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全面小康建成之年,也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
这一年,农业农村工作抓住种子和耕地两个要害,农业农村部印发《全国农业种质资源普查总体方案(2021—2023年)》、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种业振兴行动方案》,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支持撂荒地发展粮食生产,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高标准农田,构建耕地质量保护与建设的长效机制;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克服疫情、洪涝灾害的影响,粮食产量再创新高,连续7年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为开新局、应变局、稳大局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一年,国家召开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成立国家乡村振兴局,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保持脱贫攻坚过渡期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国家乡村振兴局、全国工商联联合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农村部门精准施策,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确保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
这一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颁布实施,农业农村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依托农业农村独特资源优势,加快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壮大富民兴村产业;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提升乡村宜居宜业,让乡村颜值改观再上新台阶,乡村建设行动迈开新步伐;推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发展、分享增值收益。
这一年,国务院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农民合作社登记管理的基础性制度,为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通知》,建立“空壳社”治理长效机制,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水平;农业农村部按照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推进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的要求,继续强化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还公布了新一批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全国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名单。
面对常态化的疫情防控、突如其来的洪涝灾害和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农民合作社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主动参与疫情防控、狠抓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供给,抢抓政策机遇,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逐步从产中环节向产前农资供应和产后流通、加工等环节拓展,向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和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延伸,产业化水平不断提升,整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强。据统计,31.3万家农民合作社面向小农户提供专业化社会化服务,5.4万家农民合作社开展电子商务,1.6万家农民合作社进军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2021年12月8~10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稳”成为最突出的关键词。于“三农”工作而言,要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提高农机装备水平,保障种粮农民合理收益,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于农民合作社而言,需要更加努力成为保障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的稳定性基础性力量。
过了一山再登一峰,跨过一沟再越一壑。在新的一年,广大农民合作社要坚持真抓实干、苦干能干、善干巧干,在危机中育先机、于变局中开新局,找准坐标、找准方位、找准靶心,不断提高发现、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在新征程的新舞台,展现亮丽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