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丽
(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林业和草原局,云南 会泽 654200)
据调查,会泽县林业用地总面积362948.2hm2,有生态公益林面积180179.3hm2,有防护林面积137637.3hm2(其中水源涵养林面积87450.7hm2,水土保持林面积48247.8hm2,护路林面积1938.8hm2,分别占防护林面积的63.54%、35.05%和1.41%)。
全县共有国家级公益林面积75781.40hm2,其中水源涵养林面积30682.96hm2,水土保持林面积48247.8hm2,护路林面积1938.8hm2,在防护林面积中分别占的63.54%、35.05%和1.41%。根据《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定》关于退化防护林的界定标准,在国家级公益林中,退化防护林面积22437.05hm2。
全县共有省级公益林面积104487.35hm2。其中防护林97204.97hm2,占防护林面积的93.03%(其中,水源涵养林面积70626.18hm2,护路林面积26578.79hm2,分别占防护林面积的67.59%%和5.44%%)。特殊用途林面积7282.38hm2,占防护林面积的6.97%%(自然保护区林3952.991029hm2,环境保护林3329.385hm2,分别占防护林面积的3.78%和3.19%)。结合退化防护林界定标准,在省级公益林中,退化防护林面积61308.10 hm2。
早在20世纪,会泽县选择了造林成本低的华山松和云南松进行大面积植树造林。营造的防护林,有相当比例的造林地块属于山帽林,土壤保水能力不足,土壤肥力较差,难以满足树木生态特性的要求,致使林木生长不良。在幼林生长阶段,造林树种长势一般,但长至中龄林期,树木对水分与肥力的需求明显增长,但是因为水分与肥力的缺乏,导致树木生长衰弱,年生长量低,以至于出现小老树林分和干头树林分。因立地条件差,资金短缺,加上科技能力薄弱,导致造林树种选择难、树种过于单一,缺乏抗灾能力,对林业可持续发展是极其不利的。没有选种防火树种,如银木荷、石栎、相思、山槐、槭类、楠木、黄连木等防火乔木;构骨、海桐、女贞、杨梅茶等防火灌木进行连片造林或混交造林。而维护森林生态平衡,减少森林病虫害,能够提高林地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这样看来,会泽县实施的工程造林,与天然混交和科学经营的原则是相违背的,容易造成林分退化。
会泽县营造的人工防护林,由于树种单一,长势不佳,缺乏抗逆性,导致虫害不断发生,蔓延范围越来越大。在人工防护林中,主要存在小蠹虫、云南木蠹象、天牛等蛀干害虫和扁叶蜂、斑晶钩蛾等食叶害虫,会对天然林、人工林防护林的中龄林、成熟林、过熟林以及近熟林造成严重危害,且防治难度较大,造成林木成片或群团状死亡,使得防护林带受到严重破坏,林木生长状况不佳,导致林分退化加剧。
随着防护林树龄的不断增大,林分逐渐进入成熟期,生理机能不断衰退,影响了防护效能的发挥,紧接着就到了更新采伐期。但因采伐限额、项目实施难度大以及资金短缺等因素的存在,导致更新采伐不断延后,待林分进入过熟期,林木生长不断减弱,导致一些抗逆性不足的树木心材腐烂,一旦遇到自然灾害,就容易遭遇折损,为病虫提供藏身与繁衍之地,使得林木经济利用价值不断下降,防护效用也会逐渐衰退。
由于选择的造林、经营模式不合理,导致华山松、云南松纯林防护林出现退化现象,这些林分在营造初期,都存在密度过大的问题。一些地块的时代性比较强,比如说,在长防林造林过程中,规划行距为1m×1m,但实际造林时,为保证林木成活,密植行距为0.5m×0.5m,使得单位面积内种植密度明显增加。甚至于每塘种植两株幼苗,将株行距减小至0.3~0.4m,使得每公顷的林木数量达到4万株以上。
当林分郁闭时,林木长势下降,使得林木瘦弱、细小,森林生态功能都在不断下降。对于立地条件稍好的地块,林分生长速度较快,林木生长竞争更加激烈,互相争夺养分与水分。因林地立体条件差,抚育投资额度低,使得这类地块得不到有效抚育间伐,导致林地卫生状况下降,病虫害发生频繁,对林木生长产生抑制作用,导致林木整体质量发生退化。不仅如此,由于造林整地粗放、生产经营不当、病虫害防治不到位、人为及自然因素等,使得林分不断发生退化。
会泽县每年的降水主要集中于5~10月,而从当年11月至次年5月,降水较少。境内自然灾害主要以干旱、倒春寒和八月低温为主,常有旱、涝、冰雹、倒春寒等自然灾害发生,在县内局部地区,还有可能出现晚霜冻、洪涝、三秋连雨、冰雹、大风等异常气候。此外,偶尔还会发生地震、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在2009年~2019年10年间,会泽县春季十分干旱,几乎每年都发生不同程度的旱灾,正是因为受到旱灾的影响,使得县内形成了大面积的退化防护林。会泽县现有纯林面积中,松类纯林面积达204051.3hm2,油杉类纯林面积2278.6hm2,分别占纯林总面积的93.24%和1.04%。在现有混交林面积中,松类为主要树种的混交林总面积达13471.1hm2,油杉类为主要树种的混交林面积为2278.6hm2,可以看出:会泽县林地面积主要以松类为主。但在干旱条件下,松类、油杉类树种属极易燃树种。
从地貌上会泽县山地占总面积的95.7%,地形上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深谷叠嶂。缓坡(Ⅱ级、超5度)坡度以上的有林地面积达236679.7hm2,斜坡(Ⅲ级、超15度)以上(含斜坡、陡坡、急坡、险坡)面积为199108.0hm2。正是由于气候、地形地貌、树种组成等原因,使得会泽县森林在极端干旱和大风天气的春季极易发生森林火灾,加上坡度大,火灾发生时,火势迅速形成锋面,加之松类森林干燥后极为易燃,扑救难度极大,过火面积大、损失巨大,也是造成防护林退化的重要原因。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退化防护林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化防护林根据退化程度可分为三类:
严重退化:防护功能严重退化,枯死木、濒死木比例占单位面积株数40%以上;中度退化:防护功能明显下降,枯死木、濒死木比例占单位面积株数10%~40%;轻度退化:防护功能出现下降,枯死木、濒死木比例占单位面积株数 10%(含)以下。
枯死木是指树冠枯死2/3以上的林木。濒死木是指树冠枯死不到2/3,无法自行恢复生长发育而濒临死亡的林木。其他轻微退化木则指的是轻微枯梢、枯枝等其他轻微退化而生长不良的林木。
由于外界环境改变、造林与经营不善、自然灾害以及林业有害生物侵袭,使得退化防护林提前或加速进入生理衰退阶段,以至于林木枯死、濒死、生长不良等现象,造成稳定性降低,生态防护功能逐步发生退化甚至丧失,难以通过自然能力更新及恢复。在实施退化防护林修复时,应当遵循如下原则:
第一,尊重自然规律,因地制宜科学修复。根据森林发展演替、林木生长、树种分布等规律,确定适当的修复方式,合理设定林木密度,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并配置形成混交林,对林分结构加以优化,促进林分健康稳定。
第二,严格生境保护,维护生物多样性。在退化防护林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应深入贯彻生境保护理念,确定相应的采伐方式,通过低扰动整地、预留缓冲带、保留珍稀植物等一系列保护措施的运用,对修复林地生态和生物多样性进行有效保护。
第三,坚持先急后缓,突出改造重点。在开展修复活动,应当根据退化程度,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对于大面积枯死、濒死的成熟、过熟退化防护林及遭受严重灾害的退化防护林以及国家重点生态工程区的退化防护林,应先予以修复。
第四,坚持生态优先,多效兼顾。在保证生态防护功能要求得以满足的基础上,基于经营者意愿,应当配置一些生态与经济效益兼顾的树种,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的有机结合。同时,还要在适宜地区配置一定数量的景观树种,促进森林景观质量提升。
第五,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修复科技水平提升。吸收和借鉴国内外先进技术与管理经验,深入推广成功修复模式与技术,鼓励修复技术研究与创新,使退化防护林修复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第六,依法依规开展修复,不断加强资源管理。实际修复时,遵守林业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定等,规范林木采伐管理,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使修复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
早在20世纪,为实现快速灭荒的目标,会泽县实施了大面积的联营造林,造林单价极低,多由生产队群众组织投工投劳实施造林,直至国家启动天保工程,天保人工造林项目投资也仅仅为50元/亩;退耕还林的荒山还林项目造林单价也仅为50元/亩。由于造林投资额度极低,经营较为粗放,使得树种选择仅仅为两松纯林(华山松、云南松)极不合理,树种适应性极差,并未营造混交林,只有部分小面积的低效混交林,形成了面积巨大的小老树林。在实行公益林管理后,防护效能不断发生退化,导致防护效果不佳。因此,需要将小老树林实施原有树种更替。为减少因植被盖度过低,改造及造林成效受到影响,实施更替时,暂不对原有林木实施采伐,采取林冠下造林模式,能够大幅减小阳光对新造幼苗的灼伤,减少土壤水分蒸发,保证造林成活率。待新造林成活,树势达到稳定,就可以有序地将原有林木中的枯死木、濒死木伐出,保障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对因自然灾害引起的轻度、中度退化防护林,林分结构不合理,再加上枯死木、濒死木以及不良木等的影响,导致防护效能下降,出现了严重的退化。会泽县综合运用抚育、补植补造、林下更新、调整、封育等措施,对林分树种结构、层次结构以及林分密度进行调整,充分发挥林分生态防护功能。通过补植补造的方法,培育复层、异龄、混交林分。选择的补植补造树种应与林分现有树种在生物特性与生态习性方面共生相容,逐步长成结构稳定的林分。对于非目的树种分布的地块(地段)及林中空地,采取林下更新、林中空地造林方法进行修复,培育林分更新层并促进演替形成为主林层。在林(冠)下进行造林更新,选择的是幼苗耐庇荫的树种。实际进行造林前,需要将枯死木、濒死木、林业有害生物危害的林木进行伐除,紧跟着进行林冠下造林,等到更新树种生长稳定,对上层林木进行选择性伐除处理,将优良木、有益木、珍贵树保留下来。
对于退化严重、乔木稀疏、林中空地较多的退化防护林,应当以灌木林分为主地块,采用灌木平茬补植修复的方式进行修复,并结合林地立地条件,实施平茬或补植补造,选择适宜地块立地条件的树种进行补植更新。对于适宜生长乔木的区域,应当补植乔木,使之形成乔灌混交林。采取林下更新、林中空地造林方法进行修复,培育林分更新层并促进演替形成为主林层。特殊保护地区内的生态公益林,不得开展更新采伐活动;重点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的更新采伐必须经特殊批准;一般保护地区的生态公益林允许进行合理更新。
根据现有林分生境选择相应的乔木树种,考虑更替树种与主林层树种在林分营养空间层次的协调与互补,进而明确更替树种的成林目标与期望。凡涉及补植补造的林地,在确定补植密度时,都要充分结合现有株数与林分所处年龄阶段、立地条件等因素,确保补植后单位面积的新植苗木和现有林木株数之和,必须达到该类林分合理密度的最低限以上。对于需要调整树种和树种不适的地块,宜采取抽针(阔)补阔(针)、间针(阔)育阔(针)、栽针(阔)保阔(针)等方法进行调整,将其培育成混交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