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6部门日前印发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共33条,紧扣《纲要》对“十四五”时期标准化发展的总体部署,以重点工作为牵引,由点及面推动《纲要》贯彻实施向纵深推进,分为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主要围绕标准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由第一条至第二十一条构成。第一条是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对应《纲要》第一部分“总体要求”。第二条是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对应《纲要》第二部分“推动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第三条至第八条分别是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对应《纲要》的第三部分“提升产业标准化水平”。第九条至第十一条分别是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对应《纲要》的第四部分“完善绿色发展标准化保障”。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分别是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对应《纲要》第五部分“加快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进程”。第十七条至第二十一条分别是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对应《纲要》第六部分“提升标准化对外开放水平”。
第二板块主要围绕标准化自身发展,由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条构成。第二十二条至第二十七条分别是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对应《纲要》的第七部分“推动标准化改革创新”。第二十八条至第三十条分别是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对应《纲要》的第八部分“夯实标准化发展基础”。
第三板块由第三十一条至第三十三条构成,分别是健全激励政策,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宣传引导,对应《纲要》的第九部分“组织实施”。
《行动计划》要求,各地方、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