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震
(莆田学院 商学院,福建 莆田 351100)
根据世卫组织最新实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5月25日,全球累计确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已经超过5.24亿,而且还在持续增加[1]。在国内,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下文简称“疫情”)目前存在多点触发、局部暴发的风险,外防和内控依然是疫情防控中需持续坚持的工作。疫情期间和疫情之后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分为几个层次:首先,存在疫情的地区(中高风险地区)生产经营活动直接受到影响,“停工停学”“出行管控”,人员流动冻结,使地方经济受到直接冲击;其次,存在疫情地区给周边城市(低风险地区)经济带来间接影响,“非必要不外出”“非必要不离市”等人员管控措施给地方的旅游、交通、酒店、餐饮等传统服务业带来巨大影响;再次,全球疫情蔓延对我国外贸以及制造业的冲击,具体表现为跨境电商、进出口业务、各国贸易博览会、行业交流合作等都受到影响;最后,世界经济衰退、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逆全球化思潮,以及对中美关系再度恶化的担忧等都给我国经济发展带来风险和挑战。疫情发生后,国内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发生改变,但是传统零售业、服务业、制造业会面临洗牌,民营中小企业会受到较大影响,将进一步推动各行各业的数字化变革。我国急需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探索新的经济发展模式。
疫情对很多行业是重大利空,比如服务、商旅、餐饮、线下零售、娱乐、奢侈品等行业。但有些行业可能会先抑后扬出现补偿性增长,比如汽车、房地产等行业;还有些行业获得爆发性成长的良机,比如大健康、在线教育、数字出版、协同办公、电子商务(下文简称“电商”)、在线游戏等众多互联网相关行业。中国在疫情后表现出强大活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第一季度GDP同比下降6.8%,第二季度开始逐步反弹,最终实现全年2.3%的正增长[2];2021年全年GDP增长8.1%,基本实现了报复性复苏[3]。
疫情期间考验企业的主要是全方位的数字化能力,包含于设计、研发、采购、生产、销售等各个环节当中。企业在疫情期间应注意提高自身数字化能力。疫情过后,企业应该从生产、销售和运输3个重要环节入手,进一步推动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推进企业数字化赋能和数字化升级,为中国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
疫情防控背景下分散经济将成为重要趋势。未来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不确定性,疫情给企业和个人带来风险,疫情防控时期企业和个人风险意识提高,“把鸡蛋放在几个篮子里”的思维方式将成为主流,从而影响企业和个人的经营和决策。相比集中式经济,分散经济具有降低风险、触达顾客、全方位、多元化等优势。同时,5G、区块链、互联网、智能制造的快速发展使去中心化的分散经济能够发挥出更大的优势。
人类经济发展经历了“分散→集中→再分散→再集中”的客观过程,以下分别从零售业、电商和整体经济的发展历程出发,挖掘经济发展过程中的车轮定律。
(1)零售业车轮律
初期的零售业态主要是形式单一的杂货店、食品店,集中于居住区,但分布非常零散,消费者的选择程度低。20世纪80年代末国内开始出现集中业态的百货商场,采用柜台销售和开架销售的方式,将更加丰富的商品集中到一起,让消费者自主选购。百货业态被称为零售业的第一次革命,但是也存在缺点,比如传统百货商场空间要求大、对营业员的专业要求高、成本开支大。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内开始出现连锁经营模式,因专业化程度高、辐射面广,这种分散形式的业态受到了市场的欢迎,被称为零售业的第二次革命。但是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即时化、多样化、个性化,这种分散的连锁店铺难以满足消费者需求。21世纪初,超级市场业态开始出现,该业态具有品种齐全、物美价廉、自由购物、统一结算的特点,给消费者带来一站式购物体验,被称为零售业的第三次革命。随后又出现了小型便利店、量版式超市、折扣店等,这种分散型的小超市更贴近消费者,有着特定的市场需求。[4]到2010年左右,以万达广场为代表的购物中心、城市综合体开始风靡和流行,消费者在其中能够实现吃、喝、玩、乐、逛、购、游一体式体验,这类集中式的综合商圈给消费者带来前所未有的全新体验,被称为零售业的第四次革命[5]。但是受疫情影响,部分人不便出门购物,此时社区团购、生鲜电商受到了消费者的欢迎和媒体的关注,在疫情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贴近消费者社区的社区零售很可能成为零售业的第五次革命。可见零售业态的发展经历了分散(杂货店等)→集中(百货商场)→再分散(连锁店)→再集中(超级市场)→又分散(小型便利店等)→又集中(购物中心)→又再分散(社区团购等)的过程,零售业这一变化过程也被称为零售业车轮律。
(2)电商车轮律
在20世纪末,互联网的产生和发展给电商带来机遇。1998年国内最早的B2C电商8848成立,1999年国内最早的C2C电商易趣网成立,2003年淘宝网上线,因为处在电商的发展初期,企业普遍没有转变思路,所以此时的电商资源高度集中[6]。随着淘宝的成长,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参与电商活动,此时最大的特点是企业(比如海尔、百丽等)开始借助互联网自建电商平台(这种模式被称为厂商模式)。厂商模式能够帮助企业减少中介环节,降低成本,获得更多市场,但力量分散。随后一些专业性的综合电商平台开始涌现,比如京东、当当、凡客诚品、苏宁易购、天猫等,这些平台区别于淘宝,在经营初期主要集中于某几个品类,形成具有专业性、规模性的行业小种群,呈现出集中业态的特点。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促进了基于位置服务的团购电商(美团等)、社交电商(小红书等)、社群电商(小米等)、社区电商(其他O2O等)等一系列的电商新业态产生。此时电商的发展进入了爆发式增长期,同类平台数量繁多,竞争激烈,结构零散。随后出现平台电商模式,平台因具备网络效应、锁定效应而存在赢者通吃的现象,电商集中程度高。但是,自2018年起,产业互联网逐渐兴起,形成形式多样、种类繁多、线上线下一体化的产业平台,电商再次呈现出分散的形态[7]。可见电商的发展经历了集中(B2C、C2C电商)→分散(企业电商)→再集中(综合电商)→再分散(各种类型的专业电商)→又集中(平台电商)→又分散(产业互联网)的变化过程。
(3)整体经济车轮律
整体经济的发展也经历了“分散→集中→再分散→再集中”的客观过程。比如农业经济时期,人们通过劳动工具对土地、海洋、森林等自然资源进行有限的开发和利用,以种植业、畜牧业为代表。这一时期生产的组织形式多以家庭为单位,自然资源是分散的,生产是分散的,渠道和销售也是分散的,因而生产效率整体低下。农业经济时期多为自给自足,多出的部分用于进行简单的交换,满足家庭基本生活需求。工业经济时期,包括第一次工业革命(蒸汽时代)和第二次工业革命(电气时代),即形成以机械化大生产为基础的工业技术体系和以电力技术应用为基础的电力工业技术体系。工业经济主要以制造业为标志性产业,机械化和电气化是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因素。此时大量的机械、设备(如专业化的生产工具、运输设备)等生产资源集中在工厂中,生产效率得到提升。
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使互联网经济成为一种全新的经济类型,互联网经济是基于互联网所产生的经济活动的综合。传统行业借助互联网实现了部分变革和发展,企业纷纷建立自己的网站,实现在线销售和在线顾客关系管理,形成了形式多样的电商经济形态。互联网经济具有电商网站众多且分散、信息分流到点、生产分散、交易分散、各自为政的特点。多数企业将互联网简单视为一种渠道,只是将传统线下经营模式转为线上,企业间依然单独运作、分散经营,并未形成合力。平台经济中平台是独立的第三方,将市场需求的双方或多方集合在一起,比如天猫、淘宝,平台方本身既不生产产品也不销售产品,只负责平台的维护和管理,这种模式下,平台方专注于平台机制、规则的设计,有利于平台网络效应的形成,集中程度高。平台经济颠覆了传统的经营思路,比如消费者角色转变为产消者,企业生产方式转变为大规模协作生产,价值创造方式转变为价值共创,等等。产业互联网是平台经济的延续和发展,是对各个垂直产业的产业链和内部的价值链进行重塑和改造,从而形成的互联网产业新生态,其本质是互联网与产业的深度融合,形成了互联网金融、互联网医疗、互联网教育、互联网众包、互联网游戏、互联网通讯、互联网视频娱乐、互联网产业设计、互联网产业供应链、互联网智能制造、互联网物流等形式多样的平台模式。其中形成的过程又有多种类型,如:行业企业带头的产业综合平台、行业协会带头的产业信息平台、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形成的产业集群平台、专业化商贸市场形成的产业销售平台、商贸物流等服务商形成的产业服务平台等。可见,整体经济发展也经历了分散(农业经济)→集中(工业经济)→再分散(互联网经济)→再集中(平台经济)→又分散(产业互联网)的过程。
(1)庞大的网民规模
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为10.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73.0%;我国网民使用手机上网的比例达99.7%;网络视频用户规模9.75亿,用户使用率94.5%;网络支付用户达9.04亿,占网民整体的87.6%;网络购物用户达8.42亿,占网民整体的81.6%[8]。互联网和科技企业不断向四五线城市和乡村下沉,带动农村地区数字服务设施和数字应用服务不断改善,消费流通、生活服务、医疗教育等得到更快发展。庞大的网民规模为推动企业数字化变革,实现分散经济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
(2)数字经济见成效
由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2021年发布的《全球数字经济白皮书》中指出: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5.4万亿美元,规模位居世界第二;同比增长9.6%,增速位居全球第一;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34.8%[9]。疫情期间人们的购物、娱乐、办公等需求集中于线上,我国各传统产业纷纷利用新技术进行全方位改造,大量企业利用大数据、工业互联网等加强供需精准对接、高效生产和统筹调配。数字经济在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稳定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出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数字经济发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依托工业互联网,数字经济在生产领域深入推进。工业互联网已经在40个国民经济大类行业中落地应用,渗透企业研发、生产、销售、服务等各个环节。第二,庞大的网民规模促进数字经济在生活领域蓬勃发展。2021年,我国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0.8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5%,其规模还在进一步扩大[10]。第三,各项政策支持,为数字经济提供重要保障。相关部委先后颁布《“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数字经济发展战略纲要》《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等政策性文件,为各领域数字化发展提供指引。
(3)电商经济稳步发展
根据国家商务部电子商务和信息化司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20》显示,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37.21万亿元,其中网上零售额为11.76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9%;全国电子商务从业人员超过6 000万人[11]。央视财经和中国社科院联合发布的《2021中国电商年度发展报告》指出“电商是激发消费市场活力,推动后疫情时期经济复苏的重要引擎”,预计到2025年电商领域从业人数将达到7000万人[12]。在线教育、在线医疗、在线办公、在线旅游等在线服务电商呈现爆发式增长,电商的创新和迭代带动了农业、制造业、传统零售业数字化升级,电商经济成为实体经济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4)智能制造的兴起
网络零售的持续大规模快速发展,对制造业提出了快速反应和智能化运行要求,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变革,具体包括智能设计、智能装备、智能生产、智能管理和智能服务等。2021年7月,根据头豹研究院发布的《2021年中国智能制造行业产业链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中国智造业市场规模达2.7万亿元,在2025年预计将达到5.3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3.9%);中国制造企业必须通过数字化转型提升产品创新与管理能力,从而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转变[13]。
本研究提出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概念模型,强调一种去中心化的市场经济形式,着眼于产、销、运3个环节,认为未来的经济发展应该朝着“大规模协作生产+混合平台销售+智能物流配送”的方向发展。
(1)大规模协作是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生产基础
第一,逻辑基础是服务主导逻辑。原来的价值创造范式是商品主导逻辑,即企业创造价值而消费者消费价值。后工业化时代背景下,消费者的角色发生转变,由价值的消耗者转变为价值的共同创造者,甚至出现了消费者独立创造价值的概念,当然消费者独立创造价值需要以企业生产出来的产品为基础。因此,基于共创价值观念的服务主导逻辑被业界和学界所广泛认同。模块化生产、大规模协作是消费者共创价值的重要方式。第二,出发点是个性化需求。21世纪消费者需求的个性化成分在增加,大众化成分在降低,这给企业生产制造带来挑战。而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又可以分为显性个性化需求和隐性个性化需求,其中显性个性化需求是消费者意识到并且能够准确表达出来的需求,而隐性个性化需求是消费者没有意识到,或者有意识到却难以表达清楚的需求。第三,生产基础是大规模协作。企业的生产制造模式发生了4次革命,分别是大规模生产、大规模定制、个性化定制和大规模协作。大规模定制是一种模块化生产,消费者只能在几个模块之间选择,自由选择程度低,所以只是有限的个性化;个性化定制也称为高级定制,国外文献也称为顾客化定制,是指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量身定制商品,生产出来的商品是独一无二的,自由选择程度高,可满足消费者的个性化需求[14]。完全按照顾客要求量身定做的产品似乎能够最大程度满足顾客需求,但实际上,由于隐性个性化需求的存在,消费者的大多购买行为只是在被触动的一瞬间形成。因此,个性化定制不一定能让顾客完全满意,而且消费者的偏好是特定任务、情境及个体差异三者共同影响下形成的,而不仅仅体现在选择的过程中。《维基经济学》和《众包》都提到一种全新的生产方式,即大规模协作。大规模协作生产是一种产品生产和服务的方式,它完全依赖于个人组成的自发组织的平等社区,这些人自愿地聚集以生产出一个共同分享的成果[15]。柔性生产、3D打印、远程协作等技术和在线消费者社群、众包平台、威客平台等的发展成熟为大规模协作生产方式奠定坚实基础[16]。
(2)混合平台销售是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渠道基础
如前所述,电商的发展先后经历了B2C、C2C电商,企业电商,综合电商,专业电商,平台电商和产业互联网几个阶段。现阶段电商平台呈现出多样性、多元化和全渠道的特点,按照上下游关系的不同分为两类:第一类,下游平台的搭配和协同,形成电商+自媒体、综合电商+社交电商、综合电商+团购电商、团购电商+社交电商,以及线上线下O2O模式,将抖音、快手、微信、微博、QQ等自媒体渠道全面运用到电商领域当中,社交网络和电商的链接程度进一步深化。第二类是上游平台的搭配和协同,形成自媒体+综合电商、综合电商+社交电商、综合电商+智能制造、产业电商+智能制造等多种模式,工业云、数字云、技术云、开发云、设计云等全面应用到产业互联网领域当中,产业互联网和其他电商相互促进,产业互联网的市场潜力得到极大开发。混合平台的搭配和结合将成为下一阶段电商去中心化的重要方式,混合平台销售模式将增加企业和顾客接触的时间和次数,企业可以借助不同平台,营造不同情境,为消费者带来持续、个性化的消费体验[17]。
(3)智能物流配送是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交付基础
德勤中国2018年发布的《中国智慧物流发展报告》中指出,智慧物流是指通过智能硬件、物联网、大数据等智慧化技术与手段,提高物流系统分析决策和智能执行的能力,提升整个物流系统的智能化、自动化水平[18]。当前物流企业对智慧物流的需求主要包括物流数据、物流云、物流设备三大块。其中已经较为成熟并实现商用的物流相关技术包括以下几类:第一,仓内技术。主要用于仓内搬运、上架、分拣操作,可有效提升仓内的操作效率,如亚马逊KIVA机器人、京东仓储机器人和“亚洲一号”系列仓库、菜鸟ET实验室开发的仓内机器人、顺丰智能协作机器人Baxter和Sawyer等。第二,最后一公里配送。包括无人配送车、配送无人机、配送机器人等。具体如行深智能的无人投递车“汉马”、无人送餐车“超影”,迅蚁科技的无人机RA3和TR7S以及无人站RH1等。第三,智能快递柜。智能快递柜能够解决物流行业最末端的问题,提升配送效率,如顺丰的蜂巢、中邮速递易等[19]。
(1)分散经济具有去中心化特征
第一,互联网高速发展以后,每天在互联网的各类平台中都会产生海量的数据资源,但是由于互联网企业的中心化,使得数据资源被各大平台垄断,形成了数据孤岛。中心化的意义在于控制,通过控制数据和信息,最终实现对人的控制。这类中心化经济存在权力集中、传输效率低、缺乏公信力、生态系统受限等弊端。大规模协作是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生产基础,基于各类消费者社群实现开放性、对等性、共享性和全球运作等特征,这有助于在生产领域中实现去中心化的目的。第二,以网络效应为特征的互联网平台模式在顾客黏性上具有先天优势,网络效应由于排他性特征容易引发顾客的转换成本、沉没成本和机会成本,从而形成锁定效应。跨边网络效应、同边网络效应越高,平台企业产生“赢者通吃”垄断现象的可能性越高,即形成中心化现象[20]。混合平台销售是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重要渠道基础,混合平台销售借助产业电商、综合电商、社交电商、团购电商和自媒体等多个平台,能够实现公域流量和私域流量间的互动和转化,有助于打破“赢者通吃”现象,在销售领域中实现去中心化的目的。
(2)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实践价值
疫情防控时期,快速发展“大规模协作生产-混合平台销售-智能物流配送”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具有现实意义。第一,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具备少接触或不接触的特点,有助于疫情防控。第二,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具有信息化、数据化和智能化的特点,对个人需求的把握更加精准。第三,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能够在线下交易暂停或受影响的情况下,构建全场景网络经济供给体系。第四,移动互联网、产业互联网、5G、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发展、成熟推动了经济新模式的形成,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是在平台经济、分享经济、网络经济基础上的全新凝练。第五,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符合发展规律,有望成为普遍的经济模式,助力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疫情防控时期,为积极应对不确定的环境,本研究提出构建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即以大规模协作作为生产基础,满足即时、动态、多变的个性化需求;以混合平台作为渠道基础,实现渠道间的优势组合和互联互通;以智能物流作为交付基础,做到快速、精准、无接触的产品配送。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不仅符合社会经济发展“分散→集中→再分散→再集中”的规律,还符合我国数字经济、电商、智能制造等技术的发展趋势,具有去中心化特征,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具有独特优势。
应该分类分层次构建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第一,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分类管理。包括农业新分散经济、工业新分散经济、服务新分散经济、体验新分散经济等。第二,分散经济发展新模式的分层次管理[21]。从上游而言,大规模协作按照协作程度不同可以分为定制生产、协作生产;混合平台按照组合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综合电商平台、自媒体平台、产业互联网平台等及其组合;智能物流按照配送方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智能机柜配送和无人机配送等。那么多种不同的组合方式差异显著,有必要建立分层次的分散经济管理模式,制订上游生产企业协作标准,中游电商企业的协同标准和下游物流企业的智能配送标准等,力求实现经济的全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