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现状、问题与未来

2022-12-12 11:41胡扬杰徐汉祥方佩儿周永东
关键词:鱼礁牧场示范区

胡扬杰,梁 君,徐汉祥,方佩儿,郭 爱,赵 瑞,周永东

(1.浙江海洋大学海洋与渔业研究所,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浙江省海洋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浙江舟山 316021;2.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杭州 310020)

海洋牧场是指基于海洋生态系统原理,在特定海域通过投放人工鱼礁、增殖放流等措施,构建或修复海洋生物繁殖、生长、索饵或避敌所需要的场所,增殖养护渔业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渔业模式[1-2]。被称为“第六次海水养殖浪潮”雏形的海洋牧场不仅拥有极大的生态养殖优势,还能达到改善海洋生态环境的效果,其建设与沿岸渔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3-5]。若开发利用得当,可为人类持续提供品质安全且数量充足的优质海洋动植物蛋白,成为人类陆地粮食供应的有效补充,保障人类的生存与发展[6-7]。因此,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被国家作为促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8]。

2019 年农业农村部修订了《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 年)》,新修订的文件中指出,到2025 年,在全国创建区域代表性强、生态功能突出、具有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200 个(包括截至2018 年底已创建的86 个),形成近海“一带三区”的海洋牧场新格局(一带:沿海一带;三区:黄渤海区、东海区、南海区)[9],建立起较为完善的海洋牧场建设管理制度和科技支撑体系,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运行高效、产出持续的海洋牧场发展新局面[10-11]。目前,我国现有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153 个,其中,浙江省已获批的11 个海洋牧场示范区中有10 个为生态养护型。实施东海蓝色粮仓战略,推进浙江省海洋牧场建设,是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宏论的重要举措,是恢复和振兴浙江渔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粮食安全,提供丰富的优质水产品具有重要意义。本文根据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的现状和特点,剖析了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中面临的问题和存在的不足,并结合我国其他省份海洋牧场示范区的建设经验,为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发展路径提供理论依据。

1 我国养护型海洋牧场

1.1 养护型海洋牧场概念

养护型海洋牧场的概念是建立在海洋牧场概念的基础之上的,海洋牧场按照不同功能可划分为养护型、增殖型和休闲型3 个类型[12]。养护型海洋牧场即以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养护渔业资源和珍稀濒危物种为主要目的海洋牧场,包括河口养护型、海湾养护型、岛礁养护型和近海养护型4 种[13]。

从建设主体看,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主体多为行政事业单位,而休闲型和增殖型海洋牧场多以民营企业为建设经营主体,因而就决定了这3 种海洋牧场具有不同性质。养护型海洋牧场以公益性为主,而其他2 种类型的海洋牧场建设主要以盈利为目的。

1.2 养护型海洋牧场的作用

海洋牧场建设需要基于海洋生态学原理,充分利用现代海洋工程技术和自然生产力,在特定海域内营造健康的生态系统,以达到科学养护和管理生物资源的目的。养护型海洋牧场同样如此,通过一定的人为手段,对资源“荒漠化”的海域进行养护和修复,最后达到预期积极的效果。养护型海洋牧场对于海域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渔业资源的养护具有重要作用,养护型海洋牧场中的海藻场、海草床的建设可以净化海底水质,降低海水富营养化程度和赤潮发生的可能性[14]。建设养护型海洋牧场投放的主要是生态型人工鱼礁,大量的大型藻类和贝类将其作为附着基,在有效地增殖渔业资源和维系并增加生物多样性的同时提升了海洋固碳能力[15-17]。

1.3 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现状

从已获批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可以看出,养护型海洋牧场在全国海洋牧场的数量中占比较低,仅为28.1%。全国范围内,养护型海洋牧场呈现出“南多北少”的局面。其中,南海区、东海区、黄渤海区养护型海洋牧场分别占比46%、28%、26%(图1a)。由于受到自然、人文等因素的影响,包括山东、辽宁、河北在内的北方省份多是以增殖型海洋牧场建设为主,养护型相对占比较少(图1b),其投资建设主体多为企业[18]。浙江、广东为代表的南方省份则多是以政府投资建设管理为主体进行海洋牧场建设[19],建设的海洋牧场以养护型为主,其他类型相对较少(图1c,1d)。

图1 全国养护型海洋牧场分布情况Fig.1 Distribution of marine ranching in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type in China

2 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体系特点

作为海洋大省的浙江省,对海洋牧场的建设工作十分重视,各项工作均走在全国前列。选择建设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是根据浙江省海域特点而“定制”的,借此来达到浙江省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和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浙江省在海洋牧场建设上主要有以下4 个鲜明特点。

2.1 起步早,底蕴深,全省一条链

浙江省作为“两山”理念的发源地,历来注重“耕海牧渔”,较早地推动了海洋牧场建设,至今已有36 年的历史。发展期间不仅经历了概念的转变,建设的思路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总结回顾浙江省海洋牧场的发展历程,共经历了4 个时期:1986-2002 年为萌芽期,引入“人工鱼礁”;2003-2006 年为发展期,提出“功能性人工鱼礁”;2007-2018 年为提升期,实施“海洋牧场”;2019 年至今为巩固期,倡导“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体系”。

浙江省于1986 年开始在温州平阳南麂岛海域开展自沉式人工鱼礁投放,2002 年,成立了省人工鱼礁建设布局规划领导小组和工作实施课题组,2003 年浙江省开始了规模化人工鱼礁建设[20-22]。2007 年以来,浙江省按照“生态优先、产业兼顾”的思路,在中央专项财政资金支持下,开始了海洋牧场建设。2019 年,在农业农村部相继出台的一系列海洋牧场建设规范和规划的基础上,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积极推动地方沿海城市申报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将有潜力的海洋牧场纳入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培育计划。此外,浙江省政协、省民盟以及舟山、台州等地有识之士积极倡导战略谋划海洋牧场体系建设,打造蓝色粮仓新高地。

浙江省位处我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寒暖流交汇于此,亚热带季风气候特征明显,海域渔业面积广阔,海岛众多[23]。优越的地理和气候条件是浙江省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的天然优势。据不完全统计,浙江省自2001 年以来,仅以投放人工鱼礁为主的海洋牧场总投入经费超3 亿元,投放多为构建礁(包括钢筋混凝土礁)和船礁,总建设规模达103.55×104空方,形成区域面积2 774.4 hm2,建设各类海藻场(含筏式养殖)面积达到1 038 hm2[22]。截至目前,浙江省已经建成了10 个生态养护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和1 个具有探索性质的增殖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从南到北条链式覆盖舟山、宁波、台州和温州4 个沿海地市海域,建设和管理维护单位为各地市、县(区)海洋与渔业主管部门或者国资委下属企业。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建设,将其视为渔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载体,并形成了省、市、县(区)三级联动管理体系。浙江省在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管理与发展中,采取建立省市专管机构、修订技术标准、编制规划和出台制度等手段来规范海洋牧场建设工作,全力打造海上浙江的蓝色屏障和蓝色粮仓,海洋牧场事业也取得了一系列长足的进步和成效。

2.2 强规划,重基础,全省一盘棋

浙江省建设海洋牧场遵循“高起点”和“高标准”的双高原则,高起点主要体现在纳入国家级和省级培育计划的海洋牧场示范区需要有规划、有基础、有规模,省渔业主管部门对申报的海洋牧场示范区严把质量关。高标准主要体现在示范区申报要明确责任主体、示范区海域要有地方特色、示范区建成后要有影响力。这一原则,在十三五期间,既保障了申报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的质量,又促进了全省海洋牧场区域协调发展。从2003 年开始,浙江省在海洋牧场建设中一直运用“规划先行,精准施策”的工作方法(表1),调动全省各地市的政府及社会力量,激活主体、激活要素,着力增强牧场建设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表1 浙江省海洋牧场建设的重要事件Tab.1 Important planning event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marine ranching in Zhejiang Province

至此,各地市也都通过制定规划与加强管理的方式来进一步规范海洋牧场及人工鱼礁建设。宁波市于2010 年10 月发布了《宁波市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1-2020 年)》;2015 年2 月舟山市发布了《舟山市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15-2025 年)》;到2018 年2 月台州温岭市发布了《温岭海洋牧场示范区规划(2018-2025年)》;台州市在2021 年10 月发布公告拟制订《台州市海洋牧场建设规划(2021-2030 年)》。

浙江省将海洋牧场建设任务列入省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保护与利用、渔业转型升级等三大“十三五”主体规划中。并于2021 年6 月印发了《浙江省渔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将“现代化国家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纳入渔业资源养护重点工程中,体现出浙江争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省的坚定决心。

2.3 立法规,组合拳,全省一张网

面对近海渔业资源严重衰退趋势,浙江省为修复渔场定下“时间表”,地方立法不断得到强化,海洋牧场和人工鱼礁建设作为一种重要的生态修复手段也得到进一步巩固。2004 年1 月制定的《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明确将人工鱼礁建设作为海洋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和手段,在其后的2009 年、2011 年和2015 年分别进行了3 次修订,关于人工鱼礁建设的描述得以保留。2016 年浙江省通过《关于加强海洋幼鱼资源保护促进浙江渔场修复振兴的决定》,要求“加快建设一批集生态保护与资源增殖等功能于一体的人工鱼礁”[24]。此外,舟山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了第一部地方实体法《舟山市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条例》,规定“在舟山市嵊泗马鞍列岛、普陀中街山列岛2 个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实施海钓许可、控制渔船总量、禁止休闲渔船拖网作业等,以保护重要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为推进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提供了法治保障”[25]。

自2014 年以来,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启动实施了渔场修复振兴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开展了“幼鱼保护攻坚战”、“伏季休渔保卫战”和“禁用渔具剿灭战”等战略部署[26]。以抓铁有痕的决心落实了最严格的伏休制度和幼鱼保护制度,坚决取缔“三无”渔船,治理违法渔具,探索海洋捕捞产能退出机制,加大渔业增殖放流力度。海洋牧场示范区作为“一打三整治”行动的主战场之一,在浙江省渔场修复振兴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种组合拳间接提高了海洋牧场建设效果。据浙江海洋部门2017 年监测统计,浙江渔场总资源密度有所增加(春季禁渔区线内外资源密度分别增加了11.73%和38.56%),资源水平趋好的“拐点”逐步显现,为海洋牧场发挥资源保护功能创造了良好的环境[27]。

2.4 三融合,产学研,全省一个音

海洋牧场既是复杂的系统性工程,也是生态之镜、产业之窗,不能孤立发展。所以需要将“产学研”融合,相辅相成,均衡发展。

首先,浙江省的海洋牧场建设带动了二、三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成为渔民转产转业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发展方向,尤其是依托海岛旅游资源的第三产业得到了蓬勃发展,“一条鱼”产出“多条鱼”的价值[18]。通过对东极海域钓捕作业社会调查发现,海洋牧场示范区内渔业资源种类和数量均呈现增长趋势,钓捕鱼获数量与建设牧场之前相比增加了3 倍,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28]。通过浙江省渔业经济统计资料显示,截至2020 年,浙江省已发展休闲渔业经营主体2 394 个,拥有休闲渔船738 艘,涉渔人文景点419 个,专业礁钓、船钓项目2 283 个,总投资22.2 亿元,从业人员1.99 万人,接待游客1 332.2 万人次,休闲渔业总产出达30.9 亿元。舟山白沙岛素有“海钓乐园”之称,台州大陈岛更是获得“全国海钓竞赛基地”称号,两地所在海域均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

其次,浙江省为了给海洋牧场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通过引进相关技术人才,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沟通和合作,整合省内海洋科学与渔业技术力量,对有关海洋牧场重大科研项目进行攻关研究等方式,努力打造海洋牧场产学研平台。其中,舟山市支持浙江大学在本市启动建设国家发改委军民融合试验基地,新建了多家海洋类高能级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宁波市部分高校研究团队也成立了包括智慧海洋牧场装备技术研究中心在内的以重点研发智能化海洋牧场装备的机构,为浙江省“蓝色粮仓”建设提供技术和人才支持[29]。

3 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体系存在的问题

浙江省虽然在建设海洋牧场的基础、时间、立法等条件上有较强优势,但随着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快速发展,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浙江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持续、健康、优质发展,影响了海洋牧场综合效益的发挥。

3.1 体量小,主体缺位,动力不足

对浙江省已创建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全过程进行归纳总结,发现区域发展不平衡特征比较突出,总体呈现出南北强、中间相对较弱的分布格局。其中舟山市和温州市国家级海洋牧场建设数量占全省海洋牧场数量的81.8%,其他地市建设数量少。浙江省的海洋牧场在建设规模上较小,部分海洋牧场仅处于投放礁体的初级阶段。其中,个别海洋牧场通过投放若干个废旧船体,形成所谓的“人工鱼礁”。

首先,浙江省在建设管理海洋牧场时未及时采用“政府推进、行业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方式,“强政府”管理是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发展中最显著的特征,政府、企业、渔民三者未实现共同参与,各方积极性无法有效调动。自2002 年浙江省就成立了由政府部门人员构成的人工鱼礁领导小组,至今政府仍然是海洋牧场发展的主导力量,11 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全部由政府机构或国资委下属企业承担运行管理维护工作。政府作为海洋牧场的主管单位,承担着监管的职责,但在监管过程中发现政府不能及时跟进企业的实施进程,出现了管理模糊和偏差的现象。

其次,浙江省生态养护型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没有专项经费进行运行和维护,开展起运行和维护工作时比较困难,而且绝大部分牧场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导致海洋牧场功能和作用难以得到有效发挥[30]。

最后,随着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在浙江省的快速发展,相关管理制度和法律规范未及时完善,很多地方仍存在监管空白,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对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多元利益主体的约束力不足,特别是对海洋牧场的栖息地恢复和资源保护监管不到位,导致破坏海洋环境和非法作业的一些行为仍然很多。

与其他省份的增殖型和休闲型海洋牧场相比,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经济效益并不突出,社会对海洋牧场的关注度较低,还受限于海域使用金缴纳标准高和投资收效慢等客观因素,这就导致企业资金的投入较小,社会力量的参与度较低,融资难度大,严重阻碍了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目前的发展速度。此外,浙江省对于海洋牧场自身的文化价值开发力度不够,品牌效应暂时没有形成,导致海洋牧场与地方特色未能协同发展。

3.2 低值化,聚鱼困难,不可持续

国家级海洋牧场项目的建设一般时间跨度大,资金投入多,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建设更是如此。养护型海洋牧场的建设和发展资金主要来自中央财政投资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支持,一个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从投入建设,到产生规模效应,至少需要经历3~5 年的时间。浙江省已获批的11 个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虽然均列入了财政支持范围,但由于资金链紧张,后续财政资金支持只是杯水车薪,增加的项目管理单位的自筹额度,使企业资金投入压力较大。个别企业盲目追求快速收回成本或见到成效,单纯地投放石料、废旧船体以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礁,或者盲目地投入大量规模较小的石块,人工鱼礁布局不规范和不合理,导致礁体空方损失[19]。

此外,海洋牧场建设过程中存在过分强调人工鱼礁作用、功能结构协同功效差、资源增殖效率低、生态位重叠和牧场利用方式可持续性弱等问题,导致牧场建设同质化现象较严重[31]。投放的礁体能聚什么鱼,如何配置才能聚到鱼等问题尚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使得海洋牧场食物网结构趋于简单化,饵料生物吸引功能和生态服务功能不够突出,造成牧场聚鱼困难。

3.3 评估难,手段缺乏,科技滞后

海洋牧场的建设是由工程建造、生物育种与驯化、环境监测和资源管理等多个过程多种技术要素有机组合的技术体系[31],建设中所需要的生境营造、环境监控、效果评估、系统管理等方面技术都需具备才能为牧场的实际发展提供足够的支撑力。

浙江省的海洋牧场建设中效果监测评估还在使用常规手段,未能与浙江省特有的海洋牧场发展体系相匹配,导致了在牧场建设中该项工作的开展存在很大困难[32]。浙江省内海洋科技类院校不多,从事海洋牧场研究的机构和专业人才不足,政府虽然提供一些政策方面的支持,但力度不强,人才数量注入相关领域速度慢。另一方面,国家和政府在浙江省海洋牧场上的科研经费支持力度弱,导致现有的科研单位在开展相关的研究项目上积极性不高。这就导致一些关键技术还未完全突破,从而影响了海洋牧场建设的先进性和科学性。这些问题均阻碍了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持续健康和高质量发展,需要尽快转变。

4 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发展路径

浙江省海洋牧场建设在鱼礁数量和规模上已居于全国前列,并且取得了较好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但与其他海洋牧场发展走在前列的省份一样,普遍存在着规划编制不科学、鱼礁结构不合理、科技成果转化不充分和财政资金整合作用不突出等问题。由我国沿海海洋牧场建设工作较系统的几个主要省份可以看出,皆具有3 个共同特点:一是这些省份早期都以海洋牧场建设这一重点工作为抓手,有利于集聚创新资源而形成合力。其中,广东省将海洋牧场建设升级为全省发展战略,辽宁省围绕海洋牧场启动“1586”工程,发布了全省海洋牧场建设10 年规划,山东省政府主动带头支持创建公益性海洋牧场[33-34];二是这些省份都较早成立了海洋牧场专门研究机构,致力于产学研结合和成果转化。例如,广东省于2002 年筹建了全国第一个人工鱼礁研究室[35-36],辽宁省于2006 年成立了全国第一个海洋牧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7];三是这些省份都持续投入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合效应,为海洋牧场事业蓄力续航。其中,截至2019 年广东省共计投入超过12 亿元建设海洋牧场[38],辽宁省每年安排700 万元资金持续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尽管各地海洋牧场建设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不同,但系统发展和扶持海洋牧场建设的省份确实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效果[39],这些经验对浙江省建设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有很大的借鉴意义。为进一步推动浙江省海洋牧场建设的科学、高效和可持续发展,浙江省要以创建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为引领,以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改革为导向,以“生态优先、兼顾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原则,对接农业农村部《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建设规划(2017-2025)》,积极新建海洋牧场和推进现有海洋牧场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根据浙江省海洋牧场实际,提出4 点发展建议。

4.1 推进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与生态修复联动

建设养护型海洋牧场前提是解决受损的生态环境问题,而生态修复是解决资源荒漠化有效途径之一。首先,探索适合浙江海域的岛礁型、海湾型等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新模式和新标准[40]。通过规模化、科学化投放人工鱼礁,移植大型海藻[41],对遭到破坏的海洋生态栖息地、鱼类产卵场和幼鱼繁育场进行精准保护与修复,从而改善和提升岛礁、海湾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其次,制定浙江省海洋牧场中远期规划,建立海洋牧场分级分批建设发展目标。特别是重大项目中人工鱼礁建设要充分考虑长远布局问题,依托人工鱼礁建设、人工藻场营造、生态修复放流,开展智能化监测来维护海洋渔业产业的健康与稳定[42]。地方渔业主管部门要加大与执法部门的有效衔接和沟通,进一步强化对已建成海洋牧场的监督和管理[43]。积极联合科研院所,加强对礁体的材料、结构进行优化或升级,并综合考虑海域环境、规划布局、礁体寿命等各方面因素,促进人工鱼礁向材料多元化、结构复杂化、设计大型化方向发展。另外,要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将养护型海洋牧场事业作为一项长期公益事业稳定下来,不断强化海洋执法能力建设,依法用海、依法管海,确保海洋牧场发挥长期效益。

4.2 推进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与渔业改革联动

促进渔业现代化改革,构建以生态养护型为特色的浙江省海洋牧场体系。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是一项注重科学,需要长期的人力、物力投入的一项复杂的多学科系统工程。盲目扩张和低质量开发不仅会影响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率,还会影响海洋牧场的功能释放。浙江省近海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具有独有的特点,既不具备北方以海珍品为特色的企业式海洋牧场的地理优势,也不具备南方以游钓潜水为特色的休闲型海洋牧场的先天条件。因此,浙江省在建设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时要同时发掘其内在和外在双重价值,尝试构建新型海洋牧场模式。以公益性海洋牧场建设来促进渔民的转产转业,更进一步地推动与渔业相关的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推动区域联动的综合牵动效应,努力创建一批具有浙江省特色的海洋牧场小镇。

另外,在海洋牧场的建设中构建完善的投融资体系,推进浙江省海洋牧场产权化制度改革尤为重要。仅靠政府财政资金的支持很难满足海洋牧场的发展增长,需要通过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等方式,吸引和动员海内外财团、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到浙江省海洋牧场投资,借以扩增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体量,把外在推力转化为内生动力,提高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的“造血能力”,极力打造海上浙江的蓝色屏障和蓝色粮仓。

4.3 推进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与转型发展联动

加快推进产学研政合作,在省内集聚一批海洋牧场产业服务中心、海洋牧场研究院、海洋牧场装备设施等海洋牧场产业链,为从事海洋牧场事业的科技人才建立有效且长久的培养、引进和激励体系。有效促进全省海洋牧场走向市场化发展的路子,进一步激发海岛地区参与海洋牧场建设的积极性。加强对人工海底构造物结构、海域环境监测系统、鱼类行为驯化控制系统和海洋牧场可视化平台系统等方面的研究,构建基于“互联网+海洋牧场”的智慧型海洋牧场[44]。紧紧围绕东海渔场振兴、资源生态恢复、渔业产业转型的目标,借鉴国内外海洋牧场在科技投入方面的经验,逐步提升基础设施、科研装备等硬实力以及信息资源、服务体系、科技人才和创新团队等软实力。

4.4 推进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与碳中和目标联动

海洋牧场作为碳汇渔业的重要载体,碳汇渔业扩展蓝碳富集区和海洋生物栖息地相结合是一种全新的水生生物养护形式。海洋牧场中大型藻类和贝类分别作为最具潜力的“生物净化器”和“海洋过滤器”,是可移出碳汇的巨大供应体,也是我国减排目标中新的增长点[45-47]。结合我省海洋牧场建设的内容及特点,碳汇渔业潜力巨大,优势特色产业明显,形成了嵊泗贻贝、洞头羊栖菜等国内外享有盛誉的水产名品。既顺应了低碳潮流,又提升了海洋牧场的附加值。

5 结语

海洋牧场是“海上粮仓”的主战场,建设海洋牧场是经略海洋、打造海洋强省的重要举措,未来的海洋牧场将是具有战略意义的高端食品资源基地。构建蓝色粮仓需要深耕海洋牧场,藏粮于技,藏粮于地,种粮于海。本文结合全国海洋牧场建设的发展现状,剖析了浙江省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建设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策略。建设生态养护型海洋牧场在浙江省未来海洋经济发展中尤为重要,需要结合特有的海洋环境和区域优势,坚持“生态保护优先,自然修复为主”的理念,坚持与自然共建,能保护就不修复,能修复就不重建。同时,“绿色、低碳”已成为当今时代发展的重要基调,海洋牧场的建设需充分考虑到碳汇、碳中和方面,形成生态、经济“双驾并驱”发展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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