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滨 赵晓勇
对于新闻舆论监督报道,站在被监督对象和受众不同的角度,有不同的解读。如何更好地加强舆论监督,真正履行“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的职责?笔者认为需要破解以下三个“≠”。
第一个“≠”:被监督对象往往认为是在“找碴”,有对立情绪如何破解?设法“攻心”,争取采访对象的合作和信任。
遇到新闻舆论监督报道采访,采访对象大多有难言之隐,认为记者所要报道的内容,会对他产生不利影响,所以不配合、不支持。这种情况突出地反映在事实清楚的新闻采访中,采访对象会认为记者就是来“找碴”,我干脆就不接受记者的采访。与此有关系者,也会出于明哲保身的考虑,婉拒采访。
如何破解?只有设法“攻心”,争取采访对象的合作和信任。许多人婉拒采访,都是心里存有“疙瘩”,记者如能发挥自己的能动作用,“欲取之而先予之”,帮助采访对象解开心头“疙瘩”,必能获得采访对象的好感,从而达到采访目的。
《新华日报》曾报道江苏省开出环保最严罚单,该罚单对兴化市、戴南镇“区域限批”分别为三个月、一年。此后,又刊登4 篇后续报道进行了详细的跟踪。省级党报如此高密度报道,在很多人看来,地方政府肯定很反感。事实情况是,由于有了前期的接触,大家交心、交底,不是一味地批评,而是尊重事实、提出合理的建议。当地相关部门还主动给报社打来电话,提供后续报道素材。有关领导也认为,报道不是武断地将责任推给地方政府,5 篇报道,特别是后续报道,对调查、处理问题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各种监督机制的逐步完善,民主政治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新闻舆论监督作为一种民主形式也得到了社会的认可。新闻舆论监督,实际是人民的监督,是人民群众通过新闻工具对党和政府的工作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不少人曾把新闻记者称之为“无冕之王”,原因在于采编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着新闻舆论监督权。而作为媒体记者,在行使这样的舆论监督权时,不能把问题复杂化,更不能把水搅浑,使问题往难以处理的方向发展,这样就与“人民喉舌”的观念背道而驰了。
第二个“≠”:简单监督偏多,深度和广度不够如何破解?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学会“高看一眼、深看一层”。
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记者热衷于对新闻舆论监督个案的报道,缺乏带有全局性、有思想深度、形成制度性解决的面上指导意义的报道。个案监督报道中,舆论关注的中心从个案事发上升到对理念与制度的思考,均在较短时间内完成,大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事发后一两天内的“悲情阶段”。此时国内一些媒体报道事件本身,网民表达关注,探寻事件真相,发言普遍较为情绪化。第二阶段是事发后两三天内的“追责阶段”。此时若干媒体进行深度分析报道,体现多方声音的网民群发议论,并大量链接同类案例,追寻事件根源。第三阶段是事发后三四天内的“过激阶段”。重要因素是传播技术的进步与传播媒介的竞争,特别是网络媒体的崛起与普及,加快或扩展了信息的传播速度与影响范围,使新闻舆论监督个案极易进入公共传播领域并被设置为公共议题。
舆论监督关注个案,这是需要的,但是这些个案监督大多属于“简单监督”,无法达到舆论监督在深度和广度上的要求。所以,舆论监督更应对目前社会一些普遍性、结构性、深层次的问题给予关注。要“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一些看似表面、孤立的现象和个案,挖掘一些制度和决策层面上的问题。要通过解剖麻雀,从而形成解决问题的路径,为政府部门制定和调整完善政策提供参考。这样的舆论监督是当前社会急需的,将从根本层面上推动社会的健康发展和进步。
舆论监督报道《20 万人重复参保击中医保体制软肋》主要反映的是,我国以前实行的是按不同身份、职业划分的医疗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医保,非职业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农村居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属人保、卫生两个部门,两个系统不对接,因而出现同一参保人重复参保的情况。据统计,当年泰州市重复参保人数约20 万。该篇舆论监督文章刊登后,当地卫生部门相关人员找到记者,纳闷地说,重复参保人数约20 万、公共财政重复补助2000 万元,这两个数据很敏感,打在他们的“软肋”上了。文章刊登后,引起多方关注,省有关部门进行了调查。相关评论不断,新华社新华视点也对类似事件进行了综合分析报道。全国两会期间,部分全国政协委员、人大代表也对重复参保现象予以关注,并提出社会保障城乡一体化的建议。目前,全国大多数城市都已经实现或正在建设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该篇舆论监督报道从普遍性问题入手,起到了推动社会健康发展的作用。
第三个“≠”:“虎头蛇尾”,只注重揭露问题不注意反馈回复如何破解?三点建议完善舆论监督机制。
媒体曝光监督栏目曾经很受重视,“风光”一时,各地对所披露问题的反馈及时。但现在,不仅批评报道的数量减少,节目的反馈效果也大不如前。
由于种种原因,各行业各部门对新闻舆论监督的重视程度参差不齐,核实、处理以及反馈的办法和渠道也不同。领导重视的,对媒体的批评能及时进行核查并向社会反馈处理情况;领导不重视的,则对舆论批评视而不见,缺少反馈信息,甚至出现了“你说你的,我干我的”的现象。有时看到某个批评报道,群众也会私下评价,你看这都“曝光”了呀!可“曝光”以后又怎样呢?职能部门有什么处理意见迟迟不见,常会给人虎头蛇尾之感,媒体公信力大大下降。
对于这一现象的存在,可能有其他的原因和背景,或者处理上有一定难度。但新闻报道有一定的严肃性。比如生活中常见的社会现象、政府工作中涉及国计民生的建议与批评,还是需要有关部门去积极解决和处理的。但有些部门或当事人一听到批评挑刺的声音就不高兴,不能以一个客观积极的态度来看待舆论监督,可能有的好处理就处理了,有的不好处理干脆就不处理了。这说明某些部门还缺少对待批评的正确态度。因此,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应完善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对媒体曝光的问题向社会公布核实情况和处理情况。
江苏的政协委员曾对完善舆论监督机制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尽快建立政府对媒体反映问题的核实和查处制度,进一步完善舆论监督机制。监察部门应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对监督核实、处理的协调和督察工作,形成相应的机制。二是结合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推行,在政府各部门、各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媒体信息收集和反馈制度。特别是对媒体批评曝光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公布核实情况和处理情况。三是新闻媒体也应积极承担起继续报道的义务,应跟踪报道政府向社会公布的核实情况。对个别捕风捉影、毫无依据、不负责任的报道,也应建立相应的责任追究制度。令人欣慰的是,上述的有关提议得到了较好的重视,完善的舆论监督机制正在建设与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