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稿要有新意,符合学术性、科学性和实用性的原则,严禁抄袭他人作品或一稿多投,违者经查实将取消其日后投稿资格。
2.凡涉及临床资料的文稿,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许可。
3.来稿若为各级基金项目,应在摘要前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及编号。请准备好项目证明文件,文件需包括课题项目名称页、成员页、盖章页。录用后由编务与作者联系,将证明文件邮寄至编辑部。
4.临床类文章在对照观察中应用的药物,需在药物化学名称后标注生产厂家及批号。
5.作者文责自负,稿件刊用后如出现泄密、侵犯他人著作权等问题,本刊概不承担连带责任。
6.稿件一经刊用,赠当期杂志1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