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登尼玛
(西藏自治区兽医生物药品制造厂,西藏 拉萨 850000)
兽药监管工作不仅关系兽药市场的有序与稳定,更决定了兽药监管工作,间接影响畜牧业的有序健康发展,各级部门应当充分认识兽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深入研究现阶段我国在兽药监管方面存在的不足,力求改进措施,弥补短板,维护畜牧行业的发展。
就现阶段兽药监管工作来看,很多从事兽药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对兽药认识也十分有限,甚至分不清楚何种药物可以划入兽药类,有些从业人员竟然认为兽用的疫苗不属于此类范畴。整个兽药经营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基础兽药知识极度缺乏,在兽药流通、销售环节,从业人员极度缺乏对兽药的甄别能力,且行业内的培训行为严重不足,造成了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十分缓慢,这也是兽药监管工作中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畜牧业发展不仅是集中的大规模养殖形式,还包括很多的散养户,这些养殖户更加依赖于自然生存环境,往往集中在相对欠发达的乡村地区,而这些地区的兽医站点配置不完善,因而会更加依赖乡村自身的防疫、检疫人员甚至是一些游医,专业素质有限,对于兽药的用法及用量也难以把握,用药行为缺少规范,这也使兽药使用存在一定的问题,而由于地处偏僻,相关的兽药监管部门的触角无法延伸到这些地区,这就进一步加深了兽药管理方面的混乱。
《兽药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要求兽药经营主体必须要配备一定量兽药方面的专业技术及质量管理人员。然而在现实经营中发现,很多兽药经营企业会借用具备相应资质人员的证书以求蒙混过关,实际经营活动中这些专业人员并没有实际参与,对于兽药经营活动更不可能有任何指导作用,这一行为甚至已经成为兽药经营行业的共识,也就使整个兽药经营企业管理水平难以提高,行业发展受到极大限制。
兽药监管需要政府部门的强力支持,才可以得到有效施行,行政执法的规范性也直接关系兽药监管的成效。然而,很多地区在兽药监管方面存在巨大的人才缺口,严重缺乏兽药方面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实际工作中不得不将一些工作委托给下属的专业机构来负责,这样的工作形式并不能解决实际问题,反而会将整个监管体系撕裂,暴露出更多程序方面的漏洞,严重影响监管工作的执行效力,对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也会产生不利影响。
兽药监管工作最重要也是最基础就是对兽药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部分生产企业甚至是个别正规企业都存在按照自己意愿任意修改兽药的产品说明书、盲目吹嘘兽药实际治疗效果的现象,而这又造成了更多的不法企业、小作坊跟风学样,甚至直接套用商标、说明书等内容进行兽药的生产,导致大批的伪劣产品流入兽药市场,对养殖户造成了巨大的伤害。此外,还有一些兽药生产企业犹以生产药品企业为名,不惜打法律规定的“擦边球”,以“非药品”的名义将兽药进行销售或者在产品说明书中用一些似是而非的描述来混淆视听,依托逃脱兽药监管部门的执法监督,这都为兽药监管工作带来了极大的挑战[1]。
兽药监管工作不仅是监管部门的职责,还需要行业整体的自律自觉,这就需要全力提升兽药行业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从而有效提高整个行业的技术与管理工作水平。第一,做好兽药审查工作,把好行业准入原则,全面推行规范的审查、审批制度,提升兽药经营活动主体的规划性,严厉打击非法从业行为,全力净化现有的兽药行业[2]。第二,做好行业内部的专业培训,从法律意识到专业技能与职业操守,都需要行业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共同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将培训工作任务分配到每一个兽药经营主体,明确培训工作任务及目标,全面强化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第三,强化兽药购买者的内部管理,提升畜牧养殖主体的管理水平,特别是兽药采购与使用方面的管理行为,严格兽药的采购,全面疏通兽药采购渠道,坚持从正规渠道采买的基本原则,落实各项收货验收的工作机制,完善采购记录,对购买使用的兽药要逐项记录名称、剂型及规格等基本信息,健全追责机制,强化人员责任意识,完善兽药的存储管理,有效保持兽药的药效。还可以定期组织开展兽药使用及管理方面的专项培训活动,提升从业者对兽药监管工作的认知程度[3]。
要真正强化对兽药的监管,必须要强化监管制度的建设,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工作的权威性。这就要求监管部门首先要明确监管工作的职责分工,彻底改变多方共管,交叉管理的乱象,强化执法监督人员的执法水平及兽药方面的专业素养,提升监督执法行为的有效性。其二就是要严格做到依法监管的工作原则,规范执法行为,主动出击,提升监管工作的效用,公开监督电话,疏通群众举报渠道,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对兽药监管工作中。其三,监管工作离不开资金的支持,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强化对人员经费、技能培训等方面的资金支持,打造一支过硬的执法监督管理队伍。
兽药监管工作不仅是一个部门的工作,还需要政府部门从更高层面建立起一整套完整的监管体系。从国家层面来说就是由中央部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兽药监管工作平台,实现兽药监管工作信息的全国联动,强化各地的资源与信息共享机制,实现对兽药经营行业的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管,提升部门之间的合作联动,建立起兽药产品的追溯监督体系,做到兽药监管方面早发现、早整治的基本要求,将兽药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4]。其二就是要有效构建一个兽药方面信息溯源平台,将兽药生产、销售等行业主体都纳入这一监管体系中,实现兽药产品从出厂到上市销售都能有据可查,比如说在兽药产品上附带二维码,将各项基本信息都附加其中,强化兽药的防伪功能,也可以有效保证兽药销售使用过程的信息追溯,压缩伪劣兽药的生存空间,进一步促进兽药行业市场的良性发展。
要真正强化兽药监管,必须要全力提升兽药行业从业者的整体素质,从而有效提升行业的规划化建设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对兽药的监管,这样才能促进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