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东 魏传玲 都格尔加甫·斯尔布德
(1新疆农业大学农林经济管理博士后流动站,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2新疆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以来,我国草原呈现出不同程度的退化,综合来看是人祸和天灾的共同影响。由历史角度来看,人口数量激增是重要原因。随着牧区人口数量增加,牧民为满足家庭生计需求大量开垦草原,导致草原承载力大幅提升,因此带来的沙化、水土流失等生态问题接踵而至。人祸与天灾的交织进一步推动草原环境恶化,使得畜牧业可持续发展面临严重的生态约束。当前,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强调恢复、发展草原生产能力和生态功能,以实现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推动畜牧业经济绿色健康发展。2020年9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中,主要强调以草定畜,通过加大对草原的合理使用,加速恢复草原生态环境,发展具有生态意义的家庭牧场和牧业合作社。2021年3月3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修复的若干意见》,提出加快推进草原确权登记颁证,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引导鼓励按照放牧系统单元实行合作经营,合理利用草原资源,提高草原合理经营水平,防止草原碎片化。以上文件内容主要侧重于两点:第一,注重草原生态保护。第二,鼓励新型合作经营。如何围绕两个关键创新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发挥草原生态功能与生产功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局面是值得探讨的话题。
本研究通过草原制度变迁、生态变迁以及劳动力变化三个层面,揭示草原畜牧业迫切需要转型的原因,探讨畜牧业“共营制”在新疆青河县的创造性实践,通过剖释其中的内在机制,探寻“共营制”的实践价值和扩展空间。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草原管理大体经过“公地共管—公地私管—私地私管—私地共管”的过程。草地由“公”到“私”的转变与两层因素密不可分。第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推动牲畜参与市场经济系统。为满足市场变化需求,牲畜被赋予商品属性,以期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第二,防止陷入哈丁“公地的悲剧”之中。“公地的悲剧”说明公共资源在产权不明的情况下,理性人(牧民)受到利益驱使,导致公共资源(草原)过度使用而引发的悲剧[1]。为此,基于科斯定理的草地产权制度逐渐在牧区展开,试图通过私有化方式明晰草地产权,阻止开放式公共资源无节制的浪费行为,缓解草原退化、沙化等问题。
自二十世纪后期实施草地承包经营责任制以来,国家试图通过草场承包方式约束牧民主体行为,解决外部性(社会成本、延期成本)问题[2]。其中,随着草地管理制度的发生与变化,草原产权由“集体”转为“分权”,表现为草地权力由集体向牧民家庭的流动[3]。总体历经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草畜双承包”阶段。此阶段草地承包到村,牲畜作价归户,牧民积极性大幅提升,牲畜养殖规模增大,集中于公共草场共同放牧。然而对于草地这种公共资源来说,基于利益最大化原则的群体性增畜的行为将影响草原生态的稳定性。第二阶段,“双权一制”的实施。经过第一阶段的发展,过度放牧产生的草地退化问题严峻,因此以确定草场承包面积、年限以及核定草场载畜量控制放牧强度。此阶段草场承包逐渐由组到户,明确牧民草场使用权。草场界限由围栏划分,用以明晰草场使用权和阻挡外部不确定因素。然而,草原生态系统多样性和整体性受到破坏,畜牧业经济和草原生态面临双重威胁。第三阶段,草原管理政策的发展。针对草地长期的“人—草—畜”关系失衡,原农业部、财政部印发《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政策实施指导意见》,引导牧民参与草原保护建设,积极恢复草场生态环境,推动草原可持续发展。另外,基于城镇化进程和牧民劳动力转移,草地经营权流转兴起,并日趋制度化、规范化、市场化。
由历史变迁的轨迹来看,畜牧经营与草原管理之间存在重要关联,草原管理随着国家政权建设而发生转变,同时深刻影响着畜牧业的经营方式。首先是基于历史背景的游牧文化与习俗约定的传统集体经营[4],它是依赖于草原基础的自然资源发展畜牧经济;其次是依托于产权制度的现代家庭经营,是农地土地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延续[5]。由集体向家庭经营的转变既是满足现代经济发展的需求,又是牧民增收与生态保护的大胆尝试。聚焦牧民生计与草原生态的视角,草原可持续与畜牧业循环发展息息相关,畜牧业是保持牧民生计、生活的基本产业,草原为传统畜牧业提供重要生产资料,畜牧经济的发展依赖于草原生态的可持续。当前,草原退化、沙化问题严峻,依托草原资源的畜牧业经济若不破除生态约束,现代畜牧业的发展将存在很大的困难和挑战。
畜牧业家庭经营在保障牧民权利和提升生产积极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但确权过程中的草场“细碎化”问题却日益严峻。实施草场承包后,家庭作为畜牧生产经营主体,逐渐脱离传统规范趋于独立,草畜纠纷成为常态。另外,在草地承包的过程中,遏制草原退化仅能获得短期效应,进一步衍生的细碎化问题正威胁草原生态安全,重点表现为牧区管理层面围栏的生态破坏效应。围栏对于草原社会和生态具有不同影响:一方面,围栏是我国现代草原产权确认的物理边界,支撑着我国现代草原产权体系[6];另一方面,分割“人居—草地—畜群”放牧系统[5],破坏草原生态系统平衡。围栏在执行制度安排的同时影响着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大大降低草原的自我修复能力,进一步地制约畜牧业的生产经营。
此外,在城镇化的背景下,土地和劳动力加速流转,开始出现农村劳动力老龄化、牧区治理空心化等问题。贾鹏和庄晋财[7]认为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大量年轻劳动力流向城市,呈现农村空巢现象。尤其在牧区繁忙时期,劳动力短缺问题更加突出,这一现象无疑不利于畜牧经济的发展。牧区城镇化主要以生态移民为推手、生态环境问题为诱因,开展生态整治与扶贫活动[8],强调牧区生态环境治理。若无法保证治理过程中生态与经济均衡发展,将会引发一系列新问题,如牧区治理空心化,即牧区人口、牲畜减少而出现的草地无人看管现象。
概言之,单一的家庭经营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牧民畜牧生产的积极性,却忽视了基本的生态保护。畜牧经济与草原生态紧密相连,草原环境安全是保证畜牧业循环发展的基础,畜牧业的生产经营更加依托于天然草原的资源基础。因此,草原生态环境恶化将会大大制约现代畜牧业的发展,探索更加有效的畜牧业经营方式和生态治理手段十分必要。
通过以上问题的探讨,可以了解到草原生态安全对于畜牧生产经营的重要性,以及畜牧业迫切转型的必要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中强调,建设现代养殖体系,鼓励开展合作(养殖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现代家庭牧场。另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 年)》中对于新疆各区域畜牧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即坚持冬春舍饲、夏秋放牧,牧区繁育、农区育肥的道路,加快传统畜牧业生产方式的转变以及加快草原生态环境的恢复。因此,合作经营是畜牧业转型的关键之一,如何基于畜牧业“共营制”破除生态约束、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畜牧业合作经营主要依托产权、资金、劳动、技术、产品等要素,搭建畜牧业经济主体间紧密联系桥梁,以期推动畜牧业现代化发展。例如学者陈秋红[9]探讨的社区主导型草地共管模式,详释了社会资本对社区机制建设的关键作用,该合作模式对于草地状况改善以及牧民增收皆有积极作用。传统粗放的畜牧业正向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现代畜牧业转变,草原生态资源资产化的地位也在草场生态补偿机制中得以稳固,不仅顺应现代农业发展变化,更为草原突出问题的解决提供了新思路。其中,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简称“生态补奖政策”)作为国家针对草原退化提出的生态保护政策措施,主要在生态、经济中起到调节平衡的作用,调控机制表现为“政策—生态—经济”的相互影响。生态补奖政策作为调控过程的基础,引导恢复草原生态环境,主要依靠禁牧补助、草畜平衡奖励、绩效考核奖励给予生态保护对等的生态补偿[10],更需要适应现有经济的发展。
综合来看,畜牧业的发展受到草原生态约束。天然草原资源是畜牧经济发展的基础,生态补奖政策主要促进草原生态稳步恢复,适应、发展当前畜牧业经济,同时生态约束畜牧业的发展。本研究通过探讨青河县畜牧业“共营制”的具体做法,基于制度变迁理论剖析其中的内在逻辑,探寻畜牧业“共营制”的实践价值与扩展空间。
青河县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富蕴县位其东,南邻昌吉州奇台县,东北邻蒙古国,总面积1.57 万平方千米。属大陆性北温带气候,县域境内气候干旱,降水量与蒸发量具有显著差异,年均降水量165 毫升,蒸发量可至1 495 毫升。境内自然灾害多发,导致农牧业经济严重受损。2016年之前,青河县是一个典型的“少、边、牧、穷”多灾易灾县,人均耕地及生产资料十分匮乏。2017 年后,青河县实现脱贫摘帽,作为传统的牧业县,畜牧业成为该县的重要经济来源产业。目前,全县可利用草场面积108万公顷,较好草场仅占54.15%,1.7万公顷的草场因干旱或过牧演变为退化草场。
过去受制于自然和人为的双重因素,青河县“一方水土不能养一方人”问题突出,即恶化的草原生态环境难以满足当地畜牧业实际发展需求,严重引发农牧民生计困难。自1996 年起,青河县作为“自治区级重点贫困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艰苦边远五类地区”,获得了国家和自治区的巨大支持。近年来,青河县以生态建设作为发展重心,积极落实草原生态奖补机制,针对符合规定的草场实行禁牧、草畜平衡管理,促进牧民定居,鼓励舍饲圈养,引导农牧民群众科学养殖,使农牧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草场自然环境得到有效恢复、畜牧经济取得快速发展。青河县的成功做法对于丰富农业合作理论具有积极作用,更加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其成功转型的经验及做法值得深入探讨。
青河县是新疆畜牧大县之一,草原文明和游牧文化密不可分。牧民秉持对自然的崇敬和生活的追求,能够参与、配合政府的草原保护和监管工作。此外,各利益主体围绕合作社协同推进畜牧转型。例如,公司对于畜牧业转型的投资,能够为自身提升经济效应;政府的有效引导能够促进畜牧经济稳定运行以及草原生态的可持续发展。简言之,社区居民、政府和公司三者在青河县的畜牧业“共营制”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种养结合模式也为生态畜牧业的发展提供重要动力,具体如图1所示。
1.社区居民与政府。政府机构依托国家的政策支持和资金项目,引导社区基层组织、群众创新发展合作经济,稳步提升区域经济水平,促进政府资金循环,进一步奠定畜牧经济基础。截至2021年,青河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累计30项,其中养殖项目扶持3项,主要包括良种牛养殖建设项目、骆驼养殖项目、牲畜棚圈养殖建设项目,累计完工2项、竣工验收合格1项。青河县依托国家项目资金,大力发展圈棚养殖、草业经济、良种经济等,为缓解草原生态压力做出重要贡献。同时项目资金着力开发公益性岗位,能够提升牧民增收效益,扶持推动畜牧经济的发展。
此外,基于畜牧合作经济同步加强人居环境整治,打造“草原水乡,城市牧场”品牌。据收集材料可知,十三五以来,青河县推进退耕还林、三北防护林、防沙治沙等重大生态工程,截至目前,修复21 000 亩退化林、造林16 159 亩。此外,积极发展具有草原文化的旅游业,投资1.25亿元改造升级大青河景区、三道海子景区、青格里狼山景区等区域的基础设施,实现农牧区的转变。草原环境退化将会严重影响生态和经济的良性发展,青河县建立发展草原景区,既能修复和保护草原生态环境,还能从中获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有利于推动区域生态和经济的双重发展。
2.社区居民与公司。公司作为社会资本主要为社区提供配套服务,通过大量的人才、技术和资金输送,推动社区合作社的机制和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牧民转移就业,实现经营效益的稳步提升。社区基层组织鼓励社会资本进入社区,并通过成立专门的合作社,配套相关基础设施(饲草料库、药浴池、草料加工厂等),参与养殖、育种、加工等环节,包括协调利益分配与矛盾问题。社区牧民主要以牲畜、草地入股合作社,为其提供劳动力或初级产品。企业作用则体现在各环节的技术支持、项目资金扶持和专业人才培训等方面,积极发挥企业的人才、技术、资金优势,共同构建畜牧业科学养殖格局,进一步促进经济增收。
3.社区居民、政府与公司。依托社区的政府、企业、牧民共同形成的互惠共享发展格局,进一步推进了现代畜牧业的发展,为激活草原活力做出巨大贡献。即基于畜牧业“共营制”的圈棚养殖、草业种植大大缓解了草原生态压力、进一步推进了草原生态的修复,同时草原生态旅游的发展也为实现草原生态资本化做出了大胆尝试。由于阿格达拉镇是青河县易地搬迁的主阵地,集中了全县29.9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所以将其作为青河县畜牧产业转型的典型区域展开探讨。阿格达拉镇辖一村三社区(即阿格达拉村、新牧社区、和平社区、创业社区),在圈棚养殖和草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多元主体间的紧密合作共同推进畜牧合作经济的发展。
在养殖经济的发展中,该镇依据“人畜分离,宜居宜业”的建设标准发展合作社,依托社区集中养殖牲畜。其中,社区基层组织是政府政策的执行者,主要发挥协调、监督作用,同时开展相关技能培训、培育养殖能人工作;企业则提供技术和资金支持,加强基础设施(饲草料库、药浴池、草料加工厂等)的建设;牧民则依据传统畜牧业生产经营经验以及现代畜牧养殖知识,参与牲畜的培育、养殖等阶段,其中牧民牲畜养殖过程的反馈,对于合作社未来养殖规划的制定具有重要参考。
在草业经济的发展中,该镇的土地分配遵循“集中管理、统一经营、收益共享、统一分配”的原则,人均可获得10 亩耕地,同时由党组织搭建联系,引入涉农企业和合作社发展有机种植。青河县福生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着重进行阿格达拉镇的土地流转、饲草养殖和安置牧民务工等工作,已种植优质饲料2.7 万亩,主要包括青贮玉米、饲料玉米、苜蓿等,逐步改变草原畜牧业过去依赖天然牧草的生产现状。
青河县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模式对于推动畜牧业绿色转型具有重要意义。其中,以社区为依托联系企业带动畜牧业转型升级,助力牧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于拓宽牧民收入渠道,推动发展畜牧绿色循环经济,减少草原生态环境压力具有积极意义。同时进一步促进了青河县草业经济、暖棚经济、良种经济和畜肉经济的快速发展。
1.提升区域经济水平。2016年前,青河县是脱贫攻坚重点难点区域。由于艰苦的地理条件以及频发的自然灾害,当地牧民出现严重的生计困难,区域经济发展也受到严重约束。2017年,青河县正式退出贫困县行列,将环境条件艰苦的村进行了大量异地搬迁,稳步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圈棚养殖、草料种植等合作经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年,青河县获得“自治区优秀平安县”称号,区域经济获得一定幅度的提升。2019年,全县第一产业生产总值达到9.8 亿元,其中牧业产值达到4.9亿元,约占农林牧渔总产值的50%,较上一年牧业产值增长2.6%。此外,青河县通过企业参与、牧民入股(产权入股或牲畜入股)的方式,推进畜牧“种、养、育、加工、销售”全产业发展,进一步提升了养殖增产和牧民增收。
2.加快草原生态恢复。青河县在实施草原生态保护政策前,区域草场已经受到不同程度的退化,难以继续满足畜牧业的发展需求,经过“农区发展养殖、牧区修复生态”多项举措的有效实施,草原环境逐渐得到改善。此外,通过禁牧、草畜平衡、草原封育、核定载畜等草原保护政策的有效实施,以及青河县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推动,饲草料作物种植发展稳定,基本实现饲草料作物自给自足,为草场恢复提供良好契机,进一步推动了草原生态恢复进程。同时,草场植被恢复明显,空气质量显著提升,为推动草原生态旅游打下基础。
3.推进生态畜牧转变。过去,青河县传统放牧方式强调“逐水草而居”的游牧形式。现今,主要发展圈棚养殖、草业种植等合作经济。传统畜牧生产经营经常受到自然的两层约束:第一,牧区地处高寒山区,气候干旱少雨,降水与蒸发差异显著;第二,暴风雪、鼠灾、虫灾等自然灾害频发。牧民一方面需要获取大量牧草,保证牲畜营养和能量供应,另一方面则需要通过迁移牲畜躲避灾害,牧业发展十分艰苦。随着草地产权制度的推行,牧民牲畜养殖规模大幅提升,过度放牧进一步加重了当地草原的生态压力,严重制约畜牧业经济发展。当前,青河县由传统畜牧业转向舍饲圈养,通过品种改良、技术推广等形式发展畜牧业合作经济,积极推动牛、羊养殖合作社的发展,以“企业+”带动养殖专业合作社、家庭牧场合作经营,推动养殖示范基地建设,打造畜牧业品牌效应,推动县域经济蓬勃发展。青河县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既推动草原植被恢复进程,还组织推行牲畜圈棚养殖和优质饲草料种植,其中,种植业基本实现“供给链”自给自足、畜牧生产经营日趋规模化、专业化,进一步推动了生态畜牧业的转变进程。
制度变迁是以高收益替代低收益的制度变化过程,是制度的变更和创立[11]。依据不同学者对制度经济学的假设、方法和理论表现形式来看,卢瑟福将其划分为两类:老制度主义学派和新制度主义学派[12]。其中,新制度主义学派认为制度变迁存在诱致变迁和强制变迁两条路径。首先,由国家或政府以行政命令主导的制度变革称之为“强制性变迁”;其次,通过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致民众自发的变革叫作“诱致性变迁”。二者对应着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社会变革,相互作用、共同推进制度变迁。
过度放牧导致草原生态严重退化,加剧人草畜矛盾和生态问题,从而引起国家或政府的关注,进一步推进国家或政府的强制性变迁。长期以来,草原生态系统具有调控天气、稳定水土、资源供应等作用,对于发展畜牧业经济、稳定草原生态方面意义重大。基于利益驱动的过度放牧行为,深刻影响着草原天然生态屏障。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将生态建设与社会建设连成一个整体,二者相互促进、互相影响。因此,积极推进草原保护、恢复意义重大。
强制性变迁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国家政府机构针对草原生态环境退化做出政策反应;另一方面,国家政府机构通过资金和项目扶持集体经济发展。青河县政府严格执行国家草原奖补政策,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修复。其中,对草原实行禁牧、轮牧、休牧与草畜平衡管理,对环境脆弱地区进行永久禁牧,对涉及的牧户按照标准发放禁牧补偿和草畜平衡奖金。针对政绩突出的区域实施奖金鼓励措施,循环助力草原生态保护和畜牧业健康发展。同时,与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有效衔接,为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支持。
产权改革作为我国草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部分,影响着我国草原畜牧业的经济与生态。牧民长期以草地资源作为生计发展基础,草原退化势必影响牧民生活。基于相同的困境,不同地区开始尝试各种转变。内蒙古一些地区出于减低生产成本、保留游牧文化或是资源的不可分割性等方面考虑,探索出“共用牧场,合作放牧”的草原管理模式[13],即使监管、制度等层面尚需完善,但对于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来说具有积极意义。陆益龙和孟根达来[14]两位学者研究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C 嘎查的“散户联合牧场、集中家畜”的合作模式,这种由牧民自发组织并具有传统游牧文化的经营模式是迫于高额生产成本与不确定自然因素的压力应运而生,强调资源的整合分配及劳动力的解放,以此解决生计难题。
基于草原的生态约束,青河县牧民迫切需要摆脱生计困境。问题突出表现为:牧民层面的“环境恶劣,生活困难”和政府层面的“贫困人口多,扶贫难度大”。大量贫困户受制于自然环境和传统畜牧方式,经济收入十分微薄,不仅拉低了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更加影响着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因此,基层群众希望引起政府等国家机构的重视,以寻求政府机构的扶持和帮助。政府机构向下(牧民)传达上级(决策者)政策措施,引导基层组织合作创新,建立多元合作机制,实现现代化发展需求,为提高牧民收入水平,拓宽牧民增收渠道提供重要动力。
政府和牧民作为变迁主体着眼于生态和经济的双重发展,因此积极探索有效转型是适应现代化规模经济发展的强烈需求。青河县的“共营制”模式是由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的共同作用,是围绕草原恢复和畜牧升级做出的重大尝试,为发展畜牧生态循环、草原生态资本化提供了基础。此外,为加快牧民转移就业、稳步提升生活水平、改善畜牧生产条件等方面都做出了重要贡献。
由图2 可知,二者相互作用下的变迁体现于:在生态、生产、生活的多重压力下,产生自上而下的影响作用,即决策者通过制度措施引导牧民的生产经营方式改变,尝试走出生态约束的困境难题。同时,自下而上的推进政策措施的完善优化,即通过经营方式的改变进一步推动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匹配畜牧转型的需求。概言之,基于决策者和基层群众的相互作用,能够共同促进畜牧合作经济的发展,逐步缓解人草畜矛盾。
农业经营体制作为农业现代化水平的一项重要安排[15],其经营方式创新是其中的关键之处。本文探讨的畜牧共营作为一种经营方式的创新,尚且需要明确以下三个目标:其一,保证畜产品供给,保障粮食安全;其二,提升生产效率,促进牧民增收;其三,坚持生态优先,稳定草原安全。在此基础上,需要积极落实生态补奖政策,加强推进草原确权登记颁证,在保障牧民基本权益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区域畜牧经济的稳定发展。
青河县探索畜牧业“共营制”取得的良好成绩,关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通过建立合作机制,提升牧民参与积极性。牧民以产权证或牲畜入股合作社,使得小农户以低成本参与合作经济,进一步激发了牧民畜牧生产经营的积极性。第二,根据畜牧生产特点,匹配基础设施和专业技术。通过配置暖棚、药池等基础设施以及专业育种、科学饲养等专业方式,满足牲畜各阶段的条件需求,进一步推动了牲畜培育、生长、繁殖等环节的专业化发展,有效保障并提高了畜产品的安全供给和市场竞争力。第三,通过资源整合利用,推动了土地、牲畜的规模经营。合作社的统一管理、统一经营使得土地、牲畜呈现一定的规模化特征,大大提升了养殖、种植的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了牧民的收入水平。此外,青河县还兼顾草原的修复工程,通过禁牧、草畜平衡等方式,稳步推进草原的修复,进一步为草原观光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保障。这一系列的转变为畜牧转型探索出了一条可行的良性循环道路,更加为草原的休养生息创造了有利条件,有效规避了草原对传统畜牧业的生态约束,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夯实基础。
概言之,青河县的畜牧业“共营制”模式切实推进了规模经济的发展,进一步促进了区域畜牧业的规模化、专业化进程,对于传统畜牧业转型具有借鉴意义。此外,该模式缓解了草原生态压力、稳定了牧民草地权利、促使土地(草地)经营权灵活运转、提升了畜牧生产活力,为保障牧民经济收入和稳定畜产品安全做出重要贡献。同时,对于具有生态约束的传统畜牧业来说有显著改善作用。青河县这种以社区为中心的“集中管理、统一分配、多元经营”的新型经营方式,对于受制于生态压力的草原畜牧业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为草场细碎化、牧民劳动力转移等问题提供了新思路,也对相关政策的制定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当前我国畜牧业正由传统粗放型向集约化、现代化的生产经营方式转变,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生产效率、成本收益、资源节约等方面[16]。通过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势,促进畜牧业经营方式创新必然需要一定的基础要求。创新过程需要依托几点内容展开:其一,保证畜产品市场供给,提升畜牧业供给保障能力。畜牧业经营方式创新需要满足市场对畜产品的需求,推动发展暖棚经济、草业经济以及畜肉经济等,加强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顺利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其二,改善畜产品生产效率,确保农牧民及其他参与主体实现经济增收。合作经营主要由科学养殖、合理配比饲料、专业技能培训等手段协调推进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稳步提升。其三,协同推动家畜繁育与草地保护,以推动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运用科学的方法规划畜禽养殖格局,推动草原畜牧业由传统放牧方式转向舍饲、半舍饲方式。实现禁牧不禁养[17],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粪肥在种植业的科学利用,通过构建评价体系推广相应的配套技术。
青河县的畜牧业“共营制”模式确实在生态与经济两个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并具有巨大潜力。对于合作社来说,可以积极发挥组织投资能力,以土地经营权为基础获取企业或政府的项目和资金支持,推进畜牧养殖合作的进一步发展。对于企业来说,以社区养殖、种植为基础,发展畜牧业加工、运输产业,同时拓宽企业销售渠道,加强产业链延伸、畜牧品牌建设。对于政府来说,需要积极发挥政府和市场的调节功能,打造生态产品和服务,即政府确定生态资产,结合市场力量转化为生态资本,推动生态资源(土地)资本化[18],实现生态产品资本化过程。此外,青河县探索的畜牧业“共营制”正处于发展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良好成效,仍具有广阔的扩展空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延伸产业链条,推进品牌化建设的可能性。在稳定畜牧生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产业体系建设,即提升畜牧业的“产、销、服”能力。其中,在产业链横向延伸方面,由“加工”向“深加工”推进,进一步达到“精深加工”状态;在产业链纵向延伸方面,加强一二三产业的融合发展,或者推动“农牧旅”多元化经营[19]。此外,推进畜产品品牌化建设,以此提升产品附加值以及增强盈利收入,进一步促进产业升级。
2.推进合作社再组织化的可能性。《国务院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中指出,促进在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贫困户之间建立形式多样的利益联结机制。单个的合作社普遍具有“小、散、乱、弱”的发展难题,而合作社的再组织化能够有效解决以上困境。通过合作社的再组织化加强资源整合,推动形成利益共同体,即由合作社内部与群体形成的共同体[20],以此获取一定的规模效益和竞争优势。因此,可以通过“社社联合”“社企联合”“社村联合”等模式推动合作社的再组织化[21],进而实现资源的高效利用和收益的有效提升。
3.畜牧业“共营制”与城镇化相互促进的可能性。劳动力转移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畜牧业“共营制”的发展,而畜牧业“共营制”进一步推动着新型城镇化的进程。牧民向城镇转移的就业形式也发生转变,即牧民逐渐由短期不确定兼业转为长期稳定务工状态,牧民既能获得畜牧业的基本收入,又能外出务工提升家庭总收入。总体来说,畜牧业“共营制”与新型城镇化呈现出一片相互促进的景象。
基于以上分析可以得出几点结论:第一,青河县以社区为基础的牲畜集中管理模式,能够有效转移草原生态压力。经过扶贫搬迁工程,青河县大力推行圈棚养殖,替代传统草原放牧方式,取得良好成效。牧民利用土地统一进行饲草种植,为冬春做好饲料储备工作,最大程度减轻草场压力。第二,各利益相关机制在畜牧业“共营制”中发挥积极作用。牧民、公司、政府等在畜牧业经营过程中扮演着不同角色。其中,牧民从事基本的牲畜养殖工作,农闲时期可以承担其他工作;公司下设合作社主要配套养殖基础设施、建设现代化棚圈、科学合理配制饲草料、提供技术支持等,是大型“种、养、产、销”基地;政府则采取政策引领、项目帮扶办法,助力畜牧业规模化、专业化发展,促进区域经济提升。概言之,规模化、专业化的经营有利于畜牧业经济和生态的双重发展,同时畜牧业“共营制”对于实现草原生态资本化、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皆具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