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描绘自然保护地美丽画卷

2022-12-14 01:11哈丽亚唐庆明王磊高敬泽
内蒙古林业 2022年9期
关键词: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林草

哈丽亚 唐庆明 王磊 高敬泽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事业发展中心

油菜花海

呼伦贝尔市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具有完整的林、草、河、湖等自然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丰富。在各级政府及林草部门的不断努力下,全市地方林草系统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庞大,不仅关系内蒙古大兴安岭的生态安全,也关系我国北疆绿色风景线的建设。

多年来,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地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目前,全市地方林业管辖范围内已建立各级自然保护地54处,其中自然保护区30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处,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处,旗县级自然保护区21处);国家湿地公园(含试点)13处;森林公园5处(国家级森林公园4处,自治区级森林公园1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2处;地质公园3处(国家级地质公园1处,自治区级地质公园2处);国家矿山公园1处。

积极推进自然保护地建设

机构改革以来,由原国土、住建、农牧、环保等部门管理的自然保护地全部转隶至林草部门,形成了统一的管理体系。其中,增强监督管理意识、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是最关键的两大环节。呼伦贝尔市林草系统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及历届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多次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地的生态意义和重要作用,深刻领会其中的科学内涵,切实增强保护意识,深入践行 “两山”理念,全面提高自然保护区监管水平。

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为解决资金短缺问题,呼伦贝尔市把自然保护地建设资金、设施设备和人才配置列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项目建设资金投入、机构设置、科学管理等方面加大力度,全面实施重点公益建设项目,国家投入、地方政府投入、保护区自筹与国内外捐助相结合,确保资金渠道畅通。努力改善保护区基础设施条件和科学研究环境,为实现有效保护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推进自然保护地自身能力建设和发展。

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补偿机制,从宏观、整体上保护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在保护区周边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将保护区特别是核心区内的居民向周边地区转移,减轻生态敏感区域的压力,保护并改善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维护各种生态类型结构的完整性。

大力配合申建国家公园

国家公园是自然保护地体系中最为重要的部分。目前,我国已正式设立三江源、大熊猫、东北虎豹、海南热带雨林、武夷山等第一批国家公园,保护面积达23万平方公里,涵盖近30%的陆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类。在呼伦贝尔市建立国家公园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内蒙古自治区国家公园体制改革的重要抓手。2019年10月,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申建工作正式启动。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要求,配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开展此项工作。2020年5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完成了《呼伦贝尔国家公园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并提交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0年9月28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办公室在北京组织召开呼伦贝尔国家公园设立前期材料初审专家咨询会。专家组认为呼伦贝尔国家公园范围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都极具代表性、完整性和原真性,自然景观独特,核心保护价值高,具备国家公园准入条件。目前,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产工业规划设计院正在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意见,对《呼伦贝尔国家公园设立方案》进一步优化,并着手编制《呼伦贝尔国家公园总体规划》。

呼伦贝尔市政府已两次将申建呼伦贝尔国家公园纳入政府工作报告,并多次调度了申建工作。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将继续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及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协调呼伦贝尔市相关旗市(区)及部门,提供申建呼伦贝尔国家公园所需材料,并对公园范围及管理体制的制定提出建议,促进呼伦贝尔国家公园早日建成。

着力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

为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2020年4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林业和草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通知,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成立呼伦贝尔市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组织机构,要求各地配合自治区专家组积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争取解决保护地范围、功能分区不合理及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呼伦贝尔市各地积极配合,认真编写分述报告,由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汇总并进行多次修改后,连同全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报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审核。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按照《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要求,2025年将完成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和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初步建设工作。在此之前,各自然保护地仍要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司关于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期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以现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为依据开展工作;督促总体规划已过期的自然保护区抓紧时间重新编制规划,并进行勘界,通过设置电子警示牌和电子围栏等方法,对进入自然保护地的公众起到警示作用。

通过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可避开矿业、农田、城镇、村屯等不适合纳入保护地的地块;有效解决全市自然保护地交叉、重叠等问题;通过提升部分自然保护区的级别,加大保护力度;还可通过新建自然保护地,扩大当地自然资源保护的范围。

认真推进自然保护地问题整改

习近平总书记对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活动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呼伦贝尔市高度重视、坚决予以整治,以实际行动遏制自然保护区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地方林草系统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落实整改、“绿盾”专项行动等要求为指导,在对自然保护地内原有的违法开发建设活动进行整改的基础上,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完善自然保护地管理体制,防止出现新的问题。

当前正值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的关键时期,要严格项目准入,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严格按照各类自然保护地现行的法律法规和管控要求审批建设项目,不得越权审批、违规审批,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要对工程项目实施、运行的全过程进行监管。

充分发挥各部门联动机制,强化自然保护地所在地的党政主体责任,理顺各部门的主管和监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每年牵头组织开展“绿盾”专项行动,利用遥感监测数据,掌握自然保护地内新增或扩建活动。自然资源部门广泛收集各类自然保护地、水源地、国家公益林以及国有重点林区等禁止建设区域的相关数据资料,实现全市矿产资源勘查规划保护“一张图”管理。作为各类自然保护区的主管部门,林草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及时将存在问题向上级部门报告。

不断加大自然保护地宣传力度

自然保护地范围内及周边住户多以牧民为主,在生产生活中增强了敬畏自然、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意识,但对具体保护方式缺乏了解。林草部门及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等时间节点,向周边群众宣传野生动物救护常识、违法行为举报方式等,增强当地群众救助野生动物的意识,形成共同管护的良好局面。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核心载体、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美丽中国的重要象征,在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中居于首要地位。相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导下,呼伦贝尔市各级林草人通过不懈努力,定会将全市自然保护地逐步描绘成资源丰富、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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