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逻辑机理与推进策略

2022-11-23 13:55任保平王思琛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要素数字经济

任保平,王思琛

(1.西北大学 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陕西 西安 710127;2.西北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数字经济是以数字化技术创新作为发展动力、以数据作为关键生产要素的新型经济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赋能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1]而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成为推动以数字经济为主要代表的新型经济形态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前提,是实现要素资源流转配置顺畅无阻、打通制约经济循环关键堵点的必然要求。2022年3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培育统一的数据市场作出部署,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数据安全、权利保护、跨境传输管理、交易流通、开放共享、安全认证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2]。在数字经济时代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要借助要素市场培育充分发挥市场在数据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畅通要素循环流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本文首先对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理论内涵作了明确界定,并从创新、有效、多元、开放、普惠五个方面阐述了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特征,其次着眼于畅通要素循环和增强经济韧性两个层面,对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助推新发展格局构建的内在逻辑机理进行了深入阐释,归纳出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制约因素,最后针对制约因素提出了相应的推进策略。

一、 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理论内涵与基本特征

(一) 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理论内涵

新发展格局建立在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基础之上,而作为市场配置资源的载体,市场体系是商品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二者相互作用、共同构成的有机统一体[3]。发轫于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的数字经济将数据要素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与传统的生产要素有所不同,数据要素的搜索、复制和传输成本几乎为零,能够通过数据开放和共享来解决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减少生产过程的边际成本以及市场交易费用。在一些基于互联网数字技术搭建起的信息交流平台上,每个市场主体都能根据自身需求,以极小的代价,甚至免费获取到相应的商业信息,及时了解市场动向,包括对方需求、交易规模、成交价格等,从而在市场主体的决策中有效减少“走弯路”的风险,降低边际成本和交易成本。

数据要素之于数字时代的经济发展如同血液之于人体的生命健康维持,因此亟须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向更加适应新发展格局的需要转变,更好地实现数据要素价格市场决定、流动自主有序、循环顺畅无阻。一方面,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是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性前提,通过优化数据要素配置来提高生产效率,促进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优化升级和生产力水平整体跃升,从而在全球市场竞争中把握主动权,享受数据资源开发和利用带来的红利。另一方面,培育数据要素市场也是畅通经济循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突破口,通过畅通数据要素循环流动,促进数据跨区域、跨行业配置,降低企业获取生产要素和开展创新活动的边际成本,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通过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4],形成对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推动力,同时通过扩大内需深挖国内市场潜力,形成对高质量发展的长期牵引力。

在数字化技术加速创新、数字经济蓬勃发展的驱使下,数据要素通过市场化配置参与到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来成为畅通经济大循环的题中之义,培育一个与构建新发展格局目标相适应的数据要素市场迫在眉睫。由此而论,本文将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内涵界定为:由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催生的,以数字化技术创新为根本动力源泉,与数字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与高标准市场体系特征相契合、与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目标相统一,数据资源要素以商品形式参与交易,在市场需求引导下流动有序、循环畅通、配置高效的要素市场。

(二) 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基本特征

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的数据要素市场在具备生产要素市场普遍特征的同时,也拥有其与众不同之处,具体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以创新为根本动力。数字经济时代,创新是发展的第一推动力,创新驱动技术、知识和数据更新一日千里,数字技术有效提高了生产要素的配置效率,从而更好地满足商品生产者和服务提供者的要素需求。就数据要素而言,极强的时效性意味着通过创新实现持续的更新迭代是其与生俱来的使命。例如,创新型企业对滞后的信息数据弃之如敝屣,其茁壮成长需依靠创新对数据库和信息交流平台等持续加以更新。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一方面能够依靠自主创新促进数据要素与传统生产要素的协同组合,打通资源要素流动堵点,为实现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迭代提供基础条件,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另一方面能够依托国内大市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优势资源要素,增强供应链黏性,稳定产业链布局,驱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2.以有效为重要基础。所谓有效,是指最终培育出的数据要素市场应当具备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特点。数据要素普遍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伴随时间的推移和市场供求条件的变化,一些数据要素作为市场交易对象的商品,其使用价值会持续下降,对于生产活动的作用不断削减直至失效。例如,就互联网科创企业未来一个周期内的人才招聘活动而言,上一年度就业市场相关数据的参考价值是逐渐递减的。不同于其他的要素市场,数据要素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体现在数据要素的供求信息能够及时而完备地通过要素价格得以充分反映。通过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充分挖掘数据价值,并以市场主体意愿为依据来进行授权转让、使用或交易,数据要素的定价以价值为准绳、兼顾成本收益,在充分保障供给方数据产权的前提下实现市场配置的公平高效。要使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不但要提高数据要素市场供求体系的适配性,而且也要提高市场对外开放程度,从而实现数据要素循环畅通,全面释放数字红利,助推新发展格局构建。

3.以多元为必要前提。新发展格局下的数据要素市场应该是多元化的,集中体现在市场交易具备重复性、灵活性和拓展性。首先,数据交易具有重复性,在大多数情况下,数据要素供给方让渡的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因而数据能够在一定时间内反复多次参与交易;其次,数据交易具有灵活性,市场主体能够在需求方和供给方之间自由实现身份切换,交易平台数字化的趋势越发显著,日新月异的数据交易渠道和模式层出不穷;最后,数据交易具有拓展性,数字化交易平台促使线上交易、非接触交易等交易方式普及开来,打破了需求方和供给方交易活动的时空限制。重复性、灵活性和拓展性的数据要素交易能够有效改善信息不完全和非对称的市场条件,克服数据要素自身高时效性、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固有特性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提高要素资源配置效率、畅通经济大循环。

4.以开放为内在要求。新发展格局下的数据要素市场能够通过促进数据要素在各市场主体间的开放和共享,从而实现数据要素的顺畅流转和数据价值的充分挖掘。例如,在一些商业性互联网学术交流平台的相关板块,研究者能够共享经典文献、数据包等资源,也能在评论区发问咨询并为他人答疑解惑。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开放共享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一是借助数据开放共享,打破“数字孤岛”和“数据壁垒”存在造成的不利影响,使各类数据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充分流动、高效配置,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畅通经济循环;二是借助数据开放共享,最大限度挖掘数据要素和数据资产的价值,满足市场主体的多样化需求,助力实现高水平的供需动态平衡;三是借助数据开放共享,在全产业链、全价值链引领生产方式、组织范式和商业模式的新一轮变革[5],增加更多高质量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畅通要素循环、激发增长动能、增强经济韧性。

5.以普惠为根本目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的报酬除了受供求关系的影响外,还取决于要素在生产中的贡献率和重要性,数据要素市场经济培育应当以增进全体人民的福祉为最终价值追求,充分彰显普惠性。在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看来,劳动是创造价值的唯一源泉,在初次分配中劳动要素获取工资,其他生产要素按照在生产中的贡献分享劳动剩余,因此数据要素市场的收入分配既涉及按劳分配,又包含按要素贡献参与分配。新发展格局下数据要素市场的普惠性体现在数据要素的供给方和需求方能够通过交易行为实现互利共赢,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且参与数据产业链各个环节的所有市场主体都能够分享数字经济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一方面有助于为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带来正向激励,催生新产业新业态,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消费内需,畅通经济大循环;另一方面有助于调动所有市场主体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共同参与到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全过程中来,在共建共享中增进福祉,取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双丰收。

二、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助推新发展格局构建的逻辑机理

数据要素市场是数据要素供需双方进行交换的场所,是利用市场化手段配置数据要素资源所涉及的所有经济关系的有机统一体。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数据要素市场将数字技术的创新作为基础动力源,数据要素以商品形式参与市场流转配置,主要通过畅通要素循环、增强经济韧性两个方面来助力新发展格局的构建。

(一) 畅通要素循环,推动全要素生产率提高

生产要素之于经济发展如同血液之于生命维持,人体健康必然要求血液循环系统在正常范围内运行,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也要仰赖于畅通无阻的要素流动配置。打通经济循环的“任督二脉”是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关键所在,而经济循环畅通的基础则是各种生产要素及其组合有机衔接、顺畅流转。这一目标的实现,需要以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为基础性前提,唯有带动数据要素及其他生产要素的组合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的顺畅流转,方能促进全要素生产率提高。

根据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原理,资本的循环过程可分为三个阶段:G—W为购买阶段,W—P—W′为生产阶段,W′—G′为销售阶段[6]。每个阶段之间必须有机衔接,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才能顺利完成,商品生产的使用价值和价值在此过程中实现价值补偿和物质补偿,并在重复循环中完成生产的持续扩张。由此而论,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实质就在于社会总产品的价值能够在市场流通中得以顺利实现,而这一过程的顺利完成,离不开生产要素的市场化配置[7]。在数字经济时代,数据业已成为至关重要的创新型生产要素,并日益融入社会再生产的各环节和全过程,数据要素市场的培育能够通过以下三种机制路径来解决要素循环流动不畅的问题,从而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一是叠加效应,通过数据要素与劳动力、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等传统生产要素之间的有机衔接和高效配置,源源不断催生出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加速重构传统生产要素的存在形态,促进传统要素的循环流转从物理空间向数字空间转移[8],促进社会再生产各环节的良性循环,实现全要素生产率显著提高,推动形成一个“要素组合优化、经济循环顺畅、生产水平提升、社会财富积聚、人民福祉增进”的螺旋式上升的经济发展过程。二是乘数效应,借助集约整合、协同开发和网络共享能够充分激发数据要素潜力,一方面传统产业通过与数据要素的深度融合也日趋智能化、高端化,实现产业数字化转型;另一方面在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应用等数据价值链中的各环节,推动数字产业化转型,培育出形态多样的新型数字业态,增加更多高质量的数据产品服务供给,助力于改善传统上资源配置扭曲的问题[9]。近年来催生出的诸如网络课堂、线上会议等数字化新应用,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尤其是新冠肺炎疫情的有效防控,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规模效应,数据是要素市场中参与流转配置的商品,而“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和昔尼克派”[10],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核心目标是实现数据价格的市场决定,以便在市场主体间顺利完成数据使用价值和价值的让渡过程。借助数字化技术,数据要素参与市场化配置有利于更好发挥要素市场中供求机制、价格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共同作用,破除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在各环节有机衔接和循环流转的障碍,借助价格信号及时有效全面地反映要素市场的供求状况,为整个生产要素体系的顺畅循环打通堵点、消弭断点,带来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的规模效应。

(二) 增强经济韧性,为国内国际经济循环畅通提供有力支撑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要在着眼国内的同时放眼国际,从而更好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有机联动、相互促进。马克思在阐述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世界市场)的关系时指出:“世界市场不仅是同存在于国内市场以外的一切外国市场相联系的国内市场,而且同时也是作为本国市场的构成部分的一切外国市场的国内市场”[11]。尽管构建新发展格局强调把立足点放在国内循环的畅通上,但这绝不意味着闭门造车、故步自封,而是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拥抱世界市场,主动融入全球价值链、产业链和供应链,并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改革。但由于近年来逆全球化思潮愈演愈烈、贸易保护主义大行其道,加之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发生局部断裂,国际经济循环格局发生深度调整,对我国构建国内国际相互促进的经济循环带来严峻挑战。因而,要以全国统一大市场为支撑,“有效利用全球要素和市场资源,使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更好联通”[2]。借助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推动产业数字化转型,积极培育参与国际竞争合作新优势,从而提升经济对外部冲击的适应性和长期高质量发展的永续性,有效增强我国经济的韧性。

韧性本是一个物理学的概念,系统科学将其引入用于描述稳定的系统受到外部压力后进行自我复原、维持稳定的能力。而在经济学领域,经济韧性不仅着眼于对外部冲击的适应能力,还强调通过持续不断的创新向长期高质量发展转型,使经济系统形成新的均衡状态,这是一个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的长期过程。在新发展格局下,增强我国经济韧性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不是仅仅停留在提升经济发展经受外部冲击后的恢复能力,而更多的是要全面提高我国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的综合能力[12]。因受到诸多不利外部因素影响,要通过培育创新型要素市场而化危为机,对包括市场体系、制度体系等在内的现有经济系统持续加以完善,发挥数据要素与其他生产要素组合带来的叠加效应、乘数效应和规模效应,借助数据要素市场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在日趋激烈的全球化竞争中塑造数据优势、保障数据安全,实现我国经济韧性的稳步增强。

一是在国际分工体系的参与方面,通过数据市场培育打破传统上产业组织和企业组织的边界,推动经济组织方式向平台化、生态化转型,提升微观市场主体间协同水平,进而在国内国际双循环中调节和改善分工结构,推动传统上以国际分工、国际市场和国际循环为主体的外向型分工体系向以国内分工、国内市场和国内循环为主体的内向型分工体系转变[13]。二是在产业发展模式的转型方面,通过畅通数据要素循环并加速与实体产业的融合发展,带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的协同推进,使自主创新活力竞相迸发,促进产业发展模式由传统上的要素追加投入向数据创新型生产要素与其他要素的有机组合转变,引领产业链和价值链向中高端攀升,进而培育全球市场竞争优势。三是在全球经济格局中的地位方面,面对全球经济复苏脆弱乏力、发展鸿沟加剧,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的多重不利影响,通过从整体上增强对外部环境变化的适应能力,稳步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可控水平,维护以我为主的全球数字价值链和数字主权[14],实现从全球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嵌入者到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引领者的身份转变,为更好统筹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保驾护航。

三、 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制约因素

近年来通过各项政策举措的有力牵引,我国数字经济蓬勃发展,其催生出的新产品、新产业、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空前涌现。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增加值为39.2万亿元,同比增长9.7%,数字经济占GDP的比重达到38.6%。(1)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1年)》。无论是从总量规模还是增长速度上看,我国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都位居世界前列,而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支撑,我国数据要素市场也进入蓬勃发展阶段。以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行业为例,2021年全国该行业的市场收入共计1500亿元左右,近三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30.69%。(2)数据来源于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数据中心白皮书(2022年)》。但与此同时,大而不强、快而不优的突出问题依然制约着我国数字经济发展,与一些发达经济体相比,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发育也仍处于低水平、不完备的阶段。英国于2018年设立专门工作组来实施“智慧数据计划”,将分散的个人或企业数据按规定和安全标准分享给被授权且受监管的第三方,力求打破数据垄断;2018年11月,德国联邦政府提出,要在“数字化能力、数字化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创新、数字化转型社会和现代国家”五大行动领域推进数字化建设;韩国于2020年推出“数字经济发展计划”,并颁布《公共数据法》,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推进公共数据开放和大数据平台构建[15]。鉴于此,要寻找差距和短板,充分认识到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助推新发展格局构建的羁绊梗阻。

(一) 数据产权界定尚不明晰,难以形成对交易活动的正向激励

数据要素的产权(Copyright)主要涵盖数据的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等内容,数据确权的目的就是明确这些权利的具体归属和界限。当前,我国在数据确权方面取得的成效与预期有较大落差,在数据要素的产权归属、市场流转和收益分配等方面均存在不足,制约着数据价值的发掘和配置效率的提高,不利于更好满足市场主体的交易需求。究其原因,我国数据要素产权仍然存在所谓“模糊地带”及“黑箱”,数据产权界定仍需进一步细化,市场交易中数据产权的法律属性仍需进一步明确。一方面,数据要素产权界定需要考虑市场主体多方面的利益,数据要素市场中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交易主体的权责界限也往往是模糊不清的,数据要素供求双方之间缺乏稳固可靠的桥梁中介——第三方数据交易平台,市场交易中存在的不确定性导致供求双方面临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显著增加了市场交易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对数据要素和数据要素市场的认知存在缺陷,现有数据产权的制度安排不能有效促进简单的数据向数据资源、数据资产和数据要素转化,导致市场交易中让渡的更多是数据的使用权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16],进而影响市场交易双方的稳定性预期,不利于要素循环和经济大循环的畅通。

(二) 数据市场化配置效率不高,阻碍要素循环流转畅通

较之于商品市场,我国要素市场培育本身相对滞后,而数据要素市场的发育则起步更晚,目前在数据要素商品化、价值实现、规则健全等方面普遍存在体制机制障碍。首先,数据要素自主有序流动与合规合法交易的基本条件未能得到满足,阻碍原始数据经过采集分析而转化为数据资源,以及数据适应丰富应用场景而转化为数据资产,最终抑制了数据要素的循环流动和融合应用,降低了要素市场的畅通性和合约化水平,不利于数据要素的商品化及其配置。其次,由于产权不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体制机制不完备,导致数据要素流通渠道不畅、配置活力不强,从而难以形成稳定的价值实现机制;市场分割限制了数据要素流动和配置时空范围的拓展,数据难以充分集聚和高效配置。最后,包含市场准入与退出规则、竞争规则、交易规则和监管规则在内的市场规则不成熟不完备,导致数据要素市场秩序出现紊乱,难以形成对主体交易行为的有效约束机制。一方面带来要素资源错配和价格扭曲,致使数据要素同其他生产要素组合的叠加效应、倍增效应削弱,抑制了数字经济同实体经济的融合发展,阻碍经济大循环的畅通;另一方面导致市场伴随数字化平台的大规模扩张而“乱象丛生”,数据泄露、滥用甚至盗取的情况屡见不鲜,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企业商业机密、维护国家数据主权及安全带来严峻挑战。

(三) 数据市场开放共享程度有限,制约强大国内市场培育

我国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程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且在数据要素流转与应用方面仍存在一些短板。依托超大规模市场激发技术创新的原生动力,劳动分工深化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均受到阻碍,抑制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后规模效应、集聚效应的发挥,不利于形成强大国内市场,难以为我国经济应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提供充足有效的回旋余地。首先,数据要素市场开放共享程度不高阻碍着我国数据创新潜能的激发,导致数据要素市场发育不充分的问题,加之在区域间、城乡间经济发展差距的基础上存在数据要素市场发育不均衡的现象,阻碍了要素的充分流动和高效配置,使潜在的数据价值难以充分挖掘,从而阻碍了消费和投资规模的扩大,不利于畅通国内经济大循环。其次,数据要素市场分割的现象依然严重,这在很大程度上是数据要素资源开放共享程度不高导致的,数据供给方各自为战,政府数据与企业数据、个人数据之间的交互共享渠道不畅通,难以发挥协同优势,限制着数据资源配置时空的拓展和数据要素产品供给质量的提升,不利于增强数字产业的综合竞争力。最后,数据要素市场开放共享的低程度不利于促进数字生产力发展,抑制了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的提高,有限且质量不高的数据产品和服务供给难以更好地满足各个市场主体的需求,为形成更高水平的供求动态平衡带来羁绊。

(四) 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机制不健全,抑制市场主体的创新积极性

2019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首次明确将数据作为生产要素纳入收入分配体系中。数据在按生产要素贡献决定收入分配的格局中占据越发重要的地位,在新发展格局下培育数据要素市场,要求在“做大蛋糕”的前提下“分好蛋糕”。当前我国数据要素参与收入分配的体制机制不完善,集中表现在:一是数据要素参与分配的规模受限,原因在于,一方面传统的固定资产等要素获得分配明显偏高,知识、信息等数据要素的占比明显不足;另一方面支持企业中数据拥有者持股和数据资源入股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且数据要素在创业收益的分配上仍然低于土地、资本等其他传统要素,从而抑制创新活动的开展。二是数据要素市场中的不同主体在收益分配上存在不均衡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方面数据要素存在的市场垄断特征使得一些大型企业在数据要素收益的分配方面占据优势,而其他企业则“输在起跑线上”;另一方面原始开发者、要素供给者和产品生产者三者在原始数据转化为数据要素进而生产数据产品的过程中存在极为复杂的利益分配关系,而长期以来不健全的收益分配机制无法准确反映真实的市场供求关系,扭曲的要素价格难以保障数据要素收益权的实现,更不利于达到高水平的供求动态平衡。三是数据要素的收益权在流转、使用和交易过程中的体制机制还不完善,存在开放共享和顺畅交易的困难,造成市场决定数据要素配置的范围受到限制,不利于形成由市场评价贡献、由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机制,抑制了消费投资规模的扩大,以及市场主体参与创新活动的积极性。

四、 新发展格局下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推进策略

针对以上制约因素,欲探寻行之有效的破解策略,应有的放矢地在加强确权保护、完善市场体系、扩大开放共享和参与收入分配四个方面聚焦发力,以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助推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 加强数据要素确权保护,实现数据要素循环畅通、配置高效

数据确权就是完善涵盖所有权、使用权和使用权的数据权属体系,其目的在于实现公平合理的数据定价,形成对市场主体自主创新的正向激励。首先,要借助数字化技术有效追踪各市场主体在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分析和应用等各环节上的行为,对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界定,有效保护交易中各主体权益,从而充分挖掘数据要素在产业链循环中的价值潜力。其次,要建立健全动态数据权属体系,破除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实现市场主体权益、经济社会发展效益等多元化目标的和谐兼容,确保数据要素在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各环节畅通无阻,提高数据要素的配置效率和供给质量,激发数据循环赋能经济发展的叠加效应和倍增效应。再次,在充分考虑数据交易流程和数据交易成本的基础上,完善涵盖数据价值评估机制、数据交易规则等在内的数据要素价格确定机制,以法律法规为准绳加强数据产权保护。最后,要加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的数据要素市场行业规范和伦理道德等非正式制度建设,从而形成对市场法律法规等正式制度的有效补充[17],帮助数据要素的供求双方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降低各种制度性交易成本,进一步畅通数据要素的循环流转,助力于塑造市场激励相容、良性竞争的格局。

(二) 建设高标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

数据要素市场培育的核心是充分发挥市场在数据要素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巩固市场价格机制、供求机制、竞争机制的基础性地位。要在市场主体准入、竞争秩序维护和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聚焦发力,依靠市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数据要素的价格决定机制、要素流动规则和要素配置机制[18],从而促成由不完善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向成熟完备的高标准数据要素市场体系的华丽转变。首先是生产环节,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畅通供给渠道,并加强数据共享和交易平台建设,促进高质量数据要素供给和经济发展实际需求的衔接匹配,打通数据要素自主流动配置的梗阻。其次是流通环节,要完善数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对市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数据开发、成果共享等活动产生正向的激励作用,借助光纤网络扩容提速、5G商用部署和规模应用、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为数据要素的循环流转解难点、疏堵点、消痛点。最后是交易环节,可从德国弗莱堡学派的思想主张中汲取启示,致力于建构并维护数据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借助合理阈值内的调控干预为数据市场的培育和运行营造有利环境[19]。一方面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数据定价机制,减少市场主体准入、经营、退出各环节的显性和隐性壁垒;另一方面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的执法司法和有效治理,实现数据要素市场监管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

(三) 扩大数据要素开放共享,形成数据市场供求的更高水平动态均衡

数据要素的开放共享程度决定数据市场培育的规模和质量,这是衡量强大国内市场与否的重要标志。要通过构建数字经济时代与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新发展格局要求相符合的数据要素开放共享体系,充分挖掘数据潜能,促进数据要素与其他要素之间的有机衔接和高效组合,形成良性互动的国内国际经济大循环。在畅通国内循环方面,加快统一的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一方面促进数据要素市场整合,充分发挥市场的规模效应和集聚效应,打破市场壁垒和市场分割的不利局面,实现数据的跨区域流动和高效率配置;另一方面提升产业基础高级化水平和数字产业链现代化水平,通过自主创新突破“卡脖子”技术,加强对关键数据产品高质量供给的保障。在畅通国际循环方面,一方面要全面开展跨国数字技术合作,推动贸易数字化发展,打造跨境电商产业链和生态圈,在数据要素市场的国际合作共建中促进数据要素有效外循环[20];另一方面要主动作为,推动全球多边数字经济治理体系的完善,积极提出中国方案、发出中国声音,使全世界人民共享数字经济繁荣发展的丰硕成果,助力打造全球数字经济背景下的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 健全数据参与分配体制机制,强化对市场主体创新活动的正向激励

收入不平等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状态导致的,数字经济时代的数据要素具有一定的垄断性特征,推动数据要素参与分配是缩小不同市场主体要素占有差别和收入分配差距的现实举措[21]。一是依法厘清数据要素所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的归属,加快形成开放性、包容性和发展性的数据产权体系,明确数据要素市场主体的权利边界和义务责任,帮助市场主体形成自主创新的正向激励。二是推进数据要素市场相关体制机制变革,健全由市场评价贡献、由贡献决定报酬的收益分配体制机制,保证原始数据提供者、数据资源加工者、数据资产拥有者和数据产品生产者在初次分配中能够共享数据市场繁荣发展的成果,更好激励原始创新和产业创新活动。三是处理好分配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将全体人民的福祉作为衡量数据要素市场培育成效的根本圭臬,有效避免数据集聚和垄断引起收入分配差距过大,增强数字经济发展进程中的平衡性、协调性和包容性,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同时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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