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文珠,程锐,杨姗姗
(中国水利学会,100053,北京)
科技成果评价是深化国家科技体制改革、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激发科技工作者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良好的科研生态环境,推动高质量科研成果产出与转移转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支撑作用。科技成果评价经历了从鉴定到评价的演变,2009年10月,科技部发布《科技成果评价试点暂行办法》,开始启动一期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2016年6月,科技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文件清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决定对《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等规章予以废止,规定科技成果鉴定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实行自律管理。2021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指出要健全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体系,更好发挥科技成果评价作用,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科技成果评价更加注重市场需求导向,更加注重对科技成果多元价值的评价,更具专业性、客观性、科学性和社会性。科技成果评价结果可作为推荐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项目(课题)结题验收,科研评估、申报科研专项,科技成果登记,成果推广转化及产业化,获得国家及行业认可、个人职称晋升等的重要支撑材料。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水利科技成果评价改革,2017年3月,水利部根据《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和《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水利行业情况,确定中国水利学会等2家单位作为水利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单位。
2017年4月,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评价办法(试行)》等,中国水利学会制定了《中国水利学会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方案》,印发了《中国水利学会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办法》,启动开展水利科技成果评价试点工作。中国水利学会水利科技成果评价依据“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遵循“服务水利中心工作、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理念,坚持“评价+咨询”的工作定位,依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被评价水利科技成果进行审查与辨别,对其科学性、创新性、先进性和应用前景等进行评价,同时充分发挥“小同行”专家的咨询作用,推动涉水科技成果的凝练和提升。
目前,中国水利学会水利科技成果评价包括基础研究类、应用推广类、技术发明类、软科学类、科学普及类和水利工法类6种类型(见表1)。水利科技成果评价遵循分类评价、定性定量相结合的原则,对不同类型的成果特点,采用不同的评价指标,进行加权量化、定量评价。评价的基本流程为评价申请→评价受理→材料准备→材料形式审查→成果归属性公示→签订委托评价合同→会议筹备→召开评价会议→出具评价报告。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创新程度,先进程度,完善/成熟程度,推广应用程度,促进水利科技进步和改革发展的作用,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效益,进一步推广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等。
表1 中国水利学会水利科技成果评价类型及各类型评价数量
截至2022年上半年,中国水利学会共开展了220项水利科技成果评价(见表2),涵盖水文、水资源、水生态、防洪减灾、农田水利、水土保持、水力发电、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机械与装备、水利信息化、工程移民等,为优秀涉水科技成果申请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申报水利工法,项目验收,技术推广应用等起到了重要的支撑作用。
表2 中国水利学会水利科技成果评价数量
随着国家科技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科技成果评价的作用和价值逐渐得到广大科研单位和高校等的认可,评价需求和目的日益多样化。但在实际工作过程中,通过分析评价需求、目的、类型、结果和实际遇到的问题等,发现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①水利科技成果评价作用未充分发挥。从历年申报科技成果评价的目的分析(见表3),科技成果评价目的多以申报科技奖励为主,而以项目验收、职称评审、技术推广等为目的的成果评价明显偏少。一方面由于科研单位及科研人员对水利科技成果评价的作用和价值认识不全面,不清楚科技成果评价在助力高质量成果产出、科技成果推广转化中的作用和价值;另一方面科研人员申报科技成果评价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现象。
表3 申报中国水利学会科技成果评价的需求及数量
②水利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尚不完善。现有水利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存在固定化、单一化等问题,不能适应复杂多样的评价需求,如针对某一产品或某一项技术的评价,现有的指标体系缺乏针对性和层次性,不能体现出不同层次成果的差异性,可能会导致评价结果不能准确体现成果价值的情况,所以工作中需要根据不同评价目的和需求对评价过程和要求进行适当的调整。此外,以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为目的的科技成果评价,还缺乏对科技成果潜在经济价值、市场估值、发展前景等的商业化评价,需要在评价工作中不断完善。
③水利科技成果评价服务范围存在局限性。目前的科技成果评价均是在项目完成或成果集成之后进行,考虑到科研渐进性和成果阶段性特点,还缺乏在项目实施或成果集成过程中针对科技创新规律开展的前期咨询评价、中长期评价以及对科技成果评价的后评价和成果回溯工作等。
项目完成者及第三方评价机构都要不断加强科技成果评价相关政策的解读和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通过论文或报告交流、宣传手册、网络微信等传统和新媒体手段,加大对水利科技成果评价作用、意义、价值的宣传力度,同时希望各级科技主管部门在科研项目管理和科技人才激励中不断引用科技成果评价结果,共同营造良好的科技成果评价环境。
要严把科技成果评价质量关,把质量控制贯穿科技成果评价全过程,要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健全完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要针对科技成果多元价值特点和评价的不同目的,进行多层次、差别化的评价,提高成果评价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如以技术/产品推广为目的的评价要从市场需求角度出发,侧重对技术/产品的指标参数、研发及产出模式、推广应用情况、市场份额及前景等进行评价,实际操作中可在评价指标设计、评价专家遴选、出具评价结论上有所区别,逐步形成基于不同科技成果评价目的和需求的评价指标体系。此外,根据科技成果评价需求,需适时引入金融机构、投资公司对科技成果的潜在经济价值、市场前景等进行商业化评价。
针对科研工作渐进和成果阶段产出特点,在实际评价工作中,可以考虑把科技成果评价作用前移,在项目组织、实施,成果总结、凝练等多阶段提前入手,组织权威专家开展前期策划、设计、指导,从需求角度对科技成果进行“把脉问诊”,帮助广大水利科技工作者产出高质量成果,推动科技成果价值早发现、早实现。
要不断更新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专家库,有针对性地补充行业外专家和生产一线专家,注重吸纳扩展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专家,同时要培养各研究领域的青年专家,提高应对新兴领域和高新技术成果评价的服务能力和水平。要建立专家库动态调整机制,从专业水平、语言表达、信誉等级和专家打分离散度等多方面对专家进行信用评价,对于信用评级较低的专家,要加入黑名单或调整出专家库,确保评价专家数量充足、信用达标。
要以培养评价机构技术经理人为目标,从业务能力水平、水利专业知识、经济金融知识、行业市场需求、技术转移政策、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等方面加强对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不断提升水利科技成果评价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科技成果评价是对科技成果价值的衡量与评价,对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紧密结合、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第三方评价机构,要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适时优化和完善评价指标体系,持续改进科技成果评价工作,在高质量成果的产出及其向高收益产业转化的过程中提供助力,不断促进水利科技成果的创新升级和落地转化,更好地服务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