压在劳动者身上的高压力、长时间的问题,使得他们对自我劳动产生认同危机,从一定意义上说,这是现实的社会经济生产过程中人被物化的现实表征。劳动者成为资本增值的原材料,在资本循环的过程中丢弃了自己的合法性主体地位。青少年往往在这些乱象中丧失对劳动价值和自身主体地位的准确认识。
新时代经济质量的发展不仅带来了物质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还带来了社会价值文化的多样性嬗变。一方面,人工智能等高科技的发展,使青少年的劳动兴趣发生巨大转向,“什么样的劳动才能更好创造价值”成为他们劳动价值观的人生诘问。从现实来看,他们不愿意从事那些传统劳动形式中的机械化、重复性体力劳动,而更倾向于从事以新颖性、创造性为价值准则的复合型劳动,他们对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认识的分歧逐渐扩大化。此时,如果仍然采用过去老一套,如“搞卫生”,“种花种树”等进行引导,必然会引起青少年内心的反感,对劳动的亲切感就会随之降低,劳动创造价值的体认就会荡然无存。另一方面,传统社会文化中“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价值观念也影响了青少年的劳动观念,当前“虽然在制度层面已经消灭了基于劳动分工不同而形成的阶级社会,但是劳动等级化的文化观念并未完全消失”[11]。另外,全媒体时代的到来使得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便捷,附带主义倾向和消极意识形态的价值取向的思潮迅速传播,金钱至上主义、价值虚无主义、消费主义不断冲击和消解青少年的劳动观。这种资本逻辑控制下的“炫富”和“享乐”实际上无法确证自我的存在价值。当现实生活被这几种消极的价值观所充斥的时候,青少年劳动价值观的认同危机就会显现。
劳动法权意识是法律意识在劳动方面的体现。青少年具备劳动法权意识能进一步提升其劳动法治素养,解决劳动现实问题,是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劳动法权意识在现实中要求劳动主体能正确理解劳动权利和劳动责任,正视劳动公平和正义,在劳动实践中运用法治思维,能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而保障社会的良序运行。当前部分青少年在劳动实践中表现出的“不诚实、不守信、不合规、不懂法”等种种现实问题,体现了其劳动法权意识的普遍薄弱。虽然大多数青少年具有基本的劳动法律知识,但也只是“浅尝辄止”,劳动法权意识处于感性认知的层面。少数青少年之所以做出有违劳动道德甚至法律底线的之事,重要的原因就是职责不清,权利不明,缺乏底线思维、原则思维、权利思维、契约思维,对劳动公平和劳动正义一知半解,对劳动权责缺乏判断能力。当遇到劳动问题和矛盾,自己的劳动权受到损害和不平等的劳动对待时,也难以运用劳动相关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导致青少年法权意识薄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方面,学校教育关于劳动法律相关的课程较少,针对青少年开展的劳动法律培训讲座也鲜而见之,缺乏相应的师资力量,导致青少年群体没有内化形成劳动法权知识体系。另一方面,青少年普遍缺乏劳动法律的社会实践历练,无法在实际运用中具体分析,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或者“明知故犯”,抱有侥幸心理。
青少年劳动观的养成是一项系统工程,针对当前青少年劳动观存在的若干问题,必须以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为前提,精准把握问题的实质原因,通过创新劳动课程,夯实青少年劳动认知基础;保障劳动者权益,增强其主体认同;构建家、校、社会价值取向同一的劳动文化,引领其劳动价值观;推进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强化其法权意识,从而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针对青少年劳动认识不足的问题,要通过开设通识性劳动理论课和设计专业性的劳动实践课,将劳动观教育内容融入各学段,打好青少年劳动认知基础。一方面,在全学段开设通识性劳动理论课。基础教育阶段的各中小学可以通过创新设计劳动理论课教学启蒙学生的劳动意识,如可以设置户外通识劳动课,使他们能观察自然、感受自然,通过使用娱乐性劳动工具、教具完成户外劳动项目,培养其动手能力,激发其劳动兴趣;由相关部门统一编制教材,在高中、高等教育各学段开设马克思主义劳动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劳动观等通识课,使其理解掌握劳动的概念、渊源、主体、本质、价值、原理等知识;开设劳动选修专题课,如劳动哲学、劳动经济学、劳动法学、劳动思想史等拓展青少年的劳动认知,解答其关于劳动权利、责任、权益等现实问题的困惑。另一方面,设计专业性的劳动实践课程群。以学校办学特色为基础,邀请相关领域的科学家、劳动模范、行业专业劳动者、身边的普通劳动者现身实践操作课,激发学生认识劳动、认同劳动的情感共鸣。结合行业发展、专业特点,提供平台,开设多种类的创新性劳动实验小组课程,如酒店类专业开设人工智能客房开发小组,计算机类专业创建自媒体短视频项目小组等以满足青少年群体个性化、创造性、新颖性的劳动需求,使学生能在劳动体验过程中认识劳动新形态、了解新业态,培养劳动意识,从而积极自主劳动,知行合一。
回答青少年对劳动主体的疑问,引导青少年形成正确的劳动主体观,最关键的是要在整个社会发展的过程中保障好劳动者的权益。抑制“资本逻辑”的价值增值动因,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调解劳资矛盾对立,合理合法保证劳动者权益,限制资本的无序扩张,把控和调节好资本,维护经济发展公平正义,维护人民主体的根本地位。可以说,青少年在劳动过程中,是否认同自己的主人翁地位,认同程度的高低,都和社会利益的分配紧密联系。要持续推进以公平正义为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分配制度,革新劳动用工、劳动契约、薪酬支付、休假福利等劳动基准,完善社会保险、社会保障、就业服务政策,保障劳动者权益。这样,青少年能在劳动过程中不断激发劳动积极性,收获价值感和幸福感,进而能自觉辛勤劳动、创造性劳动,进一步增强主体意识。另外,除了在制度上保障劳动平等以外,还要集社会组织、机构的合力,保障劳动人民的主体地位。如劳动单位要依法、合法用工,新闻媒体要经常关注、报道劳动违法事件,劳动仲裁组织要为劳动者追诉权责,提供劳动法律咨询,劳动服务机构要定时定点普及劳动法律常识,民生保障部门要加大关注弱势群体、无劳动收入群体力度,教育部门要统筹劳动教育实践,对接好学生就业等,只有集齐全社会的保障之力,社会才具备劳动和谐、以劳为本的氛围,才能深化青少年劳动主体认同。
家、校、社会是劳动文化传播和劳动价值观教育的重要场所。只有三者在劳动文化价值取向形成一致时,文化育人才能形成合力,劳动文化价值观才能得以有序倡导。首先,家长要主导家庭劳动教育,要在布置趣味性、任务式的家务劳动使青少年掌握日常生活劳动常识的同时,明白劳动的必要性。教会他们基本的家庭生活劳动技能并使其保持劳动的持续性。如面食制作,要求他们识别从面粉种类、和面、选用面食模具到制成全程、长期参与,使他们体验食物来之不易,继而能爱惜劳动成果,自觉养成尊重劳动人民的情感。其次,学校要通过建设引领青少年的劳动价值观。通过公益劳动、休闲园地、校园媒体、社团活动、劳动周、文化节等系列专题式的文化活动挖掘亮点,营造积极向上的劳动氛围,如上海某高校以劳动文化礼仪为专题举办文化节活动,通过传统劳动精神故事汇、劳动形象图文展览、虚拟劳动工具实操、传统劳动文化讲解及劳动礼仪表演等方式使学生了解传统劳动文化,感受辛勤劳动,体会劳动创造之伟大。最后,构建劳动幸福的社会文化环境。要向青少年宣扬劳动幸福、奋斗幸福的理念,媒体要讲好劳动故事,发掘“劳动之真、劳动之善、劳动之美”,鼓励青少年创造性地继承和发展劳动文化,创作彰显劳动文化、劳动精神的主题优秀作品,歌颂勤劳美德、团结坚韧的品质,内化并引领新时代的劳动价值观。
劳动法权意识的养成能使青少年在劳动过程中积极维护自己的劳动权利,勇于承担劳动责任,科学践行劳动权益观。为此,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教育,培养青少年的劳动法权意识,使其自觉诚实劳动,维护劳动生产生活秩序,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第一,要开展劳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对青少年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知识,引进具有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或者外聘法学专家、律师开展劳动法知识讲座,设立专门的劳动法律课程,以劳动过程中的现实案例为教学基础,使他们学懂弄通,掌握劳动法律知识;要在校园劳动、宿舍管理、勤工助学等校内劳动实践中使青少年依法合规办事,养成法治思维。第二,要营造健康的社会法治环境,通过劳动实践强化青少年的法权意识。法律是一门理性的学科,需要积累一定的相关知识才能面对社会生活中的法律实践,而劳动法权意识的形成更取决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运用。要完善劳动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劳动的违法成本,保证劳动法规的实施,在全社会营造风清气正的法治环境;要通过岗前培训、公益普法、媒体宣讲、法律援助、劳动裁决等社会劳动领域内的支持系统,培养青少年运用劳动法治思维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规范其劳动行为,强化劳动法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