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亚林 李登昌 卢军锋
(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产教融合作为职业院校教育事业发展的主流态势,是以经济发展现状及技术型人才实际需求为基准拟定的个性化育人模式,该模式不但对职业院校人才培养与输出机制具有重要推动作用,而且也对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生成了深刻影响。对于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而言,在以往陈旧的思想观念下,普遍侧重于管理职能的发挥,借助把控教育进度、管理教育行为、组织教育人员等,呈现出教育管理所具备的效能与价值。然而,在产教融合视域下,此种陈旧的管理观念及管理模式受到较大冲击和影响,相关工作者必须不断创新与持续探索新的教育管理观念及模式,充分顺应产教融合对职业院校育人工作的现实需求,从而为职业院校教育活动有序实施与教育改革提供强力支撑。
在以往职业院校教育模式下,教育管理主体普遍是学校,并未切实发挥企业在职教管理层面的关键性作用。[1]而在产教融合环境下,职业院校必须最大限度发挥企业主体性。职业教育属性在于“职”,换言之,职业教育应呈现出自身职业性。职业院校教育工作要贴近且映射行业发展对教育的实际需要,推进由企业方面领导的办学机制与以行业行政主管机构为中心的管理制度。所以,职业院校要深化产教融合,激励在职教师与企业师傅提高协同育人力度,把工匠精神渗透到教育管理全过程。在产教融合环境下,学校和企业必须遵循大学生发展及成长成才的客观规律,协同商议确定教育管理目标、管理内容及评估制度,生成对接行业发展需求的教育管理观念和模式。
伴随现代人本主义育人观念的提出和发展,对于当前教育目的、观念与模式均生成深远且持续性的影响。[2]一直以来,人本主义观念提倡以人为本,关注个体的价值,且尊重个体需求,并最大限度发挥个体潜质,这一观念为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在产教融合环境下,大学生们实习实训工作的关键点在于学生和学徒角色之间的变更。所以,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对象应为学生群体或者学徒。职业院校作为国家技术技能型人才培育的关键场域,其要坚定对学生群体进行人本管理工作,把所有学生均视为具备个性以及独立情感的个体。对此,职业院校应构建契合学生群体多样化需求的教育管理服务体系。
就产教融合的字面顺序而言,“产”字在前,而“教”字在后,因此,在以产教融合为导向的教育管理工作中,产业为第一主体,不仅是人才的主要需求者,亦是人才的重要培养者。[3]而职业院校教育工作作为横跨经济领域与教育领域的教育,该特征决定着职业教育管理工作情境具有复杂化属性。基于国家层面对于教育现代化发展提出的要求,职业院校既要遵从教育客观规律培育具备丰富知识与过硬技术手段的人才,也要基于生产、管理及服务一线,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培育高水平技能技术人才。伴随新工艺及新技术在行业产业的普及运用,不管职业院校内部实训设备设施如何仿真,亦无法代替以工作场所为背景的实习学习。所以,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情境既涵盖学习情境,同时也涵盖工作情境。唯有创设与实际岗位技能充分对接的职业情境和氛围,才能切实加强学生们职业技能与素养。
在产教融合背景下,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不能只是局限在校园管理层面,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应如何为校企合作与产教融合等战略的实行奠定良好基础,且提供一定服务支持。基于这一视角而言,现阶段国内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存在显著的观念滞后问题。并且,多数职业院校所开展的教育管理工作往往只针对学校本身,并未考虑为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等发展战略的实行提供完善的教育管理服务,且对该项工作的思考与探索亦有所不足。具体来说,部分职业院校对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内涵与外延缺乏科学认知,与此用时针对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和改革通常也停滞在表面层次,缺乏深入性,多数教育管理方法与相关制度并不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这些问题的存在,均对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在产教融合背景下的创新提出了挑战。[4]
就当前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现状而言,尽管国内职业教育政策文件已经充分肯定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的可行性,同时也明确认知二者存在和实施的重要价值与意义,但是依旧缺乏完善的实施指导与有关配套支撑。该问题导致现阶段部分职业院校尚未建设规范化、全面化以及系统化的产教融合模式实践机制。另外,职业院校针对产教融合人才培养质量的管理层面亦未建设相对完善和健全的监督管理规范机制,且部分职业院校内外部均为构建相关部门与机构,以此来对于产教融合具体教育质量加以评估预测,依旧凭借教师和企业有关管理者的反馈信息来评估学生群体具体学习状况,而此种评估方法和模式无法全面有效地映射学生们实际学习状况。
就本质上而言,产教融合是以市场和企业的具体需求为基准而建设的新型教育模式。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因为部分职业院校教育及科研能力亟待提高,所以其难以融合企业具体需求来有效调整自身教育和管理体系,这也导致职业院校对行业企业提供的帮助并未达到理想效果,尤其是在院校帮助企业内部员工进行继续教育活动时,因为其教育模式和教育内容难以切实与企业发展的实际需要融合,难以达到使企业满意的效果,而这也导致产教融合中通常只是职业院校单方面获得利益,企业方面通常付出诸多却得不到回报,从而造成企业配合产教融合的积极性降低,更甚至不愿与职业院校进行合作。一般来说,生成此种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职业院校师资力量不足。职业院校中拥有过硬实践能力且具备丰富知识与先进技能的教师数量较少,导致教师对于大学生和企业职工无法进行契合企业日后发展需要的教育及指导。另一方面,技术设备建设问题。就职业院校发展现状而言,多数教育设备设施事实上相对企业内部设备设施来说,存在明显落后问题,此种问题极易造成学校教育滞后,难以紧跟时代和企业发展脚步。除此之外,教育内容滞后。与职业院校教育设备设施问题相同,其在教育内容设置层面亦存在脱离企业生产实际的问题。这些因素均造成企业对职业院校依赖性降低,双方难以建立黏性较强的合作基础,尽管双方进行合作,合作范畴亦存在局限性,通常只是院校单方受益,这对企业而言并没有合作的必要性。[5]
产教融合背景下,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教育管理观念的更新,打破传统大而全的学科建设理念,重视发挥职业院校教育及科研优势,以产教融合对人才培养的多样化需求为导向,积极建设骨干专业和高水平专业,践行以点带面的发展战略,从而不断推动自身学科专业建设水平的有效提高。对此,职业院校一方面要在专业学科建设中,遵循高标准起步原则,组织有关工作者针对自身专业行业、产业生产实际进行全面调查和研究,确保自身专业建设和专业课程设置最大限度呈现出先进性与超前性。在专业建设与专业设置中,学校要立足当下,并且还应具备一定前瞻性,规避专业建设与设置产生滞后性问题。另一方面,职业院校要确保自身专业课程设置有着较强的衔接性,同时专业建设亦要具有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等模式服务的倾向,主动积极对接相关企业产业优势和技术优势,从而确保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可以顺利进行。
在产教融合过程中,校企双方要秉持自愿互利的基本原则展开合作办学,并维持合作环境氛围的活力与轻松,校企双方要互相吸引且互相获利。[6]在合作办学中,双方还应秉持信任与诚信态度实施各项工作,促进各项业务顺利开展与有序衔接。首先,职业院校要优选目标企业单位,积极争取双方合作。职业院校在探寻合作企业过程中,应仔细甄别,并且对企业公众形象、行业地位以及信用度等要素实施综合性考量,明确企业内部主要生产和运营模式,包括研发及投入生产等模式,判断企业管理水平与技术水准是否位于行业前茅。对此,职业院校要尽量选择与大中型企业进行合作。这部分企业在运营观念、人员能力及管理架构等层面均具备较强实力,可以为学生提供宽广的学习和实践平台。而在与中小型企业合作办学层面,要规避资质与信用度低的企业单位参与进来,其运营目光相对短浅,且对于学生培养缺乏重视,难以与学校方面持续合作。并且,合作实训项目均需要持续与稳定的训练,同时还要对学生进行系统性培养与教育。在此方面,大中型企业于长期稳定性层面具备天然优势。学校在明确专业契合与发展方向一致的企业后,要尽快进行交流与衔接,通过有力手段与策略吸引企业积极参加合作项目的审核与考察工作中,为对方留下良好的形象。其次,规范双方合作办学的权利与义务。在实训项目相关协议签署过程中,要明确双方权利与职责,确定各种纠纷和矛盾的具体解决方法,规避由于协议内容陈述与权责模糊而致使后期问题无法处理解决的现象出现。合作协议的签署只是产教融合的开端,在日后合作过程当中应重视强化双方黏性,激发企业合作主观能动性,不断巩固校企合作关系,使实训平台可以长期平稳地运行。学校应以双方利益共同点为核心,探索双方在义务与权益之间的均衡点。一般而言,企业对于职业院校的要求,普遍体现在其能够在技术研发、理论知识教育与技能培训等层面提供专业职称,真正为企业输出大量优秀人才。而职业院校则期望企业在参与产教融合后,可以提升院校知名度,加强院校影响力与覆盖面,使学校培育的学生可以在企业内有良好口碑,同时学生通过企业实习能够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及职业素质。
一方面,构建行业前景评估及分析机制。各职业院校应严格遵循国务院有关职业教育事业发展所提出的建议和意见,职业教育应全面服从为国家社会发展及人才战略践行大局而服务的要求,积极构建行业前景分析和预测的工作领导团队,定期组织研讨会议,带动学校教职工、企业管理层、家长与学生等主体实施座谈商讨,分析与研究校企双方日后发展途径,最终确定顺应现阶段社会需要且契合职业院校整体育人战略目标的精品专业学科。双方应着重考虑未来各行业领域业态变革状况,以及对于劳动力的整体需求量与需求结构,明确不同层次工作者的经济收入和国家宏观政策等层面。在此过程中,校企双方要重视将产业业态与教育工作内容充分融合。与此同时,基于教育主管部门针对当前职业院校专业课程的评估结果与调整意见,融合社会具体需求,适当调整与优化专业体系。该项工作应审慎实施,充分征求教育主管部门、学生、企业及家长等多方主体意见,选择发展形势较佳且各方面普遍认同的与我国朝阳产业充分对口的专业学科,集中各方优势力量加以建设,并且提高行业专业人才教育培养力度。另一方面,应与现阶段职业院校具体办学状况充分吻合。学校要组织具有丰富就业指导经验的教师与专业能力过硬的专家学者针对企业、职业院校综合状况和实际需要展开全方位分析,全面考量专业学科建设对于经费、师资与平台建设等层面的需求,基于现阶段职业院校综合实力选择优质教师队伍进行专业建设,深度了解当前行业领域人才层次与技术层次,规避专业层次过高而与院校实力脱节的问题出现,导致院校难以有序开展产教融合建设。另外,在确定实训条件层面,要按照院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实训平台,切忌将标准指定得过高,超出院校承受能力,导致成本投入过多,造成资源 浪费。[7]
一般来说,是否具备优秀的教师团队,对于产教融合背景下职业院校教育管理工作能否高效进行具有直接影响,并且亦决定着职业院校教育创新的成败。因此,职业院校应重视教师人才的选拔培养,塑造可以匹配产教融合的优质师资团队。对该团队而言,其中的教师成员既要掌握扎实的专业理论,也要具备较强的实操能力。另外,教师既要引导广大学生高效率学习与掌握专业新知识和新技术,也要具有融合新知识与新技术进行课程开发建设、设计等工作的实践能力。然而,若想塑造这样一支优质的师资团队,职业院校应从下述几点进行突破:一方面,校企双方要合作构建完善的资源共享共建机制,让教师可以有效且及时了解、掌握合作企业在技术层面的新动态。另一方面,建设由企业一线技工与职业院校优秀教师构成的教育队伍,如此一来可以使职业院校教师拥有更多机会学习了解与掌握现阶段企业拥有与迫切需求的先进技术手段,从而有针对性地实施教育工作,真正培养出契合企业现实需要的专业人才。除此之外,对于原有相对传统陈旧的教师入职章程要加以改良与创新,应积极主动招录掌握新知识与新技术的专业人才,切实提升职业院校师资团队整体水平。
目前国家层面对于产教融合的发展提供了大力支撑,这对职业院校而言不仅是新的发展契机,更是全新挑战。职业院校只有持续创新与探索,才能找寻契合学校发展方向的教育管理观念及模式,进而对于以产教融合为核心的教育模式与管理模式加以更新和改善,促进院校教育质量持续提高,同时不断提升学生们整体素养,为企业和社会发展输出更多合格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