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江玲,晁伟鹏
(塔里木大学,新疆 阿拉尔 843300)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第五号)数据显示,在31个省份中,除西藏外,其他30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超过7%,其中,12个省份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数据显示,我国已全面步入老龄化社会,部分地区已达到深度老龄化,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导致一系列的经济、社会问题,对我国各方面带来严峻挑战和严重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明确指出积极老龄化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不断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努力增进人民福祉[1],从实际实效出发,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各方面具体化的养老需求。当前的养老服务体系亟须完善和创新,要不断加大改革力度,突破难点,紧抓关键。目前,我国将社会化养老模式主要分为居家养老模式、社区养老模式及机构养老模式[2],尽快实现这三种养老服务各展所长、有效衔接,是改变养老服务供给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实现社会一体化的养老服务是养老事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有效途径。
全国第五、六、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对比显示,2000—2020年间,新疆老龄化人口随着全国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而增加,虽然相比国内其他地区老龄化程度较低,但从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的数据来看,新疆总人口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10年间,人口增速居全国第4位,人口增量居全国第8位,0~14岁人口比重由27.3%降至22.46%,而65岁及以上老年人的比重由4.53%上升至7.76%。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总体的老年抚养比将不断提高,供养人的负担也相应加重,而经济发展较其他地区落后,这会使新疆的养老模式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所以目前积极应对老龄化,关注和推动新疆的养老事业,特别是社会化养老政策的完善是非常有必要的。
南疆地区老年人主要以传统的居家养老形式为主,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尚不健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相对应地在养老、医疗、精神文化等方面的服务需求也日益增长,公办养老机构存在供给不足、长期养老床位紧张、专业护理人员匮乏等情况,目前只能满足一小部分生活需要长期照顾的老年群体,比如失能失智、身患大病的老年人,这给养老保障、医疗护理及老年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压力。由于当地经济发展较为落后,很少有企业愿意承担风险去投资承办相关养老机构,而目前现有的民办机构较少,专业的疗养机构服务内容相对单一,收费标准相对较高,覆盖面小,普通家庭可能难以承担。实地调查显示,大多数老年人愿意转变观念,选择通过社会化养老的方式来缓解家庭养老的压力,但依然受政策支持力度、经济承担能力、机构专业化水平、医疗设施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难以实现。
其次,随着当代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提升以及消费观念的改变,家政服务、护理保健、娱乐健身、精神慰藉等逐渐成为老年群体新增的消费内容。目前,在政府及民政部门的支持下,部分社区开设有日常老年康复所、日间照料中心等,基本配备了相对齐全的健身娱乐器材、活动中心等服务设施,但目前开展社区养老服务的地区仍占少数比例,甚至在有的地区形同虚设,同时受各种资金、管理机制、人员配备等条件的限制,社会化养老服务发展止步不前,困难重重。
由于南疆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社会化养老发展模式当前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各项基础设施、服务体系等方面明显落后于国内其他经济发达地区。部分地区虽已在政策支持和引导下,试点提供一些满足当地老年人基本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但在服务体系建设的过程中依然面临诸多的现实问题与困境,如何更快更好地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是南疆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在南疆农村地区的社会化养老事业建设中,缺少相应的制度约束和规范指导,政府对社会化养老服务场所、设施、服务质量监管不足,缺乏统一的质量评估规范,主体设施与配套周边体系不完善,养老服务人员队伍也缺少统一的服务规范与行业要求。而且当地政府为农村社会化养老事业制定的相关政策、出台的相关文件不具有强制性和针对性,导致文件中所提的建议性措施难以在大多数农村地区实行,容易导致大多数老年人对相关服务管理机构持怀疑态度,这些现象都会阻碍当地的社会化养老进程。
在养老服务运行管理过程中,也会出现现行养老事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分工职责不明、统筹不强、联动不畅等情况,导致相关政策和任务难以落实,这种管理体制运行的不顺畅极大地影响着老年人以及社会资本参与社会化养老服务的积极性。
南疆地区大多数养老机构所提供的老年照护内容,比较多的是侧重于生活照料、护理等基础性工作,医疗专业化水平不高,高层次康复护理、保健理疗、精神慰藉等服务尤为缺乏,尤其是在高龄和残障老人的医疗护理方面,缺少有效的经验和专业技能,功能定位和服务内容受内外条件所限,仍仅停留在单纯供养上,有照料护理、康复疗养等医养结合功能的养老机构也严重短缺。
参与的专业管理和护理人员整体素质不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低下。在各类养老机构中,虽然都配备了相应的管理和服务人员,但普遍存在业务技能低、管理水平不高、经验缺乏等问题,护理人员只能从事卫生保洁和日常基本照料工作,大都未经过专业护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学习,导致老年人的需求长期得不到满足,服务功能低下。由于护理人员工作辛苦、责任重、收入不高,同时受社会偏见等因素影响,要吸引有文化、具备专业护理素质的从业人员也存在很大的难度。
各地区逐渐成立了一些养老服务机构,但现有的养老机构主要以接受有自理能力、半自理能力的老年人为主,无法为完全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提供可行的养老帮助,由于资金缺乏,农村敬老院的硬件设施短缺,在生活环境、床位和康复器械等方面都不能满足养老的实际需要。养老服务供需不平衡不充分,功能不足,只能满足基本的护理,提供精神、心理方面的服务存在较大难度;在社区服务方面,上门家政服务、护理服务、应急救助和健康咨询服务无法满足老年人的现实需求,老年人活动中心开展文化教育、娱乐活动等条件有限,医疗水平较低,并且在心理支持和志愿服务方面的意识淡薄。
我国逐渐提高了对农村社会化养老的重视程度,但在财政投入方面依然更偏向城市。相对富裕的农村地区,政府财政储备充裕,社会化养老可以获得较大的资金支持。但是南疆这种偏远地区的财政有限,在老年人养老机构建设、家政服务、医疗护理以及精神慰藉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不大,资金来源有限,严重制约了当前社会化养老的发展。由于南疆地区老人收入较低,甚至部分人都没有退休金,尤其是空巢老人、残障老人,收入更难以维持正常生活。农村地区的社会化养老更多的是依靠政府,而政府的财政投入明显无法满足市场需求,导致目前南疆地区的养老服务难以满足居民迫切的养老需求。同时,新疆南疆地区在发展社会化养老的过程中,鼓励性措施不到位,对相关企业、社会机构等参与社会化养老的吸引力较低,组织和整合社会有效资源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1.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区域发展。按照“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要求,针对本地区老年人口的规模和对养老服务的需求,构建和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制。明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将养老建设用地规划、社区规划、医疗保健规划等有关内容纳入该地区总体发展规划中,使资源配置有效结合起来,加强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的统筹协调,实现养老服务设施的均衡配置[3]。
2.建立推动社会化养老发展的运行机制。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实现,首先需要对现有的养老服务运行机制进行完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运行顺畅需要配套长效的机制[4],并扩大社会化一体化养老服务的覆盖面,同时通过一系列政策的出台与推广,从根源上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和愿望。
3.健全市场监管制度,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大政府监管和规范化管理力度,有效净化行业风气,促进其良性发展,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落实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形成标准、规范的制度体系。同时,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分工,增强相互的联动性,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从而为广大老年人群提供良好的养老环境,真正层层落实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
提高服务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及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站首先要重视从业人员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按技能考核等级从事相应的等级服务。对于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养老护理员,应当给予奖励性的补贴,提高其社会地位和工资福利待遇;政府及相关专业组织应加快引进和培养社会工作、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人才,同时也要制定相应的鼓励性政策,以岗位津贴、工资补贴等形式,吸引相关人才积极参与到社会化养老服务管理体系建设队伍中来,保证队伍的稳定性。
首先是完善相关的基础配套设施,以辅助居家养老为主,逐渐丰富养老服务内容,强化社区养老功能,逐步推动管理服务多样化、个性化,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医疗保健、生活照料、家政服务、文化娱乐等服务,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出台政策鼓励和引导相关部门、社区建设相对完备的服务项目,或提供公益性的硬件设施,比如在居民区、社区广场、活动中心等公共场所进行便利化改造,辅助老年人康复训练;开设自助食堂、心理疏导室、文化体育中心等服务型场所,快速推进居家与社区养老相结合的方式,逐步打造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和专项服务项目工程。
1.政府发挥引导、带动作用,推动养老市场发展。首先要加大当地相关政策的帮扶、宣传和落实力度,加大对社会办养老机构的用地支持和财政方面的支持力度,在当地宣传尊老敬老的优秀传统美德,推崇孝亲敬老的传统文化,为社会化养老营造更加和谐、宽松的氛围和发展环境。
2.构建养老服务质量管理长效机制,更好地发挥政策的保障作用。探索更具针对性的发展举措和工作指南,搭建起养老质量指导和监管平台,规范养老行业各环节发展,要求养老机构加强相关硬件设施的配备和补充,协助其逐步提高相应的服务质量,确保养老服务市场正向、规范发展。
3.政府要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养老,鼓励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首先要完善有关公益养老方面的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惠民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其次是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与资金投入到助老服务当中,共同构建政府主导、多种力量参与的多元供给体系[5],充分整合和利用社会与企业的闲置资源,最大限度地实现养老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近些年,随着国家对农村养老政策的不断完善和推进,关注和保障老年人的需求与权利成为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当前,南疆地区作为中小型、欠发达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在实际发展过程当中仍然存在着很多的现实问题和缺陷,养老服务发展的落脚点要落在老人实际获得了哪些方面的服务,以及对获得服务的感受程度上,有效地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和市场的自主性,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的社会化养老服务制度[6]。因此,对于未来南疆地区社会化养老服务需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和方案,积极应对老龄化带来的现实需求,制定合理、长效的养老服务发展规划,这样才能够有效地提升具有南疆当地特色的养老服务质量,为当地老年人晚年生活的幸福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