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循乡村振兴战略部署要求,统筹考虑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各方面因素,围绕提升农田生产能力、灌排能力、田间道路通行运输能力、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能力、机械化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建后管护能力等要求,结合国土空间、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水资源利用等规划,紧扣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个方面内容,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
以提升粮食产能作为首要目标,兼顾油料、糖料、棉花等重要农产品的生产,坚持数量、质量、生态相统一,修订《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规范》(GB/T 33130)。根据不同区域自然资源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利用状况,确定分区域、分类型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及定额,健全耕地质量监测评价标准。综合考虑农业农村发展要求、市场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建设内容和投资标准。
新增建设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应依据《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结合地方实际,统筹抓好农田配套设施建设和地力提升,确保工程质量与耕地质量。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有机肥积造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
1.田块整治充分考虑水、土、光、热资源环境条件等因素,进一步优化高标准农田空间布局。根据不同区域地形地貌、作物种类、机械作业和灌溉排水效率等因素,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确定田块的适宜耕作长度与宽度。在山地丘陵区因地制宜修筑梯田,增强农田保土、保水、保肥能力。通过客土填充、剥离回填表土层等措施平整土地,合理调整农田地表坡降,改善农田耕作层,提高灌溉排水适宜性。建成后,农田土体厚度宜在 50厘米以上,水田耕作层厚度宜在20厘米左右,水浇地和旱地耕作层厚度宜在25厘米以上,丘陵区梯田化率宜达到90%,田间基础设施占地率一般不超过8%。
2.土壤改良通过工程、生物、化学等方法,治理过沙或过黏土壤、盐碱土壤和酸化土壤,提高耕地质量水平。采取深耕深松、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种植绿肥等方式,增加土壤有机质,治理退化耕地,改良土壤结构,提升土壤肥力。根据不同区域生产条件,推广合理轮作、间作或休耕模式,减轻连作障碍,改善土壤生态环境。实施测土配方施肥,促进土壤养分平衡。建成后,土壤适宜pH为5.5~7.5(盐碱区土壤pH不高于8.5),土壤的有机质含量、容重、阳离子交换量、有效磷、速效钾、微生物碳量等其他物理、化学、生物指标达到当地自然条件和种植水平下的中上等水平。
3.灌溉和排水按照旱、涝、渍和盐碱综合治理的要求,科学规划建设田间灌排工程,加强田间灌排工程与灌区骨干工程的衔接配套,形成从水源到田间的完整灌排体系。因地制宜配套小型水源工程,加强雨水和地表水收集利用。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要求,合理配套建设和改造输配水渠(管)道、排水沟(管)道、泵站及渠系建筑物,完善农田灌溉排水设施。因地制宜推广渠道防渗、管道输水灌溉和喷灌、微灌等节水措施,支持建设必要的灌溉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和用水效率。倡导建设生态型灌排系统,保护农田生态环境。建成后,田间灌排系统完善、工程配套、利用充分,输、配、灌、排水及时高效,灌溉水利用效率和水分生产率明显提高,灌溉保证率不低于50%,旱作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5~10年一遇,1~3天暴雨从作物受淹起1~3天排至田面无积水;水稻区农田排水设计暴雨重现期达到10年一遇,1~3天暴雨3~5天排至作物耐淹水深。(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