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在化石能源时代,能耗与碳排放基本成正比,控制能耗就意味着控制碳排放。通过实施能耗“双控”,我国基本扭转了二氧化碳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
然而与此同时,无法与经济发展完美匹配的能耗总量控制目标,往往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紧箍”;而且我国的节能水平尤其是能源供应端节能水平已经极大提升,继续控制能耗强度更需要从整体上着力。另外,在现代能源体系下,由于清洁能源不断进场,让能耗与碳排放逐渐脱钩,控制能耗非但未必减少碳排放,还有可能“一刀切”限制清洁能源发展。
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
在“双碳”目标下,我们顺应历史发展适时作出关键选择——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
这一转变是系统性的,涉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资源开发与消费利用、政府管控与市场调节等方方面面,对此需要有理性认识和充分把握。
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既要依靠政府引导,又要强化市场配置。要进一步谋篇布局、举旗定向,加快推动“双碳”工作立法,继续完善“1+N”政策体系并推动深入实施,确保“双碳”工作取得新成效。同时,要深入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作用,进一步总结完善碳排放权配额分配、市场交易、排放核查与配额清缴工作,丰富碳交易品种,完善“碳价”发现机制,加强与绿电、绿证市场以及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衔接,做好“碳价”疏导。
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既要力度空前,又要兼顾政策连续性。在两种考核政策彻底完成替代之前,近期要继续执行能耗“双控”政策,但要在能耗总量指标中剔除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这既是对前一政策的继承,又是对后一政策的衔接。
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要理性认识、灵活实施。“控碳”,既要考虑在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方面的地区差异,又要考虑产业链、供应链各环节碳承载能力的不同,所以“控碳”指标既不能按照行业领域简单分解,也不能按照行政关系层层分解,要坚持全国统筹、通盘谋划。
“双控”之变序幕开启,未来之路依然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