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玄夜
比赛由4 节组成,每节10 分钟;在第一节和第二节(即第一半时)之间、第三节和第四节(即第二半时)之间以及每一决胜期之前应有2 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每半时之间的休息期间应为15分钟。在比赛预定的开始时间之前,有20 分钟的比赛休息期间。每一决胜期的时间为5 分钟。
第一节,比赛双方任一队员站在中圈内,由主裁判员执行跳球开始比赛。当主裁判员抛出的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为第一节比赛开始,抛出的球被跳球队员拍击的一瞬间,计时员即刻开动比赛计时钟。
其后所有的各节比赛则以队员掷球入界的形式开始。由拥有掷球入界权的队在记录台对面边线中点处外掷球入界开始比赛;当掷出的球触及一名场上队员或被场上队员合法触及时为该节比赛开始。
第三节比赛开始前,双方球队应交换比赛场地,然后同样由拥有掷球入界权的队,掷球入界开始比赛。
一节或决胜期的比赛,当结束比赛时间的比赛计时钟信号响时,为比赛结束。
当开始比赛时间已到,裁判员通知比赛双方准备开始比赛时,如果某队准备上场比赛的队员不足5 名,则比赛不能开始。
在比赛中出现下列情况应视为弃权,宣布比赛结束:
在预定比赛开始的时间15 分钟后,某队不到场或不能使5 名队员入场准备比赛,裁判员可判该队弃权,宣布该队比赛告负,判对方队获胜,且比分为20∶0。此外,被判弃权的队本场比赛在名次排列积分中为0 分。
在比赛中,如果某队因队员5 次犯规下场或队员受伤以及其他原因在场上准备比赛的队员少于2 名时,裁判员可判该队由于缺少队员使比赛告负,宣布比赛结束。此时,如判给获胜的队比分领先,则在当时的比分应有效;如判给获胜的队比分未领先,则比分应记录为2∶0。此外,因缺少队员而告负的队在名次排列积分中应得1 分。
裁判员在比赛中应随时掌握球的状态,即此刻球是活球还是死球。清楚地了解和明确哪些状态下表示球成活球,什么状态下表示球成死球,这有助于裁判员对临场中当球在不同状态下发生各种情况时做出正确的判罚和处理。
1.活球
(1)跳球中,球被一名跳球队员合法拍击时。
(2)罚球中,罚球队员可处理球时。
(3)掷球入界中,掷球入界队员可处理球时。
2.死球
(1)任何投篮或罚球中篮时。
(2)球是活球,裁判员鸣哨时。
(3)比赛计时钟信号响以结束每节时。
(4)某队控制球24 秒钟装置信号响时。
1.下列情况为一次跳球情况发生
(1)宣判了一次争球。
(2)球出界,裁判员对谁是最后触及球的队员拿不准或有争执时。
(3)在最后一次或仅 有一次罚球未中,双方队员发生罚球违例时。
(4)一个活球停在球篮支架上(罚球之间的除外)。
(5)当任何一队既没有控制球又没有球权时球成死球。
(6)在抵消了双方球队的相等罚则后,没有留下其他要执行的罚则,并且在宣判第一次犯规或违例之前任何一队既没有控制球也没有球权时。
(7)除第一节外,其他所有节的开始时。
2.裁判员在执行交替拥有时,应掌握好以下几点
(1)在第一节开始的跳球后未能在场上获得控制球的队则首先获得交替拥有。在随后的比赛中,发生的所有跳球情况,都将由双方球队交替拥有在最靠近发生跳球地点的界线外,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2)在比赛中,一次跳球情况发生,应由获得交替拥有权的队在最靠近发生跳球的地点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
(3)在任一节比赛结束时,应由获得下一次交替拥有权的队在记录台对面的中线延长部分以掷球入界开始下一节比赛。
(4)在比赛中,需执行交替拥有掷球入界重新开始比赛时,执行裁判员应根据记录台前的交替拥有标志,即刻指明球队的进攻方向与掷球入界的地点。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