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高玺晶 贾 斐 张宏莉
当前,我国普惠金融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银行机构为我国实施普惠金融的主要力量,已形成了3种主要业务发展模式。“互联网+”普惠金融模式打破了时间、空间的限制,提升了普惠金融领域的资源配置效率和水平,为银行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但同时也带来的挑战,银行业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成为了业界关注的焦点。
2003年,联合国首次提及“普惠金融”。2005年,联合国国际小额信贷年活动明确“普惠金融”的概念,即为全社会所有阶层提供有效、全面的金融服务。随着普惠金融的发展,其内涵也在不断扩大,我国于2015年印发《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致力于提高社会经济发展水平,最大限度提升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
普惠金融强调公平、公正,也强调兼顾效率,具有三个典型特征。一是包容性。要能覆盖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具有金融服务需求的特殊群体;二是机会平等性。强调获得金融服务的机会平等,即可得性。此外,还强调以合理的成本获取较广泛的金融服务,即可负担性;三是持续性。强调实施主体应能平衡公平和效率之间的关系,保证可持续地提供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
目前,商业银行是我国实施普惠金融的主要力量,根据规模大小和特性,主要分为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区域性中小银行以及基于互联网发展的新型银行等。近几年,我国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国有五大行的普惠金融贷款均保持平稳增速。同时,开发性金融机构大力发挥开发性金融在政府与市场之间的优势,整合政府、社会、银行、企业等各方资源,构建信用结构,以开发性金融助推普惠金融发展。政策性银行持续开发覆盖广泛、层次丰富的政策性专项普惠信贷产品,对商业性金融支持不充分、覆盖不全面的方面形成补充。股份制银行、地方性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中小型银行,也在依托优势资源,深度布局符合自身发展定位的普惠金融产品与服务。总体来看,我国银行机构普惠金融业务已呈现“大行引领、中小行紧随”的“雁阵”格局。
因战略定位、渠道资源、技术能力、人才储备等关键因素的不同,目前我国银行机构形成了三种不同的普惠金融发展模式。
第一种:全国统筹推进模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大型国有银行,其依托大规模的客户基础和销售网点,借助集团集约部署的支撑后台以及信息技术人才优势,在全国范围内统筹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第二种:区域市场聚焦发展模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为地方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此类银行有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但客户群体规模、资金、渠道等与较大型国有银行相比均存在短板,因此大多采用聚焦发展策略,针对特定区域、特定目标企业、特定人群等开展普惠金融服务。
第三种:轻资产化数字发展模式。该模式的典型代表为依托互联网开展服务的网商银行、微众银行等。此类银行拥有海量的移动支付客户基础和用户线上消费记录,通过大数据分析以及人工智能等技术分析,开展普惠金融差异化服务,但总体授信额度较小。
目前我国基础电信网络已达到“村村通宽带”的水平,农村光纤平均下载速率也超过了100 Mbit/s,这就使得普惠金融服务可以渗透到任何网络覆盖的区域,具备了下沉到最基层、渗透到实体经济末梢的基础,能够解决未能被传统金融体系覆盖或覆盖不足的长尾群体服务需求。对于银行机构来说,客户更多元、基数更具发展潜力。另外,“互联网+”是一个交叉且无边界互联的网络结构,极大提升了长尾群体获得普惠金融服务与产品的便利性。此外,线上模式使银行机构节约了布局线下营业网点的建设与人力成本,通过线上即可完成业务的自动审批。如建设银行的“快贷”等产品,实现了对小微客户群体申请服务的秒贷、秒批,且几乎无服务成本;又如北京银行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大幅度提升了小微企业融资的效率。
当前,我国手机、自动设备以及微信、网上银行等App领域发展迅速,相比传统模式,“互联网+”普惠金融可以在业务模式、产品形态和客户服务等方面进行创新,银行可利用信息通信网络和新一代ICT技术推出更多的新型普惠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我国银行机构大多成立了普惠金融事业部,利用新技术积极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目前已基本形成了普惠金融产品供给、结算、清算、金融资产等体系。其中,全国统筹推进模式的金融机构大多采用产品组合的方式来满足普惠金融手中群体的需求。如中国银行的“中银企E贷”系列产品、中国工商银行的“一个平台、三大产品”、中国农业银行的“农银小微e贷”“三农+小微”、招商银行的“结算流量贷”数字化融资产品等。
信息不对称是限制普惠金融发展的重要因素,“互联网+”模式可以帮助银行机构有效地缓解这一难题。一方面,互联网汇集了大量小微群体的各类信息,银行机构可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等ICT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挖掘、分析,进一步了解需求方的信用状况与金融业务需要,进而扩大普惠金融业务的空间。另一方面,银行机构可以通过客户精确画像识别客户需求,进而为需求方提供匹配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实现精准营销,提升服务效率。
“互联网+”时代,我国金融市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而加深开放程度,参与普惠金融业务的主体更趋多元化、层次化,不仅有开发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地方性银行等银行机构,也有非银行金融和金融科技企业等非银行组织。一方面,在政策驱动和自身发展需要双重因素作用下,各银行机构均将普惠金融业务作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借此开发长尾客户群。但各银行在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时候,市场定位和目标群体等均存在较大的交叉重叠,且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同质化较为明显,银行同业之间竞争越发激烈。另一方面,蚂蚁金服、腾讯等非银行金融和金融科技企业陆续布局普惠金融业务,推出贷款、理财、基金等金融产品,银行非同业的加入,导致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互联网+”普惠金融模式不再受物理网点等时空因素的限制,使因客观因素无法享受到普惠金融服务的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基数不断增多,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广度和深度持续扩大。但银行机构,尤其是大中型商业银行的传统经营业务主要围绕大客户、大行业、大企业展开,有着比较成熟的信用风险评价体系,客观上缺乏特殊群体客户的基础和服务经验,很难获得精准的客户信息。一方面,此类群体点多面广,信用信息普遍不足,且诸如农民的宅基地等资产难以形成有效的授信信息;另一方面,此类群体一般进行基础的金融业务,价值量有限,银行难以评估客户的信用情况、还款能力等,加大了银行机构开展普惠金融业务的风险。此外,如果按大客户、大行业、大企业信用评估标准,则特殊群体不符合银行风险评估标准,难以拓展普惠金融业务。
传统的银行业务依托独立且相对封闭的信息系统或传输网络,安全系数较高。“互联网+”时代,我国银行机构开始将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ICT技术融入普惠金融的业务发展。而互联网全球性、开放性的特点,也使得“互联网+”普惠金融安全风险防控难度加大。一方面,“互联网+”普惠金融业务多依托第三方交易平台完成,而第三方的技术能力、资源等难以确保不存在技术漏洞,导致用户信息以及资金安全等难以保障。另一方面,高新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在丰富普惠金融产品的同时,也必将引发新的网络风险,互联网无边界的互联特性极易导致“互联网+”普惠金融系统遭受更为潜在的网络病毒或黑客的入侵。
“互联网+”普惠金融模式降低了传统金融机构建设普惠金融服务平台的成本,也提高了服务效率。但是普惠金融服务对象的特性,决定了单客户群体对普惠金融服务需求量较小,业务发展主要依靠群体总量的增加。目前我国银行机构研制新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时,并不能一蹴而就,涉及到技术研发以及硬件设施改造等,投入成本较大,短期内收益见效慢,造成银行发展普惠金融内在动力不足。此外,普惠金融服务客户群体多存在信息素养偏低、抗风险能力差、信用评价低等问题,导致银行机构普惠金融业务虽然布局较早,但发展缓慢。
银行机构在发展普惠金融业务的过程中,针对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长尾特征,在充分考虑抵质押物欠缺、信用数据不可用等的现实情况下,要充分借助、依托政府平台数据、供应链核心企业数据、第三方平台等相关公共服务信息,结合本单位自身的大数据资源,探索建立大数据分析基础上的非财务信息的普惠金融信用评价体系、小微企业的专业化担保体系等。另外,银行机构要利用“互联网+”平台以及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工具,汇集并分析出普惠金融客户群体各类信息,针对企业和个人分别建立信用评价模式,在提高服务效率的同时降低违约率。
银行机构首先要加大研发力度,探索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大数据分析等新一代ICT技术手段在风控领域应用的可行性,实现对客户违约风险级别的精准度量。另外,银行机构要探索建立以普惠金融客户违约风险分级为基础的智能风控系统,在建设过程中要充分参考我国现行的征信系统、反欺诈系统等,尽可能将风险控制前置化。此外,智能风控系统要能实现客户准入、授信及审批、贷后监管等全过程环节的预警。
由于我国中西部地区的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触网的比例依然较低,银行机构需在此类客户群集中地区建立普惠金融特色服务网点。首先,银行机构需借力新一代ICT技术以及“互联网+”无边界互联的特性,持续推出适用于各类特殊客户群体线上短、平、快的普惠金融产品,扩大目标群体受惠基数,增强开展服务的内生动力。此外,银行机构需加大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研发投入,使得客户精确画像识别客户需求在推动普惠金融业务交叉营销、精准营销的同时,能够创新金融产品、提供差异化产品与服务,并赢得市场。同时,银行机构还应加强普惠金融产品的宣传,开展普惠金融知识教育活动,使受惠群体真正认识到普惠金融的红利和个人信用的重要性,帮助提升其风险规避能力。
当前,普惠金融已成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改善低收入人群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银行机构开拓新市场,实现业务模式和体系再升级的重要途径。“互联网+”普惠金融为银行业带来了全新的机遇,但新模式、新技术的普及与应用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也必然带来潜在的风险与挑战,因此还需政府监管部门、同业各界合作共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