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桂新,邓华
(1.长江师范学院武陵山片区绿色发展协同创新中心,重庆 408100;2.重庆青年职业技术学院,重庆 400712)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1],体现了共同富裕则[2,3]。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4]。改革开放以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态势[5]。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已成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选择,是强农业、美农村、富农民的重要举措和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6,7]。当前,农村地区空心化、空巢化、老龄化问题不断加剧,农村产业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财政投入不足等问题日益突出[8耀12],急需进一步深化农村集体经济制度改革,探索与创新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新形式[13],最大程度地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体系,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基于重庆市涪陵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开展调研,选出5个村庄作为典型调研对象,分析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以期为各地区探索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供参考。
1.1.1 完成农村集体清产核资工作 涪陵区农委在全区开展了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简称“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除涪陵新区、崇义街道以外的25个涉农乡镇、街道,截止到2021年底,全区有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369个、村(居)民小组2 524个,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资产价值为48.46亿元[14],是清理前集体资产的4倍。
1.1.2 加强基层党建引领2020年,涪陵区共有基层党组织2 401个,422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村(社区)党组织[15]。2016年以来,村书记平均年龄为48.59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比为71.62%;村主任平均年龄为46.65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比为47.70%,乡镇街道领导班子的结构进一步优化,且全部配备专职副书记。以组织引领、促带富能力提升,政策引航、促发展环境宽松,典型引路、促示范效应发挥,人才引导、促智力支撑到位为内容的村集体经济发展目标,采取“四引四促”行动,已有177个村庄建立了村集体经济组织,243个村(社区)启动了299个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1.1.3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涪陵区参与改革的单位共计2 899个,其中村(居)369个,农业社(居民小组)2 530个。截止2020年6月,完成改革试点清产核资的单位有2 846个,完成率为98.17%;制定成员确定办法的单位有2 407个,完成率为83.03%;完成成员身份确认的单位有1 668个,完成率为57.54%;完成股权配置的单位有1 360个,完成率为46.91%;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构组建的有805个,完成率为27.77%[16]。
1.2.1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农业适度规模生产体系在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过程中,涪陵区尤其注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数据显示,全区已累计培育发展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59家(其中国家级5家,市级34家),农民合作社851个,家庭农场862个,社会化服务组织676个;累计流转土地3.98万hm2,土地流转率为38.57%,规模经营集中度达到39.57%。珍溪现代农业园区、南沱现代农业园区、同乐现代农业园区评为全国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南沱镇治坪村评为第七批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
1.2.2 创新三产融合业态,构建“2+X”农业产业集群 围绕以榨菜、中药材为龙头的“2+X”百亿级产业集群战略,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融入全区产业优势区域互补新格局,打通一二三全产业链,创新农业产业业态。其中,累计发展规模化农产品加工企业250余家;建成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14个、精品景区20个、精品线路24条,成功创建成为国家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区;新建成1万m2的电商产业园和391个乡村电商服务站,“涪陵e生活”“尚尚吧”等本土农村电商平台成功上线运行。
1.2.3 盘活农村土地资产,凸显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效2017年,涪陵区通过“清产核资”“确权确股”“优选项目”“培育经营主体”“构建经营机制”“强化风险管控”六步法,完成了8个村、8个组的集体资产产权制度的改革工作。其中马武镇A村的集体经济组织累计收入23万余元,股民分红共计17万元。
1.2.4 重视农业品牌建设,控制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随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经济意识不断增强,将农业品牌建设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作为工作重点。截止目前,全区农产品优质品牌总数达240个。扎实开展“秸秆焚烧控制行动”“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榨菜废水达标治理和水产养殖废水排放专项整治,全区农业生态环境明显好转。
1.2.5 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号召力 将基层党建工作融入“三变”改革实践,探索推广股份化经营,着力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发挥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推行榨菜股份专业合作社、田园综合体等4种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公司+基地农户”“加工大户+基地农户”订单模式,出台收益保险、最低保护价等惠民政策,全区青菜头年种植面积4.8万hm2,收入达11亿元,辐射农民60多万名;探索中药材收储、初加工环节股权化试点,成立股份制中药材专业合作社进行合股联营,推进形成合同契约、股份合作等3种利益联结体,实现农业增效、农户增收“双赢”。截止到2020年6月,全区涉农村(居)369个实现集体经济收入6 131.19万元,其中经营收入1 149.71万元。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实现了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增强了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影响力。
近年来,涪陵区不断加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宣传力度,但仍存在部分村支两委干部、乡村精英轻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发展理念落后的情况[17]。村干部在任期内普遍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保守思想,缺乏新发展观念,缺乏长远眼光和谋划,对集体大局仅满足于求稳,村集体开拓创新能力不足。
涪陵区的村干部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发展态势明显,但整体的平均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村集体组织没有设立规范的用人制度以及人才培养机制[18],不利于人才队伍的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村委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侧重于对行政村及村民的事物管理,未设立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委会可以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但是,目前相当一部分基层干部群众对村委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两者的联系与区别不明晰[19],导致管理机制不畅,造成潜在风险。
涪陵区的集体经济发展逐渐壮大,其中榨菜、中药材、柑橘等产业起到了很好的带动作用,其他产业普遍存在经济实力薄弱、发展后劲不足等问题[20]。统计显示,全区经营收入1万元以下的村(居)236个,占村(居)总数的63.96%,无经营收入来源的村(居)136个,占全区村(居)总数的36.86%;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村(组)26个,而正常经营且有经营收入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仅9个。数据显示,当前无法充分发挥产业资源的竞争优势和地理区位优势,无法以消费者的角度来设计选择产业、产品及建设配套设施,是其他产业培育受阻的主要因。
尽管政府主导的科技特派员、乡村建设指导员、企业的帮扶技术人员,均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1],在实际走访中发现,这种支农行动缺少长效、全面运行与监督机制,在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普遍存在缺少长远的规划与顶层设计,注重眼前效益、短期利益等问题,对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载体建设及其自创自收的造血功能重视不够[22]。
在尊重传统的农业农村发展观的基础上,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组织方式、营销手段、科学技术引入基层治理中,推动村集体经济组织企业化管理、规模化生产和集约化经营。运用产业化、集群化的大生产理念,打通农村集体经济生产、加工、流通全产业链,从产业间内在联系和要求出发,延长和拓展产业链[23],实现产、加、销一体化经营,全面提高农村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增强市场意识,尊重市场经济规律,注重市场需求同村域资源、特色产业优势的有机结合。紧扣“互联网+”模式,走合作共赢的发展道路,推动包括农产品研发、生产、市场、销售等在内的线下业务与线上业务融合发展。
3.2.1 选好领头人和引路人 选择有威望、群众认可度高的致富能手、农民合作社负责人、优秀民营企业家、外出务工经商人员担任村干部,深入实施“领头雁”工程,组织村干部赴发达地区学习考察,学习成功经验,解放思想,开阔视野,提升管理和领导能力[24],开拓发展思路。
3.2.2 完善考核机制 重视考核指标体系建设,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为重要考核指标纳入到年终考核中[25,26]。成绩优异的村干部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促进形成内生激励机制。
3.2.3 加快培育农村实用型高端人才 积极培育种养能手、科技带头人、农村经纪人和专业合作组织领办人[27],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技推广人员、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和退役军人加入到职业农民队伍中,不断壮大职业新农民的队伍。
3.3.1 细化责任、明确分工 尽快出台村委会与村集体经济组织责任分工指导意见,明确村领导班子、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的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形成职责明确、分工明晰的工作体系[28]。
3.3.2 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面向基层党组织、村委会、村集体经济负责人,重点围绕农村常用和典型法律规章制度,开展现代法治市场经济背景下的普法教育培训[29],提高法律意识,保护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市场主体地位。
3.4.1 科学引导村集体经济抱团发展 依托资源禀赋、交通区位优势、产业特色等优势条件,强强联合、强弱互补,科学规划,抱团发展块状、带状集体经济联合体[30]。集中打造一批中心村、特色村、民族风情文化村,发展民宿、农家乐、度假村、生态观光农业和旅游商品开发等旅游产业[31];引导村集体将废弃、闲置、空置的旧房及宅基地产权收回,并引入市场开发机制,挖掘其经济价值;偏远的“空壳村”要积极争取项目资金,采取村村抱团联建物业、联购商铺、联办基地的模式[32],挖掘其经济价值。
3.4.2 积极盘活村级存量资产、资金 鼓励村集体对闲置或低效资产对外租赁;鼓励村集体投资兴建商铺店面、仓储设施、厂房等通过租赁增加集体经济收入。
3.4.3 充分挖掘各类资源价值潜力 加强村集体对耕地、山林、水面、山塘等自然资源的管理,规范出租、转让行为,充分发挥资源效益,增加集体经济收入;鼓励资源丰富的村庄,要引导其合理开发适度经营,以提高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空间。
3.4.5 加强集体土地的开发利用 村集体引导农户集中流转土地到农业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适度发展规模经营;城中村、城郊村、园区村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用地管理政策下,用足、用好土地政策,发展集体经济。
3.4.6 改造提升农村市场 交通便利的村庄,要充分考虑功能定位、特色优势和交易商品辐射力等因素,按照规划开发建设专业市场、批发市场[33],由村集体租赁经营或合作经营,增加村级集体收入。
3.5.1 建立健全长效的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多元化、综合性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加强特色农业生产中的成套生产技术推广,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平台,积极支持组建和完善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挥好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的服务功能,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3.5.2 弥补农产品终端销售服务短板 推进村集体经济组织融入互联网信息平台建设,发展双线营销渠道[34],设立主要特色农产品基地店、体验直营店和网络销售店,把线上销售和线下定制服务、定点派送有机地结合起来,构建农村物流网点和专业团队,形成强大的市场营销体系。
3.5.3 提升对村集体经济服务的精准度 扩大乡村公共财政覆盖的领域和范围,把农村公共服务提上来,以降低农村集体企业所承担的社会负担。支持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兴办村级集体经济,凡是符合财政涉农专项资金政策的,应优先给予支持[35,36]。同时,降低贷款门槛,实行优惠利率,把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信贷支农重点,为村民领办创办和参股经营的各类农业经营服务主体可适当提供贷款担保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