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滨州市各级组织部门认真落实中央、省委信访工作有关要求,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检验组织工作质量的“参照系”,建立“三提醒两保障一考核”机制,信访量同比下降22%,省市信访积案均按时序化解到位。
闭环管控“三提醒”。坚持以提醒传导压实责任,防范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信访举报问题。事前风险预警提醒。梳理干部选拔任用、事业单位岗位竞聘和等级晋升、党员发展等11 个组织人事工作重要事项和节点,提前发放《信访风险预警提醒函》,对风险隐患逐一提出预警建议,督促责任主体摸排信访问题隐患,采取精准措施做好预防工作。今年以来,先后针对党员发展、本土优秀人才招录下发3 次提醒,规范制度、程序执行,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过程管控责任提醒。创新建立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月度提醒、季度讲评机制,把涉组涉干信访举报纳入提醒内容,对信访举报居高不下或发生较大反弹的列入《提醒事项清单》,由市委书记审签后通报给县(市、区)委书记,督促责任落实。今年以来,针对信访积案化解进度落后、基层组织建设信访多发等问题,先后对5 个县(市、区)进行了提醒,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事后问责约谈提醒。建立信访举报季度排名、半年通报机制,将乡镇街道纳入评估考核范围。今年以来,对2 名县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和1 名街道党工委书记进行约谈提醒。
制度队伍“两保障”。坚持把制度机制、人员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整体提升信访举报工作保障能力和水平。会商研判机制保障到位。强化组织部门内部联动,按照“抓业务就要抓信访举报”的要求,重大复杂问题由组织部门相关科室会商,对查核结果共同审核把关。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依托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主动加强与纪检、政法、信访、人社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实现信息共享、结果互认。今年以来,按照全省组织系统信访积案化解要求,对确定的积案开展深度会商研判,并及时化解到位。机构队伍建设保障到位。按照全省组织系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部署,对全市干部监督或信访举报工作机构设置、人员力量配备摸底排查,并第一时间配齐配强,实现了机构、人员“双到位”。
质量结果“一考核”。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印发实施《组织部门信访举报督查评估考核通报暂行办法》,持续提升信访办理质量。在查核结果认定上,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标准,对承办单位报送的调查报告从严审核、从严把关,由党委(党组)书记签字背书,涉及选人用人问题的,一律由党委(党组)出具结论性意见。凡是问题没有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一律不予结案。在调查报告要件上,按照“五有”标准从严审核把关,做到“有被举报人自述材料、有调查笔录、有政策依据、有证明材料、有明确处理结论”。在考核结果运用上,继续将涉组涉干信访举报作为底线约束指标,纳入“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综合考核。对信访举报数量大的县(市、区),年度考核不得列为“好”的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