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惠文
(武汉大学 社会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2)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 “三农” 工作的总纲领。其中,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构成部分,成为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主要抓手,也是国家回应农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方式。因此,关注与反思当前我国公共品供给中存在的问题对基层治理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价值。
随着国家财税体制改革与惠农资源不断下沉,我国的公共品供给进入了新阶段。主要表现在公共品供给模式从制度外供给转向以项目制为主的制度内供给[1],这一变迁解决了此前因资源匮乏产生的供给困境,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农村公共品供给水平。然而,资源输入不必然导向公共品供给效能提升,当前农村公共品供给实践中普遍面临 “最后一公里” 困境,资源如何有效落地成为新时期公共品供给的突出难题,这一问题引起了学界的广泛关注和讨论。
既有研究主要基于当前公共品供给模式的运作机制及资源下乡与基层社会的互动实践反思公共品供给 “最后一公里” 问题。以项目制为主导的制度内供给模式技术理性特征凸显,这一方式强化了公共品供给自上而下决策体制,该模式必然携带项目发包方的意图和偏好,由供给方主导需求,导致输入性资源在与乡村社会和农民对接的过程中产生交易成本过高、需求对接错位、利益协调困难等难题[2-3]。在资源输入与基层社会的互动实践中,输入性资源影响了政府与乡村社会互动的逻辑,乡村治理异化为向上负责、对内脱离的状态,集体行动的组织动员丧失相应的社会基础和政治基础[4],农村公共品供给面临组织困境[5]。项目制作为典型的 “输入” 式供给方式,因忽视地方政府和基层社会的自主性,导致资源浪费和治理失效的问题[6]。
由此可见,项目制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资源供给与财政监督管理问题,但是自上而下的资源输入和使用决策逻辑导致村庄和农民逐渐被排斥在公共品供给之外,资源 “悬浮” 使得项目制主导的供给模式面临项目监督与资源供给有效无法均衡的困境。因此有学者认为村级公共品供给模式面临新的道路选择,应该积极探索制度内的民主供给模式,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建立体制内民主式的村级公共品供给模式,积极发挥民主的民生绩效[7-8]。
与此同时,相关研究提出通过激活村级组织的自治活力来提升基层社会的资源承接能力,这一路径成为回应资源落地困境的有效抓手。将外部输入性资源与村级民主治理运作相结合,通过改变自上而下的资源使用决策方式,突出乡村和农民的主体性、提升资源瞄准率,从而达到改善和提升公共品绩效的目的[9]。而且行政激活自治后可以达到农民内部低成本地动员[10],是公共品供给治理成本内部化的可行路径。同样不可忽视的是村社内部的社会性资源和组织性力量,用熟人社会规则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资源承接能力和资源落地效能[11-12]。
本质上, “最后一公里” 困境在于是自上而下的公共资源没有与基层社会形成有机联结和互动,成都市公共服务资金制度的创新与实践提供了一种新的国家与农民联结机制,在实现资源有效下乡的同时也能促进整体的村庄善治[13]。更重要的是,当前我国农业发展中面临农民 “去组织化” 的问题[14],使得输入性资源无法与基层社会和分散农民形成稳定的联结和互动机制,这构成本研究问题意识的来源。已有研究发现通过激活村庄自治和组织农民的方式可以重建政社联结,有效避免资源落地困境,但却缺少对农民组织化实践的深入讨论。本研究旨在总结和探讨农民组织化实践机制,理解资源输入背景下资源落地困境与公共品供给有效问题。
笔者与所在团队2021 年3 月在湖南省C 镇B村开展为期20 天的驻村调研,调研发现,当地长期维持稳定的自组织公共品供给秩序,村社主导下的公共品供给模式能够有效整合输入性资源与社会资源自我回应公共品供给需求,是村庄公共秩序和公共性再生产的重要载体。研究基于B 村经验,通过总结和呈现当地公共品供给的运作模式及其有效性,分析和厘清其中的核心机制,即农民组织化如何达成,回应资源输入时期公共品供给中资源落地与供给有效的问题。以公共品供给为例,可以为理解乡村振兴战略下的公共资源与基层社会有效衔接提供经验参考和分析视角。
B 村是具有宗族文化底色的普通农业型村庄,全村人口3000 多人,共分为6 个片区和26 个村民小组,每个片区3~5 个小组不等。片区是在原自然村基础上划分的管理单元,有血缘和地缘的渊源,构成村民的基本认同单元和集体行动单位。每个片区都有主导姓氏,分别以鲁、周、陈几个大姓为主。由于本地没有发育出单姓主导的强宗大族,宗族的组织开放性和融合性较强,随着地缘关系与姻亲关系的交汇叠加,村庄内部形成了以血缘为主导、地缘为基础的整合性社会关系结构,是公共价值再生产、组织性集体行动达成的社会基础。每个片区都选出有公认有能力的在村村民担任片长,负责组织该片区的公共建设活动和公共文化活动及日常纠纷调节事务。
当地镇域范围内的社会生活体系相对完整,20 世纪90 年代本地乡镇的安保产业蓬勃发展,产生一批嵌入地方社会的经济精英,即便近年来安保产业逐渐没落,依托多年积累的经济资本和关系资本,精英们基本都能成功转型。不过镇域经济空间能够提供的就业机会始终有限,大多数农民家庭的生计空间在村庄和乡镇之外。尽管村民的生产空间已经超出地方范围,但是宗族底色的文化结构和整合性的社会结构及面子竞争面向,依旧对村民产生较强的价值吸附力,本地人对村庄生活和社会评价有较强的预期,在城镇化的趋势下愿意回村建房、有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意愿。基于此,村民之间的经济分化没有转变为社会分化,反而通过精英群体的带头作用强化村庄内部的整合和集体行动。
通过对B 村的深入调研发现,当地的公共品供给模式呈现出社会主导、政府引导的特征。一方面,村社内部有很强自治活力和组织性,能够自发筹备和完成公共品供给;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分配的公共资源更多通过以奖代补的形成下村,以此鼓励和激活自组织建设积极性。因而资源下乡与乡村社会形成了有效的联结纽带,避免了资源下乡背景下供需错配、资源浪费等问题,有效回应村民的公共需求。
近来年,B 村自发组织的公共项目建设包括道路拓宽、道路油化、修水渠、建村民活动中心、装路灯等。项目的组织和筹资单元根据利益覆盖范围决定,由于村域面积较大、地理空间相对分散,除了村道一类覆盖全村的项目或者小组内部的小微公共项目,通常都是以片区为单位进行组织,一来片区作为基本认同单位和行动单位具有自治基础和集体行动基础,二来片区的地理空间分布相对聚集,公共项目的有效覆盖率最大化。该部分通过呈现自组织公共项目建设的过程试图还原经验现场。
第一,村社主导与资源统筹。村庄内生的公共需求是推动公共项目建设的契机,社会需求促动村干部和村庄精英积极组织和回应。村集体以争取项目和部门资金的方式为自组织公共事业提供支持,而地方政府以奖代补的资源输入方式以及部门资源的灵活性为村庄争取和整合公共资源提供了活动空间,政府有意识地以资金激励的方式引导社会建设的活力,形成行政意识与社会需求的耦合,使得公共资源能够以回应实际需求的方式落地基层社会。与此同时,在社会精英的组织和动员之下,充分激活和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公共事业建设。例如2019 年B 村修建村主干道的资金来源于项目资金和社会自筹资金,根据项目建设标准按照4.5 米宽的标准给予补贴,经村民内部协商一致认为需要将道路拓宽到6 米,超出的资金在村干部和社会精英的组织下自筹解决。
第二,片区承建与组织回应。社区内生的组织活力和以社会精英为主导搭建的组织体系是村社具有自我回应能力以及推动自组织建设实践的基础。以集体行动单位和利益覆盖面为基本标准,社会主导的公共品供给通常以片区为单位承接和推进。一方面以片区内有相应的组织架构,片长、会计、出纳以及几位小组长共同负责资金筹备管理、项目的组织、协调工作,分工有序。另一方面,该组织体系有一定的培养机制,在常规的组织活动中片长会有意识地以实践参与的方式培养年轻人,以确保该组织体系的延续。以第3 片区为例,该片区由5 个村民小组组成,共700多人口,片区内部选出了一位长期在村、有组织能力和办事能力的村民当片长,负责片区内自组织公共项目建设的统筹和协调工作,另外有会计和出纳负责财务收支和账目管理,同时片区内的5 位村民小组长共同配合推动项目落地。片长说, “平时会留意村里的年轻后生,觉得有潜力接手的就带他们一起做工作,学习了经验以后好传下去” 。2010 年至今,第3 片区在社会主导与村集体协助的情况之下充分整合资源与动员村民,自组织完成的公共建设项包括装路灯、修水塘、建活动中心、道路拓宽等共6 项。
第三,集体协商与共同决策。村社内部集体协商下的民主运作程序是资源有效利用和公共项目顺利着陆的保障。以片区为单位的社会空间依旧保持较高密度的社交互动,一致性公共需求在日常的交往活动中得以析出。例如第3 片区不断有村民反映片区内的道路过窄、存在汇车难等问题,最后片区内自组织完成了道路拓宽项目。当自下而上的公共需求不断被表达之后,片长会组织片区内的几个主要负责人开会商讨,初步达成共识后组织群众代表进行协商。经过多次内部讨论和会下反复征询村民意见后,以召开群众代表大会表决的方式决议是否建设某项目、项目内容等。如若决议通过再由片长牵头作出项目计划、预算方案,并且整个项目推进过程都保持账目与进度的公开透明。第5 片区初步提出的美丽屋场项目经过内部讨论和群众决议,由于分摊费用太高没有达成多数人同意,最终项目没有成行。
社会主导的公共品供给中,农民不再是输入性资源的旁观者而是有主体性的行动者,具有资源使用的表达权和决策权。村社内部的社会权威和社会精英起到重要的组织、示范和资源整合作用,在熟人社会规则约束下形成集体协商的运作程序,共同达成自组织公共品供给的实践。与此同时,政府有意识地通过项目资金或者奖补资金引导和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性活力,提升输入性资源的落地效率,避免过度建设导致的负债问题和资源浪费现象。
由此可见,本地社会有很强的内生组织性和组织能力,这是能实现自组织公共品供给的基础。在精英群体的组织带领和政府资源的适度激励下,通过激发社会内生力最大限度地整合资源用于回应内生性公共建设需求。自组织公共品供给的实践不仅提高了资源使用效率和公共品供给效能,而且以实践的方式再生产公共性和公共价值,维持村庄社会秩序的稳定。自组织公共品供给的实践效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需求表达与供需匹配
村庄自组织的公共品建设是以回应内生性需求为目的的组织化实践行动,社会内部有一套贯通上下的沟通渠道与信息反馈渠道,一方面村民的需求有公共表达空间频繁的社会交往互动中信息得以在社会内部流通,另一方面以小组或片区为单位的基本社会组织单元内的群众代表发挥收集整合信息的功能,分散性的需求整合到小组或者片区之后,能够以此为单位启动组织行动回应内部需求,如果项目覆盖面过广,则以村为单位在村集体的统筹下进行自组织建设。而且达成公共建设决策之前,社会组织内部会通过日常互动、开会协商、集体决议的方式反复征询村民意见,达成大多数一致才会真正组织项目建设。
这种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与需求整合方式直接与村民生产生活相对接,借助村庄内生的自组织力形成了输入性资源与村庄实际需求有效衔接的联通渠道,以村庄需求本位为出发点的公共品供给能够避免供需不匹配和资源落地困难的问题。
2. 群众参与与监督制衡
自组织公共品供给模式是根据利益覆盖面决定自组织单元,然后以资源整合与行动参与的方式最大化地激活村民参与公共事业的积极性。通过建立利益相关和责任共担的关系激活村民的权利义务观,对村民来说,公共品供给就是 “自己的事” ,所以要尽一份力把它建好。
利益相关性凸显了社会舆论的约束力,能够起到抑制钉子户和避免村民搭便车的行为。此前修一条村道涉及征地问题,中间路段的农户不同意集体征用土地, “为头人” 和村干部会做思想工作仍然无法解决,于是村里选择先修两端,最后大家认为路没修好就是应为中间路段的村民不同意导致的,在群体压力之下该村民一个月后妥协。在建村民活动中心时,一位村民因考虑到儿子在城里买了房子,如果不捐款或者捐太少怕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 “别人会说你家里有钱在外面买房子,怎么村里的公益事业捐款那么少” ,于是她捐了1000 元(该项目人均筹资500 元)。
与此同时,群众参与下的公共品供给形成了公众监督机制,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约束力的方式达到低成本的监督管理。不仅项目决议采用集体协商的方式裁定,而且项目运作管理过程中有专门的负责人管理资金和账目并负责公示,剩余的款项则结存留待投入下一次项目建设,保证了资金使用的公开透明,维系村庄内部的信任联结。
3. 资源输入与自治激活
基于内生性的自组织活力,当地政府通过提供针对性的项目资金或者奖补资金,以有限资源的方式引导社会自组织回应村庄内部的需求,借助输入性资源进一步撬动和激发村社组织性活力,激活和强化社会自治能力。
社会自治下的公共品供给实践,一方面自上而下的政府资源有了对接分散农户与社会公共需求的抓手,是国家与社会发生联结的场域与转化机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自上而下供给决策模式中资源落地困境的问题。另一方面,社会自治体系高度嵌入村庄社会,可以借助熟人社会内部的约束性规范和充裕的社会资源快速建立信任网络,降低交易成本和组织成本,而且为组织建设过程中的做群众工作提供资源基础。
农村公共品供给问题本质上归结为资源从哪里来以及如何使用资源两个问题[15]。自组织公共品供给实践通过激活社会的方式多方整合资源,解决了普通中西部农村对内生性需求的自我回应能力。同时,基于村庄内部自治性的组织架构能够达成集体协商、民主决策的资源使用方式,最大化资源的回应水平和资源使用效能。
资源下乡背景下,为什么B 村农民没有形成 “等靠要” 的思想,反而愿意积极参与自组织公共建设活动?通过第二部分呈现的经验材料可以发现,村社内部的组织动员体系是达成自组织供给的关键机制。因此,本研究重点关注B 村公共品供给中农民的组织化问题,理清农民组织化的发生机制与运作机制,以此理解资源下乡背景下公共品供给的有效性及资源落地困境。
1. 精英主导的动力来源
精英群体的指向是村庄的经济精英、体制精英、村干部以及有社会威望和组织能力的村民。在B 村既往的公共品供给实践中,精英群体有很强的组织动力和参与积极性,是组织化实践中的主导性力量。因此,理解这一群体的行为逻辑是分析精英主导下的组织动员机制的基础。总的来看,正向社会激励是精英群体参与村庄公共事业建设的主要动力。
其一,村庄面向的社会交往与人生意义安放。本地是具有宗族结构和文化底色的社会,村庄内部持续输出回馈家乡的公共话语与价值观,社会结构的完整性与社会联结的延续性使得这套公共话语依旧发挥作用,村民们依旧认同并践行回馈家乡的公共价值。尽管大多数村民的生产空间已经与村庄脱节,但是生活预期和社会关系仍紧密地与乡村社会绑定在一起,参与公共价值再生产实践是村民实现社会价值与人生意义安放的重要方式。
其二,社会公共价值认可下的面子获得与面子竞争。在公共价值生产能力与社会面向强的村庄,公共事务的参与度与贡献值才是衡量获得面子以及参与面子竞争的主要方式。每次完成公共建设后,村里便会按贡献值记录村民的参与情况,以社会确认与面子获得的方式形成了正向激励,鼓励有资源优势的村民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业,通过公共行动不断转化和积累面子资本。正如访谈中村民提及, “农村就是讲面子” ,周片长常年义务组织片区内的公共事业建设,他最大的动力便是不能丢面子, “选了你当就要做事情,如果退缩的话一辈子都抬不起头,别人会笑话的” 。
其三,地方社会关系网络的联结与维系。依托于20 世纪90 年代乡镇产业的发展,镇域社会范围内形塑了较强的地方社会体系,大部分经济精英内生于本地经济系统,高度嵌入地方经济关系网和社会关系网之中。关系网络的建立与维系是精英们在公共建设实践中链接和整合资源的主要抓手,同时又是他们积极参与公共事业建设的促动力,频繁参与公共活动是精英们维系与再生产社会关系网的重要方式。
2. 资源动员与关系动员
从实践上看,精英群体一方面通过资源动员的方式最大程度链接资源、在社会内部分摊成本,为公共事业建设奠定了充足的资源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关系动员的方式撬动社会活力与村民积极性,并且带头组织与推动项目落地,为自己组织实践积累了组织性资源。
首先,资源动员。精英群体的资源优势与资源整合能力建立了资源链接与资源整合渠道,奠定了公共项目建设的资源基础。一是相对于普通的村民精英群体具有资源优势,个人有能力为村庄公共建设提供资金上的支持。二是精英群体有撬动和整合资源的能力,他们能够启动自身社会关系网络调动与整合同一圈层的私人资金用于村庄公共事业。最后,社会精英有能力以正式或者非正式的方式与各类行政资源对接,以争取项目或者部门灵活资金的方式 “跑钱” ,扩宽资源的获取渠道,提升资源整合能力。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有意识地引导社会资源投放于村庄公共事业建设。2019 年在政府的鼓励下B 村成立了新乡贤协会,目前有116 名会员,所吸纳的成员是有能力为村庄公共事业做贡献的村民。新乡贤会的成立让公共事业建设中的社会筹资环节有了更明确的引导和对接主体,常规化的组织体系能够放大精英群体的聚合效应。这是在政府财政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强化和鼓励社会资源自组织建设的一种方式。新乡贤会成立后已经参与的公益事业建设包括道路油化、村内的路灯安装、安放垃圾桶等项目,共计投入60 余万元。
在精英群体的主导与组织动员下,达到了最大化整合多方资源的目的,极大地分摊了自组织建设的成本,为公共项目建设奠定了资源基础。精英群体的带头示范作用有效调动普通村民的参与积极性,村民们认为 “政府和与有钱人都出钱进行建设,自己当然也乐意出点钱把家乡建设好” 。
其次,关系动员。精英主导下的组织动员不仅是在物质层面解决资源整合的问题,更是社会内部人与关系的整合,是激活公共性和公共价值再生产的过程。村庄精英通常具备一定的社会权威和组织能力,在公共建设实践中发挥重要的带头和组织作用,承担起组织和对接村民的功能。
一是借助嵌入性关系资源能够激活多重社会关系网络,最大化地覆盖动员群体。正如访谈对象所说, “为头人不是那么重要,但是很需要” ,有了他们才能撬动和组织村民的内核力。在村庄社会内部,精英群体恰恰是多重社会关系网络相互交织的关键节点,他们能够横向和纵深撬动自身所嵌入的社会关系网络,充分激活深层次的社会资源,达到以点带面组织动员群众的效果。
二是村庄社会关系和利益关系错综交杂,在组织动员的过程中需要梳理村社内部的关系、利益协调等方面的问题。不同身份的村庄精英如村干部、社会权威任务、积极分子,可以利用他们的社会资本、权威资本以低成本的方式应对组织化实践中的群众工作,精英群体有足够的底气能够让村民 “卖面子” ,达到组织村民的目的,村民们说, “只要人没病,家庭条件可以,就愿意为公益事业出点力,有人带头了我们不能为难,好事应该支持” 。
精英主导下的资源动员与关系动员是村社内部组织化实践的启动机制。 “为头人” 为自组织实践搭建了资源链接渠道,以及通过联结精英与动员村民的方式最大程度提高群众参与度,通过 “以身作则” 的实践行动进一步强化自身动员村民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有人为头为什么不做?大家都说要出就出,建设得越好就更好。” 一位村民朴实的生活话语生动地展现了精英群体的资源能力与组织能力对撬动村社活力、组织动员农民所起到的重要作用。
值得进一步思考的是,既然精英群体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基础和组织基础,为什么普通村民内部没有产生搭便车的现象反而具有极高的参与积极性?精英主导下的公共事业建设不是精英群体面子竞争的标的物或者沦为 “精英的游戏” ,而是以回应社会公共需求为目的的公共行为,因而村民的参与是具有主体性的积极行动不是被裹挟式参与。在整合性的社会基础下,由精英主导的组织动员反而激活了村社内部的集体行动能力以响应组织化号召。
第一,整合性社会结构是集体行动能力的基础。宗族文化底色的整合性社会结构与市场经济背景下低度分化的村庄社会是村社内部集体行动能力的社会根基。一方面,B 村是具有宗族文化底色的村庄社会,在历时性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形成了亲缘关系主导下的地缘共同体,是村社内部集体行动的基本单元和活力来源。以片区为基本认同单元和社会行动单元的日常互助实践和公共文化建设不断强化和再生产集体认同与集体行动能力。另一方面,整合性的社会结构内部有较强的公共价值和公共利益取向,服务于社会的公共行动是获得社会评价的主导因素和转换机制,对经济精英产生明确的公共行为导向,经济资源不能通过个体性展演的方式转化和引导社会评价,而是要通过公共行动转化和积累为社会资源和价值资源。这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经济分化对传统完整一体的社会关系结构的入侵与撕裂,低度分化下的村庄社会仍旧具有较强的集体行动能力。
第二,一致性公共需求是集体行动能力的现实动力。一是生活逻辑面向下促生的公共服务需求。当地人有很强的村庄生活面向和未来生活预期,高度嵌入村庄的生活实践产生了一系列与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需求。并且在追求生活品质的现世生活观下,村民们不仅愿意投入资源改善个人生活条件,而且有提升公共设施品质的需求。问及某片区自发组织的道路油化项目时村民说, “水泥路当然能用,建设成油路肯定更好,只要是为村民好的项目大家都想要” 。二是社会面向下的公共竞争需求。在整合性的社会结构下,社会竞争性主要体现在一致向外的公共层面的社会竞争。资源下乡背景下,农村基础设施普遍改善的同时也产生了分化,通常亮点村和贫困村能得到更多的资源,B 村一类的无特色村庄则资源较少,村民们会觉得 “别人有的我们也要有,不能落后于人” ,因而促生了公共建设的需求。
第三,社会理性下的价值认同与角色确认是集体行动能力的持续性活力。村庄持续生产的公共性与村民的生活面向形塑了社会理性的公共行动逻辑。一方面,公共价值导向下的社会认可对本地人形成有效的社会激励,是他们积极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价值基础。参与公共事务不完全出于经济层面的成本—收益考量,而是偏重社会理性下的社会资源积累, “你今天这条路走得少,不代表今后或者你的后代不需要,斤斤计较个人得失的话公益事业事做不好的,生存在这个世界上需要脸面,太过反对公益事业会被孤立的” 。另一方面,相较于精英群体,普通村民在面子竞争中没有资源优势,但他们也不希望自己是村庄中的 “下等人” ,因而群众内部普遍形成了 “中等人” 的角色定位并以此对标自己的行为,不断通过公共行动的付出进行社会角色确认。村民们会在能力范围内积极参与公共建设, “出多没有这个能力,出少了不好意思,做中等人就行” 。
社会整合下的集体行动能力是达成组织化实践的重要支撑和响应机制。以整合性的社会结构为载体,在社会理性的行为逻辑下以推动公共需求转化为公共建设意愿和行动,形成社会内部的资源、人员与关系的动员整合,最终呈现为集体行动能力响应组织化实践的需求。
由此可见,通过组织农民的方式进行公共品供给模式形塑了村庄和农民需求本位的公共建设,围绕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形成资源、人力、物力与关系的整合,不仅实现有效的公共品供给,而且回应了资源下乡背景下资源落地困境的问题。
以公共品供给为例可以发现,农民组织化是联通政府与基层社会的一种重要方式,B 村的自组织案例提供了参考性经验,新时期的农民组织化可以以精英群体为组织动员的主要节点和撬动机制,以此为核心带动和激活村社关系网与村社活力,达成组织化实践。同时能够成为政府在基层治理中有效对接村庄社会和分散小农的基本结构,是基层治理工作中可资吸纳和利用的组织性资源。
随着国家惠农资源不断下沉,农村公共品供给已经走出了因资源匮乏而供给不足的困境,资源下乡背景下更为突出的是资源有效落地的问题。各地都在探索相应的机制以提升资源使用效率和公共品供给效能。当地经验提供了一个以村庄需求为本位、以农民为主体的公共品供给路径。资源下乡与社会自组织实践相结合,在制度内供给模式中形成自下而上的需求表达、群众参与和公众监督机制,输入性资源被有效整合到村庄本位的建设目标之下,避免项目制主导的公共品供给模式下的资源落地困境以及资源下乡后的盲目投入与低效使用。
通过上文分析可见,农民组织化实践破解了资源输入与基层社会和分散化农民需求对接的难题。组织农民关键在于发挥精英群体的主导作用,该群体是村庄社会关系、社会资源网络的重要节点,在基层治理实践中是行政力量对接基层社会的重要抓手,以此为支点能够精准把握与撬动村社内部组织性资源,激活村民集体行动能力达成组织化实践。一方面,自下而上的组织化路径能够有效整合村庄社会中分散性需求,并且将利益协调、纠纷调解等相应的治理问题直接在基层社会中内部消化。另一方面,以满足村庄公共需求为出发点的公共品供给及其资源整合,使得自上而下的输入性资源在基层社会找到明确的对接主体和回应对象。
农民组织化实践为资源下乡与乡村建设的有机衔接提供了可行的参考性经验。以乡村社会为本位的农村建设能够激活村庄社会的组织活力与自治力,有效回应与农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需求,而且通过群众参与的实践重塑村民的权利义务观和公共精神,避免大量行政资源输入的情况下村民形成 “等靠要” 的思想以及基层社会产生泛福利化现象。
如今农村建设已经进入了乡村振兴的新时期,建设怎样的农村以及如何建设农村是必须重视和回答的时代命题。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中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坚持因地制宜和循序渐进是乡村振兴的基本原则之一。因此,乡村振兴背景下的资源下乡首先要立足于城镇化背景下广大中西部农村人口外流的现状,精准定位服务人群和服务需求,提出契合地方社会的社会基础和生产生活秩序的发展规划,避免资源的错位投放。其次,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充分发挥积极分子的带头作用,以组织建设和制度赋权形成身份确认和正向激励,以此为节点达成农民组织化实践,切实做到资源服务于农村和农民的需求。最后,明确农村和农民的主体地位,以制度内资源供给为契机,构建政府资源有效引导、社会需求主导的乡村建设秩序,真正回应乡村振兴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