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
2021年,湖南省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立足“保供固安全,畅通促循环”的工作定位,聚焦农资质量、长江禁捕、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执法领域,加大执法力度,共查办案件3895件,罚款1955.5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58.48万元,没收违法财物货值293.21万元,为保障农业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湖南省农业农村厅筛选了十起典型案例,现公布如下。
2021年5月12日,怀化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对种子市场进行巡查,发现某种业有限公司经营的11个品种玉米种子均未标明审定编号。经调查核实,当事人经营的涉案种子属于应当审定未经审定的农作物品种,共计354千克,销售违法所得81元。怀化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种子和违法所得,罚款63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岳阳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发现,周某波未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生产农药。经抽样检测,其生产的6个品种共计19.57吨农药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被认定为劣质农药。经进一步查明,周某波与侄子周某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销售农药,销售网络遍及湖南、湖北、江西等省,涉案金额达154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岳阳市农业农村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经人民法院审理,周某波等二人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分别被判处两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1年1月25日,常德市农业农村局接到移送案件线索,称某生物科技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经核查,当事人从2020年11月份开始,在“淘宝”“拼多多”等电商平台以每瓶8.5~19.8元的价格销售该公司生产的未取得肥料登记证的肥料产品,共计173.6千克,违法所得5771.8元,常德市农业农村局依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对当事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1540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5月13日,衡阳县农业农村局接群众举报,称某贸易有限公司通过“拼多多”电商平台销售动物疫苗。经调查,当事人兽药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未包含兽用生物制品,但其从2020年4月起在“拼多多”电商平台销售兽用生物制品46单,违法所得3847.62元。衡阳县农业农村局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847.62元,罚款7695.24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6月25日,醴陵市农业农村局接到举报,称有两台运输仔猪的车辆未经指定通道从江西省进入该市。经调查,6月24日,某运输公司安排司机郑某、周某分别驾驶生猪运输车辆,从江西省某养殖场装载经检疫合格的仔猪共1020头,于25日凌晨4时从武深高速泗汾出口下高速,运送至该市贺某养殖场,该高速出口非湖南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入省境通道。醴陵市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