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姓名在文题下按顺序排列,排序应在投稿时写明,在投稿后编排过程中不得再作更改,如确需改动时必须出示单位证明以及所有作者亲笔签名的署名无异议书面证明。作者应同时具备以下四项条件: ①参与论文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分析与解释; ②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 ③能按编辑部的修改意见进行核修,对学术问题进行解答,并最终同意论文发表; ④除了负责本人的研究贡献外,同意对研究工作各方面的诚信问题负责。仅参与获得资金或收集资料者不能列为作者,仅对科研小组进行一般管理也不宜列为作者。请提供中英文作者及作者单位信息。不建议著录同等贡献作者,同一单位同一科室作者不宜著录同等贡献,作者申请著录同等贡献时需提供全部作者的贡献声明,期刊编辑委员会进行核查。仅有1位作者的,不再标注“通信作者:”,直接在作者单位下另起一行著录Email地址。
示例:
陈楠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肾内科,上海 200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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