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昌波 肖彪
能够穿越时间的家族财富,只能是利他与自利相平衡的财富
在中国近代史上,晚清首富、红顶商人盛宣怀是颇具话题性的历史人物。
一方面,他在洋务运动中广办实业,创造了11项“中国第一”,是我国近代工业的先驱之一。盛宣怀创办的第一个民用股份制企业(轮船招商局)、第一家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第一条铁路干线(京汉铁路)、第一个钢铁联合企业(汉冶萍公司)成为近代中国工业进程中的骨干企业,甚至延续至今。
另一方面,“洋务与赈务并重”是盛宣怀四十余年政商生涯的重要特征。他在组织疏浚山东小清河过程中创造的“以工代赈”方法,成为此后数十年广泛应用的救灾手段;他参与创办了中国红十字会并担任首任会长,主导创办了北洋大学堂、南洋公学等,是中国近代慈善事业的开创者之一。
不为众人熟知的是,盛宣怀也是我国家族善财传承的先锋实践者。盛宣怀临终留下遗嘱,对其庞大的家族财富作了明确安排,希望通过“自利+利他”的善财传承架构实现“保家之策”。盛家用其一半家产设立的愚斋义庄,应该是我国历史上首个具备现代慈善特征的复合目的家族信托。
然而,令人遗憾的是,盛宣怀精心构思、投入巨资建立的愚斋义庄,仅仅持续了15年即告解散。而且,他最看重的儿子盛恩颐,最终在贫困交加中病逝于盛家祖业留园的门房,死前但求一碗红烧肉而不得!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为什么富可敌国的家族财富不过百年就灰飞烟灭?为什么融合慈善和传家目的先进“保家之策”不能阻挡家族的迅速衰败?本文聚焦百年前中国首富、商业巨子盛宣怀的家族善财传承案例,期待给今天的超高净值家庭传承安排提供重要启示。
洋务与赈务并举,
积累巨额财富
1844年,盛宣怀出生于江苏省常州府武进县,其父亲盛康与李鸿章、左宗棠等名臣交情甚笃。盛宣怀追随李鸿章后,在“经世致用”文化熏染下,逐渐展示出其过人的政务和商务才能。
1871年直隶地区遭遇严重水灾。直隶总督李鸿章无奈之下,建议清廷以获取功名为激励,大力推广民间捐赠。这让当时晋升通道受阻①的盛宣怀看到了新的希望。他先是深入江浙地区,带头劝捐数万件棉衣,然后经办劝捐三万石粮食的任务,并大获其功。1872年,盛宣怀因在赈灾活动中的优异表现,被赏加“花翎二品顶戴”,得以走上政治舞台,后获得参与筹建轮船招商局的机会。
可见,赈务能力是盛宣怀角逐政坛的发力点,是他的“官场人设”与“核心竞争力”。在长期赈灾活动中,盛宣怀与朝廷地方的巨擘、江浙地区的绅商、文教界人士形成了密切的社会关系,促进了各方在洋务运动中的广泛合作。
在仍在建设中的江苏常州盛宣怀故居,有一个触屏式的“盛宣怀朋友圈”展示。从中可以看到,在盛宣怀的政治生涯与商业进程中,与之保持持续互动关系的重要人群,就包括光绪,及载泽、李鸿章、张之洞等清朝高官,张骞、郑观应等新兴商人,以及袁世凯、孙中山、蔡元培等政治精英。这个以慈善和洋务为纽带、交错形成的“小圈子”,是影响中国近代进程的重要力量。
“商业与慈善促进,创富与慈善为伴”是盛宣怀事业发展中的鲜明特征。在此过程中,这位“领导晚清中国工业化并发挥显著作用的第一个工业家”②创设电报、织布、缫丝、采矿、轮船、铁厂、铁路等公司,纵贯实业、交通与金融,利用“官督商办”垄断地位,打造了庞大的家族财富帝国。
根据“盛档” ③统计资料,1916年盛宣怀去世后,受托成立的财产清理处花费了一年多时间,清点出其家族动产、不动产、有价证券(如企业股票)等折合白银约1296万两。这笔数额庞大的遗产相当于:(1)当时中国海关总收入1/5。根据《中国近代海关税收和分配统计》,作为晚清最重要收入来源的海关,在1916年总收入 (连船钞在内) 为6467.4万两白银;(2)按当时银本位下1英镑=5美元=6.2两白银的汇率,相当于同期的1045万美元;(3)即使享受“一战”红利的美国,当时也仅有约2.1万名百万富翁;以1917年美国花费2500万美元从丹麦购得维京群岛来看,盛宣怀家族可称得上“富可敌国”。
可以确认的是,经过几十年的经营,红顶商人盛宣怀成为名副其实的晚清首富,其家族也成为无可争议的民国初期“上海第一大家族”④。
近代慈善事业先驱,
功不可没
在中国近代慈善发展史上,盛宣怀在理论、实务方面贡献颇多。
1919年(即盛宣怀去世三年后),其子盛恩颐组织编撰了记叙盛宣怀生平事迹、表述身后评价的《盛宣怀行述》。在這篇“盖棺定论”式的纪念长文里,盛宣怀的慈善活动被提到了与兴办实业同等的高度,成为盛宣怀“事功”的主要内容:“府君早岁服官,尽瘁国事……平生最致力者,实业而外,唯赈灾一事。”⑤
这一表述或有夸大,但总体能得到历史资料的佐证。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上海图书馆对馆藏的盛宣怀档案进行了清查整理。在2015年出版的100册《盛宣怀档案选编》中,慈善活动类资料达到了惊人的36册,说明慈善、赈务等活动在盛宣怀事务中的比例,可能仅次于政务和洋务。
盛宣怀的慈善事业成就中,有几个浓墨重彩的地方。
首先,重视实业的盛宣怀强调“非商办不能谋其利,非官督不能防其弊”的理念,认为部分新办洋务具有公共产品性质。因而他在交通、矿山等基础设施相关产业,也包括教育、文化等方面有巨额的投入。据统计,盛宣怀先后主办、参办、资助20多所教育机构,其中包括著名的北洋大学堂(天津大学前身)和南洋公学(上海交通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前身)。
其次,盛宣怀以身作则,在赈灾活动中表现突出。例如在1871年赈济直隶水灾中,盛宣怀曾三次得到朝廷嘉奖,其中包括举家之力捐助棉衣2万件,按照“每件银1两”的标准,价值约2万两白银之巨。在此后的甲午赈务、两湖赈灾、庚子催款、民国初立等历史事件中,盛家均表现积极,得到各界褒扬。
再次,盛宣怀注重赈灾慈善中的制度创新。例如在担任山东登莱青兵备道期间,他开展过几项水患治理的慈善项目,尤其是在疏浚小清河工程期间,为了解决经费不足、提升民众参与积极性,他创造性地采取了“以工代赈”的策略,让受灾灾民参加治河工程,给予工钱,起到了救济灾民与兴修水利的综合效应,该策略成为之后数十年间赈灾的“标配”。
最后,盛宣怀是中国红十字会的重要开创者。1904年3月10日,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成立,成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前身。在成立仅一周后,该会通过了经盛宣怀核定的筹款办法八条,并获得清政府外务部、商务部的支持。同年7月,《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暂行简明章程》发布,盛宣怀是三位起草人之一。当上海万国红十字会退出历史舞台、创建独立的红十字会时,清廷于1910年2月27日发布任命,“著派盛宣怀充红十字会会长”,从国家层面给予中国红十字会以支持⑥。盛宣怀利用自己的社会影响力,为红十字会的早期规范运作作出了卓著贡献。
保家之策:设立愚斋义庄
根据《盛宣怀行述》及《龙溪盛氏宗谱》,盛宣怀祖上在明朝末年由金陵迁往江苏常州,扎根于武进县龙溪河畔。盛氏是官宦世家,盛宣怀的祖父盛隆是清朝举人,父亲盛康是进士。受范仲淹创立义庄、范氏一脉“百年不辍、薪火相传”的传奇故事所吸引,盛隆、盛康等曾严肃探讨设立义庄的重大事项:“昔范文正公置义田千亩,以养济群族,七百年来族中至今赖之。予有志久矣……假我数年,我与汝等共筹之,吾愿足矣。⑦”
事实上,在盛宣怀设立复合目的家族信托之前,其父盛康在1867年创立了“拙园义庄”。这一宗族慈善事业依赖大量不动产⑧的持续收益,外聘专人负责打理(“概用外姓,以避嫌疑”),目的是“设义庄,增祭田,建义学,修宗谱”。
盛宣怀功成名就后,对家族传承的制度性安排始终是他重点考虑的事项。从他1916年的临终遗言“我之遗嘱早经办好,但未完全”的表述,我们可以看出,他对于巨大家族财富的传承早就有初步的安排,但临终前有了新的构思。
1911年,因盛宣怀建议将地方铁路收归国有而引发的“保路运动”,成为辛亥革命的重要“导火索”。随后,盛宣怀被当局宣布“当场革职,永不再用”,不得已避往日本。旅日期间,盛宣怀对三井家族“不分家产已历数百年……家有议会,会有宪法,子孙继承弗替”的传承制度非常钦佩⑨。
结合“亦官亦商”的人生经历,盛宣怀认为,中国传统的“死后分家”制度固然争议较少,但容易耗散家族的整体影响力,不利于大家族的基业长青和永续传承。因此,盛宣怀希望结合中国家族传承惯例与日本“不分家”传承制度的优点,走出一条家族善财传承之路。
1916年4月26日,盛宣怀临终前作出安排,全部家产一半遵照传统惯例分家,一半用于建立兼顾利他和自利的复合目的家族信托:“将来家产应有进项,作十份开拆,以五份留作善举,五份分给五房。”
根据他的遗嘱,盛宣怀近1300万两白银的遗产进行三重分配:
① 先行拨付部分财产,用于安置两位遗孀(继室庄德华70万两,妾侍萧氏30万两),安排女性后辈嫁妆(女儿嫁妆6万两,孙子3万两)。
② 剩余1160万两遗产对半分为两部分:分析股与保存股。其中,分析股是留给五房均分的遗产,保存股用于设立综合目的的家族信托。
③ 价值580万两的保存股,又被均分为10股。其中四股为“善举准备金”(即真正用于义抚饥馑、水灾、旱荒、疫疠、地震及天灾等慈善活动的本金),四股为“本支准备金”(用于祭祀、宗祠建设、购置义田等盛氏宗族活动),另外两股为“公共开支准备金”(用于基金日常运营费用,如董事会经办费用)。
从盛宣怀遗嘱的整体结构可以看出,这是一个兼顾家庭利益与社会公益的家族善财传承安排,如果得到完整的实施,应该能够实现“保家之策”。
单独从社会公益角度看“保存股”的运用,这个名为“愚斋义庄”的家族信托,已经突破传统宗族慈善的局限,兼具家族信托、家族慈善信托双重功能。
违背遗愿,
善财传承计划落空
从历史资料看,盛宣怀对愚斋义庄的安排,也汲取了欧美家族慈善的经验。例如他指定执行监督人李经方(李鸿章的长子)会同盛氏五房及亲族会议商议,成立愚斋义庄董事会,订立章程。章程规定董事会遵循“动息不动本”原则,即只准动用生利,用于组织的日常运行,不得变卖义庄财产。
在去世前,盛宣怀委托顾润章、盛玉麐等亲信下属担任至善堂(愚斋义庄的前身)执行办事。在按其遗愿建立的“议会”中,董事人选的来源、人数、任期都有具体规定,竭力避免“家族一言堂”。
这样的制度安排,已经具备现代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的基本特征。因此,愚斋义庄可以说是我国家族善財传承的首创案例。
遗憾的是,愚斋义庄设立仅15年便告解散:先是其子孙在1927年底瓜分了复合目的家族信托的六成非慈善用途资产,由此触发了连番的内外争夺;1931年,愚斋义庄董事会在《申报》《新报》等重要报纸刊登通告,正式宣告解散义庄。
分析我国首个家族善财传承计划未能实现初衷、难以保障家族基业长青的原因,主要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慈善资产界定不够清晰。制度经济学认为,资源的稀缺性必然伴随着配置过程中的冲突,只有在既定的规则之下,当事人才有意愿、有能力参与资源分配的竞争。这意味着,产权是约束人们经济行为的基本规则。
作为晚清著名实业家与政治精英,盛宣怀的眼光无疑是深远的,但他吸取日本、欧美传承范例,建立起规模宏大、规则完善的家族信托和慈善信托,却不及其父盛康建立的宗族慈善“拙园义庄”⑩,这与两者的产权性质界定有关。
盛康建立“拙园义庄”时,曾寻求故交曾国藩的支持。同治皇帝对此表示嘉许,并要求拙园义庄将田号明细、庄规条例等“送礼部查核”。
盛康争取公权力的认同与保护,显然是为了在政治上寻求庇护。但不容忽视的是,最高统治者的背书让拙园义庄脱离了“家族财产”的范畴,成为一项公认的“公共慈善资产”,从而明确了“脱私就公、产权明晰”的产权性质。盛氏后人即使想打拙园义庄的主意,也缺乏法理依据。
相反,1920年创办的愚斋义庄,虽然完全按照盛宣怀的遗嘱执行,但在社会制度层面上缺乏相应的法律土壤,在产权方面存在巨大的“模糊边界”。当时的北洋政府及稍后的国民政府仅出台了《捐资举办救济事业褒奖条例》《管理各地方私立慈善机关规则》等具体条例,对慈善财产界定不明晰,对慈善组织的独立性缺乏清晰认识。因此,当愚斋义庄出现内部离心离德时,运营者难以寻求法律制度的有效保护。
第二,公私混同致监察人难以履责。这是产权不明晰导致的另一个恶果。按照当时的制度安排,李鸿章长子、曾出任清朝驻外大臣的李经方担任愚斋义庄的监督人,在社会名声上“镇得住场子”,且李经方本人多年来负责李鸿章家族的田产事宜,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这一安排不可谓不高明。
但由于愚斋义庄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尤其是名称仅以“义庄”描述,当时的舆论普遍认为,这是盛宣怀家产的一部分,相关矛盾纯属家族内部的遗产纠纷。正因为如此,包括李经方在内的参与者并非法定的义庄利益独立监护人,而只是受盛宣怀委托、担任兼职的“德望长者”,因此,他们没有法定的理由去保持愚斋义庄的独立性和完整性,与图谋瓜分义庄资产的盛家后裔、相关机构正面抗衡。正如爱惜羽毛的李经方在事后表示:(当时的)司法、民众都认为,愚斋义庄的前程是盛氏家事。既是家事,外人如何过多干涉?
这一“时代误解”直接导致盛宣怀的遗愿遭遇现实挑战时,真正有能力维护秩序之人有心无力,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善财传承载体被拆散。
第三,女主人智慧与见识不足。盛宣怀去世后,遗孀庄德华执掌家政。但她思想因循守旧,难以理解盛宣怀的先进理念与政治智慧。例如,按照盛宣怀的遗言,在清帝退位、民国已立、群雄争锋的改朝换代时刻,其葬礼只能“僧衣薄殓”,并要求将“家中所有钱财,交由专门机构打理”。但庄夫人在传统观念的支配下,认为盛宣怀一生致力于朝廷基业,即便清廷已经覆灭,盛仍然应当尽享哀荣。为此,盛家从北京请来了给慈禧太后办丧事的仪仗,在上海南京路上举行了规格超越“国葬”的超级豪华丧仪。
这场风光无两的世纪葬礼,固然足以宣示家族存在感,但却把失却权力庇护的盛家置于风口浪尖处,加速了各方觊觎盛家财富的进程。从这个角度看,庄夫人未能体悟“藏拙”与“中庸”的深意,加剧了家族善财传承的潜在风险。
此外,庄夫人难以维系家族秩序,无法遏制来自家族内部的离心趋势。例如愚斋义庄建立后,庄夫人逐渐掌握了义庄董事会,也获得了实际经营的主要决策权。但在后辈(尤其是亲生儿子盛恩颐)的反复游说下,庄夫人未能坚守愚斋义庄设立的初衷(以家族力量抱团整体发展,而不是分开单干),这让各房子孙开始图谋解散义庄,分钱到房。
第四,公权机构参与合谋分肥。庄夫人去世前后,正值北洋政府与国民政府交替、各政治派系利益纷争的特殊时期。盛家子女违背祖训、瓜分愚斋义庄之举,引来了江苏省政府的介入调查,但该调查的意图竟然是,通过支持盛宣怀家族“自行支配愚斋义庄财产”,得以分享义庄的部分财物。而之后的国民党南京政府也不甘落后,通过强行推销国库券、国债的方式,参与了这场针对愚斋义庄的分肥大戏。最终,在 1931年国民政府行政院批准解散愚斋义庄后,本应用于慈善事业的230万两巨款由中央政府查收,用作“解剿匪经费”。
穿越时间的长河,无论多大的家族财富,都可能面临水毁、火灾、战乱及官府征收等不可抗力的考验。民国初期我国政治秩序剧烈变动,社会秩序与法律保护极其脆弱,这也是愚斋义庄未能成为百年老店的重要原因。
对新时代
家族善财传承的启示
如果说,社会、政治、法律等制度缺失,是造成盛宣怀雄心勃勃的善财传承計划无奈落幕的客观原因,那么,思索“个人可控”的因素,对于今天的高净值人士更有启示意义。
首先,及早妥善的善财传承安排,有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增强纠错能力。从盛宣怀游历日本萌发善财传承计划的想法到其去世,时间只有5年,很多想法可能来不及充分论证。例如愚斋义庄章程中,就存在着一个暗藏隐患的条款,“超过董事会半数成员同意,即可更改本规章及条文”。这个看似为了避免义庄落入外人之手的规定,却给后人从内部破坏永续经营原则提供了方便,也为日后盛家决裂、内外合谋瓜分义庄资产埋下了隐患。
我们无从知晓愚斋义庄制定该章程的经过,但很显然,如果创富者盛宣怀能够参与章程的决策讨论,通过其与律师楼、信托监督人的交流,为实现永续运营的目的,该条款应该能够设计得更加完善。
从人类的社会发展规律看,当事人尚在春秋鼎盛之际,具有更充沛的体力、精力构建实务框架,也有更强大的执行力与影响力推动项目实施后的容错纠错。而在其走向人生终章之际,不但本身决策能力下降,对传承的实际掌控力也日渐衰弱。因此,家族善财传承计划的建立,最好是创富者在“当打之年”早作安排,避免在弥留之际匆忙托付,甚至因突然离世痛失妥善安顿家族传承的机会。
这一点,在现代社会依然可以找到无数事例。比如,台湾富豪王永庆突然去世,留下“超高遗产税”(家族需缴纳的遗产税总额达到300亿新台币,是台湾其他富豪30年实际缴纳的遗产税之和)、“海外资产无法拿回”(例如存在瑞士银行的400亿元新台币无法取出)等系列的后遗症。而香港特区的李嘉诚早在2012年就启动了家族善财传承计划,两个儿子依据不同的禀赋作了不同的传承安排,同时用李嘉诚基金会作为家族善财传承的主要利他通道。
其次,家风建设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家风家教是一个家庭最宝贵的财富。在庄夫人去世之后,其子孙不再坚守原本的复合家族信托安排,一个最重要的原因是,奢靡的生活让盛家子孙对社会财富缺乏起码的认知。
被视为盛家接班人的四子盛恩颐,曾被送到英国伦敦大学、纽约哥伦比亚大学接受高等教育,但由于家教缺失、家风不正,盛恩颐最终沦为典型的败家子。例如盛恩颐先后迎娶了11房姨太太,并给她们都配备了别墅与汽车;在接管汉冶萍公司总经理一职后,盛恩颐“一边抽大烟,一边批文件”;在赌场里,盛恩颐甚至一夜之间输光名下100多套上海的洋房别墅。
任何人不会天生就是“败家子”。但是,在家族后人尚不能理解财富背后复杂的社会关系时,就轻易地让其享有巨大财富的支配权,其结果只能是悲剧式的。在盛宣怀的儿女们看来,家族与企业就好比是一口古井,自有财富汹涌而出。钱来得太容易,自然会失去对赚钱的敬畏感,养成骄奢淫逸、挥霍无度的恶习。
盛宣怀去世后,在朝代更替、群雄逐鹿的时代背景下,工商企业与不动产的盈利能力大幅下降,“不分家产,只动利不动本”的遗产处置原则,使得盛宣怀各房子女的实际可支配收入大幅减少,无法满足其奢侈的日常支出;权责不清又激化了各房对共有遗产支配权的纠纷。这两股强大的离心力,最终使得家族后人无视遗嘱及章程约定,向上海临时法院提出,将已归入“愚斋义庄”的信托基金由盛氏五房重新分掉,并引发了连续不断的家族官司。
从个人命运的角度看,带头私分愚斋义庄财产的盛恩颐,因不擅劳作、没有收入来源,最终在祖宅的门房凄然去世。盛宣怀善财传承计划落空的案例充分说明,家风家教才是家族最宝贵的财富,也是留给子孙后代最好的遗产。
盛宣怀留下的庞大家族遗产在数十年内烟消云散,反而是其兴办或资助的教育机构、慈善机构、公共图书馆等,在百余年后仍然在世间熠熠生辉。可以说,无论是盛宣怀,还是当代的先富人群,他们的财富积累不但包括个人的努力与智慧,也离不开社会资本的支持、人力资本的奉献和自然资本的消耗。因此,安排家族传承必须考虑回报社会,这也是善财传承的要义所在。
在盛氏家族善财传承计划落空之际,在大洋彼岸,与它同期成立的家族慈善基金会却茁壮成长,活跃至今——例如洛克菲勒基金会(1910年成立)、卡耐基基金会(1911年成立)、福特基金会(1936年成立)。以洛克菲勒家族为例,从石油大王约翰·戴维森·洛克菲勒算起,100多年来,其家族设立了70多个慈善机构,资助了包括芝加哥大学、洛克菲勒大学、北京协和医科大学在内的众多著名慈善项目。其家族也已传承七代,共300多人,每年都会举行家族慈善聚会。家族慈善至今仍是这个庞大家族紧密团结的桥梁和纽带。
晚清首富盛宣怀的家族善财传承计划以失败告终,令人唏嘘,发人深思。江苏常州市的盛宣怀故居,应该成为超高净值人士的打卡点。在这里才能真正看清楚:能够穿越时间的家族财富,只能是利他与自利相平衡的财富;在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時代,慈善是超高净值家庭的必选项,善财并行是家族传承的必经之途。
(傅昌波,北京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教授;肖彪,京师善财传承实验室特约研究员)
(①盛宣怀早年未能考取进士,因而依附李鸿章从事庶务。但镇压太平天国运动之后,为抑制地方派系坐大,李鸿章所代表的东南地方势力遭遇打压。盛宣怀原本拟定调往直隶听差,却因“核与定章不符”,被吏部否决。
②美国学者Feuerwerker在《中国早期工业化》中的评价。
③盛宣怀家族极重视档案记录与保存,曾留下17.5万件、1亿余字的档案史料,汇编而成的“盛宣怀档案”(即“盛档”)记录了家族在1850-1936年的各类事项,成为研究我国近代史的重要资料。
④参见夏东元《盛宣怀年谱长编》。
⑤参见沈云龙《惊呆中国史料丛刊续编》中的《愚斋存稿》。
⑥参见《酌拟中国红十字会试办章程请旨立案折》。
⑦参见《龙溪盛氏宗谱》,此处“我与汝等共筹之”,是指盛隆与盛康筹建义庄的计划。
⑧从《龙溪盛氏宗谱》中的记载,初始投入的资产包括“屋:四厦三十余楹;赡族义田一千二十二亩,祠基祭田一百一十二亩,共田一千一百三十四亩”。
⑨参见彭晓飞《族产制度近代转型之探索:上海盛氏愚斋义庄研究》。
⑩根据当地县志,拙园义庄规模较小,但却持续运作到1949年当地土地改革后方才解散。)