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明生 , 尹向军 , 邹奇峰 , 简亮平 , 陈 锋 , 钟海丰 , 钟礼明
(1.新余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江西 新余 338000;2.分宜县现代农业服务中心,江西 新余 336600)
要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水稻全程机械化普及是当务之急,尤其当下劳动力紧缺,意义更为重大。从目前情况来看,新余市水稻机耕、机收、机烘等农机化水平基本上达到了90%以上,但机播机插和机防水平依然很低,已成为制约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瓶颈。为加快推进新余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新余市瞄定目标任务,抓住关键环节,综合施策,强力推进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21年全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提高了3个百分点,为减轻农民劳动强度、提高水稻种植效益作出了贡献[1-2]。
新余市是江西省一个地级市,耕地面积103万亩,水田面积75万亩,全年水稻播种面积139万亩左右。新余水稻综合机械化水平在全省名列前茅,达到81.723%,其中机耕水平98.380%,机收水平98.616%,但机播水平很低,只有42.620%,拉低了全程机械化水平。2021年,全市有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8个,单季育秧能力4万亩,全年育秧能力12万亩,机插能力12万亩以上,占全年水稻播种面积的8.6%,绝大部分水稻靠人工抛栽,效率低,成本高,种植效益难以提升。特别在当前农村劳力紧缺的情况下,种粮大户一到农忙季节就为请工难而发愁,制约了水稻规模化种植。
由于一些职能部门在建设用地上非常谨慎,没有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文件要求执行,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在执行上怕担责,影响了工厂化育秧中心的建设用地的建设,特别是育秧炼苗大棚用地面积较大,落实用地困难更大,严重制约了育秧中心建设的进度。
据测算,建一个小型育秧中心总投资近60万元,国家农机购置补贴20万元,建设主体需投资40万元;建一个大型育秧中心总投资近150万元,国家农机购置补贴56万元,建设主体需投资94万元,由于资金压力大,一些种粮大户望而却步。
机插秧的主要用户是种粮大户,小农户普遍采用抛秧。所以要提高机插比例,就必须实行耕地规模化流转,提高规模化经营水平,但目前存在几个制约因素。一是留守农民要保自家口粮而不愿意流转,二是插花田不利流转,三是种粮效益不高影响大户流转意愿。到2021年,全市耕地集中流转面积22万亩,仅占全市耕地面积的29.3%。
为切实提高全市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新余市农业农村局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计划2022年完成18个育秧中心的建设任务,努力用3年时间,在全市建成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50个以上,单季育秧能力达30万亩以上,全年育秧能力达80万亩以上,力争机插面积占全年水稻播种面积的60%以上。
一是以开展农机春耕备耕服务和送科技下乡等活动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惠农政策,现场解答群众疑惑,提高群众对机械化育秧的认知度与接受度,营造了浓厚的宣传氛围。二是通过发放文件、印发技术资料、播放机械化育秧短视频等形式,走村串户宣传水稻机械化育秧技术的特点和优势,进一步提高农民对水稻机械化育插秧的认识[3]。2022年农民购机的积极性非常高,特别是高速插秧机截止到6月底全市已购机189台。
建立以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经营主体,以社会化服务为经营方向,以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为突破口,以“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为经营理念的经营模式,为全市水稻种植户提供水稻全程农机化专业化服务[4]。
新余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市委、市政府分管农业的领导亲临一线督导育秧中心建设。市农业农村局把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作为2022年春耕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印发了《关于加快2022年度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将这项工作与春耕生产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调度,成立了以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各项具体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出台具体措施,积极帮扶解决建设主体用地、用水、用电等问题。
整合资金,加大投入,采取“企业自筹+政策奖补”形式筹措资金。育秧中心项目建设可从以下方面给予奖补:一是纳入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按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程序申报补贴;二是各县区统筹农业资金,按国家农机购置补贴额的50%给予二次补贴;三是农业托管服务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工厂化育秧、机插、粮食烘干等项目;四是探讨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以村集体名义购机入股,产生的收入作为村集体收入方式支持项目建设[5-6]。
强化技术指导,加大工作调度[7]。各县区成立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专家指导组,由农机、农技、植保、土肥、种子等部门专家组成,负责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的技术指导工作,加强农机与农艺的结合。专家组不定期深入18个育秧中心建设基地,按照《江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规范(试行)》要求,加强对育秧中心建设的技术指导,为新余市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提供了技术支撑。
一是将育秧中心项目建设纳入各县区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粮食安全生产考核。二是加大工作调度。各县区结合当前早稻生产工作,组织人员不定期地对18个育秧中心建设开展督导,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的督查机制,提升了建设质量,加快了建设进度。三是落实了责任人,每个项目建设都有专人负责,做到了领导抓、抓领导、层层落实。
目前,新余市18个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进展顺利,6月份投入了使用,取得显著成效。
合作社围绕水稻生产的各环节,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为农民提供“耕、育、种、管、防、收、储、售”一体化农事服务,采用各个环节托管和全程托管等菜单式服务。合作社根据农业生产需求,与农民签订托管服务合同,解决了农民想种地,但干不了和干不好的问题。让买不起农机的小农户能用上先进、高效、智能的农业机械,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相融合,为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为广大水稻种植农户提供育秧、机插服务,相比传统的手插、抛秧等方式,此服务大幅节省了劳动力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栽插进度,缓解了农忙紧张问题。水稻机插对水稻抗倒、防草作用明显,抗倒、除草等成本大幅度下降,每亩增产150~200斤,增效达200元以上,经济效益明显提高。
当前,农村老龄化非常严重,能种田的农户越来越少,每到农忙季节,种粮大户就为请工难头痛。机育机插技术的推广,解决了种粮大户用工难问题,不再为误时误工发愁。用工问题一解决,农民种粮积极性大大提高,土地流转速度明显加快,有效地解决了土地抛荒问题,粮食安全有了切实保障。
各级政府及林业、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部门要对育秧中心用地问题建立联审快办机制,优先解决育秧中心建设用地,严格按照设施农业用地要求,简化征地审批手续,为育秧中心建设征地“开绿灯”[8]。
除国家农机购置补贴外,还要整合其他惠农资金,加大对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建设补贴力度,出台农机购置二次补贴政策,把育秧中心建设纳入补贴范围,切实减轻建设主体的经济负担,调动农民建设水稻机械化育秧中心的积极性。同时,建设主体要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可争取乡村振兴等方方面面的资金,采取入股分红等方式,吸纳各方资金,解决资金紧张问题[9-10]。
乡镇、村组要主动作为,按照粮食播种任务和耕地状况,协调解决种粮大户在耕地流转中的问题,如租金价格、各类纠纷处置等。让大部分耕地集中到种粮大户手中,用2~3年时间,力争全市土地流转率达60%以上,实行规模经营,助推水稻育秧中心建设及水稻全程机械化水平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