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高等教育的治理形态探析*

2022-11-21 11:28
关键词:学术领导发展

颜 语

(重庆工商大学 a.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院;b.现代国际设计艺术学院,重庆 400067)

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将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分为“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伟大胜利”“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进行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四个历史时期。结合党领导高等教育的实践脉络,可以将党领导高等教育的百年历程描述为:百年来,党对高等教育的实践脉络从湖南自修大学始,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探索、新中国成立初期的仿苏、挫折时期的迷失、拨乱反正后的恢复、改革开放时期的繁荣和新时代的中国自信。党全面、系统、整体地领导着高等教育的思想、政治、组织、教学和研究。党在领导高等教育的历程中,积累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立德树人、坚持为社会服务、坚持为人民服务、坚持改革创新、坚持面向世界等宝贵经验,总结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课程思政”等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教学建设方面的创举,深刻地体现了通过党的领导改变高等教育为少数人服务的性质,开辟了高等教育服务民族复兴的道路,展示了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强大生命力,向世界展示了中国特色高等教育发展的中国模式。

在建党百年之际,高等教育学术界掀起了研究党领导高等教育百年历程的热潮,《中国高教研究》《高等教育研究》等高水平学术期刊专门开设了“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高等教育发展研究”专栏,学者们从不同的研究视角回顾和展望党领导高等教育的百年沧桑,总结历史经验,提出发展建议,推动了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理论研究的深入。学术界关于党领导高等教育发展的文献可梳理归类为如下三个方面:第一,梳理线索,划定标准。陈涛[1]在回顾党领导高等教育的百年历程中总结特征,将百年历程分为以独立自主为特征的“自治”、以整顿重建为特征的“政治”、以施策立法为特征的“法治”和以立德树人为特征的“德治”。王定华[2]认为中国近现代高等教育源于西方现代高等教育和党在革命战争年代艰苦创办的高等学校,将党领导高等教育的百年划分为自主设立高等学校的初步创办阶段、“延安模式”的积极扩张阶段、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曲折改造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程中的改革探索阶段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期的内涵发展阶段。第二,直入切口,表明观点。孙霄兵[3]等选择“政治原则、治理体制和发展战略”为研究切入口,提出坚持党对高等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高等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的政治原则,坚持推进高等学校改革创新,不断完善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需要的高等学校结构。袁利平[4]以话语体系建设为研究切入点,提出建设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利益关切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力求在全球高等教育治理话语博弈中赢得中国优势。第三,制度自信,道路探讨。宣勇[5]认为高等教育治理的“中国之治”是对当代世界高等教育治理理论与实践的丰富与发展,是中国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展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上述三类文献在历史学、教育学和马克思主义的学科视域对党领导高等教育发展的百年历史进行研究。在多学科研究视域下,本文拟对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的形态进行探析,在厘清基本概念的前提下,分类治理形态,探析治理实践,以期描绘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的清晰轮廓。

一、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形态的含义与特征

黑格尔认为:“真正的思想和科学洞见,只有通过概念所做的努力才能获得。”[6]研究党领导下高等教育的治理形态,需要清晰界定“高等教育”“治理”“高等教育治理”“形态”和“教育形态”概念的内涵。在明确基础概念后,再明晰中心概念“高等教育治理形态”的含义,归纳其特征,从而确定研究的边界和范围。

(一)研究的基础概念

1.高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高等教育”的界定是指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此概念对高等教育的层次性有清晰的指向,即高等教育是在中学教育阶段完成后的基础上实施的再教育。但这样的定义没有明确高等教育除教学层次外区别于其他教育的显著特点:专业性。张楚廷教授将高等教育界定为:“以研习高深学问为内容的培养专门人才的活动”。[7]结合上述两个概念界定,本文认为:高等教育是在高级中学教育阶段后研究高深学问的专业教育,从事高等教育的学校称为高校。

2.治理

“治理”一词源于管理学和政治学研究领域,一般在与“管理”的比较定义基础上形成该词的学术概念。相较于“管理”,“治理”更加强调多主体性和多主体间的合作互动。在多主体中,通常以一个主体为治理的核心和领导;此外,治理的行为层次高于管理,治理强调顶层制度的架构,管理强调下层制度的执行;最后,治理是一种抽象的引导行为,管理是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

3.高等教育治理

“高等教育治理”是高等教育在实现既定目标过程中的多主体治理架构和治理过程的优化行为,高等教育治理从静态的制度设计和动态的过程优化两个方面实现其治理目标。党领导的高等教育从创办湖南自修大学萌芽而来,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和解放战争时期的洗礼,经过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调整和改革开放时期的增量提质,最终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之路,在漫长的历史脉络中蕴含着丰富的高等教育治理经验。

4.形态和教育形态

《新华字典》中将“形态”界定为事物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辞海》认为“形态”是事物存在的样貌,或在一定条件下的表现形式。“教育形态”是教育这一社会现象存在的形式。

(二)高等教育治理形态的含义

研究的中心概念“高等教育治理形态”在前述基础概念界定中已经可以勾画出比较完整和清晰的指向。高等教育治理形态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可以在不同的研究维度确定各类的治理形式,归纳出多样的治理形态。高等教育治理形态是高等教育在实现既定目标过程中选择的制度架构方式和过程优化形式,高等教育治理道路的区别就是高等教育治理形态的差异,这种差异以制度架构和过程优化的异样性为表现方式,在治理实践中直观体现。

(三)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形态的特征

1.党引导多元主体治理

在高等教育治理的多元主体中,党在多元主体中处于引导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治理区别于西方国家高等教育治理的显著特征。西方高等教育治理的多元主体在共同参与治理的相互过程中,通过博弈、适应等方式推进“善治”,合作过程充斥着对抗性。党领导下的高等教育治理基于党的人民性而具有广泛代表性,各方治理主体在核心引导主体的带领下共同实现“善治”的治理目标(即由“共治”实现“善治”),核心主体的高等教育理念是决定高等教育治理形态的根本因素。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体现在高等教育的发展理念就是“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2.治权的分化

传统的治权指的是在治理过程中各主体的权力,包括学术权力、行政权力、管理权力和意识形态引领权。党在多元治理中的核心引领地位主要指的是意识形态引领权和行政权力。在行政权之外,学生群体依托学生会、学联、团组织行使学生参与治理的权力;在教师群体中设立学术委员会、各类学术团体、工会、教师代表大会保障教授治校、专家治学,充分行使学者的学术权力。

3.中国化路径

党引领下的高等教育治理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充分尊重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高等教育治理形态是对教育治理主体发展规律的准确认识,是可知、可研究、可预测的教育现象。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党逐步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实际的高等教育治理道路。

4.明确的指向性

高等教育治理形态是高等教育治理的表现形式,表现的是高等教育治理本身,体现的是治理主体的意图,具有鲜明的指向性,指明了高等教育治理的方向和阶级属性。在方向上,通过对治理形态的解读,可以判断现阶段高等教育治理的目标;在阶级属性上,可以通过透视现阶段高等教育治理的目标,探析高等教育治理主体的阶级属性。

5.高效的组织动员力

高等教育治理是包括计划、组织、协调、指挥、分配、控制在内的专门实践活动,实现过程较为复杂,加之多元主体的相互协调与适应作用,使党领导下的高等教育治理更加复杂。然而,中国共产党是组织性、纪律性极强的政党,其领导下的高等教育治理,纵然参与主体多元,表现形态多样,仍表现出了高效的组织动员力,这样的动员力区别于行政权威和其他强制力,是基于党的人民性,在长期的执政实践上孕育出的人民群众对党的高度信任和拥护。在高等教育治理中,核心治理主体的人民性和公众的深度信任力耦合推动治理效力的产生,各主体围绕治理目标共同推进高等教育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

二、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形态的分类

(一)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的静态表现:治理体系

1.党领导下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要素

美国耶鲁大学和加州大学高等教育和社会学教授、比较高等教育研究中心主任伯顿·克拉克在《高等教育系统——学术组织的跨国研究》一书中提出的“协调三角模型”是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建构的重要理论模型。根据协调三角模型,高等教育系统是以“知识”为出发点,以“工作”“信念”“权力”三个基本要素展开的逻辑体系。高校研究者所从事的学术工作是一种脑力劳动,研究者在学术工作中长期秉持坚定的信念,在学术信念的指引下开展不同类别的学术工作,在学术交流与讨论中生成学术权力。高等教育系统就是围绕知识和学科而发展起来的学术组织,其治理的取向理应以促成学术和知识生产为目标,建构契合学术价值的治理体系,采用协调而非命令的方式进行要素整合,组成激发知识创新成长能力的治理框架,并使之形成治理系统。

中国共产党领导构建以思想协调、专业协调和市场协调的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其中,思想协调强调办学指导思想的一致性,保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专业协调侧重于学科和专业知识的内部协调,尊重知识和学术的内在规律性;市场协调反映社会和高等教育系统的相互关系,以高等教育系统的整体面貌呈现在社会各个子系统中,反映各子系统的协调与对立。

2.党领导下高等教育治理体系的框架

(1)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思想协调。党领导下的高等教育治理必然扎根中国大地办高等教育,其治理体系应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走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治理道路。解决中国的问题关键在党,高等教育治理也不例外。在党与高校的关系层面,党创立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行思想协调,保证人才培养的社会主义方向和高等教育的社会主义公共属性,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将党的治理思想体现在高等教育治理的方方面面:在干部任免上,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课程设置上,坚持正确的意识形态;在师资队伍建设上,坚持把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放在教职员工任用的第一条,高度重视师德师风建设;在人才培养上,坚持培养社会主义需要的合格人才。在制度层面,党在高校创立党的基层组织,负责领导与支持行政独立开展工作,处理好党的领导与行政负责人、教授治校的关系问题,使党的政治教育工作与教学工作协调发展,保证教育行政机关管理效力的发挥,最大程度保证了高校的办学自主权。

(2)民主集中制下的专业协调。在专业协调层面,党历来坚持“学术无禁区,课堂有纪律”的处置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指导下的集中,集中基础上的民主)为高校学术的自由发展创造空间。在教师任用上,无论何种党派、持何种学术观点,只要坚持爱党爱国的基本原则,允许其在高校任教,开展学术研究。在学术交流上,各级各类高校举办特色鲜明的学术讲座和论坛,举办各型学术会议和沙龙,鼓励学术思想在高校自由发展;在学生培养上,对学生进行民主集中制指导下的人性化学生管理,在充分尊重学生个性发展的基础上对学生进行思想引领。在学科发展上,各类大学创办各级刊物,刊发研究成果;允许研究团体创办各类协会,进行专业研讨,交流学术思想。在师生关系上,以人格平等为前提实施民主化引导,高校中无论学术水平高低,师生间、教师间人人平等。

(3)服务社会需求的市场协调。美国《莫雷尔法案》被学者视为美国政府对高等教育进行的第一次大规模干预,之后的“康奈尔计划”通过开展商业、管理和人际关系的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现代大学的第三大职能——社会服务职能得以实现。党领导下的各层各类高校,都以满足人民对高质量高等教育的需求为目标,实践高等教育服务国家战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学生发展的治校理念。党引领下的高等教育治理的市场协调,将高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服务纳入人才培养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之中,贯穿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的全过程,使高等教育治理服务市场需求。

(二)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的动态表现:治理过程

1.萌芽时期的治理过程

1921年10月,相继由邓中夏、于右任担任校长,陈望道、瞿秋白担任教务长的私立东南高等专科师范学校(上海大学)成立,为文艺和理论战线培养干部。土地革命、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中央红军在江西瑞金成立了“中央军委无线电通信学校”,为反围剿作战培养和输送了大批机要通讯干部。1937年“七七”事变以后,为满足各阶层爱国青年参加抗日民族战争的需要,中共中央创办陕北公学,以“实施国防教育,培养抗战人才”为办学宗旨,根据七分政治、三分军事的原则制定教学计划。在此时期,党以培养革命指战人才,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为开端,开启领导高等教育事业的伟大尝试。诚然,此时期开展的“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还远不具备“高等教育”的概念,但有明确的教育目标,较为成型的教学内容,明确的受教育对象,仍具备了高等教育事业管理(非治理)的一些经验,可视为“高等教育治理”的萌芽。

2.初创时期的治理过程

解放战争后期至改革开放之前,党领导高等教育进入初创时期。党建立了一批适应战争形势发展的军事院校和培养党务工作者的党校,开始对受教育对象进行思想塑造。此时期党领导的高等院校中,学生的智力发展、人性发展、品德教育成为教育的重点。1948年,华北联合大学与北方大学合并,新成立华北大学。为发展外语、西医、文艺、工业、农业,促进近代经济繁荣和文艺建设,先后创办大连工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沈阳农学院等新型院校。新中国成立后,党开始在全国开展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建设;牢固树立党对高等教育的领导。在教学方式上,引入苏联原版教材,苏联专家指导建设实验室和实习工厂;在学科规划上,适应工业化建设需求,加强理工学科的发展;在管理体制上,实行中央部委和属地两级管理;在区域布局上,因地制宜地调整农、轻、重产业发展关系,合理规划沿海、内地的高校布局。此时期党领导高等教育发展的取向具有一致性,都在服务外部战争需求或社会主义经济探索的同时,不断关注高校内部管理问题。党领导下的高等教育发展开始关注宏观布局、学科构建、院系调整、人才培养目标、区域分布、教学教务等问题。

3.发展时期的治理过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时期,恢复高考、“三个面向”、“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等重要论断和“实事求是”思想重新树立,我国高等教育全面发展,规模持续扩大,布局持续优化,结构持续改善。1994年,我国高等教育结束派遣分配制度,实行就业市场化“双向选择”,十四大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高等教育进入大众化阶段。“211”工程、“985”工程的提出,促进了高等教育质量全面提升。特色教育、学分学年制、综合实践课改、就业创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等均有不同程度的改革和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开辟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发展的道路:实施“双一流”建设计划,进一步明确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责任制”;实施高校思政课程创新体系建设,创新“三全育人”实践、出台新时代高校劳动教育意见,积极推动“一带一路”高等教育行动指南,构建高等教育服务民生发展新布局。高等教育与外部社会各系统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成为高等教育改革的目标。

三、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形态实践

(一)实践的理念基础

毛泽东在亲自拟定的《湖南自修大学宣言》中提到“校外学生则诸凡有志向学以上均可入学……固能使所谓“无产阶级”的人,人人都有机会得到一份高深学问”。“陕北公学提倡教育的中国化和通俗化……是对贵族式的洋化教育的一个有力反驳……要教育群众,引导群众向前。”[8]1940年,毛泽东在《新民主主义论》中论述教育问题时这样表述:“新民主主义的文化是大众的,因而即是民主的。它应为全民族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工农劳苦民众服务,并逐渐成为他们的文化。”[9]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强调了教育必须为工农服务,必须为国家的生产建设服务的方针。[10]改革开放时期,胡锦涛同志提出“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努力办好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标志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党治理高等教育的理念正式出台;《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坚持全面发展。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坚持文化知识学习与思想品德修养的统一、理论学习与社会实践的统一、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的统一。”[11]人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我国教育发展改革总体战略的指导思想再次被明确提出。十八大报告进一步将“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作为新时期教育发展的总体原则;十九大报告中对“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理念进行了全方位阐述,中国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梳理中国共产党领导高等教育发展的重要史料发现,党在各个时期的高等教育发展理念都是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始终体现出浓厚的人民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高等教育的理念。[12]

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的理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有三层含义。其一,人民性。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的落脚点是满足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从湖南自修大学开始,党领导下的高等教育已经体现出深刻的人民性,以满足人民对高等教育的需求为目标,不断开展教育治理,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第二,层次性。从湖南自修大学打破“学在官府”的教育思想,到反贵族的洋化教育,再到新民主主义人民的、大众的文化,最后提出普及教育、优先发展教育、出台“211”工程和“985”工程,新时代背景下构建“双一流”工程,表明党领导高等教育发展的理念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持续深化过程。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群众对“优质高等教育的需求”代替“对高等教育的需求”,成为时代的主要教育需求。第三,整体性。人的全面发展最根本的是人的劳动能力的全面发展,即人的智力和体力的充分、统一发展。同时,也包括人的个性的塑造、爱好的发掘和责任感的培养。

(二)运行体制

习近平同志指出:“治理和管理一字之差,体现的是系统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我们从党的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学院治理、学生参与、外部关系六个方面考察党领导高等教育的系统治理实践,在实践中领会党领导高等教育的运行机制。

1.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党在高等教育的领导地位是法律和党规赋予党组织的权力,是中国高等教育治理与西方国家高等教育治理的显著区别,是中国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39条明确规定:“国家举办的高等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中国共产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3条规定:“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两部法规从法律和党规的角度对现行高等教育治理机制中的核心引领主体确权。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的《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5〕55号)将高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扩展为“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10条。[13]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实践中需要注意治理边界的问题,妥善处理党的领导地位与其他治理主体的治理积极性关系问题。首先,党委要支持校长的行政自主权。党委的核心治理主体地位赋予党委绝对权力,党委需要树立“治权分化”的观念,主动分权给校长,充分支持校长行使治校权力,监督校长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定位发展目标和发展特色。其次,尊重教授治学权。党对意识形态的引领与防控不能超越必要的限度,高校是知识传承与生产的重要场所,肩负文化传承的重要使命,使命的实现需要优良的学风、完善的学术规范、合理的学术评价体系,更重要的是需要自由的学术文化氛围。党委不能以意识形态管控为由封闭高校学术自由空间,侵占教授治学权力。再次,为师生参与高校管理创造条件。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是师生参与高校民主管理,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的组织形式,党委要保障各类代表大会的顺利举行,认真倾听师生意见,把高校治理推向共治的轨道。

2.校长治校

在治理实践中,高校校长需要适应新的形势,找准发展方向与目标,主动争取党委的支持,校长治校在治理实践中通常表现为校长结合国际国内学科发展趋势和人才市场需求,制定发展规划,提交党委会讨论;结合学科发展规划实际,择优选拔大局意识强、学术能力突出、组织协调能力佳的优秀教师为内设机构负责人,提交党委常委会讨论;围绕教学科研活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各型教学活动和学术活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科研能力;依法负责管理各项学校财务开支,加强财务审计管理工作;作为学校法人代表,开展国际国内合作,扩大学校社会影响力和学术影响力,履行学校的社会服务职能;开展大学生日常管理,完善学籍制度,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3.教授治学

相较于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和校长治校的“合法性”,教授治学在国家高等教育规章制度中尚未明确,各级各类高校结合自身对教授治学的理解,在本校实践不同程度的教授治学。现行我国高校教授治学的实践平台是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术团体维护学术自由,进行学术自治的学术机构,体现教授的学术权力。学术委员会通过审议学术发展规划、制定和评价学术成果标准、拟定研究范式、解决学术争议的方式保障教授治学权的落实。一般而言,学术委员会由具有相当研究成果的本学科高级职称专家组成,委员会由主任或主席负责召集会议,主任或主席不对应行政级别,不以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的高低作为任免职的依据,体现行政权和学术权的分权共治。

4.学院治理

学院治理指高校依据学科分类设置的高校内部的中层学术性、行政性组织的治理,是高校治理的关键领域。高校是生产知识的机构,多学科是综合性高校的特点。学院制的治理模式在学科知识专业化的基础上产生,继而对学院进行人事、财务等行政赋权。学院是办学的主体、管理的独立体和学术专业体,承担学科人才培养、专业发展、管理服务的任务。从制度架构的纵向看,高校-学院的关系目前较为僵化,学院机械地执行高校各处室的行政指令,造成行政权对学术权的侵占;从横向看,学科内研究者文人相轻现象较为突出,学术共同体因制度供给的缺失、学术训练的差异化造成学术权力的分散和异化。

5.学生参与

学生参与治理是高校治理的重要环节,学生也是治理主体多元中的一元。大学生是身心发展成熟的个体,有强烈的参与治理动机。在网络信息社会条件下的新时代高校治理可以为大学生的自我管理实践提供育人平台。目前,学生参与高校治理可以通过参加团组织、学生会、学联或组建社团等实践形式实现。然而,在治理实践中,学生参与高校决策的深度还不够、形式还不够丰富、对高校行政权的监督还不够有力、维权保障还不够全面。不少高校开展了学生参与治理的有益探索:吉林大学探索的“专门委员会”模式、华东师范大学的“校园建设参事”制度、湖南师范大学的“校长学生助理团”模式都尝试突破现行困境,发挥学生主体的治理潜力,拓展共治通道,努力实现“善治”。

6.外部关系

党领导下高等教育治理中高校与市场的关系伴随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高校、学生、教师都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变化。《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当前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关键,就是改变政府对高等教育统得过多的管理体制,在国家统一的教育方针和计划的指导下,扩大高等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加强高等学校同生产、科研和社会其他各方面的联系,使高等学校具有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积极性和能力。”“此后,大学外部社会和市场力量参与大学的势头明显、大学办学自主权趋于落实和巩固、大学内部学术权力有所提升。”[14]毕业生包分配、包当干部转变为毕业生在劳动力市场自由竞聘、双向选择;生源对高校的选择也越来越自主化,考生对报考什么大学、选择什么专业拥有完全的自主权。高校生产的知识进入市场,科研转化机制日趋完善;人才培养的市场化特点日益彰显,企业捐资助学,采用订单式的定向培养模式并不鲜见;社会资金进入高等教育领域,合作办学形式多样。

四、研究结论

高等教育治理形态是高等教育治理的表现形式,党领导的高等教育治理形态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党的领导是高等教育治理区别于西方治理模式的显著特点,具有独特的价值内涵。回顾党领导高等教育的百年历程,以历程中的治理演进为治理形态的动态表现,描述党领导下高等教育治理的进路;以治理要素整合和制度架构为治理形态的静态表现,勾勒党领导下高等教育治理的独特因子和治理系统。将静态表现和动态表现中的理论分析结合党领导高等教育治理的实践,考察党的领导在高等教育治理中的独特价值。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治校、教授治学、学院治理、学生参与和外部关系六大治理举措显著区别于西方治理模式,在自我完善与本土适应中不断成熟发展成为推进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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