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互促交融发展对策研究

2022-12-17 03:40苏日贺
山西农经 2022年20期
关键词:城镇化土地融合

□苏日贺,卜 荣

(日照市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山东 日照 276826)

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关联密切。乡村振兴包括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全面振兴。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目标,要求加快农村建设发展,以实现推进农村现代化发展。

根据《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 年)》,新型城镇化应突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重塑新型城乡关系,优化城乡要素配置,大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1 明确3 个要素关系

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乃至城乡融合发展是三位一体的。为了实现乡村振兴战略,需明确“人、地、钱”3 个关键要素,优化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同时对各类要素进行平等交换。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融合发展中,需采取有效措施破解“人、地、钱”3 个要素的瓶颈,分析其内在机理,如图1 所示。

图1 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人、地、钱”要素

1.1 破解3 个要素融合瓶颈的理论探索

在产业兴旺方面,农业生产能为居民日常生活提供丰富的农产品。近年来,人们对农业机械设备、农药、农资产品等需求量不断增加,因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要求高度重视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产业结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市场竞争形势越来越激烈,在产业发展中,需不断拓展农村市场,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力度,为产业兴旺发展提供充足资源。在生态宜居环境建设中,通过打造美丽的乡村环境,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支持,同时大力发展观光农业、健康养生项目等。为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在乡村建设中积极推进新技术和新设备,加大乡村环境治理力度。在新农村建设中,繁荣农村文化,促进乡村传统文化,有效融合城市多元化文化,加快推进人文城镇建设。乡村治理体系越来越完善,可促进乡村环境和谐稳定发展,进而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良好的区域环境。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不断提升农村居民收入水平,同时生活环境也可得到很大改善。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合理规划建设城镇基础设施,并将其逐渐延伸至农村,推动乡村振兴[1]。

1.2 3 个要素推进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的具体实践

近年来,山东省许多地方实证研究了乡村振兴“人、地、钱”3 个要素的问题。如围绕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补齐“统”的短板,探索出了农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的路子,提高了土地利用效率,促进了农民增收,壮大了集体经济,也为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探索出一条有效路径。农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将村党支部的组织引领、合作社的抱团发展、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三方”融合、优势互补,降低了土地流转过程中的风险,解决了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加快了新型城镇化进程。

一是降低了土地流转风险。大规模流转农村土地,特别是工商资本参与带来的土地高度集中和超大面积经营,涉及农户数量众多,容易出现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形式侵害部分农民利益,或者因经营亏损导致拖欠农民租金甚至毁约弃耕现象,返乡农民工因无地可耕、生活无法保障造成社会不稳定等问题。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由村党支部组织群众统一协商,统一流转,农民集体在土地经营权流转利益博弈中处于优势地位,使流转更加便利和可靠,有利于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防范规模流转承包地的风险。

二是密切联结了农民与集体的利益。通过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解决一家一户分散经营带来的群众集体意识薄弱问题,搭建起村集体与群众的利益纽带,把群众像“石榴籽”一样团结在党组织周围,提升了农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社员以土地、资金入股,村集体利用集体“三资”入股,分别赋予社员与集体股权,明确入股程序、参股方式、持股比例、二次分红等方式,实现了资源整合、互利共赢。凡涉及群众利益的事项,如保底收益、分红、补贴分配等,均通过社员大会讨论,写入合作社章程和协议。

三是实现了农民群众稳定增收。在利益分配上,土地股份合作社多采用“保底收益+二次分红”模式。以东港区后村镇新盛合农业种植合作社为例,确保入股承包地每年收获小麦7 500 kg/hm2;“二次分红”由入社村民、合作社集体和管理者三方参与,将合作社利润的50%再次分配给社员。入社村民每年收入可达到21 000 元/hm2以上。

四是壮大了农村集体经济。耕地是山东省大部分农村的主要资源,村均拥有耕地面积80 hm2。土地统一流转后规划土地,平均能增加10%的可耕地面积,村均增加6.67 hm2左右,按照12 000 元/hm2的流转价格计算,可增加集体收入8 万元。如果集体统一经营集中流转的土地,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规模经营提高效益等,可实现增收3 000~4 500 元/hm2,按照村民、集体、经营者5∶3∶2 的比例分成,村集体又可增收7.8 万元;如果集体将流转土地打包出租给工商企业等经营,根据新修订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村集体可以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如按5%计算,收取费用为600 元/hm2,86.7 hm2收取管理费5.2 万元。仅土地流转一项,每个村平均每年可增加集体经济收入13 万~16 万元[2]。

2 促进产业兴旺,实现产业城镇化

在乡村振兴发展过程中,需将产业发展作为基本要求,通过加快发展乡村产业,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丰富条件。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产业是十分重要的基础,同时也是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关键。因此,乡村产业发展程度可直接影响乡村产业结构、市场化程度以及科技发展水平。在农村改革中,需确定产业类型以及产业发展方式。在乡村产业发展中,不仅需创新农业生产模式,同时还应重点关注第二产业、第三产业,但通过分析我国很多乡村经济发展情况,很多乡村地区将第一产业发展作为主要目标,对第二产业以及第三产业的重视程度比较低。基于此,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应采取有效措施解放乡村生产力,同时应合理调整乡村振兴产业结构,转变农村地区粗放式生产模式,重点发展绿色产业以及科技产业。另外,要优化调整乡村产业结构,根据乡村发展实际情况,推进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协调发展。除此以外,在乡村产业振兴方面,还应加强科技创新,将科技要素转入至乡村地区,在农业生产中应用现代化农机设备和自动化技术,引导农村创建经济合作组织。为了真正实现乡村产业兴旺,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构建乡村优质人才队伍,将其作为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重要力量。

3 建设乡村生态宜居,实现绿色城镇化

3.1 融合生态发展理念

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的融合发展中,需将城镇化建设中的绿色城镇化发展理念与乡村振兴生态宜居发展进行有效融合,改善城镇、乡村生态环境。在生态环境建设中,城镇和乡村均为责任主体。对此,在新型城镇化发展中,应重点关注生态效益、环境损害以及自愿消耗情况,并将其纳入新型城镇化发展评价体系中,加快推进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改善居民生活环境,鼓励居民采用绿色出行模式。

3.2 完善相应的发展机制

需制定完善的国土资源开发管理机制、农业耕地保护机制、生态补偿机制等,为乡村振兴提供基础保障。在乡村振兴发展中,需积极推进生态修复治理,整治乡村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居住环境,为乡村振兴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营造和谐稳定的生态环境。通过加快发展乡村生态农业,不仅可以优化调整乡村产业结构,同时还可以增加农产品供应量。由此可见,在乡村振兴发展中,必须高度重视乡村产业及其在促进乡村经济发展中的优势作用,明确划分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为城镇居民提供充足、优质的生态农产品[3]。

4 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助力城镇化

消除城乡二元体制,从根本上缩小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建立农村脱贫致富长效机制,就要推进土地制度改革,扩大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范围,降低农民工进城落户的高房价门槛,同时实现农村土地规模经营,给农民带来更多财产收入。土地制度的改革是实现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的制度基础。乡村振兴首要任务是产业兴旺。农村的主要产业是农业,农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是土地和劳动。当前,在户均只有0.57 hm2耕地的情况下,农村产业兴旺的难度较大。只有使户均土地由0.57 hm2扩大到3.33 hm2,甚至扩大到6.67 hm2,才能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使农民种粮的收入和种经济作物乃至进城务工的收入大体平衡。

农村党支部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促进了城镇化发展。农村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必须转移到非农产业,并实现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随着农村人口减少,可提供的建设用地资源会越来越多。我国农村转移人口已经有2.8 亿人,因农业人口转移,将会导致大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闲置。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为19 万km2。随着农村人口进一步减少,未来这些闲置土地资源可以通过城镇化或非农化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也是乡村振兴最重要的资源基础。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当务之急是要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新时期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要实现城乡土地特别是宅基地同权化,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都离不开土地制度的改革。

5 启动农村住房升级,拉动城镇化

2020 年5 月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以新型城镇化带动投资和消费需求”。农村住房升级,不仅能有效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同时农村住房升级工程属于蓝海市场,可吸引资本入场。

5.1 住房升级既是“刚需”又是“大额”,对启动农村消费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农村住房升级,可挖掘农村刚需和大额消费增长点、新引擎,同时顺应农民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据估计,可激发约2 万亿的澎湃市场动力,也将为乡村振兴注入催化剂。据相关调查显示,农民工一生挣的钱,60%花在房子上。当下,一些男性农民工回乡改建老房,在县城里有套房,已是结婚的“标配”,由此决定“住房”是有力启动农村消费的主要战场[4]。

5.2 着眼城乡融合发展,以中心镇为关键纽带,激发消费需求

合理利用各类建设用地,运用市场机制,在集中连片的中心村庄、乡镇驻地附近开发房地产项目,特别是住宅类商品房项目,吸引周边农村村民前来购买居住。到周边城市、县城购买商品房,面临着远离故土和生产场所、较高价格的压力等实际困难。据不同县域农村党支部书记介绍,普通农村家庭购买商品房价位在30 万~50 万元可以承受,70 万元以上则很难接受。在中心村、乡镇驻地开发商品房,对比于周边的城市、县城,价格较低,较好满足农村居民购房需求,可以有效拉开不同的需求与档次。

在调查的乡镇中,除石场乡外,其他乡镇负责同志反映,目前已经开发的商品房楼盘销售情况良好,市场前景良好,而且通过乘数效应,可以培育形成新的消费热点,推动消费升级。比如,在配套设施建设方面,可配套水、电、暖、气等各种设施,农村居民集中居住,就业、上学、就医更加便捷便利,传统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消费习惯发生改变[5]。

5.3 有效供给合村并居制度,扩大消费需求

目前,在落实合村并居政策的过程中遇到的主要问题是建设用地指标安排。土地指标目前大都用在城市,广大乡村几乎没有指标可用。可以结合扶贫、生态移民等工作,加大异地搬迁、集中安置力度,在指标上统筹兼顾,充分利用好乡镇驻地各类建设用地。

6 提升乡风文明建设,实现人文城镇化

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小农文化已无法满足乡村振兴发展要求,需加快推进农村现代化发展,并且传承优秀的传统文化,据此推进城乡现代化转型,因此,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中,应提高对于城镇文化、乡村文化的关注度,将二者进行有效结合。通过分析文化转型发展形势,农村居民不断进入城镇中,可逐渐实现市民化,在此过程中,不断提升农村居民科学文化素养,同时对于市场经济文化的适应性显著提高,思维理念以及生产生活模式均不断调整[6]。为了促进城镇和乡村文明的融合和互动,在城镇建设发展中所形成的科学文化以及在市场经济发展环节所制定的市场经济规则、法治精神,均可应用于乡村振兴中,引导农民摒弃陈旧陋习,调整思维理念,促进生活模式朝着现代化方向发展。

除此以外,对于城镇、乡村传统文化,也应注意继承和发展文化遗产,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提升城镇、乡村居民文化素养,同时充分发挥传统文化的重要作用,将其作为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融合发展的重要基础[7]。

综上所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应兼顾新型城镇化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发展。城镇和乡村功能不同,二者相互融合、相互依存,进而实现互促共荣的发展目标。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以乡村地区丰富物质资源作为保障,而乡村振兴也需要城市支持,因此,必须将二者进行有效结合,以城乡一体化理念对乡村、城镇发展中的各类要素进行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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