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惠玲 贾辛欣 郭梦萦 刘颖莹
(山东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山东济南 250101)
建设创新型省份不仅是贯彻落实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也是形成强大区域竞争优势的紧迫要求。依靠自主创新来驱动山东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是符合国情、省情的战略举措[1]。为加快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进程,山东省提出了以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为重点,加快具有山东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自主创新的体制机制,实现山东省科技综合竞争力位次前移,由经济增长方式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为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的建设创新型省份总体要求。
2017年3月科技部批复支持山东省建设创新型省份,2017年11月山东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实施方案》,2019年7月山东省政府引发了《关于深化创新型省份建设若干措施》,2020年3月,山东省科技厅印发实施《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定期监测山东省创新型省份建设进展情况。
区域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较上年进一步提高,创新资源、创新产出、企业创新及创新环境均有明显改善;2019年32个项目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再创历史新高;技术交易质与量齐升;高新技术产业迅猛发展。每万名就业人员中研发人员数达到49.89人年,比上年提高3.43人年,广东、江苏、浙江均超过110人年,距离创新型省份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数据来源: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山东统计年鉴》)
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技术创新成果,推动海洋、农业领域科技创新位于全国前列;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1466家,较上年同比增长28.66%,与广东(50918家),江苏(24035家)、浙江(16319家)相比差距明显。山东省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40.14%,比上年提高3.22%,但仍低于江苏(44.4%)4%。
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科研人员的创新积极性得到有效激发,出台了推动大众创新创业、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科技型小微企业等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建有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达98家、国家级众创空间192家。创新创业氛围进一步增强。
基础研究经费逐年上升,基础研究经费占比近几年增长幅度较大。2018年山东省基础研究经费为49亿元,较上年增加近9亿元,但与先进省市相比差距较大,除略高于浙江以外,仅为北京的17.64%,广东的42.53%、上海的46.27%,比江苏省少19.5亿元。
《山东省区域科技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9》指出,山东省区域创新发展不平衡,东部、西部创新实力差距明显,西部创新潜力正逐步提升,但整体水平赶超东部尚需时日。经测算,2018年山东省各市之间科技创新能力差异系数达到36.13%,较上年增加了2.32%,这说明各市之间创新发展的离散程度加大,区域科技创新发展水平差距拉大[2]。
(1)创新投入不足。从全社会研发(R&D)经费支出看。2019年,山东省研发经费支出为1494.72亿元,位列全国第6位,在广东(3098.5亿元)、江苏(2779.5亿元)、北京(2233.6亿元)、浙江(1669.8亿元)、上海(1524.6亿元)之后,比上年减少148.61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下降至2.10%,居全国第8位。实现2020年2.6%的目标困难较大。从企业研发投入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1418.50亿元,比上年下降9.3%,影响山东省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和山东省研发经费支出分别下降8.9%和8.3%。虽居全国第3位,仅次于广东省(2107.20亿元)、江苏省(2024.52亿元),但差距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1.53%,较上年提高0.42%,但仍低于浙江(1.67%)、江苏(1.58%)、广东(1.55%)。从地方政府财政科技支出情况看。2018年山东省地方财政科技支出为232.74亿元,居全国第8位,列广东、江苏、上海、北京、浙江、安徽、湖北之后。投入总量仅为广东省的22.49%,比第7位的湖北省少35.75亿元。在财政科技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上,山东省为2.30%,低于全国2.77%的平均水平,而广东、北京、上海、安徽这一比重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分别为6.58%、5.70%、5.11%、4.49%。从创新型城市发展来看,地方财政科技支出及其占比较低亦是阻碍其创新发展的短板。在全国78个创新型城市评价中,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东营分别位列第54位、35位、22位、31位、59位和43位。政府科技资金对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弱,难以形成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投入、新产品销售收入、专利申请数量的持续增长。
(2)源头创新力量不足。源头创新活力有明显增强,但高校院所科技体制改革还不够深入,科研管理机制尚不够健全。在集聚整合优势科技资源、聚焦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和山东省重大创新需求方面能力明显不足,难以围绕科技发展前沿和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创新需求发挥多学科优势和群体优势实现重大技术突破。同时,高校院所科技创新与产业、企业的科技需求结合不紧密,科研成果转移转化成效不明显,“论文多、专利少、项目多、转化少”的现象普遍存在。创新型省份建设的人才支撑有待进一步加强。留才环境和渠道不通畅。
(3)创新载体平台支撑能力不足。山东半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青岛海洋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国家高速列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亟需进一步加强。全国255家高校、科研院所属国家重点实验室中,山东省仅有晶体材料、微生物和农业育种3家,而江苏有20家、广东11家,浙江9家。同时,山东省高校院所创新平台发展机制不够完善,科技创新工作难以深入开展。创新平台聚集人才的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刚刚起步,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的平台缺失。
从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数量看,2018年山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企业数7984家,远低于江苏(19669家)、广东(16570家)、浙江(16505家),占比为21.9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6%。多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没有有效发明专利。从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占山东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比例看,山东省2018年为24.55%,低于全国平均比重(2016年为46%),也低于上海(2016年为94%)、广东(2016年为76.7%)、陕西(2016年为36.2%)、江苏(2016年为30%)等省市。企业创新环境仍需优化。
(1)创新激励政策落实的惠及面有待进一步扩大。当前,国家、省出台了一系列推进改革、激励创新的好政策、好措施,但在政策落实落地方面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尚未完全打通,广大科技企业无法全面享受到改革带来的实惠。
(2)产学研协同创新不够深入。科技对外交流合作亟需加强,全社会创新热情特别是企业研发人员的积极性还没有充分调动和激发,有利于企业开展产学研创新的环境需要完善,创新文化需要进一步加强。
(1)基础研究经费投入与积累薄弱。山东省基础研究经费占比不仅低于京沪粤,比全国平均水平还低2.5%左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获得基础研究经费的主要渠道较为单一,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通过科研基金、科技计划、科技项目等的拨款,政府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具有支柱作用,而企业和社会力量、风险投资等方面的投入非常低。
(2)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显著不足。山东省企业研发支出几乎全部用于试验发展,用于基础研究的非常少,占企业研发投入的比重仅为0.1%左右。企业研发投入不足,与应用、转化脱节,导致企业创新能力不足。
加大对山东省西部地区财政扶持力度,加强对西部地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同时尊重客观规律,强化分类指导,根据东西部产业特点和比较优势,在重点优势领域,加快建设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抢占产业技术创新制高点,持续增强创业创新能力,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1)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力度,为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科技创新提供支持。学习外省先进做法,出台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的行动方案,通过顶层设计积极引导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科技政策宣传力度,开展统计业务培训,开拓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同时将研发投入总量及强度的高低作为考核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2)加快创新平台建设。根据省政府142号文件精神,加快打造一批具有辐射、带动效能的区域科技创新中心。加强基础研究前瞻布局,在新一代人工智能、量子科学、智能制造、生物技术、生命科学、前沿材料、海洋科学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基础研究项目和大科学计划。积极参与洁净能源、量子技术、农业科学国家实验室创建。聚焦八大发展战略实施,围绕一流学科建设,布局建设一批山东省实验室,争取在化学、生物学、医药、材料、制造、能源、海洋等山东省具有优势的学科领域新创建若干国家重点实验室。
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科技创新主体。以高新技术企业为核心的科技型企业,不仅是科技创新的骨干,也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的主力军[3]。要进一步推动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市场化发展,对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贡献突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给予奖励,切实提升科技孵化载体提质增效的积极性。强化上下联动,打造“省市县联动、部门齐抓”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局面,逐步建立完善高企培育库,梳理摸底入库企业储备力量,针对不同类型科技型企业精准施策,大力推动企业转型升级。
(1)持续稳定增加基础研究经费投入。加大对基础研究的投入强度,增强创新源动力,积极开展前瞻性研究,更好地应对后疫情时代科技经济范式变革的挑战。稳定支持、竞争择优和联合攻关是普遍采用并经验证效果良好的项目组织方式,山东对揭榜挂帅、招投标等项目组织方式已经进行了探索和尝试[4]。
(2)积极推进基础研究领域产学研合作。平衡好企业与研究机构、高等院校在基础研究中的关系,鼓励企业向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开展横向课题研究,提供基础研究经费;鼓励大中型企业内部设立独立科研机构,集中研发人、财、物等资源聚集;推动各行业间协同创新,通过资源优势互补,实现共赢。
(3)建立符合科学规律的评价体系,助推基础研究质量。基础研究项目成果的评价应注重社会效益、中长期影响效果,有效评估对未来创新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对基础研究人员的评价不能过度强调短期成果数量和短期成果转化情况,否则将会迫使研发人员目光短视,束缚了突破性创新的开展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