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波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蒙古 赤峰 024000)
招投标工作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可以直接影响到建设项目后续能否顺利实施,而招投标的关键就是明确项目承包方,再结合项目的具体情况拟定对应的合同[1]。早期市场一直采用定额为依据,进行项目预算与计价,将工程图纸作为预算工作的核心,开展项目计价核算工作。但由于早期技术不够成熟,导致传统的计价模式未能在应用中发挥预期效果。因此,本文在现有计划模式基础上,设计以工程量清单为依托的招投标新方法,进行项目造价的全面、系统、规范计价核算。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完善项目招投标业务组织形式,不仅需要明确项目投标报价、评标与定标依据,还需要了解项目隶属合同的签订与管理等多个环节的运行模式[2]。与传统定额统计和核算方式不同的是,工程量清单计划模式下的项目投标报价,不再将项目在市场内的平均消耗水平或政府定额要求作为报价标准,而是将投标单位在设计与编制投标文件过程中消耗定额所决定的“个体成本”作为依据,即投标单位可以在编制投标文件时,结合市场的供应与需求关系、自身管理水平、自身在市场内的竞争力,进行报价的自主设计[3]。同时,在评标与定标过程中,也不再将最低报价作为评定标准,而是以评价投标单位技术能力、市场资产、管理水平、预设工程进度与质量等指标为基础,参考最低报价。
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工作的特点为“差异计价+最低报价中标”。通过此种招投标评定方式,可以使参与方企业在市场内公平、公正竞争,同时也可以保证中标方在建设项目时发挥其自身在技术、管理等多方面综合优势,从而在市场内实现投标单位间的良性竞争局面[4]。对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标准化招投标组织理论运行模式进行设计,见图1。
图1 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下的标准化招投标组织理论运行模式
完成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模型的构建,需要以下几个步骤:第一步,由主管部门完成对项目招标数据库的构建,并结合预测方法得到最合理的低价中标预测数值,设其符号为b0。在招投标过程中,将这一数值设置为各方可获取的公共信息。第二步,假设在招投标过程中共有n个投标人,每一个投标者都需要将预期骨架与b0进行比较。在这一过程中,设定一个对b0的修正值B,避免招投标过程中的客观误差。假设预期造价数值为c,则当c值不超过b0+B时,说明此时该投标者具备招投标的竞争实力;反之,当c值小于或等于b0+B时,说明此时该投标者不具备招投标竞争实力[5]。第三步,假设某一投标者i,推测其他投标者j均严格按照单调递增的投标函数制定报价,则投标者j的报价可用如下公式表示:
式中,bj为投标人j的报价结果;B(cj)为投标函数单调递增结果。对于招标业主而言,在招投标过程中希望支付给建设方的合同价款越低越好,因此若某一招标人被选中时,其合同价款应符合如下公式。
式中,P为合同价款。此时投标者i中标的概率可表示为:
投标者i的期望利润可通过下述公式计算得出:
式中,iEπ为最大化期望利润。根据最优化条件:
得出假设投标者i的每一个竞争对手和i一样都是理性的,并且任何具有相同预期造价投标者其投标价相同,即:
结合上述所有论述内容及公式,综合得出中标者最大期望利润,即招投标模型为:
α和B的取值需要设计得出,由于B为预测值的误差估计值,可采用预测模型估算并确定最终B的取值。由于α为投标者合理低价重要预测数值,其中包含了最大利润额,代表着最先进利润水平,因此以特定时期的最高水平确定α的具体取值。
根据以上论述内容,在完成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招投标模型的再造后,针对具体投标报价模式进行再造。这一模式具体涉及投标定价和是否报价。前者通过上述构建的招投标模型可以得出,后者可采用参数方法和神经网络模型进行解决。为便于论述,构建如图2所示的投标报价再造新模式。
图2 投标报价再造新模式
在图2所示的再造新模式中,首先投标企业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中可根据自身的成本水平,按照定额,对项目造价进行初步预测。再将预测的造价结果与合理最低价中标数额进行对比,确定预计投标的报价结果。其次,将预计得出的投标报价与可能中标的金额b0+B进行对比。若预计报价得出的数值高于这一数值,则认为该企业缺乏竞争力,可放弃竞标;若预计报价得出的数值低于这一数值,则认为该企业具备一定竞争力,而继续参与到竞标活动当中,则使整个投标报价流程更清晰。在这一模式的支撑下,投标报价具备更高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在构建上述招投标模型和再造投标报价模式基础上,完成最终的评标定标工作。将投标企业的资质评审、投标价格合理性评审以及最低价中标定价作为基本流程,其具体应用程序为:
首先,针对投标者的法人地位、财务能力、施工经验等各个方面分别进行事前的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充分反映该投标企业的实质条件;
其次,对上述资质调查合格的投标企业进行价格合理性的评审。评审主要分两个层次进行:第一个层次为结合合理低价中标价的预测结果,低于这一投标价的均视为合理;第二个层次为对投标价低于下限的企业而言,需要接收评标专家的质询,并说明低价合理性;
最后,对所有通过合理性评价的投标企业进行最终比较,价格最低的投标企业为中标企业,充分体现评标定标核心原则。
在评标定标的过程中,为进一步体现公平、公正,可从工程经验、施工组织能力、技术能力等多个方面分别进行评审。其中工程经验又包含本地工程经验、类似工程经验以及近五年完成项目的具体情况;施工组织能力分为成本控制措施、工期、质量保证措施等;技术能力划分为分包情况、机械设备配备情况以及项目班子配备情况等。
以项目A为例,分别按照本文设计的招投标方法与传统的招投标方法,对该项目进行招标。组织市场大型招投标工作前,需要进行此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的获取。整理信息见表1。
表1 建设项目招投标信息
当所有投标方完成对该项目的投标报价,评审方整理不同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整理结果见表2。
表2 不同投标单位对铁路工程***标段路桥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
综合上述表2中的内容可以看出,在“A~F”6个投标方中,“A、B、D、E、F”5个投标方的投标报价符合建设方要求。只有C企业的投标报价超出建设方预算。
在上述设计内容的基础上,使用本文设计的基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的招标方法,与传统的定额方法相结合,选择投标方。综合评估不同参与方后,本文方法选定B企业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企业,而按照传统方法,选定D企业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企业。
专业评审人员,再对B企业与D企业的资质与综合水平进行评估,评估过程中,设计多个可用于评价承包企业综合资质的指标,根据不同指标的权重,进行企业综合能力的计算。计算过程参照“指标1×指标1权重+指标2×指标2权重+……+指标n×指标n权重”过程。对计算后的结果进行量化,企业综合能力评价结果取值设定在0~100范围内,评价结果值越高,说明企业承包该项目的可靠度越高。对评价后的投标方市场综合价值进行分析,见图3。
图3 投标方综合价值评估与量化结果
从上述图3中可以看出,D企业在投标过程中,除了具有综合报价较低的优势,不具备其他市场价值。B企业投标报价相对较高,但综合B企业的其他能力,该企业的最终投标报价在合理范围内。综合上述分析,选择B企业作为该项目的承包企业,满足建设工程项目的优良工程质量需求。此评价结果与本文方法招标结果一致,说明本文设计的招投标方法具有较高的可行性。
我国目前现行的招投标模式在实际应用中仍是存在一定问题,为解决这类问题,本文开展了此次研究。对比实验结果证明了此次设计的招投标方法可以代替传统的招投标方法在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使用。但由于国内市场相关此方面的研究仍处于初步阶段,因此,想要进一步推广此方法,还需要在后续的研究中,不断深度优化此方法,保障市场招投标模式的全面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