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妍,任兆昌
(云南农业大学,云南 昆明 650500)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的城市文化涌入农村地区,冲击了农村千百年来稳定的社会生活格局,割裂了村民传统的认知纽带。在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碰撞融合的过程中,农村与农民产生了强烈的不适,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乡村振兴应振兴乡村文化,其强大的内生力对于维护乡村社会生活秩序起着关键作用。振兴优秀传统文化不仅能够解决当前乡村存在的各种社会问题,还能够促进乡村全面振兴。
云南花灯作为一种地方戏曲,一种优秀的传统文化,对于带动地区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姚安被视为花灯发源地之一,具有悠久的传唱历史和深厚的群众基础。上到七八十岁老叟,下到三岁孩童,都能唱出一两句耳熟能详的花灯曲调。
姚安花灯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明末清初,从江浙一带流传到姚州,与当地小调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形成姚安花灯的基本曲调。
姚安花灯团自1956 年成立以来,深受当地人喜爱,成功举办了大大小小上万次演出。2018 年,在国家政府的号召下,改名为姚安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姚安县共有9 个乡镇77 个村委会,每个村委会都有一支“自家”的花灯队伍。发展至今,镇里共有126 支农民花灯团队。为了更好地发展花灯文化,县领导在2009 年推出“3+1”模式扶持基层演出队伍,即“一个行政部门、一位县级领导、一个村委会”定点扶持一支农民文艺队。在演出经费、服装问题上遇到困难时,可申请帮助,此政策为姚安县基层农民文艺演出队的发展提供了强大推动力。
姚安县除了花灯团以外,还有一个花灯演出民间组织——农民戏剧家协会,其成立于1983 年,成员大多为喜爱花灯的农民及退休后投身于爱好的老艺人。据协会负责人陶正西团长介绍,他们有四大任务,即传承、创作、演出、服务。农协每年都会在县里开办一次培训班,从州文化馆的辅导部门请老师,召集各乡镇的农民演出队骨干成员前来听课,以期创造出更好的作品。现今创作的内容一般围绕国家政策展开,州宣传部直接布置任务。县里的花灯团由于人少,组不成乐队,每到演出时农协成员都会帮忙[1]。
姚安县流传着一句俗语“三年不唱灯,牛死马遭瘟”,所以村村寨寨在农闲时都会组队唱花灯以祈福求平安。演唱内容大多体现民俗风情的日常生活,逐年发展成了富有地域特色的花灯文化,这种文化也出现了独特的社会功能。
首先,花灯文化具有传承功能。姚安花灯的发展距今已有400 多年的历史,已深深扎根于当地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中,极大地影响了基层民众的精神物质生活。演唱花灯唱的不仅是日常生活,还向人们传达着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以此增加群众的道德意识、规范日常社会秩序。千百年的流传,花灯一直担负着道德教化的社会责任,在满足民众娱乐的同时,传播着朴素的忠孝节义和美丑善恶的伦理评价标准,对促进家庭稳定、邻里和睦、维护乡村生活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其次,花灯文化具有宣传功能。以前,花灯描述的是农耕文化、民众的生活习俗。现如今,在演唱日常生活的同时把党的惠民政策、法律法规、科普知识贯穿其中,充分发挥了文化育民的作用。政府文件对于农民来说晦涩枯燥,当地花灯演出组织的任务就是把其变成贴近生活的故事,从艺术角度描述,用大众语言让老百姓更好地理解、接受,让老百姓在哭着、笑着、感动着的同时受教。
再次,花灯文化具有教育功能。自成立以来,姚安县花灯团和农民戏剧家协会吸引了大批的爱好者,渐渐地当地村干部发现,村里盗窃、打架的现象逐渐消失,社会治安问题有所减少,农闲的老百姓都去唱花灯。花灯通过剧目形式向听众传达孝敬双亲、遵纪守法、兄弟和睦、邻里友善的思想,既弘扬了中华优秀的传统美德又抓住了意识形态工作。据了解,颂扬真善美、批判假丑恶、劝人改过自新、杜绝陋习等,一直是花灯演出剧目的重要内容,姚安县的花灯演出组织也自觉承担了这一内容的舞台表现。
近年来,随着时代变迁、社会变革,姚安花灯的发展由盛转衰,发展困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近年来,政府大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非遗作为一个民族古老的记忆,承载着太多历史文化的重要资料。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布广泛,有一部分文化聚集在乡镇边缘。政府为保护并促进当地文化发展,采用“旅游+当地特色文化”的宣传方式。但当地方政府真正执行时,其推行和宣扬的并不是当地特色文化,而是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吸引更多游客打造的“假文化”,将“修一座城、建一个池”作为当地文化特色。文化是水,旅游是船,文化有多深,船就能载多深。然而在很多地区,政府把“水”搞错了。国家的思路是旅游与当地文化共同发展,在基层地方政府实施建设当地文化时,地方官员可能并不懂当地特色文化,会出现断层,使得两者分离。
地方政府为传承姚安花灯文化,在州级范围内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传承人以带徒弟、授课的方式,让姚安花灯代代传承。传承人在教授徒弟时,不仅要教花灯的演唱形式,还应让徒弟明白花灯背后的文化意义与其社会功能。据了解,当地文化局评定的传承人有一部分不合格、能力不足、不能将花灯所代表的精神文化内涵表达清楚,无法传道解惑。当地文化局存在一种诟病,在选择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时选定了一部分能力严重不足却有利益关系的人[2]。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在乡村振兴战略下,国家对乡镇建设投入大量资金,但在乡村文化方面,对专业剧团的业务经费投入较少。姚安花灯设施陈旧且设备不够,发展至今竟没有自己的乐队;演员没有足够的场地进行排练,还要借用县文化馆的场地训练。虽然花灯团属于国家单位,但工作条件与福利待遇与其他收编单位相差较大,不免会让演职人员产生心理落差。近几年,县政府因为资金周转困难,开始缩减在编人员。这对于本没有太多专业人才和传承人的花灯团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姚安县的另一个花灯演出组织,虽是民间自发性组成机构,但为该县的花灯事业作出重大贡献,但地方政府并没有给予较多帮助。场地、设备、服装以及演出所需的各种费用,都是协会内的会员凑钱置办,资金问题严重制约着剧团的发展,阻碍了当地文化产业的崛起。
无论是姚安县花灯团还是农民戏剧家协会,都面临着人员结构老龄化、缺失传承人等问题。相比于花灯团,农民戏剧家协会的情况更加不容乐观,这个组织本就是退休老年人寻求精神需要的地方,无论是负责人还是演员年龄都在55 岁以上。这些退休人员之前大多在文化馆、文理局、花灯剧团工作,其中不乏有历任花灯团团长,这也就决定了协会成员年龄虽大,但都是演唱花灯的人才。培养花灯传承人,从时间与经验来看,农民戏剧家协会较为合适。但问题是没有年轻人来投门,农民戏剧家协会是无偿性组织,有时外出表演还要自己掏腰包,附近的青壮年一般都外出打工,没有合适人选传承当地花灯事业。
观众是衡量一个剧种的指向标,其不仅是观看者更是参与者,是构成一场花灯演出不可或缺的因素。在姚安花灯的发展过程中,老龄化问题不仅出现在演员方面,还出现在观众层面。在花灯演出的观众席中,80%以上都是中老年人,只有一小部分是年轻人。这些年轻观众或是陪伴家人观看,或是一时兴起,演出还不到1/2 就毫无兴趣并结束观看。当地观众数量还比较可观,结束一天的工作晚上会到梅葛广场观看花灯演出。村寨观看人数较少,一是农忙不得闲,二是年轻人外出打工,无人观看。
姚安花灯至今未找到一条可以与当地振兴发展之路接轨的路径,导致其发展逐渐走向边缘化。如今花灯剧目的演唱内容缺少创新,很难吸引观众,没有受众群体就没有市场。现今的花灯演出一般都是政府部门出钱送戏下乡,让各村老百姓免费观看,久而久之形成习惯,就出现了有观众而无市场的局面,导致花灯事业的发展受阻。
在花灯的发展传承中,人才是大厦的地基,具有根本作用。姚安县的花灯演出组织必须组建属于自己的人才队伍、高质量的演员班子,才能进一步发展。如今会演唱花灯且可以培养的年轻人都选择了外出打工,不愿意留下传承花灯文化,主要原因是挣不到钱,不能养家糊口。如果政府不再收缩体制内人才,而是给予更多工作名额,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给予演职人员高额工资,那么外出打工者就会回到家乡传承花灯文化[3]。
另外,还要有意识地培养传承人,开展高质量的传习活动。传承人是艺术文化与受教者之间的桥梁,传承人只有具备过硬的花灯演唱本领以及对其背后价值内涵的领悟,才能对受者言传身教。这就要求政府文化部门在评选传承人时,本着高标准、高要求的原则,避免出现“走后门”的现象。
传承人在传习的过程中,要尽可能把自己掌握的所有技艺传给徒弟,为避免“教会徒弟饿死师傅”的心理出现,政府部门要给予其一定的生活保障和奖金补贴,调动授课积极性。传承人要在保留花灯原本价值内涵的情况下创新,以此吸引更多观众,从而获得市场、社会的认可。
学校是培育人才的基地。为了传承花灯文化、提高花灯普及率,姚安县应在全县中小学实施花灯进校园工程。由于中学阶段课程繁多,为避免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应在小学与高校两个阶段实施。对于小学阶段,县政府应做到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与文化管理部门商讨制定“花灯进校园”相关政策,应包含指导思想、具体措施、任务目标、课程内容等,下放到各乡镇,并大力督促实施。二要召集相关人员编写花灯教材,要符合学生身心学龄阶段,不得超纲;组织校内的音乐老师参加演唱花灯的培训,使其有一定的授课基础;组织花灯传承人走进课堂,面对面与学生交流、授课,让同学体验花灯魅力。此外,编出一套小学生能理解、能演唱花灯剧目,让同学们在每日的课间操及音乐课上实践[4]。
对于高校阶段的学生,相关文化部门应主动与学校对接,为花灯演出组织和传承人提供平台。鼓励传承人与高校合作,让国家级非遗传承人以及省级传承人定期到高校以举办讲座的形式授课,让同学们了解花灯文化并激发他们的兴趣。姚安县文化馆与花灯团可以在相关部门的帮助下,在学校建立花灯传承研究基地,调动学生对学习演唱花灯的积极性。另外,可借助大学生社团的力量,成立相关社团可以对花灯剧进行宣传和普及[5]。
政府在保护地方特色文化时,可能会出现投入大量资金而不见效果的情况。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自民间,相较于政府保护,民间自发的保护传承可能更有效果。姚安花灯团属于事业单位,在传承保护中受限点太多,要想更进一步发展花灯文化着实受限。
自2008 年姚安花灯被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后,姚安县就开始评定非遗传承人。应在此基础上设立标准,规定每年带徒弟数量、传习活动参加课时、外出宣传表演次数等。同时,政府应以此为切入点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让传承人在带徒弟、授课时无后顾之忧[6]。
信息化的时代,只要掌握了大众传媒,就拥有了话语权。姚安花灯没有进一步发展,主要原因是没有走出去。对其而言,与大众传媒结合,有助于实现现代化,找到一条能与当今社会接轨、迈向市场化的路子。同时,大众传媒在我们生活中随处可见,以空间上广泛传播和时间上及时传播等优势,在弘扬传统文化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就要求姚安县的花灯演出组织要加强与各种传播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网络、书籍、报纸等平台传播弘扬,向外界输出,以此提高姚安花灯的知名度[7]。
云南花灯凝聚着历代人的精神文化精髓,对其保护是一项十分艰巨又迫切的任务。当地政府要本着动态保护活态传承的态度理念,实施建立完善传承机制、培养专业人才、加大专业剧团的扶持力度等措施,让其在乡村文化建设中发挥出更大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