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家、经济学家和商人的对错观

2022-12-26 20:38刘润
青年文摘(彩版) 2022年19期
关键词:法学家绑匪首富

刘润

有这么一个故事:一位悍匪经过周密的计划,绑架了首富的儿子。最终,首富以数亿元赎回了儿子。整个过程惊心动魄、跌宕起伏,不输一部警匪大片。其中,首富和绑匪的一段对话令人深思。绑匪问首富:“你为什么这么冷静?”

首富回答:“因为这次是我错了。我们在当地知名度这么高,但是一点儿防备都没有,我去打球,早上5点多自己开车出门,几辆车就可以把我围下来,我要仔细检讨一下。”

什么?首富说自己错了!但明明是绑匪违反了法律,绑架了他的儿子!?

从法律上来说,肯定是绑匪错了,所以绑匪要为他的行为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我们站在首富的角度看,也许这种事情通过加强安保等措施是可以避免的,他却因为没有做这些,导致儿子被绑架,最终花了数亿元赎回儿子。如果被撕票,那损失就更大了。到那时,即使用法律手段制裁了绑匪,又有什么用?所以,首富这时说他错了,是他真觉得自己错了。

首富的这种处事方法,在心理学领域可由一个概念来解释,叫课题分离。“课题分离”理论由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尔弗雷德·阿德勒提出,原意指要解决人际关系的烦恼,就要区分什么是你的课题,什么是我的课题。绑架索要赎金,是绑匪的课题;而因綁架遭受损失,是首富的课题。

比如,有人在地铁里踩了我一脚,我可以要求他道歉,但这不需要花时间吗?他耍无赖和我吵起来,不是更需要花时间吗?对方还可能反咬一口:“你怎么把脚乱放啊!”所以,我要说“我的错,我的错”,然后心平气和地走到旁边。这是因为,我的时间比他的值钱,浪费同样的时间,我的损失大——“谁的损失大,就是谁的错。”

一个人心中,应该有三种“对错观”:法学家的对错观、经济学家的对错观、商人的对错观。

举个例子:坏人A诱骗好人B进入C的没有锁门的工地,B失足摔死了。请问,这是谁的错?

法学家可能会说:“这当然是A的错,这就是蓄意谋杀,有什么好讨论的!”如果证据确凿,这就是A的错。但是,这种“大快人心”的对错观,不一定能避免类似案件再度发生——法学家做不到的事情,经济学家也许能做到。

经济学家可能有不同看法:是C的错。整个社会为避免B被A诱骗进入C的工地要付出的成本,比C把工地的门锁上的成本高得多,虽然惩罚C会让其觉得冤,但是以后所有工地的拥有者都会把门锁上,这样的事情会大量减少。经济学家是从“社会总成本”的角度来判断一件事的对错在谁。虽然有时看上去不合理,但会比从“纯粹的道义”的角度更有“效果”。

而商人可能这样想:不管是A的错还是C的错,B都死了;不管让谁承担责任,B都无法起死回生——从个体利益最大化的角度看, B只能怪自己。也许B在生命的最后一刻会想:“这是我的错,我不该蠢到被A诱骗至此。”

再看一个例子。一个人走在人行横道上时,一辆卡车冲他疾驰而来,所有人都大声叫他让开,他却淡定地说:“他不能撞我。他撞我是违反交通法规的,我就不让。”最后,这个行人被卡车撞死了。

这是谁的错,卡车司机的错?当然。但是,这样的判断无法救回行人的命。行人那时应该这样想:“不让,就是我错,因为不让开我就会死。”

法学家认为A错,经济学家认为C错,商人认为B错,这就是三种“对错观”。如果你是评论家,可以选择法学家的立场;如果你是政策制定者,可以选择经济学家的立场;如果将要失足摔死的就是你自己,建议你选择商人的立场——“我的错,都是我的错”,因为“我的损失最大”。

李青鸾//摘自《底层逻辑:看清这个世界的底牌》,机械工业出版社,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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