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发达地区金融供给结构改进的一种新路径
——以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为例

2022-12-12 07:33郭娜张正平
农村金融研究 2022年8期
关键词:贫困县金融市场金融服务

◎郭娜 张正平

2022年1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简称《规划》)指出,金融科技以金融为核心,以加强金融数据要素应用为基础,深化数字技术成果金融应用,搭建多元化金融服务渠道,推动金融发展提质增效。我国的金融科技以市场需求为主要推动力(李跃然、陈忠阳,2021),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滴管式”金融扶贫中被寄予厚望。但纵观全国金融市场发展情况,金融科技在城市中应用较多,在县域推广不足(冯兴元等,2022),在相对贫困县尤为缺乏。究其原因,一方面,金融科技在相对贫困县的应用不能满足当地金融市场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相对贫困县金融科技的应用面临着经费成本高的困扰,难以有效推广。当前亟待以相对贫困县为视角,对金融科技的实际应用加以探讨。

县域金融市场建设需要着力于提高金融供需信息对称度、强化当地信用环境、加强金融风险管理。在相对贫困县,这些往往离不开政府干预。常见的政府干预方式包括财政奖补政策引导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汇总信息搭建金融供给需求间的桥梁、建立担保或风险补偿金制度为融资增信、促进信用体系建设构建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等。为使政府干预与金融市场发展实现良性互动,金融科技在相对贫困县的应用需要满足系统化顶层设计的要求,诸多政策一齐发力;应适应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的金融供需动态变化;应具有长期持续性作用,实现可持续发展。通过剖析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典型特征,结合博弈论的理论分析和“摘帽”国家级贫困县N县的实践案例的讨论,本文认为国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依托信息技术发展,可以促进金融服务支持当地实体经济持续高质量增长。同时,本文建议相对贫困县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应有别于城市的金融科技专业化、细分化建设,不仅倡导“一县一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整合县域内外金融服务、农村产权交易和中小企业等相关要素,还要按照市场运行规律,从供需两端齐发力,做好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工作,通过信息整合与分析,协助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强化资金需求方的信用意识并辅助融资选择,充分发挥科技在金融市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从而助力实现共同富裕。

一、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典型特征

一般而言,县域金融市场是农村金融与城镇金融的集合。相对贫困县以农村金融市场为主,且往往暴露出农村金融市场发展中的深刻问题。同时,相对贫困县的金融市场具有典型的政府干预与市场联动的特征,亟待建设能充分满足当地金融需求、具有可持续性的市场体系。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典型特征表现为:

(一)金融市场发展需要政府干预

一是资金依赖政府转移支付。2021年,财政部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预算为3027.16亿元,同比增长8.5%;主要用于担保贴息的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预算同比增长30%,达91亿元1。二是有较强的政策依赖。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发布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等部委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旨在充分发挥金融市场作用,服务脱贫攻坚战略。在各部委的政策引导和绩效考核的双重约束下,金融机构深度参与精准扶贫。在金融产品方面,国务院扶贫办、银保监会等五部委联合为建档立卡贫困户量身定制的扶贫小额信贷产品,截至2020年末已累计发放逾7000亿元2。根据《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地方政府通过“财政贴息、县建立风险补偿金”的形式,参与金融产品的发放,体现了政府干预与市场发展联动的特点。根据银保监会出台的《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保监发〔2016〕44号),贫困地区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等多种方式”,结合贫困地区和贫困户不同的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打造保险扶贫产品。“十三五”期间农业保险累计为贫困户提供风险保障9121亿元。相对贫困县的金融市场建设呈现出较强的政府干预的特征,并将在五年过渡期内持续体现政策和资金的依赖性。

(二)金融市场建设需满足双重目标

当前,相对贫困县政府干预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最为重视的是提高贫困户的生活质量。相对贫困县政府干预金融市场不仅要解决“融资难”问题,而且要解决“融资贵”的情况。从金融机构的角度而言,在政策支持和绩效考核的双重引导下,金融机构一直积极参与到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建设中。但本质上,金融机构作为企业,以稳健经营为目标,追求利益最大化。考虑到相对贫困县金融客户的需求规模相对较小、风险担保与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信用信息及合格的抵质押品缺乏等问题,金融机构在相对贫困县的成本较高,导致金融机构对扶持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不足(何广文,2001;王国刚,2018),造成“融资难”问题,或者在解决“融资难”时,形成“融资贵”的局面。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建设需要兼顾共同富裕和金融机构市场化经营的双重目标。

(三)正规金融机构竞争力不足

一方面,相对贫困县非正规金融对正规金融有挤出效应。贫困县民间借贷历史悠久,有融资需求时,向亲朋好友借款的占比较大(成思危,2005;吴雨等,2016;李祎雯、张兵,2018)。同时,因相关扩张监管约束少,促使互联网金融公司大量下沉到相对贫困县,加之借款手续简单、快捷,对正规金融有替代效应。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总资产约为大型商业银行的32.6%,而其发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额与大型商业银行几乎持平,是相对贫困县贷款的主力军(刘会荪等,2005;黄惠春等,2010;杨虎锋、何广文,2012、2014),但是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较高、资产利润率和资本充足率较低,竞争劣势突显(如表1所示)。农村金融机构进入贫困县金融市场较早,在支持贫困县普惠型小微企业中的市场占有率高,但承担了较大的金融拓荒成本。随着相对贫困县从脱贫攻坚向乡村振兴战略过渡、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及当地项目的不断优化,会吸引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竞争中。然而,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组织体系庞大,较少有成熟的电子科技系统,“三农”金融服务产品较为单一(梁其洲,2022),运营成本居高不下,很难使拓荒成本和收益内部化,导致占据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最大份额的农村金融机构,在金融科技充分嵌入金融机构的市场竞争中发展困难。

表1 2021年第四季度三类银行机构发展情况

(四)金融市场发展要满足扶贫产业动态发展的需求

产业扶贫是打赢脱贫攻坚、增加贫困县造血能力的主要办法,也是将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直接途径。相对贫困县产业具有金融需求动态调整和金融风险管理要求高的特点,一是在外生要素的整合促进下,扶贫产业迅速发展壮大,从零散型经营快速过渡到规模化整合发展,金融需求存在动态变化。一方面资金需求的额度大幅增加;另一方面金融资金需求的期限需要同时考虑生产周期及产业供应链中的资金流动的动态需求周期。二是产业扶贫最重要的特点是必须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贫困户的风险抵御能力差,金融服务扶贫产业时,一定要严防增加贫困户的金融风险。

(五)相对贫困县的局部知识性不能满足金融业标准化信息体系的要求

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主要金融供给方以银行为主,融资需求方是小微经济主体及农户。银行大部分信贷产品由总行统一开发,需要通过标准化的信息输入,来确定金融产品和投放要求。然而,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融资参与方呈现出明显的局部知识特点(Hayak,1945;冯兴元等,2004;李明贤、唐文婷,2017),只有局部地区的小微经济主体或农户之间,充分了解自身及彼此发展的真实情况,外部人员很难获得相应信息。小微经济主体易出现财务信息不完整、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金融机构无法通过量化的数据指标来判断企业的好坏及未来发展前景;个人用户因较少参与正规金融活动,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缺少有效个人信用信息,导致金融机构无法通过已有信息判断借贷人未来的还款能力。同时,相对贫困县融资方普遍缺乏金融知识,对金融产品不熟悉,加剧了贫困县金融供给与金融需求方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失灵。

二、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类型与应用

针对上述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现实特征,相对贫困县可依托金融科技,提高政府干预金融市场的效率,解决物理地域限制导致的人才和金融资源缺乏的问题,改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融资困局,降低投融资匹配的成本并提质增效。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是相对贫困县充分运用金融科技的重要载体。

(一)不同类型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优劣势的比较分析

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本质上是在特定场景中,应用金融科技手段将传统综合金融服务中心进行升级。按照发起主体不同,各地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可分为四类。

一是以政府部门(通常是金融办或人民银行)为主体,申请相应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协调政府、企业与金融机构关系,汇集当地金融资源,防范金融风险,提供金融信息服务,整体把握金融要素市场发展。焦作智慧金融服务中心、濮阳市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河北唐山市金融服务中心、阜平县金融服务中心等皆采用此架构设置。现有的相对贫困县金融服务中心大多采用此类设计架构。这样的设置依托政府部门的公信力,在落实政策方针、防范金融风险、维持机构稳定等方面有优势,但市场化程度较低,金融科技发挥作用有限(见表2)。

表2 不同发起主体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优劣势比较

二是以银行为主发起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展示和办理银行内纵向金融产品,人员以银行自有员工为主。此类平台依托主办银行开发的电子银行系统,对主办银行的信息进行了汇总,是银行扩大销售、创新服务的一种方式,各大银行基本都在城市里设有自己的金融超市或自助理财金融超市等,但考虑到运营成本与效益原则,鲜少在相对贫困县设立。同时,由于银行之间的排他性,不利于整个县域所有金融供给方资源的汇总。

三是以民营或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发起成立金融服务公司。此类公司市场化程度高、创新多,但调研过程中发现很多地方较为担忧民营企业做金融服务所带来的风险隐患。烟台金融服务中心、温州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91金融超市等属于此类。考虑到金融风险控制、金融供给需求情况及金融服务中心运营的成本,此类型平台鲜有设立在相对贫困县的。

四是以国有企业平台为主体,成立国有智慧金融服务公司。此类公司是国有企业背景,市场认可度较高;企业性质决定了其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可在协调政府、市场、企业之间发挥润滑剂作用;同时,可以与第三方技术提供商合作,弥补技术方面的短板。在实践中,以国有企业为运营主体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往往会出现专业人才短缺的现象,需要通过市场化方式在社会招聘专业金融人才。

综上,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发起主体会直接影响到政府干预与金融市场联动的效果。结合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典型特征,本文认为以国有企业为发起主体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可合理运用政策与市场两只手,发挥科技的优势、汇总相对贫困县域内外金融供给,梳理产业发展和相对贫困户的金融需求,整合局部信息、防范金融风险,从而助力实现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双重目标。

(二)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在相对贫困县应用的可行性

1.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符合乡村振兴的需要。2021年4月29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特别强调了“持续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法案中提出要“加强乡镇人民政府的服务能力建设”,并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将更多资源配置到乡村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相对贫困县地方政府有推动金融市场建设的内生动力。结合金融行业的强市场化属性,长期来看相对贫困县的金融市场必将从政策依赖过渡到市场选择,构建符合市场化特点、可持续的金融市场干预方案具有必要性。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规划》中也体现了通过金融科技增强金融核心竞争力是必然趋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可以通过科技手段集合域内域外的金融供给,提高融资方与供给方的匹配效率,协助解决金融风险管理难题,是相对贫困县提高金融服务能力的重要抓手。

2.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可系统化解决相对贫困县金融发展中的困境。一是相对贫困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市场化的运营方式,从满足当地的金融需求出发,通过降低金融机构的成本和提高当地金融生态环境质量,实现社会福利和金融机构运营的双重目标。二是相对贫困县地方政府可通过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实现民间借贷登记、互联网信息搜集汇总,形成区域金融大数据,衡量非正规金融规模、判断风险隐患、防范区域性金融风险。三是智慧金融服务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局部信息汇总和标准化处理、构建贷款场景、提高金融供给与需求信息传导精度等方法,帮助金融机构,特别是缺乏金融科技系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对潜在的金融风险进行结构性分析,降低运营成本,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四是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与相对贫困县以外的金融机构搭建业务绿色通道,在不增加金融机构业务成本的前提下,健全当地金融体系,引入金融专业人才,有助于提高针对当地产业发展的金融供给。

3.相对贫困县具备构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条件。一是贫困县政策在过渡期内持续不变,政策支持及财政扶持有连续性,具备建立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政策和资金条件。二是作为行政单元,相对贫困县地方政府具有整合域内局部信息和金融资源的条件。三是在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背景下,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学技术的跨越式发展,为相对贫困县应用金融科技手段提供了技术条件。四是在脱贫攻坚中,对相对贫困县扶贫产业和贫困户信息的深入梳理,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了数据基础。五是相对贫困县融资方的金融意识不断增强以及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扶贫,都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赋能相对贫困县的博弈模型分析

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在汇集域内外金融资源的基础上,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各种办法缓解金融供需方信息不对称的难题,增加金融供给,减少违约的发生。参考张维迎(2000)、郝丽萍、谭庆美(2002),薛菁、陈川林(2018)以及张启文、刘佩瑶(2020)等文献,本文以金融机构、融资方及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为研究主体,构建一次性非合作动态博弈模型,分析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改善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的具体情况。

(一)假设条件

首先,假设模型的参与者包括相对贫困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金融机构、融资需求方(企业或个人),且都是理性经纪人,即金融机构与融资需求方的目标是效用最大化。国有企业发起的智慧金融服务,不仅要承担国企社会责任,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同时作为独立法人,有运营要求,因此效用由财务效用与社会福利两部分组成。其次,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上存在信息不对称,融资需求方具有局部知识有信息优势,金融机构作为金融供给方,不能完全了解融资需求方的所有信息。再次,参与者之间为一次性非合作动态博弈,参与者独立作出行动决策,但参与者的行为会根据其他参与者的行为作出调整。最后,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根据自己掌握的融资方相关信息数据,为金融机构提供关于贷款发放决策的参考数据或投资报告;同时可以为融资需求方提供贷前填写表格、辅助准备贷款申请材料等服务工作,为金融机构贷款审核提供便利。模型中假定平台根据融资需求方的实际情况提供的独立报告,有可能会促进金融机构贷款发放,也可能会抑制金融机构贷款发放;金融机构最担心融资方是否会发生违约,在进行贷款发放决策时,金融机构以自身信贷政策为准,智慧金融服务中心提供的材料作为补充信息,辅助决策。融资需求方在得到金融机构的贷款后,有违约的可能性。

(二)模型设置

假定在相对贫困县金融市场中,融资企业的融资额为X,融资方在得到融资后的策略集合为D(不违约Da,违约Da`),融资方的收益率为R。金融机构的策略集合为A(发放贷款A,不发放贷款A`),金融机构收取利率r。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提供融资方相关的更多信息,协助金融机构作出贷款决策,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支持贷款合约的概率为P,平台收取费用X×S,不支持的概率为P`。当平台不能为贷款提供支持信息时,理性融资方会选择直接与金融机构对接,因此不产生平台服务费用。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的融资交易中,融资方一方面担心信用不好导致较差的信用记录,另一方面按照合约约定需要给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缴纳罚款F,因此,可降低融资方违约意愿,融资方守约的概率Pb1大于融资方违约的概率P`b1;因有更好的信用记录,融资方提供的抵押为G不大于没有平台参与时的抵押G`,G≤G`。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为支持态度的情况中,金融机构可以用更低的成本获取更全面的信息,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概率为Pa1,不发放贷款的概率为P`a1,且Pa1≥P`a1,金融机构的成本为X*c小于等于没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时的成本X*c`。没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的融资交易中,金融机构发放贷款的概率为Pa2,不提供融资贷款的概率为P`a2,且没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的融资交易成功率较小,Pa1≥Pa2;融资方违约概率为P`b2,守约概率为Pb2,且Pb1≥Pb2。企业获得金融机构的资金支持后,可以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带来社会福利W,企业违约,破坏社会信用环境,造成社会福利损失w。动态博弈的过程如图1所示。

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积极支持贷款的信息,融资方通过平台对接金融机构,有如下几种可能的场景:

场景1:结合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金融机构根据自有贷款政策,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后融资方履约;

场景2:结合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后融资方违约;

场景3:虽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的信息有助于缓解金融机构的风险顾虑,但金融机构根据自有贷款政策,仍决定不发放贷款;

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没有提供贷款相关积极支持信息,融资方选择不通过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直接与金融机构对接:

场景4:金融机构按照贷款政策,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后融资方履约;

场景5:金融机构按照贷款政策,发放贷款,贷款到期后融资方违约;

场景6:金融机构没有发放贷款。

(三)模型分析

1.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金融机构的期望效用为:

当UA≥0时,金融机构选择发放贷款。由等式(1)可以看出,当(Xr-Xc),(G-X-Xr-Xc),(Xr-Xc`),(G`-X-Xr-Xc`)四项都大于0时,UA≥0。故而,G≥X+Xr+Xc,G`≥X+Xr+Xc`。因为c≤c`,得出在智慧金融服务中心参与的贷款行为中,金融机构的成本降低,在金融机构保证同样的利润下,具备降低抵押物要求的可能性,从而缓解融资需求方抵押担保物不足的问题。

2.从融资方角度,融资方的期望效用分析如下:假设在融资方不违约的情况下,融资方的期望效用函数为UB1;若融资方违约,则其期望效用函数记为UB2。具体为:

当UB1≥UB2,融资方选择不违约。假设融资方收益既定的情况下,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的贷款活动中,融资方是否违约,主要取决于融资方的本息之和与抵押物及违约罚款之和的关系。当Xr+X≤G+F时,融资方按约定还本付息。在没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的贷款活动中,当G`≥Xr+X时,融资方不违约。当G`=G+F时,融资方的履约约束一样,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罚款,加大了融资方的违约成本。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的融资活动中,金融机构在保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可适当减少对融资方的抵押物要求;或在同样的抵质押物要求下,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的融资贷款活动,金融机构承担的风险更小,因此,金融机构更愿意提供资金支持。在融资额、利率、费率、担保物既定的情况下,融资方是否偿还贷款,主要取决于融资方的项目收益和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对融资方违约的罚金。一般而言,融资方的项目收益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加入到融资活动中,提高了信息的透明度,加强了奖惩制约机制,有利于扼制融资方的违约意愿。

3.从社会总福利来看,Uw1是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下单笔贷款活动带来的社会福利;Uw2是没有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由金融机构直接给融资方发放贷款带来的社会福利。具体如下:

因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可协助贷款活动的进行,按照上文假设条件,Uw1≥Uw2,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参与到借贷活动中,是相对贫困县社会福利角度下的最优选择。

4.从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角度,其期望效用为Uc1:

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总效用由服务费、违约罚金及带来的社会福利共同决定。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基本运营成本由服务费与违约罚金覆盖。

通过上述博弈模型的分析可知,智慧金融服务平台通过数据信息整合和相应的金融辅助服务,可以强化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降低金融机构对融资需求方的抵押物要求,可提高金融供给,优化金融配置,从而推进产业发展,增加社会福利。

四、相对贫困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构建:以N县为例

N县是位于少数民族地区的国家级贫困县,于2020年3月实现脱贫“摘帽”。截至2016年末,N县的基本情况如下:公共财政收入4.9亿元,公共财政支出34.26亿元,财政转移支付占比较大;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22100元和9772元;N县有保险公司17家,银行业机构7家、小额贷款公司4家、担保公司2家;金融机构从业人员数共2555人,其中银行业机构从业人数655人,保险业机构从业人数1846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余额75.5亿元,贷款余额50.4亿元,金融机构类型较为单一,服务产业发展和小微企业的金融机构和人员较少。

2017年起,N县开始筹备搭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破解当地金融市场发展的困境,成效显著。从提高社会福利效用来看,2021年N县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到31931元和14961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位列全市首位。截至2021年末,N县各项存款余额137亿元,各项贷款余额78亿元,相较于未成立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时,净增长分别达到81.46%和54.76%,小微企业获贷率得到有效提高。从服务社会的情况来看,2020年末N县金融服务中心有融资类会员123家,机构类会员21家,协助当地引入金融机构5家,初步形成了政策性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地方性金融机构优势互补、相互竞争、共同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自成立以来,N县金融服务中心开展各类专项培训27场次,有效提高了当地企业及居民的金融素养和金融风险防范意识。从金融机构角度看,风险管理能力加强,信贷投放持续增大,截至2022年5月,当地农村合作银行累计发放小额信贷10.45亿元。从融资方角度看,违约情况大幅减少。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配合当地政府和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的评比,创建信用村436个,信用户68769户,2019、2020年入选全国金融生态环境指数百强县。

(一)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设计思路

针对N县金融市场发展的困境,N县国有企业发起设立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其核心设计思路为通过技术进行资源整合,构建以金融服务为核心、以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中心为着力点的“三位一体”金融科技运用平台。具体包括:一是将企业信息与产业发展信息纳入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实现金融服务与产业服务密切结合。二是金融服务与农村产权交易相结合。农村产权是N县的主要资产,只有将农村产权与金融服务结合,才能更好挖掘N县的金融潜力。三是金融线上与线下服务相结合。N县常住居民通常较为传统保守,且缺乏金融真伪的鉴别能力,不宜完全采用网络服务。线下服务可以充分利用N县脱贫攻坚及金融机构经营过程中积累的数据信息,同时有利于建立供需方的信任感,线上服务有利于提高服务的效率。四是N县域内金融机构与域外金融机构相结合。N县金融体系不健全,具有局部知识特性,已有域内金融机构较少,不能完全满足融资需要,通过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与县域外多元化金融机构对接,搭建域内外金融机构绿色服务通道。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设计思路如图2所示。

(二)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基本职能

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职能分三个阶段实现,三个阶段都需要充分利用科技工具,由浅到深,通过对贫困县地区海量数据的收集、处理,发挥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作用。

初级阶段,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能是地方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设,包括相关政策的梳理、投融资信息的汇总、民间借贷信息的统计、信用档案的建立、金融知识的普及。通过将金融供给的信息与金融需求的信息,按照统一标准的格式,分别整理发布,实现投融资信息的汇总。协调“县—乡—村”三级政府,利用局部信息,分别建立企业与农户个人信用档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金融知识普及活动,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居民农户个人的金融意识、风险防范意识。

中级阶段,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能是金融产品的工程化组合。通过投融资方的信息筛选整合,将需求倾向与金融产品倾向进行匹配,提供最优金融供需方案的相关建议,提高供需匹配成功率;将平台上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基础金融产品重新组合,设计结构化金融产品,成为满足特定投融资需求的创新产品,真正实现提高供需配置、降低成本的服务目标。

高级阶段,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主要职能是参与金融产品的定价,这是平台发展愿景,目前尚未实现。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利用积累的大量数据,结合AI技术、大数据分析处理技术,与金融机构联合进行产品设计,使平台在产品定价中有更多话语权。

(三)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运行机理

如上文所述,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汇集了县域内金融需求和供给相关的全部信息,是全部要素的合集、是复杂的有机系统。数据汇总和技术分析是智慧金融服务平台运行的基础,健全相对贫困县的金融体系、合理提高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是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目标。根据N县的实际情况,本文用图3来阐述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运行机理。贫困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运行,要充分体现出化零为整,将所有金融投融资信息汇集并统一标准化。一方面,按照图3中的路线①,提高融资需求方的融资成功率和融资效率;另一方面,按照路线②,提高金融机构的金融供给效率、降低成本。

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依托政府可公开信息数据,将农村产权和域内企业信息集中,再由融资供需方分别根据各自需要补充信息,亦可根据内外部及第三方数据信息,形成完备的数据库。同时,利用大数据和结构化分析技术,以符合当地特点及投融资理论的模型,智能化生成内部报告。结合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发展的三个阶段,在初级阶段,内部报告以数据分析为主,致力于提高投融资的效率。在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发展到中级阶段后,充分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内部报告以产品方案设计为主,优化贫困县金融资源配置。在高级阶段,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可以参与到金融机构的产品定价与设计中,协助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开展适合当地发展特点的产品创新。

(四)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主要业务

1.服务政府部门的主要业务。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协助当地政府开展金融讲座、金融知识培训、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等金融知识宣传类业务;针对政府债务、政府投融资等相关议题,组织金融智库专家集体讨论;统计民间融资信息,对区域金融市场进行风险监测;为政府提供本县金融生态环境发展情况,为地方政府制定区域金融发展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在模式成熟时,可以协助其他县域政府搭建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提供相关人员培训等。

2.服务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是金融机构提供信息化服务平台,减少金融机构获客成本,提高金融机构审批效率;为金融机构提供当地经济发展资料、金融生态环境资料、企业及个人信用资料(经授权)等,为金融机构贷款投放提供参考依据;为金融机构间的交流提供平台,促进“银行+保险”“银行+期货”“期货+保险”等跨机构间的合作;协助金融机构开展贷前尽职调查、贷后催缴,提高金融机构贷前、贷中、贷后管理效率;协调政府各类风险补偿金、中小企业基金与金融机构间的合作,减少金融机构的风险。

3.服务中小微企业的主要业务。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为中小微企业、工商个体户对接各类银行、保险公司、小额贷款、融资担保公司、资金周转公司等解决企业间接融资难、转贷难问题,实现企业与金融机构的无缝对接;为中小微企业对接股权基金、协助组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等直接融资活动;对接区域股权交易中心、新三板,为中小企业与交易中心对接、挂牌上市服务;平台发布的民间借贷融资信息,为企业在民间借贷市场融资提供参考依据;提供项目路演辅导、商业计划书及项目申报书撰写等服务,提高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的成功率。在企业管理方面,立足金融的视角,为企业提供战略咨询、财务咨询、人力资源管理服务、资产评估、专利申请等服务,协助企业搭建现代企业架构,改善企业运行机制。同时,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标准化要求角度,协助企业了解金融机构,与金融机构实现高效对接。

4.服务个人金融的主要业务。N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为个人的存贷款业务需求提供支持,解决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融资方面,整理汇总各金融机构的相关贷款产品资料,为个人客户贷款选择提供参考;协助个人客户准备借贷资料、填写借贷申请文书;为农民的农村产权抵押与交易,提供标准合同、法律、评估等服务,提高土地抵押、流转变现的效率。存款理财方面,为个人客户提供县域民间借贷市场信息、地区金融风险预警信息;梳理汇总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股权投资、债券投资等产品;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财富管理服务。

五、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相对贫困县政府可以通过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将金融科技应用到当地金融市场的建设中,从而以市场化手段消除发达地区与欠发达地区金融市场、当地金融供给与需求的不均衡现象。结合相对贫困县政府资金紧缺、金融业务小而分散、贫困地区金融意识较薄弱的特点,本文认为相对贫困县应集中力量打造“一县一平台”,且对相对贫困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有如下建议:

一是相对贫困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建设应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由县委书记和县长牵头成立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筹备小组,确保外生的市场要素与内生的信息资源有机结合,整合县域里的所有金融信息,强调区域金融综合属性;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以国有性质为最优,其服务要符合政府干预与市场竞争良性互动的规律。

二是相对贫困县智慧金融服务平台的服务不仅要以产业为依托,搭建金融服务与产业发展的桥梁,而且务必要延伸到困难户。针对相对困难群体的动态变化,构建数据动态分析体系。同时,要以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普及、金融申请表填写等基础的金融服务为支撑,提供金融辅助服务。

三是相对贫困地区的智慧金融服务平台必须强调线上与线下相结合,逐步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的过程。一方面通过线下进行数据搜集及金融意识培养,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间积累的扶贫数据和金融机构过往业务中积累的历史数据;另一方面,侧重依托科学技术突破物理地域限制,与域外金融机构密切联系,依托平台形成金融资源的洼地,提升融资效率;同时,利用互联网等技术优势,灵活用工模式,以智库形式或兼职形式聘请专业金融和管理人才,协助智慧金融服务平台专业化运作,突破相对贫困县金融人才短缺瓶颈。

注释:

1数据来源:财政部关于2021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的说明。见http://yss.mof.gov.cn/2021zyys/202103/t20210323_3674880.htm.

2数据来源:中国银保监会2021年一季度新闻发布会中公布数据,截至2020年末扶贫小额信贷已累计发放逾7000亿元。见http://www.cbirc.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977770&itemId=920&ge neraltype=0.

猜你喜欢
贫困县金融市场金融服务
金融市场:寒意蔓延【精读】
“三农”和普惠金融服务再上新台阶
让金融服务为乡村振兴注入源头活水
假如金融市场崩溃,会发生什么? 精读
协力推进金融服务乡村振兴
山西省58个贫困县产品将陆续走进84所高校
全国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
前海自贸区:金融服务实体
山西已实现41个贫困县脱贫“摘帽”
153个:全国153个贫困县已摘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