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佳丽
(中共吕梁市委党校,山西 吕梁 033000)
供给主体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识别供给主体也是合理构建服务评价体系的前提条件。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时应分析不同供给主体在体系中的服务价值,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政府公共机构在农业生产服务评价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农业发展方向研究与农业保障工作开展都需以政府公共机构的政策为基础[1]。2)农业生产龙头企业在服务评价体系中负责农产品的加工与经营,可帮助农业生产人员建立较为稳定的生产组织结构。3)由技术水平较高的农业生产人员组织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扩大农业生产规模,并形成完整的产业链。4)已成为农业生产主要经济组织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服务评价体系中负责供应农业生产所需的资源。
供给方式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运作形式,直接决定了体系的构建效果。为保证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结果的合理性,相关人员需明确农业服务的供给方式。1)以政府公共机构为主导的农业供给方式。该供给方式常用于经济水平落后的农村地区,可为当地农业发展快速聚集资金与人力。但是工作人员也需要去分析该供给方式的优缺点,采取有效措施规避此供给方式存在的风险。2)以市场为主导的农业供给方式。该供给方式运转资金压力小但容易造成服务项目缺失,研究体系构建实施时需研究该问题的解决方式。3)以自助式组织为主导的供给方式。通过该供给方式可以清晰地了解农业生产人员的需求,弥补政府供给的欠缺之处。
随着农业改革工作的不断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应包含的内容也有所转变,原有供给内容难以满足当前农业发展的需要,因此相关人员在构建服务评价体系时需确定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供给需求。1)金融、科技、法律与市场信息需作为供给内容服务于生产的全过程,这些供给信息可为农业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提供支持。2)农业生产活动开始前,服务评价体系需为农业生产人员供应生产所需种子、农药、化肥等[2]。3)农业生产过程中,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应向农业生产人员提供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农田托管、机械化生产设备等服务,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并增加产量。4)农业生产活动结束后,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需为农业生产人员提供农产品加工、保存、分销等服务。
评价指标体系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服务评价体系运作结果合理的首要条件。因此,体系构建人员应结合农业发展需要构建指标体系,提升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科学性。1)指标体系构建人员应遵循指标体系构建原则,设立有效的农业发展评价指标,划分不同评价指标的类别,形成具有层级结构的评价指标结构。2)按照指标划分标准将其分为生产服务评价指标、流通服务评价指标、技术服务评价指标、信息服务评价指标与金融服务评价指标五类,初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3)将不同类别的评价指标进行细化,设置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建成完整的评价指标体系,提升服务评价体系的实际应用价值。
评价模型的构建效果直接决定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建立效果,相关工作人员应认识到评价模型的重要性,为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提供理论支持。评价模型构建流程如下:1)学习模型构建相关知识,掌握评价模型构建的具体流程,根据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特点优化模型构建流程,绘制与之相匹配的模型构建流程图[3]。2)严格按照模型构建流程开展工作,建立用于完成服务评价工作的判断矩阵,计算各项评价指标的权重,并检验评价模型模拟运作结果的一致性,对评价模型的合理性进行判断。3)结合模型检验结果调整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评价模型的构建,使该评价模型满足农业发展的实际需要。
根据评价模型的构建情况优化评价结果是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最后环节,应引起相关人员的重视。1)工作人员根据权重计算结果对评价指标进行排序,分析不同因素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成果的影响程度,了解农业生产人员的真实服务需求。2)分析权重计算结果产生的原因,将权重排序靠前的评价指标作为体系构建的重要依据,制定更符合农业发展趋势的服务方式[4]。3)综合考虑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的影响因素,合理评判评价体系指标的重要程度,调整农业服务评价工作的开展方式与开展重点,提升服务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2.1.1 服务供应不足
服务供应不足是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近年来,尽管农业发展迅速,但我国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依旧是个体农户[5],农业生产这一现状增加了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构建难度,目前的服务评价体系难以提供满足农业生产发展需求的服务。在以个体农户为农业生产主体的农业生产模式中,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作用更加重要,虽然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已取得显著成效,但仍然难以满足我国农业发展的需求[6]。相关人员在研究体系构建方式时,应将扩展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服务范围作为构建的首要目标,解决现行服务评价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为农业生产人员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1.2 生产资料价格高
生产资料是农业生产活动开展的依据,对农业生产效果具有决定性作用。但目前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较高,导致农业生产资料在农业生产活动中利用率低,难以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服务作用[7]。生产资料价格高是服务评价体系构建存在的另一主要问题,也是相关人员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急需解决的问题。造成生产资料价格高且不稳定的原因主要为市场监管力度不够,相关政府部门对生产资料重要性的认知程度不足,监管制度落实不够深入,难以达到监管目的,使农业生产资料的价格超出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设置的标准。
2.1.3 科技服务不完善
提供科技服务是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必备服务项目。将科技手段用于农业生产可大幅度提升农业生产的效果,同时减轻农业生产人员的工作压力。因此相关人员在建立现代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时,应将科技服务作为体系构建的主要目标,以便解决科技服务供给不到位的问题[8]。科技服务不完善会导致农业生产人员科学素养低,从事生产活动仅依靠以往生产经验,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方式缺少科学性,不符合现代化农业发展的人才需求。除此之外,科技服务不完善还会使先进设备无法体现其应有的生产价值。农业生产的主要力量依旧为人力,生产效率低下,限制了农业的快速发展,导致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在农业生产中作用有限。
2.1.4 财政金融信贷支撑力度不足
农业服务评价工作经济收益低,金融机构投资意愿不强烈,导致用于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与运作的资金不充足,影响农业服务评价体系的落实,这也是原有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难以体现服务价值的首要原因。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包含的内容种类繁多,服务评价体系落实难度远超原有农业服务体系,应用该服务体系需要充足的资金支持。但受市场环境影响,投资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利率明显低于其他投资项目,金融机构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工作的积极性不高[9]。为解决该问题,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运行效果,相关人员应与农业服务相关部门保持联系,提高金融机构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的积极性,为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质量提供更充足的资金支持。
2.2.1 完善供应政策
政府出台相应政策可为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构建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有效推动农业服务质量升级。政府可从以下几方面完善农业供应政策。1)重视扶持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中的市场化服务主体,出台社会化服务主体参与农业服务的优惠政策,为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更多社会资源。2)加强农业经济组织与市场龙头企业的交流合作,提升新型农业服务供应主体的服务能力,推动农业服务评价体系结构转型[10]。3)提高供应政策的宣传力度,借助媒体时代的宣传优势扩大政策的影响范围,使更多农业人才投身于农业服务工作,为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构建提供更多思路。
2.2.2 强化农户利益联结
强化农户利益联结是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与质量的有效方式。建立利益联结方式如下:1)强化农业生产相关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契约关系,保证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相关联的各方拥有平等交易环境,建立结构更完整的农业生产利益链。2)加强农业生产人员与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组织间的联系,了解农业生产人员对生产资料的真实需求,向农业生产人员提供更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内容,提高农业生产的专业性。强化农户利益联结有助于实现农业生产资料的共享,同时对提升农业生产人员的风险应对能力,有效控制生产资料价格与内容质量,为农业生产人员提供高水平的生产资料,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运行效果有积极作用。
2.2.3 优化市场运营环境
优化市场运营环境是解决财政金融信贷支撑力度不足的有效方式,有助于调动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的积极性。市场运营环境优化措施如下:1)相关政府部门应认识到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的必然性,为体系构建出台多种投资政策,鼓励更多金融机构投资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维护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2)加强市场监管力度,杜绝不法分子假借构建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名义欺骗农业生产人员,同时增强金融机构对农业服务项目的信任感。3)建立现代化农业服务平台,保证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在构建过程中相关信息的透明化,为金融机构提供最真实的投资信息,金融机构通过该平台了解行业发展趋势,提升对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的参与热情。
综上所述,相关工作人员可采取多种措施优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构建的效果,消除原有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应有的保障作用。应将农业社会化服务评价体系的构建作为农业保障人员的长期工作内容,结合农业生产的发展趋势,调整服务评价体系的构建方式,为农业长期稳定发展创造基础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