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克勋
(甘肃省临泽县平川水利管理所,甘肃 临泽 734205)
农村水系是一种承担着农村地区行洪排涝、生态、养殖以及景观等功能的水网系统,主要由农田附近或者农民居住区域附近的河流、湖泊以及塘坝等水体组成。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的开展,正是积极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体现,对于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农村社会的文明和谐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但如何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工作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临泽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项目为水利部、财政部确定的甘肃省唯一纳入中央财政支持2020—2021年全国水系连通及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试点县项目,该项目计划清淤疏浚及岸坡整治62.86 km,配套各类建筑物311座,整治湖塘8座,治理修复生态湖1座,沿河道两侧营造生态涵养林153 hm2,修建健身步道28 km,健身休闲广场7 处。项目分2年实施,其中,2020年综合整治梨园河东河、合强河沟、五眼泉河3 条河沟31.05 km,8座绿化调蓄池及曹家生态湖,计划完成投资1.54亿元;2021年综合整治九眼泉河、红卫泉河、马营河沟3 条泉河31.81km,计划完成投资1.27亿元。
在临泽县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首先,受到当地城镇规划的影响,部分河道岸线的划界工作不到位,降低部分河道的规划治理工作质量,使得部分河道内依然存在着严重的乱挖乱采现象。其次,在大力发展农业经济的形势下,农业用水量必然大幅度增加。如果出现地下水超采现象,会明显降低当地的地下水位。另外,如果当地的生态治理工作落后,还可能出现严重的泉沟淤积现象。岸坡及河底杂丛生,会影响河道功能的有效发挥,弱化河道的生态环境。最后,由于周边农村建设活动,部分河道岸线被侵占,河道内的淤积物越来越多,加上部分塘地被改成耕地,塘地面积减少,河道的生态功能越来越弱。
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水系清淤等整治明显削弱,加之县级财力有限,长期治理保护投入不足,存在问题日益突出,使得人们群众生活质量受到较为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有关河塘淤塞的现象十分明显且没有得到有效的处理,进而导致整个地区的治理效果无法达到相关标准。正常情况下,因洪水所带来的泥沙会在河流中逐渐下沉,最终来到河底形成淤泥,淤泥的存在会使得整个河塘水流的流畅度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淤泥越多,阻碍越大。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往往需要相关人员进行及时的清理,从而来提高水流的流畅度与自我净化能力。但是由于临泽县本身的经济发展相对迟缓,在财力方面无法得到满足,因而很少会对相关泥沙进行淤积处理,时间一长,淤积现象便会呈现出扩大化的状态,整个淤塞程度不但十分严重,后续工作也会因此受到不利影响。在这一背景下,河塘的运行状态也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淤积现象越发严重,相应的库容量也会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使得整个灌溉效果不尽如人意。二是对于河流系统来讲,断面行洪能力极为重要,其关系到整个水流的走向以及流畅度,是考量河流质量的一大指标。与常见的江河状态不同,农村地区的河流在宽度上相对较窄,且线路上满足多项性需求,不仅存在着上下游宽度的差距,同时在深浅方面也会有所不同,使得很多行洪卡口段所起到的作用无法得到保障,防洪效果相对较差,远远无法达到预期的标准,甚至还会出现没有设防的情况,使得水利基础设施无法正常运行,灌溉工作很难顺利开展,进而导致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受到较为不利的影响。三是由于农村地区所处的地理环境相对自然化,在进行水利工程施工时,往往会受到不同因素的干扰,比如河道宽度相对较窄,所开展桥梁施工时,不但需要考虑跨度因素的存在,还要提高对行洪断面的管控力度,避免发生因洪水造成堵塞情况导致行洪能力大幅度下降。但是就目前来看,该地区仍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问题,水位方面不但无法满足正常的施工需求,同时还会在开展相关工作的过程中对过流断面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使得后续的灌溉工作无法顺利开展,在整体应用效率上也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四是水域岸线被侵蚀现象严重是临泽县水系无法顺利正常运行的一大原因,且问题程度十分突出。究其原因,是因为相关人员在开展日常作业的过程中,忽视了环境保护的重要性,擅自进行围河造塘,并在滩地地区开展农作物耕种,同时也存在着乱挖乱采的情况,使得原本相对充裕的水域空间被迫缩小,相应的岸线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挤占,整个河流本身所维持的自然形态不具备可靠性与平衡性,生态环境受到影响,河流自身所具备的行洪能力也会大幅度下降,导致人们的生活质量不断下滑,对于水系灌溉工作也会产生较为不利的影响。五是河塘水污染严重是当前临泽县所面临的一大难题,由于受到自身经济水平的影响,加上人员所具备的环境保护理念相对薄弱,使得整个地区的污水处理效率无法达到预期标准,生活污水随意排放,大规模养殖以及工业污染都会使河流所具备的最大承受能力无法得到有效保障,超出最大承载力后,整个河流的净化程度与污染的平衡便会被打破,进而导致整个水生态环境被破坏,有关农村地区的河湖水质也会因此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况出现,相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确保后续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生态环境质量能够得到有效提升,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也能够因此得到有效保障。六是管理制度的缺失使得整个地区的环境受到较为严重的冲击与破坏,很多违规现象并没有得到有效的管控与预防。在工程施工审核过程中,由于缺乏足够的管理手段,在满足资金需求后相关部门便进行了相对直接的施工建设,整个过程不但在效率方面无法得到有效保障,在安全管控过程中也存在着较为明显的问题。例如,临泽县所存在的灌溉水闸无法正常应用,洪水预警工作难以顺利开展,进而导致整个地区的河流水位大幅度提升,处于上游的农田以及房屋受到侵害。即便是当地在应对河道风险时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但仍然会受到经济层面的限制与影响,使得所起到的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后续的工作内容也很难得到有效保障。
鉴于临泽县农村水系现状较差,在对其进行综合整治之后,可以获得以下3个方面的预期效益。首先,社会效益。可以通过农村水系的综合整治推动农村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实现农村产业兴旺、农民生活富裕的重要支撑;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恢复自然生态水系,实现农村生态宜居、水系治理有效的重要途径;加快美丽乡村建设,重塑乡村文化生活,实现农村乡风文明的重要保障。其次,生态效益。可以通过农村水系的综合整治恢复曹家湖水域面积,绿化面积153 hm2,改善农村河湖生态环境,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的承载能力;提高农村水环境质量,河湖水质均达到Ⅲ类标准,推进全县绿色有机农业发展;改善生物栖息条件,维持区域生物多样性。最后,经济效益。可以通过农村水系的综合整治助推临泽4个镇、10个村的乡村旅游业,带动项目区农业转型发展和第三产业发展;提高农村水利保障能力,保障农村水安全,补齐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短板。
首先,严格遵循“人水和谐”原则,加强河流自然属性和生态系统的保护,确保为农村居民营造一个安全生态的农村河湖环境。因此,要改善当地生产生活条件,为人们提供一个相对理想的居住环境。同时,在对农村水系进行治理时还要进行亲水空间的创造,进行水陆过渡带的设置,既可以为生物的多样性发展提供保证,又可以让当地居民获得一个不错的生活环境。其次,严格遵循“绿色发展”原则,确保综合整治措施的实施不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系统产生严重的影响,强调综合整治的生态化与绿色化。同时,对当地水环境恶化问题进行重点解决,例如河湖污染严重问题、河道淤泥堵塞问题以及水体富营养化问题等。再次,严格遵循“突出特点”原则,即对当地的河湖水系实际运行情况进行全面而详细的分析,并对河流经过的村庄段、居民房前屋后段进行重点考虑,在此基础上对重点问题进行优先解决。最后,严格遵循“创新机制”原则,即在“共建、共享、共管”理念的指导下,对当地的乡村风貌和乡土味道进行保留,并加大当地传统文化与民族风情的开发力度,通过河湖末端资源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与优化,构建水美乡村[1-2]。
首先,农村河湖一般具有小而多的特点。对此,应将河(湖)长制落到实处,结合临泽县的实际情况,进行村级河湖长的设立,成立专门的农村河道管理机构,组建一支专门的农村河道管理队伍。其次,对现有的农村小型水利设施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和优化,提高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质量。再次,引导当地家庭农场、用水者协会等新型主体参与到农村水系整治工程中,借助这部分新型主体的资金实力以及人力资源提高农村水系的综合整治水平。最后,构建完善的考核机制,落实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责任,制定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目标任务、考核方法以及奖惩措施。
首先,对各部门的涉农资金进行积极的整合[3]。其次,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以及监察部门要对农村水系综合整治资金进行重点监督和检查,并对相应的资金使用制度、资金监督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完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后,加大配置土地、广告等经营性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通过水系综合整治与乡村旅游项目的结合加大社会资本的引进力度。
首先,通过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的参建单位,并对参建资格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参建单位具备较强的施工实力、良好的社会信誉[4]。其次,与参建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加大围标、串标以及低价恶意中标等行为的打击力度。最后,加强配套工程建设,优先使用与当地生态环境相适宜的成熟施工技术、施工工艺以及施工设备,并优先使用当地的施工原材料,从而在提高当地能源资源利用效率、节约当地能源资源的基础上,提高农村水系综合整治效果。另外,不同的农村河道有着不同的水质情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水质处理措施,例如人工湿地、生态塘、生态浮床、曝气富氧、化学修复等。
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的实施是临泽县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当地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要保证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的实施效果,不仅要严格遵循农村水系综合整治的基本原则,还要优化和完善农村河湖管理体制,加强相关资金的筹措与综合整治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