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将成
我在担任某杂志诗歌编辑期间,有幸读到了大量来自全国各地的乡土诗歌。从技术层面来讲,不乏优秀之作,但是作品中显现出来的滥情和同质化却呈现了一个时代乡土诗歌的症候。
当代乡土诗写作最大的一个群体是“打工诗人”。他们是随着打工潮进入城市的一个文学群体,来自广大的农村,又散落在城市的各个角落;以打工者的社会身份(当然,里面也不乏成功的老板)在不属于自己的城市里,一面谋生,一面坚持着他们的文学梦想。他们利用自己从前积累的有限的乡村生活经验,以及与生俱来的故土情结,驾轻就熟地进入到诗歌中,担负起中国近几十年来乡土诗歌创作的重任,并以文本构建了当代乡土诗歌的基本形态。
在我接触过的乡土诗人中,大多出身于1960年代至1970年代。1980年代以后的“农二代”长期生活在城市里,对农村、农事已经很模糊了;对乡村的认知,来自春节和家人一起回到老家小住几天的有限感受。“农二代”们迷恋都市的霓虹,习惯了熙熙攘攘的城市生活。所以,1980年代以后出生的乡土诗人相对较少。
在改革开放的潮流中,一部分60后、70后的乡土诗人成功实现了从农村向城市的迁徙。在巨大的城乡差别面前,他们也不能免俗地把乡村生活视为一种困境。在从乡村到城市的“胜利大逃亡”过程中,他们走得坚定而决绝,乡村生活经验定格在毅然出走的那一刻,其乡村生活经历也停留在生活轨迹的某一个结点上,成为了个人史。他们的乡土诗创作源泉不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来源于之前有限的乡村生活记忆;另一方面,来源于其他渠道的间接经验。因此,在创作中,这个源头活水就显得捉襟见肘。
我有一个客居北京的诗人朋友,聊天时我曾问他:“几十年来,你一直坚持不懈地在北京这个大都市里写乡土诗,你对乡村的理解和情感足以支撑你的创作吗?”他说:“尽管在北京待了二十多年,还是没完全融入这座城市,依然有很强烈的漂泊感。同时,对老家又越来越淡泊,越来越模糊。”为什么把故土这个与自己越来越疏离的远方作为自己长期书写的对象,最终他自己也没完全说清楚。我认为归因应该是:寄居在城市的乡土诗人,很大程度上属于强迫自己进入写作状态的一类作者,他们需要从创作中取得成功,获得认同。故乡虽然疏离,总归还有一些东西可以翻翻捡捡。另一方面是现实生活的窘迫与骨子里与生俱来的故乡情结结合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应对生活困境的宣泄,或者说是自身情绪的一种疏导。于是,对乡村生活的背离与遥远的抒情,成了众多乡土诗人处在现实中的一种尴尬,也是当代乡土诗表现出来的一种扭曲。
写作需要从内心出发,只有对生活进行细致入微的观察才能找到一条隐秘的小径,使写作成为一种可能。然而,事实恰恰相反,大多数的乡土诗人躲在城市的某一个角落里,以反刍的方式孜孜不倦地书写着急切摆脱的故乡。他们绞尽脑汁,一次又一次的把他们心中的虚无之乡呈现给编辑和读者。由于对乡村生活的缺席,对乡村生活中事物细节感受的缺失,内容的僵化和空泛也就是一种必然了。
乡恋、思亲、农事、节令等内容是乡土诗永恒的主题。为什么余光中的乡愁写成了广为流传的名篇,而我们那么多的乡土诗,如风过丛林,转眼就失去了踪影?
余光中21岁去台湾时正值青春年华,写这首诗的时候已过不惑之年。因为历史的原因,23年有家不能回的痛苦,终于在余光中44岁的时候衍化成了千古《乡愁》。
当下的乡土诗人虽然也背井离乡,但是,他们是主观上的一次集体出走,距离自己的故乡也就是一张火车票加上一张汽车票的距离,与故乡的往来是自由的。他们顺应时代潮流,在城市里艰难地打拼,努力把自己变成一个城里人,有些人甚至刻意地洗去早年乡村留在自己身上的痕迹,不遗余力地实现从农村向城市的蜕变。这些都没有错,谁也没有权力去指责一个人对自己生活方式做出的选择。问题在于我们的乡土诗人在城市的霓虹里极其享受地坐在“星巴克”里,或者躲在狭窄的出租屋里写着已经疏离的故乡,这种与心灵背道而驰的抒情,不但打动不了读者,也钝化了作者的思维和灵感。
乡土诗写作出现这样的怪象,我们不能把责任全部归结于我们的诗人,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与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等都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中国现代乡村文化经历过两次变迁。一次是乡绅文化的分崩离析和瓦解,把原本靠血缘、姻亲、族人和乡贤等维系的熟人社会推向了现代社会。一次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带来的打工潮,给乡村文化带来的冲击改变了乡村人与土地的关系,将打工者推向了漂泊的个人奋斗形态。在乡土诗人与乡村疏离的客观现实下,很少有乡土诗人去认真了解自己村庄的前世今生,去分析和理解自己与故乡畸形关系的成因和出路。
“城里安放不了肉体,乡村安放不了灵魂”,这是打工文青圈里很流行的一句话。折射出来的是一个群体的彷徨,是归宿感的模糊不清,导致我们的乡土诗人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努力的方向与创作上的叙事、抒情的背离和虚假。这种背离和虚假,正是我们当下乡土诗的病源。
英国作家杰里米·帕克斯曼说过:“在英国人的脑海里,英国的灵魂在乡村。英国人坚持认为他们不属于实际居住的城市,而属于相对远离自己的乡村。”传说在19世纪,远征的英国士兵在收到来自家乡的明信片后,明信片上家乡的田园风光带给战士们的鼓舞胜过一百次摇动国旗。这个传说的真假我无法考证,但是从作家杰里米·帕克斯曼的描述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英国人对乡村由衷的热爱,这种对乡村发自内心的热爱,是对“根”最真切的一种认同和呵护,是一种植入了骨子里的归属感。
中国作为一个传统的农耕文明国家,也有过耕读传家的诗意生活。随着乡村生活方式和价值观的改变,乡土诗人与乡村处在一种若即若离的状态,他们的归属感是模糊的,而且这种现象还看不到有丝毫改变的迹象。
处在这样的困境中,我们的乡土诗人不妨放慢脚步,认真梳理一下自己与乡村的情感关系,审视一下自己对故乡抒情的真实性,以及作品与不断发展变化的乡村互为照应的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