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强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城镇化率从1949年的10%提升到2021年的64.72%[1],深刻改变了中国社会。重新审视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发展历程,有助于我们更客观地看待取得的成绩、更清醒地意识到面临的问题与挑战,从而推动新时代中国式城镇化新道路的高质量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市崛起的故事,不仅打破了中华文明发展的路径依赖,也为人类探索文明与进步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和启示。回顾这70多年的城镇化发展历程,从其主导逻辑和驱动机制来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这一时期城镇化发展的驱动机制来自国家推行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突出表现在:第一,以生产力(尤其是重工业)为城市布局原则,工业建设成为城市发展的重中之重,城市被定位为生产中心而非消费中心。“城市中的其他工作,……都是围绕着生产建设这一个中心工作并为这个中心工作服务的”[2]1428,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则是优先发展重工业”[3]。从这一时期城镇化和工业化的对比就可以看出这一点:1952年城镇化率为12.46%,工业化率为20.78%,两者相差8.32个百分点;1978年城镇化率为17.92%,工业化率已达47.71%,两者相差已增至29.79个百分点(1)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1999)》《中国统计年鉴(2013)》,并经作者整理。参见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99)》,中国统计出版社1999年版,第56页;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2013)》,中国统计出版社2013年版,第45页。。第二,在城市内部以单位大院为空间布局原则,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要求,生产设施和生活设施配套,进行统一建设。单位大院内部的日常生活围绕生产需求来组织,“无论规模大小,单位都意图在围墙之内的大院里满足其成员的基本需求”[4]。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单位既是生产中心,也成为城市基础设施的供给场所,在社会、经济和政治组织等领域承担着重要职能。第三,与之相伴随的,便是城镇化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1949—1957年,随着工业化的起步和一大批城市的扩建与改造,农村剩余劳动力大量迁入城市,加入新中国的工业建设之中,城镇化率由10.64%提高到15.39%,年均增长率为0.59%。但由于重工业“创造的就业机会非常少,甚至不能满足城市新增劳动力的就业需要”[5],国家遂于1958年实行严格的城乡户籍管理制度,加之接踵而来的三年困难时期和“文化大革命”,导致以住宅为代表的正常城市建设几乎停滞。1958—1978年,中国城镇化水平一直徘徊在17.68%左右[6]。
这一时期城镇化发展的驱动机制来自改革开放的推动。一方面,随着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农业劳动生产率迅速提升,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始向非农产业转移。在此基础上,异军突起的乡镇企业成为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并带动了新兴小城镇的发展。从1984年开始,以苏南为代表的中国东部农村地区,涌现出一股以“离土不离乡”“进厂不进城”为特色的“农村工业化”潮流,催生了第一批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也哺育了沿海地区的一批新型小城镇,迈出了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历史性一步。乡镇企业的蓬勃兴起和小城镇大发展离不开农村土地制度的一系列变革。另一方面,为了解决知青返城、农民进城和传统福利分房制度等因素导致的城市住房等基本生活设施严重短缺的问题,国家初步探寻土地有偿使用和住房商品化改革思路。1980年4月,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明确提出“房子是可以卖的”,并指出建筑和住宅业不只是由国家投资的消费领域,也可以当作国家增加收入、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7]。自此,国家和单位共同增加住房投资,加快住房建设步伐。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了住房改革的方向:建立商品房供应体系、住房信贷体系和房地产交易市场[8]。这预示着我国大规模空间商品化和市场化现象即将出现。1998年,新增住宅建筑面积达到167600.83万平方米,接近新增房屋建筑面积总量的2/3,人均住房面积从1978年的3.60平方米增加到9.34平方米,住宅投资占GNP比重从1.54%增加到9.81%。总体来看,这一时期的城镇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城镇化水平由17.92%上升至33.35%,年均提高0.73个百分点[9]。
这一时期城镇化发展的驱动机制来自由资本逻辑推动的空间生产。主要原因在于:第一,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我国经济受到了严重影响:对外贸易出口增幅从1997年的20%跌至0.5%;国内工业产能过剩,有效需求不足,并与大批工人下岗等问题交织叠加[10]。我国经济亟待寻求新的增长点,而房地产业在当时被视作重要突破口。2003年,国务院下发通知,肯定“房地产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要求“逐步实现多数家庭购买或承租普通商品住房”[11],从而将新增住房的绝大多数需求推向了商品房市场,房地产业随之得到大发展。1999—2011年的13年间,房地产投资在城镇住宅建设总投资中的比例大大增加,由52.20%上升到85.63%。第二,快速大规模的城市空间生产需要巨大的投资作为支撑。随着分税制的推行,地方财源缩小,财权与事权不匹配。于是,地方政府开始积极谋求“预算外收入”。所谓的“预算外收入”,主要来源于土地红利[12]。据统计,2000—2010年的11年间,土地出让金占地方财政的比例由4.43%提高到36.21%。大量房地产项目(包括住宅、商业、办公等)的兴起,极大地拓展了地方政府吸收资本的渠道,增强了城市空间生产的能力,也成为推动城镇化的关键力量。
这一时期城镇化发展的驱动机制来自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的根本宗旨。在资本城镇化过程中,空间生产一方面释放了城市空间的资本积累潜能,为中国经济腾飞注入了巨大动力;另一方面,也不可避免地导致过度的空间生产现象,土地城镇化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已超过60%,随着大规模快速城镇化进程的结束,特别是在衣食住行等基本需求满足以后,人民对美好生活有了更多向往,不仅要吃得好、住得好,而且要健康、快乐,由此推动我国城镇化发展进入一个全新的阶段。突出表现在,城镇化已经从高速成长阶段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转变,从重视工业园区扩张、住房和商业设施开发向重视城市整体生活环境,包括公园、体育设施、文化设施等城市公共活动空间建设转变。2012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13]。2014年,《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也将城镇化的重点由空间、土地转移到关注“人的城镇化”。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指出,要把创造优良人居环境作为城市工作的中心目标,努力把城市建设成为人与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2018年4月,习近平在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指出,绿化祖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一个城市的预期就是整个城市就是一个大公园,老百姓走出来就像在自己家里的花园一样”[14],城市的本质在于给人民群众提供有价值、有品质的生活。2022年5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发挥县城连接城市、服务乡村的作用,强化县城与邻近城市发展的衔接配合,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15]。这一切已经预示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迈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道路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系统总结饱含于其中的宝贵经验,认真反思暴露出的一些社会矛盾和城市问题,对于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建设城乡一体的城市中国具有重要意义。
成熟的工业体系是推进城镇化的基础和“发动机”,城镇化又是成熟的工业体系的载体和“促进器”。工业体系与城市发展保持适度同步,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新中国成立之初,对于城镇化严重落后于西方且与1929年斯大林领导下的苏联在条件和目标方面基本相同的中国来说,借鉴苏联在短时期内迅速建立起完整工业体系的经验来优先发展重工业,成为唯一的选择;如果偏离这一经验,就会错失迅速恢复和实现城市管理与发展的良好机遇。这是关系到人民民主政权能否从城市到全国范围得以巩固的头等大事。但是,城镇化不仅是工业化,而是包含金融、贸易、交通、科技、文化、教育等多重功能在内的全面发展[16]。回顾历史可以发现,中国共产党对城镇化内涵的理解是动态变化的,随着时代变迁以及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发展,极好地处理了工业化与城市发展所必需的其他方面现代化建设之间的关系。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中国特色城镇化建设,必须处理好以下关系:一方面,以新型工业化为支撑,统筹把握好生产、生活、生态的内在联系和互动规律,“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17]88;另一方面,以城乡融合发展为目标,处理好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关系,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的基础和保障,“没有农村的发展,城镇化就会缺乏根基”[18]605。在未来城镇化道路中,必须系统把握、一体推进局部规划与整体布局的全面、协调发展。
社会主义的城镇化不仅是土地的城镇化,更是人口的城镇化。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缺乏土地城镇化作为支撑,人口城镇化只能是一个口号、一句空话;如果只有土地层面的城镇化,就会出现半城镇化、土地利用率低、城乡发展失衡等一系列城市社会问题,而且人口城镇化如果不能及时跟进,就会成为持续推进城镇化道路的巨大障碍。由于起步晚、整体水平不高等原因,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的主要历史任务是城市产业体系和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但人口城镇化也始终是中国城镇化的主题和任务,而且这一任务的重要性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愈益凸显。1980年,邓小平与中央负责同志谈到经济工作时说:“年度计划、五年计划、十年规划,中心和着重点不要多考虑指标,而要把人民生活逐年有所改善放在优先的地位。知识分子工资问题,价格问题,城市住宅问题,轻工、日用工业品增长问题,也就是消费在国民收入中占的比例,要逐步提高。”[19]邓小平把满足人民需要、改善人民生活放在首位,这成为城镇化稳步有序推进的重要原因之一。
进入新时代,面对城镇化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推进城镇化必须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基本原则:其一,“解决好人的问题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关键”[18]593,要稳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推进公共服务领域的配套改革;其二,科学确定城市产业定位和城际经济合作模式,营造良好就业和生活环境;其三,历史地看待“两栖人”“候鸟”现象,自愿、分类、有序地解决人口城镇化问题。土地城镇化与人口城镇化的有机统一是走向高质量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每一座城市的发展都是多样文化空间化聚集、结构化整合的成果。文化的发育程度决定着城市文明的发展程度。一座没有文化的城市是没有灵魂的,也是没有魅力的。文化承载着历史,展开于现实,并通达未来。城市的良性可持续发展既是对传统人文资源的发掘、传承与保护,也是对该区域的人们基于特定的自然地理、社会状况、民族风俗等形成的新文化资源的创造、打磨与更新。也就是说,城镇化是文化传承与创新相统一的过程,是对传统文化、传统空间与现代技术、现代生活方式的有机融合。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强调,“文化是不可少的,任何社会没有文化就建设不起来”[20]。70多年来,为了解决城镇化过程中的文化缺失、文化同质问题,中国共产党坚持推动传统文化与创新现代文化相结合,在不断深化城市建设实践基础上形成了一整套符合中国国情、适合中国需要的城市文化建设理论,确立了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文化自信。
纵观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镇化道路,凡是辩证地看待物质生产与精神生活、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关系时,我们的城镇化建设就稳步推进,成就斐然。一旦脱离这一关系,就会出现:或者盲目地大干快上;或者盲目模仿,风格单一,丧失特色。在这方面,我们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惨痛的教训。正是由于对城市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认识不足,我们才犯了废止城市规划、破坏名胜古迹等错误,城市发展和历史传统文化保护遭受重大挫折。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实事求是的路线,强调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缺一不可,探索出历史传统和时代特征相统一的城市文化。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城市是一个民族文化和情感记忆的载体,历史文化是城市魅力之关键”[17]87。城镇化发展既要吸收优秀传统文化,也要创新地融入现代元素,延续城市历史文脉,为创造新的城市文明形态做出贡献。
发达国家主要是通过市场机制,同时辅以政府积极参与的方式来实现城镇化的;而发展中国家则更多采取的是以政府主导,同时辅以市场调节的方式来实现城镇化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始终坚持党对城市发展的核心领导,和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力量和最终归宿的建设路径。7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为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确立了正确的指导思想,提供了正确的方向指引以及根本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不断丰富城镇化建设的内涵,把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推向新境界。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新中国的城镇化不可能砥砺前行、绽放光彩、走向世界。同时,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特色城镇化道路始终坚持把人民立场作为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人民,依靠人民,以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作为评判标准。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谈到恢复和发展城市生产时就指出,如果不能“首先使工人生活有所改善,并使一般人民的生活有所改善,那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要失败”[2]1428。1975年,邓小平强调城市建设要关心群众生活,“要做许多踏踏实实的工作。比如钢铁工人劳动那样重,而蔬菜少、肉类缺,基本条件都保证不了,这样的问题就必须具体地去研究解决。这一点在工业多的城市要特别注意”[21]27。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发展理念,要求将城市建设成为环境健康可持续、社会公平包容、全体市民共建共享共治的人民城市。这种以人民群众利益为最终归宿的价值追求,体现着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社会主义发展方向,表达着中国共产党人对现代城市的价值理解。当前,城镇化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只有始终坚持党对城市建设的领导和城市建设的人民理念的内在统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才能不断推向前进。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也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第一,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非农化。地方政府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重建设、轻治理,重速度、轻质量的思维依然存在,造成城市发展中产业缺乏,阻碍了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第二,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地方政府在资本逻辑推动下进行“摊大饼式”的“造城运动”,“逼农民进城,让农民工‘被落户’、‘被上楼’”[18]594,没能实现城市功能与人口的有机融合,出现一些功能单一的“睡城”甚至“空城”,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受到挑战。第三,城市文化同质化。在经济至上和市场利益的驱动下,城市建设“就像计算机复制功能键一样,拿一张图在各个城市搞粘贴”[18]604,城市风格单调,缺乏特色;文化传承方面,漠视历史文化保护,拆真古董建假古迹,毁坏城市文化和历史记忆。第四,城镇化发展不充分。一是粗放式城镇化导致土地利用率不高,二是行政主导的城镇发展模式导致市民参与城镇发展的积极性不高,三是对城市发展规律认识不足导致大量资源浪费。
直面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道路中的问题与挑战,需要在结合中国特色城镇化实践经验基础上,建立以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为主导的新型城镇观来予以指导。这种城镇观不仅直接引领当代中国的城镇化进程,而且对世界范围内的城镇化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马克思认为,城市是物质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的一系列变革的产物,是大工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空间聚集形态和交往形态。“大工业创造了交通工具和现代的世界市场,控制了商业,把所有的资本都变为工业资本,从而使流通加速、资本集中。……它建立了现代的大工业城市……使城市最终战胜了乡村。”[22]194大工业造就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是现代城市形成的根本前提,对城市的产生及其发展历史的研究和探索必须同工业和交换的历史联系起来考察。1949年3月,面对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趋势,毛泽东强调指出,“从我们接管城市的第一天起,我们的眼睛就要想着这个城市的生产事业的恢复和发展”[23]。新型城镇观是建立在唯物史观基础之上的,只有以完善的、合理的、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工业体系和产业形态作为物质基础,才能“给不断增长的城市人口提供就业机会”[22]191,才能给城镇化发展注入活力。反之,如果缺乏相应的工业体系和产业形态,那么人们又会重新开始争取生活必需品的斗争。从某种程度而言,他们选择留在城市还是返回乡村,“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22]147。
无论是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资本论》等经典文本中对资本统治的城市空间非正义现象的批判,还是恩格斯在《英国工人阶级状况》《论住宅问题》等论著中对工人居住的非正义状况的揭示,都深刻阐述了人民群众的空间需要是城镇化发展的根本宗旨这一理论旨归。“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2]152,“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22]153。城市的形成原因和发展宗旨,同样要根据“经验观察到的”“现实的人”即人民群众来说明。阐明了人民群众的空间需要及对其合法地占有、享有、支配和创造的权利,也就为宏观上阐明城镇化的根本宗旨提供了方法论基础。1957年4月,邓小平谈到城市规划的指导思想问题时就强调,“我们的建设工作应该面对群众,发现问题,解决问题”[24]。江泽民也曾明确指出,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是努力加快建设城市基础设施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25]。运用新型城镇观审视当代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就意味着我们决不能忽略人民群众的空间需要,决不能将城镇化发展建立在侵占广大农民或城市弱势群体的空间权益基础上,必须在利用资本逻辑的同时,对其弊端进行批判和规避,努力使城镇化成为一个城乡人民共享的价值创造过程。
马克思认为,公共空间产生于人们对公共利益的追求和对空间交往的需要。一方面,从产生根源上来看,公共空间是人们对公共利益的追求超越私人利益的矛盾与冲突的结果。马克思肯定私人利益对于个人发展的重要性,但每个人仅仅追求私人利益就会导致对公共利益的否定。“私人利益本身已经是社会所决定的利益,而且只有在社会所设定的条件下并使用社会所提供的手段,才能达到。”[26]私人利益的实现必须借助和依赖他人私人利益的实现,换句话说,只有在超越了个人局限性的公共空间中才能真正达到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统一。就此而言,城市公共空间是协调人际关系、保障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载体。另一方面,从社会发展意义上来看,公共空间内的共同活动推动着生产方式的更新和社会的进步。马克思指出,人类的实践活动从一开始就包含着社会关系,“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一定的生产方式或一定的工业阶段始终是与一定的共同活动方式或一定的社会阶段联系着的,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22]160。共同活动的条件、方式和目的决定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和公共空间的性质,继而决定着城镇化的发展状况。1978年3月召开的全国城市工作会议指出,必须加强维护和迅速新建一批城市公共设施,只有这样“才能适应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27]。在这个意义上来看,构建和完善城市公共空间、保障公共活动的顺利开展,是把握和检视城镇化进程的关键指标之一。
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城市与文明是一种辩证统一的关系。一方面,城市的产生与发展决定着文明的生成与进步。没有城市的产生与发展,也就没有文明的进步。“城乡之间的对立是随着野蛮向文明的过渡、部落制度向国家的过渡、地域局限性向民族的过渡而开始的,它贯穿着文明的全部历史直至现在。”[22]184另一方面,文明并不完全处于被动从属地位,它对城市的发展同样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和作用。马克思认为社会变革有两种情况,其中一种是“人们借以意识到这个冲突(指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冲突——引者注)并力求把它克服的那些法律的、政治的、宗教的、艺术的或哲学的”[28]3文明形式。城市的产生及其革命,同样需要根据文明的形式来阐明。阐明了文明的发展史,实际上就为阐明城市的变迁史提供了价值依据。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城镇化进程,城市越来越成为人、社会、环境多向互动的重要场所,城市文明越来越成为推动城市科学发展的内在动力。“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21]20,因为“一个没有文化底蕴的民族,一个不能不断进行文化创新的民族,是很难发展起来的,也是很难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29]。同样,一个不重视文化底蕴或没有自身文化特色的城市,也很难立足于世界城市之林。因此我们必须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旧街区、故居、老字号店铺等,重视城市文脉的传承与延续,弘扬我国城市文化,增强我国城市文化自信。
随着城镇化实践的推进,新型城镇观也应该与时俱进地实现当代出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发展的重要论述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以我们应该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和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为总命题和总线索,继而从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科学规划城市布局、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建设生态宜居城市、守住城市灵魂等方面描绘了推动新时代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的宏伟蓝图,确立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发展的重要论述之理论内涵和价值目标。这既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21世纪中国马克思主义城市思想的最新成果,为开辟和规划未来中国城镇化道路谋篇布局。
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前提是做到城市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律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规划在城镇化中起着重要的引领作用,一座城市的发展不能出现规划失误,更不能在规划上瞎折腾,而必须在涉及面广且错综复杂的城市规划中抓住“突破一点,带动全局”的关键环节,规划的编制要多听群众意见、尊重专家意见,规划的执行要“一茬接一茬干下去,防止出现换一届领导、改一次规划的现象”[17]83。在未来几年,还会有大量的新增城镇常住人口,只有端正城市发展指导思想,具备先进的城市规划理念,才能直面城市发展问题。当然,城市规划必须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城市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有其自身规律”[17]78。这个规律体现在:在自然方面,城市规划要与一定的工业体系和产业形态相结合,没有产业支撑的城镇化就会形成“睡城”甚至“空城”;在城市运行方面,既要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又要突出政府的顶层设计;在城市生态方面,城镇化的结构变迁和用地规模要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积极稳妥地推动城镇化发展。这就是说,中国特色城镇化实践要做到科学规划和尊重规律相统一,从而为城镇化的快速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现实基础。
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关键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到城市发展与人民受益相统一。其一,城市发展为了人民。城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促进中国现代化进程、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途径。但我们不能一味追求发展而忘了城镇化建设为了谁、属于谁,否则就有可能出现资本逻辑超过甚至替代人民逻辑的“异化”结果。社会主义城市发展的终极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这是我们做好城市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17]78。其二,城市发展依靠人民。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社会变革的决定性力量。就城市发展而言,是全体市民创造了城市的过去和现在,也必将创造城市的未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主体,要尊重他们对城市的决策、规划、建设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城市规划建设做得好不好,最终要靠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其三,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2007年8月,时任上海市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一次座谈会上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根本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让老百姓得到实惠,使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30]。2015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指出,“为人民群众提供精细的城市管理和良好的公共服务,是城市工作的重头”[17]83。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指出,要“履行好政府再分配调节职能,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缩小收入分配差距”[31]。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推进城镇化始终坚持的指导思想。
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根本是做到生产与生态的统一。马克思曾深刻地指出,“一个社会不能停止消费,同样,它也不能停止生产”[28]254。毋庸置疑,城镇化是一个生产力不断提高、生产空间走向集约高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资本和市场的力量在资源的有效配置中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推动当代中国快速大规模城镇化的关键力量。但如果不加限制地运用资本和市场的力量,以利润增值为唯一目的的资本逻辑就会导致资源浪费、生态破坏和城市空间生产的同质化、碎片化、等级化等一系列“城市病”。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13]。就生产空间来说,各级城市应根据其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要素禀赋和比较优势,培育发展各具特色、集约高效的城市产业体系;就生活空间来说,要真正面向人民群众的空间需求,实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宜居适度的美好人居环境;就生态空间来说,要避免以生态为工具的城市发展思路,在对城市存在的整体性反思与确认的基础上营建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
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核心发挥是做到城市功能与城市文化的统一。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城镇化进程,在不同的历史阶段,城市发挥着不同的功能,从消费功能到生产功能到经济功能再到社会功能,但贯穿其中最重要的功能无疑是文化功能。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工作期间就曾谈及,“城市文化是城市现代化的根基,是城市的气质,是城市灵魂。文化功能是城市的主体功能”[32]。在新时代条件下,城镇化发展如何让人们获得一种文化认同、文化归属?其一,要让人们“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对“乡愁”情愫的化解并不意味着要回到传统的乡村生活,而是要建构一种能够容纳和传承不同类型的传统文化、给人们带来属于本民族的文化体温的现代城市生活。其二,要注意守护文化多样性。多样性是文化拥有魅力的前提,也是一座城市良性可持续发展的“基因”。然而在资本和市场逻辑主导下,文化多样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正在失去“原真性”而成为千篇一律的“假古董”。必须加强对城市风貌整体性和文脉延续性的规划和管控。其三,要注重文化传承与创新的具体统一。对传统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并不意味着要固守和怀旧,而是要在新时代条件下做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一方面,要处理好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改造开发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要立足区域文化并结合时代要求,打造自己的城市精神,对外树立形象,对内凝聚人心。“当高楼大厦在我国大地上遍地林立时,中华民族精神的大厦也应该巍然耸立。”[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