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嘉禄
上初一的时候,我在阁楼上发现了一个秘密:二哥留下的两本日记。日记的最后一页记录了他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前夕的心情:“路途遥远,可惜行囊里的书太少,也许我可以跟同伴交换着读。没能建立起个人的藏书,是青春的遗憾。”
不过在一口红漆衣箱底层,我摸到了二哥留下的几本书,托尔斯泰的《哈泽·穆拉特》、巴尔扎克的《家族复仇》、柯切托夫的《叶尔绍夫兄弟》,尽管有些破旧,仍让我欣喜若狂。
那是一个文化荒芜的年代,多少个冷风凄雨的夜晚,一盏黄灯映照着惨绿的脸,家里可读的书所剩无几。精神饥渴引起的焦虑非常折磨人,所幸我很快在年级里建立起一个小圈子,可以交换余存的图书,记得有《野火春风斗古城》《粉饰的坟墓》《红岩》《多浪河边》《金星英雄》等等,我那本薄薄的《家族复仇》至少出借二十次,后来不知所终。
学校图书馆处于“冰封”状态,但有同学从气窗翻进去,弄出一两本翻译小说在同学间流传。偷书的同学对阅读并不感兴趣,他们以此为饵“钓鱼”,借一本书得给一角钱,外国名著收费加倍。
为了读书,我将吃早点的钱去支付借书的费用。整个上午我在饥肠辘辘中度过,最可怕的,肚子里突然发出不雅之声,引得同学哄堂大笑。我还将家里的肉骨头、鸡毛、老酒瓶、鸡肫皮卖给废品回收站,换来三五天的阅读权。
后来我意识到,不能这样一直被小混混“剥削”下去,必须建立自己的藏书。我干脆向他们购买。有一次我“悬赏”五角钱让他们去库房寻找《基督山伯爵》,但他们只找到一本“卖相老好”的书——精装本《物种起源》,敲了我七角钱的竹杠。到初二时,我已经拥有三十多本图书了,从理论上说,与四五个同学交换,便可实现一百本的阅读量。
等到学校图书馆“解冻”后,我每周都去借书。班里的铁哥们也用各自的借阅证帮我借书,满足我的贪欲。
等我积攒了一百来本图书后,就想建一个小小图书馆。关键时刻妈妈将一具从老家绍兴带来的被头柜给我瞎弄,一分为二,再买一张三夹板,洋钉胶水,猪血老粉,油漆一刷,两口书柜并肩登场。有些翻译小说已经破烂,封面也掉了,不知道作者是谁,我就用两层牛皮纸做一个封面,再用旧画报包得服服帖帖。我还专门跑到福州路,在一条弄堂口的摊头上偷学老师傅的图书修理技术。
同学们知道我有一个小小图书馆,走动更勤了,关系最铁的同学来,我就拿出三哥留在上海的美术资料让他们大饱眼福。借出去的书最怕人家不还,更怕自己忘记,所以我专门做了借阅记录本,还刻了一方小印章,一个字:“还”。
阅读让我体验丰富的生命,帮助我认识世界、触摸灵魂,我矢志不渝地爱上了文学。考大学时我想报考图书馆专业,但最后一刻我听到了魯迅先生的召唤。
这段经历也让我懂得了分享的原则,这大概也是公共图书馆的价值。乔迁新居后,有位朋友动员我向一家新建图书馆捐点旧书,我立马装了两大箱送过去。后来我还向多家图书馆捐过图书和手稿,以至于有人想收藏我的手稿,可我连一张草稿都拿不出来了。
(源自《新民晚报》,有删节)责编:马京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