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資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人社部发〔2022〕7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纳,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实施办法》规定,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领取个人养老金时,商业银行应通过信息平台检验参加人的领取资格,并将资金划转至参加人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摘自《新华每日电讯》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