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洲猪瘟防控新形势下屠宰检疫规程的应用

2022-12-06 13:50:25
畜禽业 2022年8期
关键词:屠宰猪瘟检疫

曾 洁

(四川省宁南县宁远畜牧兽医站,四川 宁南 615400)

0 引言

随着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养殖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疫病的发病率也在不断增加。特别是非洲猪瘟的发生,肉类产品的品质面临着巨大的考验。要保证人们能食上安全、放心的优质猪肉产品,就必须控制好生猪产品销售前的最后一个环节,有效实施生猪屠宰检疫。2019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了119号公告。同年6月,又对《屠宰检疫规程》进行了修订并发布。生猪屠宰检疫不仅可以有效保证猪肉质量,还能促进生猪养殖业的健康和长远发展。

1 非洲猪瘟疫情流行特点

非洲猪瘟传播速度快,潜伏周期长,在自然环境中具有很强的生存能力,只需要感染野猪就能够快速传播病毒,非洲猪瘟的传播途径非常普遍,可以通过直接接触分泌物、排泄物和污染物而感染。科学研究表明,非洲猪瘟是一种很容易感染猪的疾病,目前非洲猪瘟只感染家猪和野猪,没有疫苗加以预防。健康的猪感染后会出现高病毒血症等症状,这些症状与普通的经典猪瘟非常相似,导致猪消化不良、食欲不振、昏迷等症状。非洲猪瘟防治不及时、死亡率较高。我国作为重要的养殖大国,生猪养殖量占全球的一半以上。非洲猪瘟作为一种外来疾病,许多养殖户没有做好生物防疫准备,无法在疾病传播前采取科学有效的防控措施,使非洲猪瘟的防控效果未达到预期,并存在防控漏洞,导致非洲猪瘟蔓延。

2 新形势下屠宰入场检验的意义

《屠宰检疫规程》明确规定:“ 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这是屠宰检疫的第一关,官方兽医的重点任务是组织监督屠宰企业在指定的地点对入场生猪验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真伪,检查检疫证明上生猪来源是否明确,生猪的耳标佩戴是否整齐,同时查看生猪运输车辆是否违规运输。这一环节可以防止持无效动物检疫证明、检疫证明与耳标信息不一、违规偷运调运的生猪和车辆进入屠宰场内,强化屠宰企业对非洲猪瘟防控风险排查,坚决禁止违规屠宰生猪入场,极其有效地降低非洲猪瘟传播。

3 入场检验监督检查内容及注意事项

入场(厂、点)监督查验,按照《屠宰检疫规程》要求,查证验物;了解生猪运输途中有关情况;临床检查是否健康。官方兽医监督屠宰企业对照《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逐一查验生猪免疫标识、规范采集全血,做好对应记录,同时对整个入场猪群进行临床检查,仔细观察猪群有无发烧、厌食、嗜睡、皮肤出血或拉血便等症状。

查证验物要认真核对《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注明数量是否与生猪实际数相符,这一环节进猪数量大时,要认真查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官方兽医签名是否手写。在这一环节容易发现问题,如果同一个官方兽医签名明显与往常不同,要进一步核实,否则个别生猪经营不法人员会盗用官方兽医账号和密码开具虚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查验生猪免疫标识这一环节,要核对免疫标识号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注明的标识号是否一致,坚决防止不法人员换猪;临床检查中发现皮肤发红发绀,拉血便的要高度重视,及时将其隔离在安全区域,及时采血送检。对发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标明数量、免疫标识号不相符,官方兽医签名存在可疑的,要及时报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处理。

4 生猪屠宰检疫存在的问题

4.1 生猪屠宰检疫宣传不到位

目前,一些地方对生猪屠宰检疫宣传不到位,导致人们对生猪屠宰检疫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甚至抵触和逃避屠宰检疫,尤其是农村散养户,几乎从未做过屠宰检疫,因此极易导致不良肉品流向市场,严重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4.2 病害猪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欠妥当

按照相关的法律规定,对屠宰前检疫质量不合格的病害生猪和制品进行处理,可以采取焚烧和掩埋等方式,或者采取化学和生物等方式,目的是彻底消灭传染源。考虑到经济成本的问题,少部分屠宰场在实行宰后检疫工作的过程中,未按照相关规定设定岗位,配备专业人员。由于生猪检疫专业人才数量无法满足检疫工作需求,所以部分检疫工作无法真正贯彻落实。这一点尤其体现在对生猪屠宰后内脏以及淋巴结细胞有毒物质的检测以及病害产品的无害化处理方面,需要屠宰场以及食品安全部门高度重视。

4.3 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生猪检疫工作一般由多个部门负责。其中,动物卫生监督所部门主要负责生猪的检疫;卫生部门负责人畜共患病的检疫;路政部门在运输过程中对相关检疫证明进行检验,避免问题猪流通;市场部门则进一步对流入市场的猪肉进行监管;生猪屠宰的检疫工作由畜牧、卫生等部门完成。各部门各有优势,各领域各有侧重,需要各部门共同合作、共同负责,以确保权责明确,提高检疫工作效率。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部门之间缺乏沟通,部门之间的合作与联系经常出现问题,造成漏检现象。当问题猪肉流入市场时,各部门开始相互推诿,严重降低了政府公信力。

5 屠宰检疫规程

驻场官方兽医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布的119号公告,监督生猪屠宰企业全面开展非洲猪瘟实验室检测及全血抽检工作,坚决杜绝漏采。生猪进场检验后进入待宰圈前必须完成采血,可以采用栅栏式猪笼保定猪,采取耳静脉血或前腔静脉血。这个环节要防止血样编号编错造成样品混乱;防止血样之间相互污染,坚持一猪一采血针一采血管原则;防止采血人员手污染采血工具,随时对手及其他物品进行消毒;官方兽医必须现场监管,防止有人弄虚作假,必须安装摄像监控,必要时可调取监控录像;采取2人以上一起送检血样并完备血样交接手续。在宁南县,要求屠宰企业以生猪运输车辆为单位采集所有生猪血液样品,实验室混合后进行检测。采集血液样品为2份,1份屠宰企业自检,1份为备份供县级动物疫控中心抽检,驻场官方兽医监督并签字确认。

5.1 检疫申报

屠宰场(厂、点)方应在屠宰前6 h申报检疫,填写检疫申报单。官方兽医接到检疫申报后,根据相关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受理的应当及时实施宰前检查,在宰前检查过程中发现患有本规程规定以外疫病,要及时要求屠宰企业隔离观察,为无碍于肉食安全且濒临死亡的生猪,视情况进行急宰;同时监督场(厂、点)方对急宰间以及隔离圈等进行消毒。

官方兽医接到屠宰企业填写的检疫申报单后,要仔细核查申报生猪数量与入场检疫合格数量要否吻合,同时仔细核查屠宰企业按照农业农村部规定的实验室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且PCR检测结果必须为阴性,方可受理。

在当前非洲猪瘟防控常态化下,入场检验非常重要,作为屠宰驻场官方兽医,真正希望将非洲猪瘟拦截在待宰环节,尽可能避免感染病猪进入屠宰和生猪产品流通环节,切实保障生猪产业健康发展。

5.2 入场检验结果处理

按照《屠宰检疫规程》规定,《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效、证物相符、畜禽标识符合要求、临床检查健康;非洲猪瘟防控期间,要求屠宰企业非洲猪瘟病毒核酸检测为阴性才能按运输车辆分类将生猪送入待宰圈,不同货主、不同批次的生猪不得混群,官方兽医监督货主在卸载后对运输工具及相关物品等进行消毒,同时告知货主检测结果。

屠宰企业应自觉接受官方兽医监督,进行全覆盖的检测,并结合临床观察,最大限度地将病毒拦截在待宰环节。

6 屠宰检疫策略

6.1 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视

生猪屠宰检疫的目的是为了保证人们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猪病传播,减少疫病污染面。因此,应加强对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的重视,对于目前检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国家有关部门应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基层屠宰检疫管理人员的管理职责,细化管理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从而保证基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能够更加高效地完成。

6.2 规范调整生猪屠宰和检疫流程

从基层屠宰检疫工作的实际情况看,有必要进一步规范和调整目前屠宰检疫工作的流程,确保检疫流程能够有效实施。结合《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结合检疫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进场检验岗,宰前检验岗,体表检验岗,尸体、内脏检疫所,旋毛虫检疫所,检疫证明所等。进一步明确不同岗位的工作范围和职责,合理分工。同时,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掌握各岗位的相关专业知识,有效地将工作落实到位。在开展屠宰检疫工作时,要严格遵守相关工作流程,严格遵循检疫制度,按照规定做好各项工作。其工作内容为:①核实材料,持票进场。核验进入现场的猪是否佩戴耳标,猪源检疫证书上的头数与耳牌号码是否一致。②装载活猪的车辆是否消毒,车辆是否备案等。③做好宰前检疫工作,对屠宰猪的集体检验和个别检验是屠宰检疫中必须开展的工作。对屠宰前或紧急屠宰前观察到的异常猪做出正确判断。④实验室检查,准确发现疫病,特别是近年来发生的非洲猪瘟。如果能在屠宰前准确检测出来,就能有效控制疫病的传播,减少养殖业的损失,保证肉制品的安全。⑤印章的规范化管理。猪胴体检验合格后,加盖检验印章,并出具相应的产品检疫合格证。⑥监督无害化处理。在检疫过程中,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或疑似疫情产品,委托无害化企业集中处理,立即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加强同批次猪的检疫,可以追溯其来源[1]。

6.3 加强检疫人员队伍建设

针对基层生猪屠宰检疫管理工作,由于其专业性相对较强,所以要求相关检疫人员能够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和专业素质,才能够确保检疫工作能够全面有效地开展和落实。因此,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十分必要。首先,现在基层团队老化,基层检疫部门可以从社会招聘相关专业人士,实时注入新鲜血液,并使用一些先进技术,与时俱进,结合经验与科学技术更好地完成工作。其次,基层检疫部门要更加重视基层检疫人才队伍的整体专业水平,为检疫人员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定期组织检疫人员参加各种检疫技术和检疫系统等培训。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聘请相关专家授课指导。最后,加强对检疫人员的考核,检疫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动物检疫官证书等。通过系统培训和考核,建设一支专业知识扎实、综合素质高、职业道德高尚的动物检疫人才队伍。逐步提高检疫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确保检疫人员有效处理检疫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6.4 提升监管力度

检疫人员是猪肉质量控制的安全卫士和关键力量,因此,检疫人员要坚守猪肉质量安全的第一防线。在生猪屠宰检疫工作中应提升监管力度,可以建立专门的生猪屠宰检疫监督管理团队。检疫人员要遵纪守法、精通业务,严格按照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进行检疫,做好相应工作记录。检疫监督管理团队要熟悉检疫工作流程,对检疫的各个环节做好相应的记录,确保纸质证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此外,要加强对生猪屠宰场健康安全问题的管理,严格生猪进入屠宰场后的登记、消毒、杀菌等,严格按照检疫流程进行。只有符合检疫标准的合格猪肉才能在市场上销售,从而确保人们的健康和安全。

协调检疫工作、养猪工作之间的关系,针对检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按有关规定做好有效记录和归档,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有效协调与沟通,全面确保屠宰场监督管理能得到有效落实,确保猪肉质量安全。

7 结语

做好屠宰检疫工作,最重要的是前期要做好原产地的检疫工作,生猪网格化管理是有效实施的关键,应严格执行检疫申报制度,监督检疫的各个环节。加强生猪屠宰检疫标准化管理是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在实际工作中要完善生猪屠宰检疫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检疫管理人员队伍,建立安全保障体系,引进先进的检疫技术,采用科学合理的检疫流程,全面提升生猪检疫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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