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了然
《吉尔伽美什史诗》是人类最古老的英雄史诗,由公元前19世纪至公元前18世纪乃至更早时期的两河居民在继承苏美尔人口耳相传的故事基础上总结编订而成。吉尔伽美什是该史诗所着力刻画的英雄人物,其主要事迹包括斩杀魔兽芬巴巴与天之公牛,目睹好友逝世后历经艰险寻找长生仙草,在仙草丢失后摒弃了永生的执念,作为一个英雄兼理想统治者被人传颂,其间贯串了他从暴君向贤王的转变历程。
长篇史诗《伊利亚特》出现于公元前9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相传为盲诗人荷马所著。阿喀琉斯是该部史诗所塑造的最为成功的英雄,是攻克特洛伊城的关键人物。他在战争中屡建奇功,其行为直接影响着战局的走向,残忍与仁慈在他身上并存,背后体现的是其“为自己而战[1]”的个人主义观念,被称为“个人英雄主义的巅峰[2]”。
学术界对于上述作品的研究比较深入具体,文学与史学研究成果皆很丰硕。学术界对于两部史诗的继承关系也有较为深入地论述,多集中于对史诗外在形式和思想主题的讨论。这其中大多是针对史诗中的某一主题、母题或历史背景等方面进行阐发,国内学者也多是局限于阿喀琉斯和关羽等本土英雄形象的对比与研究,以及从比较文学角度分析两部史诗之间的联系,而对于两部史诗之中具体人物性格的比较则相对缺乏。
本文将从吉尔伽美什与阿喀琉斯这两个典型的英雄形象入手,从比较文学的角度,采用平行研究的方式,分析二者在形象塑造方面的不同之处,并探讨二者性格差异背后所体现的不同文化内涵。
《伊利亚特》很大程度上是对于《吉尔伽美什史诗》的继承与颠覆,两位英雄也呈现出众多相似之处,然而二者的区别也同样值得深究,二者展现了不同文化语境之下不同的审美范式。
吉尔伽美什身上的集体意识与国家观念是他与阿喀琉斯的主要区别。他的身份构成区别于阿喀琉斯这样偏向于孤胆英雄的勇武战士,是统治者以及国家集体的代表,且他的故事多是围绕着与人民的关系来展开。
1. 统治者的权威:特权意识与形象转变。
对于吉尔伽美什的刻画,权利意识是他前期的主要特征,由此也引发了与群众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构成了与阿喀琉斯个人英雄主义的本质区别。众神赐予了他英俊的外表,“大力神塑成了他的形态,舍马什授予了他英俊的外貌,阿达特赐予他堂堂风采[3]37”,不仅如此,吉尔伽美什拥有三分之二的神性,具备远超常人的强悍、聪颖、俊逸。然而作为强者的天命使得他以一个暴君的形象示人,正如史诗所记载:“他不给父亲们保留儿子,也不给母亲们保留女儿[4]”,并且“他的残暴从不敛息”,也从不顾及“武士的女儿,贵族的爱妻”。
此时的王是自视甚高的暴君形象,其所追求的愉悦是以其非凡的身世与能力来追求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的快感,“特权”成为表现其作为王的形象的重要依据,折射出了集体意识当中的消极一面(统治者作为国家核心的权威与地位,使得剥削与被剥削有很大程度上的合理性),而人民的低微也是对王权最好的参照,这使得王的个人主义不同于阿喀琉斯,也因为这些特权使得王与臣民建立起了不可分割的联系。
恩奇都的临降加深了吉尔伽美什的集体主义品格。与阿喀琉斯“杀死自己的对应者形成独尊[5]”不同,吉尔伽美什在搏斗中感受到了对手的强大,二人结拜为友,共同治理国家。国王由先前的独裁变为与恩奇都共治国家并听从其向善的劝诫,是吉尔伽美什由暴君转向贤王的重要节点,在王与恩奇都友情的羁绊之下,他作为个体与集体大我的相互渗透进一步深化,开始向集体主义与理性主义的积极一面转变。
2.统治者的责任:为民除害与后期仁政。
责任意识作为集体意识善的一面,也同样是王与个体英雄的重要区别。这在斩杀魔兽芬巴巴与天之公牛的情节中得到体现。芬巴巴居住于杉树林中,它“声音听起来像洪水,一张嘴就是烈火,吐一口气就置人于死地[6]20”,它象征着自然之力对上古人类的欺凌与掌控。吉尔伽美什在恩奇都与舍马什的帮助下将其杀死。而对芬巴巴的讨伐展现了人类战胜自然的力量;作为为民除害的英雄,其正面形象也由此得以具体地呈现,为民造福的集体与理性意识得到了伸展。
其后斩杀天之公牛的叙述,代表了国王对于宇宙间神力与命运的反叛。女神伊什塔尔向其父安努借来天之公牛为祸人间,吞噬了三百人的性命并造成了七年的灾荒。吉尔伽美什与恩奇都再度救民于水火,恩奇都“抓住它的犄角和尾巴”,而国王则将宝刀插入牛的头颅之中。斩杀公牛的故事是人民在生产与生活两个最为重要的领域渴望走出“神代”的最为集中而深刻的体现,吉尔伽美什的英雄行为也从中更加深化,进而成为“英雄中的英雄”。
综上所述,王的目的是让自己的人民摆脱神灵的控制,走向繁荣,突出了其作为贤王的勇气、理性与责任意识,因而王具有了崇高的特点,增添了生命的厚重感,体现出了集体主义的审美特征。
阿喀琉斯相较于吉尔伽美什的国家观念,其突出的性格是海洋文明之下的自我本位观念与自由意志,更加侧重于“自我”,体现出生命原欲之中与他者分离的自由主义倾向,体现着全希腊民族的精神。
1. 个人能力与情感:自恃勇武,个人为中心观念的极化。
在史诗中,阿喀琉斯的勇武成为个体本位观念的重要凭借,这也进一步内化为他对于敌人的侵略性和对于他者安排的反抗性。他在联军迷路之时,击败了忒勒福斯,并迫使其作为向导找到特洛伊;缢死刀枪不入的海神之子库克诺斯;斩杀大将赫克托耳……勇武过人可见一斑。而这样的勇武与功绩加剧了其内在的自我意识,“不允许他人主宰自己的生命[7]”。主帅之后强抢布里塞伊斯的举动使得这一观念转化为更加激烈的行动,他愤而退出了战场,并留下了慷慨的誓言:“以这支权杖的名义——木杖再也不会生出枝叶,因为他已永离了山上的树干……将来的某一天,全军的将士都将翘首盼望阿喀琉斯;而你,却只能眼看着成堆的士兵倒在杀人狂赫克托耳的手下[8]13”;阿喀琉斯的“自私”内核是其故事发展的原动力,其善举、暴行抑或是功绩均是由此发端。
阿喀琉斯对于可与之媲美的英雄人物的态度与吉尔伽美什迥然不同,自己的价值需要赫克托耳的死亡来加以衬托。而二者的关系也处于侵略性的、激烈的对抗之中,结束必以一者的消亡为代价,尤其是二人最终决斗之时,阿喀琉斯所使用的羊和狮子的比喻,突显了阿喀琉斯的个人英雄主义。这与吉尔伽美什与恩奇都几近融合的集体形式差别迥异,也体现了阿喀琉斯身上希腊式的勇武和对于个人本位的追求。
阿喀琉斯参战的动因并非出于对国家民族内在价值的体认,而是对个体意识和价值的执着追求。他的故事围绕着自由意志而展开,他的“美”与悲剧均是以“个人”而发端。而《伊利亚特》在他身上也展现了不同于传统英雄形象的个人主义美学范式的极化。
2.个人权利与尊严:不惧强权,追求个人权利的合理性。
相比于吉尔伽美什为集体创造价值与意义,阿喀琉斯则更倾向于为自身创造价值,而基础便是自己的合理要求得到别人的尊重甚至让步,并呈现出对于权威的反叛性。
阿伽门农象征着集权与专制,代表了对抗英雄的异己力量。针对女俘被强抢一事,阿喀琉斯激愤地斥责他“总是吞走大头[8]15”,自己浴血奋战却“只有那一点东西[8]11”。阿伽门农对此则不无藐视地表示自己特权的合理性,自己抢夺英雄的战利品是为了彰显自己的权威,亦如他所言“让你清楚地知道,我比你强多少[8]17”,也威慑别的英雄不能违逆他的威势。由此可见,阿伽门农俯视一般的态度激怒了阿喀琉斯,使他认为这是统帅的蔑视。阿喀琉斯此举要通过自己的反抗性消解阿伽门农凌驾于自己的特权,其个人本位的权利意识可见一斑。
阿喀琉斯对于个人权利的追求从更深层面上体现在对于命运和神灵意志的反叛。忒提斯曾预言过儿子的两种命运:“一是默默无闻而长寿,但被人遗忘;二是参加战斗,虽然会牺牲却可世代传颂[7]34”。两种命运也通过诸神不断加以强调,神权与神示对于个体命运的掌控具有决定性,同时忒提斯的意愿还暗含着家长权威,由此也体现出了阿喀琉斯的异质性是对于神权和母权的双重反叛。阿喀琉斯无视神灵的安排,他走上了战场,屡建奇功,完成了自己作为希腊勇士的意愿和归宿,个人的概念在他的身上被发挥到了极致,体现了强烈的生命张力。
吉尔伽美什与阿喀琉斯的形象并非是凭空创造的,他们的传说是古代两河流域和古希腊社会生活与人民精神世界的反映,二者的不同特质也均是由此生发。
1. 吉尔伽美什:大陆文明影响下的集体主义观念。
两河流域是人类早期以农业为主导的大陆文明的源头,严格的地理环境制约与劳动密集型的生产方式,使得对农作物的种植以及大量人员的统治成为了其必然的选择,农作物的自给自足使居民会长期停留于此,人们乐于与众人从事相同的劳动。由此集体主义的泛化成为了农业文明最深层次也是最为合理的宗教,从而也造就了吉尔伽美什人物形象与群众不可分割的联系,农业文明的集体生产方式成就了王的权威,王也为农业集体的利益而献身,这在其前期的统治与之后的英雄事迹当中得以凸显。
现实政治的需要也是集体主义盛行的重要原因。统治者格外注重国民性格、政治格局与思想文化领域的“同一性”。公元前2334年萨尔贡一世在流域内建立起统一的阿卡德帝国,并且进行了一系列的大一统措施。在疆域辽阔的帝国当中,人民要为君主从事生产劳作,而君主也需要殚精竭虑地经营与民众的关系,由此产生了利他主义精神的集体观念,这在吉尔伽美什后期斩杀魔兽、寻求仙草等情节中得到体现,王也表示要将仙草与众人分享,体现出了重视王权与理性的集体主义的观念,也成就了吉尔伽美什“王”的地位与“王”的典型特质。
对神灵的敬畏也是该文明的精神特质之一,并内化成为集体无意识。在生产水平极为落后的上古时代,两河人民将自然灾害归结为是神的意志,例如众神之主恩利尔曾降下洪水灭亡人类,主管太阳的内尔伽勒名字的寓意为太阳的“灼热”,伊什塔尔作为农业之神则更有降下天之公牛抑或下冥府的无常之举,史诗当中吉尔伽美什的事迹也多与神的意志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恩奇都的生死、斩杀魔兽、寻求长生等都有着诸神直接或间接的操纵;王身上的重生惧死意识也由此发端。
由此可见,《吉尔伽美什史诗》是对于两河流域农业文明的反映,凸显了代国家立言的集体主义观念。王拥有为民除害的雄心壮志,但也拥有面对诸神与命运时同凡人一致的恐惧,体现了大陆文明之下的精神面貌与时代精神。
2. 阿喀琉斯:海洋文明影响下的个人主义观念。
相较于吉尔伽美什,阿喀琉斯身上凸显的则是海洋文明影响之下的个人主义观念。首先,侵略性成为个人英雄主义的基石。狭小的岛屿与山地不足以支持人们生存,侵略活动这样的利己排他行为被视为合理的存在,与他者的分离与决裂是其话语的主流。阿喀琉斯便是由此观念打造的英雄,他勇猛过人,对待异己力量也保持了一贯决绝的态度,作为最强大的个体得到了崇敬。
同时,政治上的不统一也为个体本位提供了条件。希腊文明所处的地中海海域,其间的任何国家都无法建立起普遍的霸权,尽管拥有相似的文化体系,但诸邦不曾拥有统一的意识形态,小共同体的存在使得思想意识得以百家争鸣。史诗中阿喀琉斯在受辱之后率领部族罢战,而阿伽门农却不敢发作,其中除去众神的决定,也表现了联军“军合力不齐”的现象,自由主义得到了张扬。
此外,海洋环境迫使商贸活动成为主导产业,大宗货物的输送与人员的往来更加迅捷,希腊人“早已同前拉丁民族打起了交道[9]”。在等价交换的原则之下,付出后所得的回报是神圣的。史诗中阿伽门农出尔反尔将伊菲革涅亚祭献给阿尔忒弥斯,由于战利品的丢失转而抢夺布里塞伊斯都成为阿喀琉斯愤怒的触发点。而公平意识也使得史诗中的人们的命运观念发生变化,人与命运的关系由顺从转为反抗。
两种文明的差异造就了吉尔伽美什与阿喀琉斯截然不同的英雄特质与文化品格,也正因为不同文明的差异提供了互相借鉴的价值,世界文学才可以真正做到百花齐放。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对生死的态度是史诗极力追问的重要主题,也是一种文明文化内涵的重要体现。在两部史诗中,两个英雄对于死亡不同的态度体现了两种文明的生死观念和生命意识。
1. 吉尔伽美什:对生命的焦虑与无奈。
正如学者所说,“美索不达米亚人认为人是由神创造出来的,是为了实现神的意愿[3]23”。相较于希腊的自由意识,吉尔伽美什对于生命的态度更多地体现为一种无奈与焦虑,是对于命运必然性的服从。由此衍生了吉尔伽美什身上浓重的重生和惧死意识。
(1)生命依赖于神灵:借助预言和神力击败异己力量。
史诗中吉尔伽美什的英雄事迹,在更深的层面表现为苏美人在一种强大的异己力量面前巨大的不自由,表现出了他们对于生命的焦虑和恐惧。在斩杀芬巴巴时,舍马什为他们打造了武器并且在战斗中向芬巴巴吹出十三种风;在斩杀天之公牛前,舍马什将恩奇都收为义子;而二人在杀掉公牛后,也用公牛的内脏向舍马什进行祷告;……凡此种种,均体现了苏美人的生命观念:人在自然与神灵面前力量是微小的,人的生命不过是在尘世实现诸神的目的。
在王高歌猛进的巅峰之中,这些细节表示了其悲剧的必然性:光辉的功绩实际是神在背后的操纵,对于异己力量的抗争多是依靠神明的力量来完成的,而王的权威与才干在神与命运面前是微不足道的。而人们在不屈地抗争命运的同时,则表现出更多的焦虑与无奈。
(2)长生的失败追寻:历险寻找仙草而遭命运戏弄。
对长生的追寻是吉尔伽美什生命意识中对惧死意识的延伸,同样也显露出对于集体主义与理性精神的积极一面的追求。恩利尔众神以杀死神兽为由,夺去了恩奇都的生命,面对好友的死亡,吉尔伽美什的恐惧与焦虑得到了深刻体现。正如诗中所说:“我曾经征服了一切,但我的死也会像恩奇都一样,死得毫无意义,死得令人惋惜[6]37”,在旅途中,面对蝎人和酿酒神西杜丽的劝阻,王依旧执意前行;在听了乌特纳比什提牟的提示以后,毅然跳入海底寻求仙草,表现出了吉尔伽美什理性意识当中对于必然性的屈从,凸显了无奈的生命观念。
正如后人所言“王来承认,王来允许,王来背负整个世界[10]”。永生追求并非是个人主义的体现,也彰显着作为统治者的怜悯与对理性的追寻。对于国家与人民前途的担忧,是他恐惧心理的更深层次。王希望把仙草带回城邦与人民共同享用这一细节,表明此时的吉尔伽美什依旧是以王的责任意识示人的,自己作为贤王有能力与责任帮助人民摆脱神的统治,作为强者的自己的消逝将会导致人民重新被自然与神力所控制,在仙草遗失之后王依旧回到乌鲁克励精图治,也是其理性精神与神性的体现。在小说Fate系列的第七章,吉尔伽美什以一己之力对抗着创世神提亚马特灭亡人类的企图,完成了王的终极夙愿,对于他人悲天悯人式的集体主义精神也使得其精神得到了巨大的升华,体现出“王来背负整个世界”的集体主义精神魅力。
2. 阿喀琉斯:对生命的抗争与坦然。
相较于吉尔伽美什,阿喀琉斯对于生命的掌握更少有对于异己力量的无奈和恐惧,具有更大的自由性,因而他更加坦然地直面生死,体现着对于他者安排的“必然性”的反叛。
(1)不畏宿命的坦率:不惧预言离家参战,反叛神示。
阿喀琉斯对待死亡的坦率与其宿命的预言构成了反叛,凸显了其身上的自由意志,他对于神的服从与无奈在很大程度上被消解。阿喀琉斯的两种命运走向根据诸神的旨意一再得以强调,显然神灵希望其遵从前者,而且对其进行保护,而阿喀琉斯则遵从了战士的本能,愿意坦然接受自己的必死无疑的结局,并在诸神夺走生命之前奋力实现自己的英雄理想。
同时,与《吉尔伽美什史诗》的神示不同的是,神示在最初就给予了阿喀琉斯两条选项,使他拥有更大的权力选择自己的命运,相比于吉尔伽美什他已然更加自由,使得他的一生短暂却更合乎自己的意志。正如他在不可一世的主帅面前选择愤怒一样,在神代以人的概念彻底地对抗神的权威,从而突出了阿喀琉斯个人主义的审美范式和对于自由的追求。
(2)追求生命的价值:光荣战死而拒绝无名长生。
相较于大陆文明的重生惧死意识,海洋文明则倾向于在崇高价值的基础上将生死问题置之度外,极大地消解了人们对于死亡的恐惧,具有浓厚的生命自由意识。
史诗中,阿喀琉斯青年时期在听到奥德修斯的军号后便与众多年轻的战士一同拿起武器出征;不顾生命将尽的预言执意杀死仇敌;而后阿喀琉斯的马预言了他死期将至,而他却回答说自己早已知道“将离开母亲而死在这里”。尽管如此,他仍然要“把特洛伊打得稀烂”。他横扫特洛伊平原,屡建奇功;以愤怒对抗阿伽门农的乖张与粗暴;向普里阿摩斯归还赫克托耳的尸首。这些行为都体现了阿喀琉斯对于个人荣誉和价值的追求,儿时父母远去,随喀戎习武的经历也使得他在并不优渥的处境下更加认识到个人生命的珍贵,对他而言,成就自己的英雄精神便是价值最大的体现,他身上没有吉尔伽美什作为统治者的不安与忧虑,他敢于藐视预言,坦然面对生死,最大限度地展现了作为个体的人的价值与勇气。
两个英雄形象因继承关系出现了许多相似之处,但身为两种不同的英雄形象,其身上也不可避免地体现出不同文明背景下的差异。二者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吉尔伽美什主要作为君主的形象而存在,其身上也更多地体现出统治者的权威和代国家立言的理性意识;阿喀琉斯则更多地作为个体英雄而存在,他与他人的关系更多地表现为异质性,体现了他对个人价值与自由的肯定。
(2)吉尔伽美什的形象反映了古代两河流域农业文明的生产生活状况,其形象的产生可追溯到农业稳定的发展模式以及帝国统一的需要;相比之下,阿喀琉斯则反映了希腊乃至地中海沿岸长期的海外活动与权力真空条件下的侵略性与平等意识。
(3)从生命观念来说,吉尔伽美什表现出了两河流域乃至农业文明的重生畏死意识;而阿喀琉斯则多次对于命运的安排做出反叛,体现了海洋文明当中人们追逐人生价值的具有反抗性的命运观念。
《伊利亚特》与《吉尔伽美什史诗》传达出了两种不同的命题,即自由与理性两大母题。二者在西方文学当中经久不衰,贯串了文学发展历程的始终,以交替的方式成为各个时期的主流;二者也同样催生了人类的海洋与大陆的两种文明形态。二者存在诸多不可调和的冲突与矛盾,总会不可避免地暴露于对方的攻讦之下,但二者之中并不存在绝对的好与坏,而是在继承与发展中吸取对方的元素,理性与自由的对立统一也正是作品的张力之所在,《伊利亚特》的成功就足以说明这一切。
吉尔伽美什与阿喀琉斯的英雄形象有很大的不同,前者体现出了作为集体之人屈从于理性的必然性,也渗透了经历生死的艰辛以后仍旧背负一切沉重责任的高傲与坚韧,后者则体现出个体生命对于理性存在的怀疑与颠覆,也是人对于自身权利与价值的认同,二者作为人文精神的二重元素,闪耀着截然不同却同等灿烂的艺术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