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农业机械化发展探析

2022-11-22 01:42赵德武付晴岚
云南农业 2022年7期
关键词:机械化农机生产

赵德武,付晴岚

(1.嵩明县杨林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云南 嵩明 651701;2.云南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云南 昆明 650031)

农业机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随着《中国制造2025》《农机装备发展行动方案(2016—2025年)》《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等政策文件的落实落地,为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创造了难得机遇。在充分肯定云南省农业机械化取得成效的基础上,分析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农业机械装备不能满足当前农业快速发展的需求,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不健全,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小等问题。提出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加速信息化与农机化融合,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强农机人才培养,促进云南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

一、云南农业机械化发展成效

在各项政策措施的引领带动下,近年来云南农业机械化持续快速发展。

(一)农机总量和机械化水平持续提高

2021年底,全省农机总动力达到2 839万kW,比上年增长1.5%;农机具总拥有量达到650万台(套),比上年增长4%;拖拉机总数达37万台(套),拖拉机配套农具36.06万台(套),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0.8%。

(二)粮食生产机械化支撑力显著增强

2021年累计投入农机具220万台(套),农机作业面积达686.67万hm2,比上年增长0.4%。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54.86%,比上年增长1个百分点。机收损失率降低0.9个百分点,挽回粮食2 163万kg。

(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益面广

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扩大到15个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比2020年增加5个小类、23个品目。全省共受理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资金4.41亿元,占年度可使用补贴资金量的104.15%,补贴各类农机具145 186台(套),受益农户11.62万户,受益农业生产经营主体517个,带动投入社会资金13.34亿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受益面不断扩大,规范性、时效性、满意度显著提高。

(四)农机新技术研发和培训力度增强

强化农机装备研发制造,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农机协会,2021年投入资金1.06亿元,开展14项农机装备科研项目。加大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力度,生产制造农机产品574个,鉴定农机新产品93个。加大新机具推广使用和技术培训力度,举办技术培训班及机具演示会、研讨会2 771场次,培训机手12.2万人,组织开展农机技术指导3.7万人次。

(五)农作物全程机械化建设稳步推进

2021年共扶持建设7个省级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点,建设水稻全程机械化试验示范推广面积2 267 hm2,带动农机新型经营主体15个,形成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3个,带动各州(市)建设示范点32个。

(六)农机服务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积极培育壮大农机专业服务组织,新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社50个,重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13个,农机专业合作社总量达578个。组织农机服务组织积极投入“春耕”“双抢”“三秋”等重点农时生产,发放农机跨区作业证1 000张,跨区域作业面积10.87万hm2,农机服务产业化程度不断提高。

二、存在问题

(一)农机装备结构难以满足生产需要

近年来,由于国家对农业生产机械化的重视,各种农机补贴政策也相继出台,推进了全省农业生产机械化的不断发展。与此同时,对应的农业机械装备发展也非常迅速,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农业机械装备的研发与生产也取得了快速发展,农业机械的种类也日益增加,农机的科技含量和质量也在不断提高。但由于长期以来重工轻农的思想影响,与工业生产机械化相比,农业机械装备的生产规模较小,产品科技含量相对比较低,农机装备的结构不合理,新技术和新设备的应用推广跟不上。同时,农机装备制造仅仅是处于低水平生产阶段,企业缺乏自主创新能力,最新科学技术不能应用于农机装备生产与研发,农业机械装备不能满足当前农业快速发展的需求。目前全省机耕面积只有301.2万hm2,仅占耕地总面积的55.8%;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仅达50.8%,低于全国机械化率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与全国先进省份相比差距更大。

(二)机械化水平低,制约规模化生产

随着云南省目前农业土地流转的全面开展,农业生产的土地集中经营和规模化生产也随之迅速发展,但由于农村经济的发展速度相对缓慢,不能全面实现农业规模化生产,农业社会化组织程度仍然很低,农业生产率没有得到较大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没有增长,同时政府的扶持力度不够。因此,无法购买农业机械化生产要求的大中型农机具,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的提高。目前,全省机收面积只有71.13万hm2,只占耕地面积的13.18%,难以满足现代农业规模化生产发展需要。

(三)服务体系不健全,区域发展不平衡

由于农业生产机械化在云南省起步较晚,目前还处于逐步推广阶段,与之相配套的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也比较滞后,不能满足当前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的需求,农机化服务还不能做到完全市场化、专业化。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也不健全,农技服务企业、网点和技术人员多集中在县、乡(镇)级,多数不能覆盖到基层,严重制约了农业机械化发展。同时,由于云南农业生产机械化的发展存在区域不平衡现象,农机服务体系的组织化程度不高,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非常小,很难满足当前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的需求。目前全省只有578个农机专业合作社,跨区域作业面积只有10.87万hm2,仅占耕地面积的2%。

三、发展措施

(一)完善农机装备创新体系

大力发展适应丘陵山区作业的中小型农机,协调发展特色作物生产、特产养殖需要的高效专用农机。鼓励支持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加强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探索建立“企业+合作社+基地”的农机产品研发、生产、推广新模式。引导零部件企业与整机企业构建成本共担、利益共享的新型合作机制。积极发展适应山坡地、小块地、立体气候、多种土壤性质作业的中小型高原特色农业机械,打造高原山地小型拖拉机装备产业链,发展丘陵山区通用动力平台及配套耕作、栽插、中耕、植保、收获等农业机械,加强特色作物加工机械研发。建立健全现代农机流通体系和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现代农机服务模式。

(二)优化装备产业结构布局

围绕做特“绿色食品牌”决策部署,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大力培育优势农机制造企业,构建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鼓励省内企业开展跨行业、跨地区产业链整合,推动国有资本进入农机装备制造行业,推动军民融合发展。统筹各级各类资金及社会资本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制定“宜机化”农田整治方案,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标准,在适合“宜机化”建设项目区,配合运用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地力提升等工程措施改造农田,扩展农机运用空间,加速补齐农机化基础条件薄弱的短板。

(三)改善农机作业配套设施条件

加强县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作物育秧育苗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保鲜、烘干和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并按照规定减免税费,改善高性能机具保养和维修条件。

(四)加快补齐全程机械化生产短板

探索丘陵山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着力提升水稻、玉米、马铃薯、油菜机械化种植收获水平。加快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精深加工、秸秆处理等环节与耕种收环节机械化集成配套,在节水灌溉、设施农业、保鲜运输等薄弱环节机械化方面实现突破。针对特色经济作物,建立农机农艺融合的机械化农业生产技术规范,打造高原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机械化生产样板。

(五)构建高效机械化生产体系

将适应机械化作为农作物品种审定、耕作制度变革、产后加工工艺改进、农田基本建设等工作的重要目标,促使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充分发挥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返乡创业园的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提高农业机械化科技创新能力。围绕主要粮食作物和做特“绿色食品牌”重点产业,加快农机装备和技术发展。加强薄弱环节农业机械化技术创新研究和农机装备的研发、推广与应用,攻克技术难题。稳定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购买国内外农机产品一视同仁,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大力支持绿色高效机械装备和技术的示范推广。围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薄弱环节,积极开展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探索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

(六)推动智慧农机示范应用

以“数字云南”建设为引领,加快推进农机信息化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广农作物“种、水、肥、药”一体化精准作业技术,引导智能高效农机装备加快发展。积极搭建农机制造企业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重点用户对接平台,推动形成研发生产与推广应用相互促进机制。拓展信息化技术在质量监测、安全监理、作业监测、应急救灾中的作用。加速信息化与农机化融合,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模式,及时采集和发布农机作业供需信息,提高农机作业质量与效率。

(七)积极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

培育壮大农机大户、农机专业户以及农机合作社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积极支持各地统筹中央和省(区、市)级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农机合作服务组织购买新型、先进、实用及增强目前农业生产薄弱环节的农业机械进行补贴。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在合规审慎的前提下,按照规定程序开展面向家庭农场、农机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推进农机服务机制创新,鼓励农机服务主体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作业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鼓励农机服务主体与家庭农场、种植大户、普通农户及农业企业组建农业生产联合体,支持农机服务主体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规划建设集中育秧育苗、农机具存放以及农产品产地储藏、烘干、分等分级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

(八)切实加强农机人才队伍培养

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训和知识更新,提升农机化管理、推广、监理、鉴定和培训等方面队伍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及使用一线“土专家”,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实用人才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机械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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