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茵,杜双鹤
(西北大学 a.历史学院;b.马克思主义学院,西安 710127)
古典哲学都在实践层面将其自身看作是“一种治疗”,道德哲学更是如此。“非道德主义”或“道德虚无主义”作为一种思想“病症”,是一种否定道德事实和道德价值的客观性,否定道德认识和道德真理的可能性,否定道德原则、道德要求、道德规范和道德范畴的自觉能动性的伦理理论、思想、思维方式或行为方式,常常通过具有某种程度的广泛性与群众性的社会思潮表现出来。[1]24作为社会矛盾运动的结果,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常活跃于历史变革或社会动荡时期,流行于现代“世俗世界”并着力于否定道德事实、弱化主流道德价值和消弭道德意义。这种思潮缺乏实践辩证法立场和方法,因而否认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是道德判断的真理尺度,更不愿意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标定为道德选择的价值尺度,反而用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的道德思维将道德片面发展成为某一特殊群体利益而服务的精神活动,从而抹杀了道德的实践性与人民性。因此,“在现代中国,它作为一种非主流意识形态,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格格不入的”[2]56。表现于当前现实生活中的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怀疑甚至否定社会主义的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范畴,与中华传统美德相背离,与革命道德精神相矛盾,更与社会主义先进道德规范相对立,对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造成不可忽视的消极影响。这种伦理病症一经暴发,便会自行衍殖。道德无力和道德孤独,渐渐地变为道德冷漠和道德无能。作为我国思想政治教育的主要对象与意识形态安全维护的后备军,大学生由于思想活跃、精神生活丰富,往往成为这一病症的易感人群。“法律是准绳,任何时候都必须遵循;道德是基石,任何时候都不可忽视。”[3]新时代必须高度重视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对大学生的消极影响,必须站在“道德意识形态安全”的宏观高度,积极、正确、严肃、有效地应对各种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挑战及其导致的伦理病症,引导整个社会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实践理性,消除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消极影响和危害。
实践辩证法证明,真理性理论是先进性实践的精神保障。如果不能抓住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逻辑关键和价值纲领,就不能找到克服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不良影响的实践路径。在世界发展越来越趋向于后现代性与后工业社会的时代浪潮中,中国社会也正经历着从传统计划经济向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的深刻变革。在各种社会关系激烈碰撞的同时,以反对传统思想对一元论、基础主体、理性主义、整体主义与普遍主义等为代表的后现代主义思潮得到了呼吸空间。这种思潮侵蚀到道德领域,就以否认道德事实的客观性、消解道德价值的普遍性为主要任务。这样,对规范体制的敬畏、对主体自由的滥用,将道德置于即将失去社会历史作用的危险境地。然而,道德哲学发展史证明,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理论错误在于缺乏或违背实践的唯物主义立场和实践的辩证法规律,在无视社会历史发展规律的条件下贸然对传统道德实施解构,注定无法逃离自杀的结局。作为一种社会意识,从它否认社会道德客观事实开始,就已经失去了再度回归社会实践的可能。因此,要防止当代大学生感染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伦理病症,就要从实践唯物主义出发,揭示该思潮的内在实质与外在表现,从道德思想深度与道德境界高度上引导大学生认清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虚伪面目,从而形成对社会主义道德的理性认识与情感认同。
从实践唯物主义看,道德作为社会上层建筑,是一种社会意识,来源于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的直接现实性,决定了道德事实的客观实在性,不以个人意志而转移。某种道德观念之所以能够被大众认同和接受并成为主流,在于其价值取向符合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广泛地满足了人民群众的道德需要,集中表达了人民群众在道德活动中产生的真实伦理情感与实践智慧,进而在推动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获得了普遍性。这种客观性与普遍性表明道德并非一种虚无的存在,人类社会实践的无限发展赋予它持续性与绝对性的本质属性,又使其在不同历史阶段与特殊历史条件下,表现出相对独立的本质特征。因此,道德能够在个体理性与社会历史的相结合中彰显出辩证法特色,在实践活动运动的绝对性与相对性的统一中坚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
由于抛弃了实践的物质基础,非道德主义将唯心主义与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应用于道德领域,既不具备广泛应用于历史活动的现实条件,也不能得到理性逻辑的充分证明。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对道德本身的理解:一是脱离了主客体之间的矛盾运动,藐视客观历史条件的限制,片面发展主体的超越性力量,使道德从现实的实践活动变为抽象而神秘的观念存在。二是切断历史与逻辑的联系,在对历史虚无的假设中,逃避公德与私德之间的逻辑关系,将个人凌驾于集体之上,以个体理性与个体价值为道德准绳,促使主流道德进行自我分裂,让出其在社会思想领域中的权威性与合法性。这种道德相对主义带来的后果就是社会再无统一的道德标准,每一种维护个人利益的道德都似乎具有存在的合理性。社会关系失去了公德约束,私德也从赢得物质利益竞争的工具变成了激化社会各方矛盾的武器。这样,当道德相对主义失去了保护个人利益的能力时,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因此,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既是对社会变化发展的错误反映,也是对社会道德变革实践的颓废鼓动,宣扬了一种消极的实践精神。
在古希腊,曾有一些为了获得高昂学费而从事哲学教育的学者,目的不在追求真理的“善”与“正义”,而在于赢得口舌官司获“利”。普罗泰戈拉起诉自己拒交学费的学生欧阿苏斯,他认为不论官司输赢欧阿苏斯都必须补交学费,因为官司胜利表明“判决结果是以我(普罗泰戈拉)的名义得出的”,官司失败表明“你(欧阿苏斯)已经打赢了一场官司”。[4]35对此,亚里士多德的看法是正确的:这简直就是颠倒黑白![4]35而在当代中国,新自由主义批评“老左派”的“大民主”“街头政治”的非道德主义,认为这些主张“本身就是病,而不是药方”,同时也宣扬另一种具有明显社会达尔文主义取向的非道德主义。这种批评是矛盾而深刻的。正如列宁所说:“当一个唯心主义者在批判另一个唯心主义者的唯心主义基础时,常常是有利于唯物主义的。”[5]243这种批判让人们更加清晰地从反面确认了“唯心主义”、非道德主义消极颓废社会作用的错误实质,从而清醒地认识到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是败坏良好社会道德风貌的“腐蚀剂”、毒化风清气正美好生活的“致癌物”。
从根本上来看,虚无主义和相对主义的思维方式是非道德主义的思想根源,因而“道德虚无主义”及“道德相对主义”等,都是非道德主义的基本表现形式。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并不始终藏在人的观念中不易察觉,相反,它总是通过具体的生活方式与行为习惯表达出来。
当代中国的非道德主义思潮潜藏在各种社会思潮之中,所谓新自由主义、民粹主义、“新左派”、极端民族主义、历史虚无主义、无政府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等,都包含着清晰的非道德主义或道德虚无主义的理论内容和价值诉求。它们无不从或“左”或“右”的方向,借用或“中”或“西”的道德理论资源,要么直接否定社会主义道德,要么将社会主义道德推向“乌托邦”。在它们那里,历史优良道德传统被“消解”为“骗局”或“虚伪”,道德楷模被“矮化”为“无耻之徒”或“懵懂小人”,道德英雄被“神话”或“戏说”为“巫妖方士”或“三头六臂”。这些破坏道德的行为都是对社会公德的漠视、对集体主义的误解、对拜金主义的认同及对个人中心主义的推崇等非道德主义的实际践行。
值得一提的是,在“饭圈文化”格外流行的今天,作为年轻群体,大学生与这一新兴文化有着天然联系,他们既是这一文化的生产者,也是消费者,既能将个人智慧转化成社会财富,又要承担由此带来的道德危机。因此,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能够从这种文化中轻易地找到滋生地。近年来,发生社会公众人物不道德行为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些公众人物都是在世界观上坚持唯心主义、在历史观上坚持虚无主义、在价值观上坚持个人主义、在实践观上坚持相对主义。这些行为虽不是社会普遍现象,但因为行为个体在各种媒体的包装下,已经成为大众追捧的偶像,拥有强大的人气流量,在大学生群体中有极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若大学生群体不能对这些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加以理性分辨,反而加以共情与支持,将个别偶然现象扩大为社会普遍风气,就会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产生强大的杀伤力和破坏力。
“明知”才能“明辨”,“明辨”才能不“故犯”。要使新时代大学生改正知善但不行善的非道德主义错误行为,增强拒绝非道德主义的信心和勇气,就必须对其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使其形成正确的道德认知,严守道德底线,主动接受监督,积极参与社会道德建设活动,不断提高对不良社会思潮的侦察与反侦察能力,在与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坚决斗争中,捍卫社会主义道德。
毫无疑问,无论道德作为一种实践活动还是一种精神文化,其最终的价值承载都是实现“人的自由”。即使是非道德主义,也不能否认其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追求“自由”。然而,在对道德发展的历史前提与“自由”的实际主体——“人”的理解上,非道德主义与社会主义道德存在着根本分歧,非道德主义哲学看不到“人”的现实性,对“人”的认识是孤立的、抽象的,也就无法避免对“自由”的片面的歪曲的理解。若不了解非道德主义价值的这些本质属性,就不能显示出社会主义道德理想的高度,更不能明白为什么非道德主义对实现“人的自由”只能是一种空想。
实践唯物主义将“人”视为一种处在社会关系中的现实存在。“人”在拥有自然生命的同时,能够进行意识活动,还能够在从事物质生产活动中创造出复杂的社会关系。劳动塑造“人”,“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6]135。这样的“人”在选择道德范式时,若不能把自然与社会、个人与集体、劳动与所得统一起来,就不可能作出合乎自身发展需要的道德判断和价值选择。当“人”在进行社会活动时,若个人的道德自觉与社会道德要求高度契合,个体价值的主观性与特殊性才能被社会历史发展的总体趋势所接纳。换言之,只有在“人”与世界之间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人”才能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空间。而非道德主义中的“人”,是费尔巴哈所描述的那种不具有实践性与社会性的“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6]135,因而在社会的“公”与个人的“私”之间有着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非道德主义认为,“人”在本质上是自私的,社会主义道德所宣扬的“集体主义”是错误的,“大公无私”甚至“先公后私”是不可能的,主流道德意识形态所推举的道德榜样、道德模范人物及其高尚道德行为都是虚假的,甚至公然将社会主义道德看作是市场经济的思想阻力和保守力量。然而,如果按照非道德主义提供的药方,由于价值普遍性的缺失,个体间的利益不能在公共场域内得到过渡或调和,一个人总要以对他人进行限制为代价才能争取到些许自由,只能暂时缓解个体利益损伤带来的局部疼痛。这样,非道德主义价值取向的虚伪性与不彻底性就暴露了出来。
总而言之,各色的非道德主义,在理论表现方式上,就是个人主义甚至极端个人主义;在价值归属上,就是利己主义甚至极端利己主义,它们是自觉或不自觉地与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道德原则、为人民服务道德核心针锋相对的。因此,对于新时代大学生而言,面对各种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必须要用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思想,审视一下“是谁说的——传播者”“说了什么——讯息媒介”和“说给谁——受传者效果”(1)美国著名政治学家哈罗德·拉斯韦尔认为,传播过程有“谁(Who)” “说什么(say What)” “通过什么途径(In Which Channel )” “向谁(To Whom)”和“有什么效果(With What Effect)”等5个要素。相应的,对传播过程的研究就有控制分析、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和效果分析等5种方法。这是传播学领域最有影响力、使用最为普遍的一种分析范式。,在认识和把握了它的道德价值内蕴后,分辨它的意识形态底层色彩,自觉坚持社会主义道德的实践性、科学性和革命性价值取向。
只有这样,大学生才能尊重道德事实、遵守道德原则、坚持道德真理的唯物本性和辩证本性,才能用社会主义道德观反对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自觉地划清与它的理论界限和逻辑分野。
实践唯物主义道德哲学同时超越了现代性的“主体性哲学”和后现代性的“后主体性哲学”,对“物化逻辑”和“客观性消融”所导致的非道德主义可能和现实,都具有理论免疫力。“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但是理论一经掌握群众,也会变成物质力量。”[6]9若在实践中没有科学彻底的理论作为思想前提,群众不会自发地产生系统的革命意识和革命思想。同理,“革命的”道德实践需要“革命的”道德理论指引。不经过严肃系统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就寄希望于大学生拥有自为自觉的道德意识与道德行为,既不符合个体思维内部矛盾运动规律,也不能满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因此,必须把握住大学生既是“易感人群”,又是“战斗先锋”的角色矛盾,利用其群体特征,横向扩大社会主义道德宣传教育广度,纵向提升道德研究深度,使其从理论“灌输”的对象转变为社会主义道德思想的引领者,从道德教育学研究的对象转化为主流道德文化的生产者,从而有效阻止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侵袭蔓延,守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阵地。
作为社会交往的直接产物,社会舆论既是道德思想产生的“培养皿”,又是实现其传播的“催化剂”。随着现代媒体“全程、全息、全员、全效”传播趋势的发展,与信息交流包容性越来越强相伴而生的是各种社会文化思潮获得了同台竞技的机会,一种思想越是吸引人,就越容易主导社会舆论风向。在这种情况下,强硬剥夺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发言权,能够短暂地为主流道德思想争取到局部舆论空间,但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滋生与传播,甚至会招致非道德主义借机披上主流道德的外衣,混淆视听,打乱社会舆论节奏,污染道德生态环境的危险。大学生作为社会先进知识分子群体,学习能力强,思维活跃,在面对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时,一方面容易落入相对主义与虚无主义圈套,另一方面又具备突出的凭借理性辨别是非与纠正错误的能力。因此,借助社会舆论,在合理“灌输”与有效引导的基础上,全面加强对大学生群体的道德教育力度,是当前抵御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一项基本任务。
要想巩固社会主义道德上层建筑,占领思想高地,获得舆论主导,就必须结合人民群众的生活实际,用实践唯物主义道德哲学的魅力说服群众,引导群众将社会主义道德对“真”“善”“美”的价值追求作为自己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的首要标准和基本原则,这样,离开了群众基础,非道德主义就会彻底失去生存的土壤。就大学生群体而言,社会舆论已经成为影响其道德观念与行为习惯的重要因素。近些年,受市场经济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影响,一些新闻媒体尤其是盈利性媒体在信息收集、传播过程中,往往只突出经济效益而忽略社会效益,导致社会舆论出现“多层次的复杂状态”。[7]2一些媒体热衷于报道、炒作特殊的道德负面新闻或个别丑恶事件,将偶然的道德现象与个别伦理问题上升到整个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与普遍的社会主义价值原则上来,营造出社会正处在“道德滑坡”之中的假象,为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传播起了一定推波助澜的作用。但这不意味着负面道德事件并不值得被大学生群体关注,恰恰相反,杜绝此类现象的出现是他们应尽的社会责任。他们能够融合利用媒体矩阵,从负面道德现象剖析出本质,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让负面信息成为社会主义道德反向教育的有利资源,理直气壮地分辨并宣扬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之所是所非、所善所恶、所美所丑。
因此,要实现这一目标,一是要将大学生作为主要宣传对象,以大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认同并接受主流媒体对其进行社会主义道德观的正向引导。比如将社会主义道德思想内容以音频、文字、图片、影像等形式展现出来,通过各种大学生聚集的网络社交平台进行广泛传播,激发出大学生的道德学习热情与参与道德实践活动的积极性。二是要在大学生将社会主义道德观念内化于心的基础上,利用新兴技术,创新道德宣传模式,开辟道德教育新途径,在批判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同时让正能量的道德事件始终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积极营造出风清气正的社会道德空间,从而巩固社会主义道德在社会思潮中的主流地位。
只有把握了实践唯物主义道德运动发展的客观规律,才能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随着我国马克思主义工程的不断推进,越来越多的大学生在接受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后选择继续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在推动马克思主义学科建设的过程中逐渐成长为当代马克思主义人才队伍的中坚力量。因此,要捍卫社会主义道德研究阵地,除了要广泛加强对该群体的社会主义道德思想普及之外,还要将社会主义道德精神融入我国思想道德研究领域,使其成为一种学术科研能力,在提高思想道德研究深度的同时,全面加强大学生群体反对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战斗力。
根据当前“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道德”类的研究成果来看,总体上是积极健康的,但也存在一些“非马克思主义正义论”“非社会主义道德论”的不良现象。比如,有意夸大马克思和恩格斯在“正义”问题上的分歧,有意夸大马克思和列宁在“集体主义”问题上的分歧,然后在所谓“文本”和“历史”层面“安排”两者在互相排斥中都否定对方而同归于“错”。这些研究成果往往脱离具体历史实践条件,离开辩证法的整体性原则,离开具体的语言历史环境,用局部代替整体,用支流代替全部,最后得出并夸大一些片面性观点。有观点将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道德的批判等同于马克思对于道德的批判,宣称在《资本论》文本基础上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是以“资本物化逻辑”为根据的道德虚无主义者。还有一些论著将“国外马克思主义道德”和“马克思主义道德”混为一谈,“国外马克思主义道德”俨然成为“马克思主义道德”唯一正确的现代合理形式。在这些文本中,普遍存在着“国外马克思主义道德”前提预设,“国外马克思主义道德”现在不再是研究的问题,而成为“地平线”,即研究背景、语言方式和表达范式。
作为马克思主义科研人才队伍的后备军,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的大学生群体在道德哲学上是否坚持实践唯物主义立场直接关系到其研究成果对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是否具有战斗力。因此,马克思主义研究者在大学期间必须养成唯物主义的客观精神,发扬实践辩证法的科学意识,将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贯彻到思想道德研究的方方面面,尊重道德客观事实,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严谨对待道德推理,正确处理道德冲突,生产出符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且有利于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道德文化。此外,学术媒体,在某些范围与条件下,有关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研究成果的出版、发表和宣传甚至出现一定困难,道德价值话语出现了“言必称西方”的不正常现象,社会主义道德语言反而成为一种“弱势语言”。因此,学术媒体应该给予马克思主义道德研究以一定阵地,使其与种种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进行公平的学术争论。只有这样,才能在学术舆论上营造一个社会主义高尚道德的话语境遇,创造出适宜于大学生道德良心发育成长的科研生态。
实践唯物主义视域下的道德是人们对于现实世界的一种特殊把握方式,即“实践精神”,或者说实践理性的把握方式。[8]39道德实践需要在与道德环境、道德主体、道德事实和道德思维的相互作用中展开,本质上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过程,也就是创造道德事实与引领道德价值的过程。这一过程的发展与道德思维水平密切相关。道德思维作为一种实践精神,“是一种善的思维,一种德性的思维,一种合于伦理的思维”[9]19,是个体道德知识、情感、意志、信念和行为等因素高度融合统一的道德哲学范畴。它具有一定的逻辑深度,能够“把个体和群体、意识和行动联系起来,使人超脱于饮食男女之欲的低级需要,形成完善自身的高级精神需求”[10]563,能够站在时代精神的高度,对道德意识的批判前提及道德现象、道德价值的善恶性质等作出合理评价。因此,良好的道德思维能力能够带来从容的道德自由。通过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思维能力,有利于其将外在道德约束转化为个体内在信念,摆脱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片面性、偶然性,从而步入全面性、必然性的社会主义道德领域之中,获得高度的道德自由。
第一,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思维水平,需要形成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认知。道德认知是一个人在特定的社会环境中对道德现象的认识与理解。个体的道德认知水平能够随着社会道德实践能力的提升,逐步从低级向高级发展。道德认知既包括个体对道德现象的感性认识,也包括对道德事实运动规律的抽象把握。就大学生而言,要想提高个人的道德认知水平,具备独立分析社会道德现象的能力,不仅要在道德应用层面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原则,更要学会用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思维方法深入把握社会主义道德的本体论、认识论与价值论,从而能够透过各种社会道德现象,发现其本质,继而认识到其存在的先进性与必然性。扎实的道德认知储备是个体道德心理结构稳定的前提。大学生只有先获得关于社会主义道德的正确认知,才能增强分辨是非的能力,并能够举一反三,认识到非道德主义思潮的存在形式、社会影响及其目的与归宿。如果忽略了对道德现象的直观反映,就会否认道德事实的客观性,从而陷入虚无主义;如果不具备对道德现象进行抽象分析的能力,就会夸大现象的偶然性、掩盖事物发展的必然性,从而陷入相对主义陷阱,作出不合时宜的道德判断与道德选择。
第二,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思维水平,必须培养强烈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感。道德情感表达了一个人在道德实践活动中产生的内心体验。[11]230情感的产生离不开丰富情绪的积淀,但与情绪不同,情感更具有强烈、稳定、持续、深入等特征。因此,道德情感既具有道德情绪的感性特征,又是经过道德推理后的结果,是道德感性与道德理性的统一体。道德情感越强烈,道德行为的动机与倾向就会更加明显。因此,道德情感对道德主体将外在道德规范内化于心并外化于行具有积极的催化作用。激发大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情感的途径:一方面要加强其对义务感、耻辱感、荣辱感及幸福感等基本道德情感的正面熏陶;另一方面要鼓励他们运用道德认知能力,主动对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加以理性批判,让大学生自觉认识到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虚伪性,从而增强参与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荣誉感与责任感。
第三,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思维水平,需要锻造坚定的社会主义道德意志。道德意志是对道德情感的储备与升华,是道德信念的思想铺垫。意志具有强烈的排他性,能够使人保持高度的专注力。道德意志一旦形成,就会自动牵引并控制个体的道德思维活动,使之始终适应于特定的道德文化环境。由此,个体就会对道德思想园地产生心理依赖与保护意识,自觉敏锐地探察道德生态中的不良因素与危险气息,及时做好战斗准备,捍卫思想领地。由于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忽视、怀疑甚至否定社会主义道德的时代精神,总是有意无意地将社会主义道德和社会主义政治意识形态割裂开来,以掩饰自身的缺陷和造成的政治错误。因此,要把大学生从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易感人群”培养成坚决捍卫马克思主义道德的“战斗卫士”,就必须使其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自觉,注重个人思想、政治、组织、纪律及作风建设,在认同并接受社会道德与法律法规的他律基础上,正心诚意,慎独自律,改正不良习惯,拒绝不良诱惑,把个人对自由的精神追求同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历史进程结合起来,在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提高个人道德境界。
第四,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思维水平,需要树立崇高的社会主义道德信念。道德信念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与道德意志高度融合后的精神产物,集中体现了人们对某种道德文化的高度忠诚与执着追求。道德信念是将抽象道德意识转化为现实道德行为的关键点,是主观精神向客观原则进化的必经环节。作为道德思维活动最高级的精神产物,道德信念的形成必须受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共同约束,既要与社会发展的总体趋势相一致,又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基本立场。共产主义道德就是要实现“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回归于人自身”[12]189,消灭压迫和剥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因此,坚持马克思主义是大学生道德信念的底色,又因为社会主义社会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所以在当代中国,“为人民服务”就是我国道德体系的核心内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就是我们要坚持的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道德信念。就大学生而言,在道德信念的选择上必须保持头脑清醒,坚定政治立场,明确社会主义道德与非道德主义在价值取向及阶级利益上的根本对立,在坚定共产主义道德信念的同时,旗帜鲜明地反对非道德主义在群体利益代表上的狭隘性、在价值取向上的虚伪性及在行为动机上的极端利己性。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奉行极端主义的道德思维方式,无法正确认识和处理道德文化的历史性问题,不能正确对待道德和时代的实践关系。因此,要加强对大学生的社会主义道德发展史教育,引导其在将我国革命历史与道德逻辑相结合中,坚持和发扬集体主义精神与社会主义精神,奋力开拓、大公无私,将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作为最高道德准则,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道德。
第五,提高大学生的道德思维水平,需要实施正确的社会主义道德行为。道德是思想性与实践性的统一体。道德实践活动是道德思维活动的目的与归宿,是道德认知、道德情感、道德意志与道德信念综合作用的结果。如果说从外界获得的道德认识,经过道德情感的陶冶,升华为个人的道德意志,继而沉淀为一种信仰,是道德内化于心的过程,那么在道德信念的激励下,作出推动社会发展的道德行为选择,丰富和发展社会道德文化,净化社会道德生态环境,就是将道德外化于行的过程。实施正确的道德行为就是个人思想内部矛盾运动的决定性环节。因此,判断大学生对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是否具有抵抗力与战斗力,检验其社会主义道德认知是否扎实,情感是否强烈,意志是否坚定,信念是否崇高,归根结底就要看大学生在日常道德行为中,是否真正做到了尊重道德事实,弘扬集体主义精神,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切实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一方面要利用社会舆论或榜样力量加以引导,从而使大学生形成正确的道德行为动机,制定合理的道德实践计划,并能独立有效地作出道德评价;另一方面,要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对大学生的道德言行进行监督,既包括来自社会、学校、家庭、同辈等各方面的外部监督,同时也要时刻反省自身言行,审慎笃行的内部监督。只有这样,才能让大学生在个人与社会的良好互动中,提高道德思维能力,构建起稳定健康的道德心理结构,继而在社会发展的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内,作出正确的道德行为选择,积累道德实践智慧,增强对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的抵抗力与战斗力。
总之,非道德主义社会思潮是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结果,而大学生要形成稳定的社会主义道德心理结构,有赖于个体思想内部“知、情、意、信、行”等因素的相互作用与有机结合。因此,要对大学生非道德心理挫伤进行伦理治疗,既需要调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的一切积极因素来克服非道德主义的消极因素,同时也要激发大学生的道德主体性,使其在道德实践中努力将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质言之,就是要大学生在个人与社会、理论与实践、历史与逻辑、真理与价值的统一中,用实践唯物主义的道德哲学思维认识非道德主义本质,并自觉加以批判和抵制,主动承担起维护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安全与捍卫社会主义道德尊严的责任,从而在推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历史进程中获得个体道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